第2章 邀请

一来,这位容貌出众即使坐在角落但刚进门就有几道视线往这边的方向看引人注意,二的话,一个人来清吧通常不会点这么高度数的酒,小酌都是几杯果酒搭配小食拼盘听听歌

马天尼,入口淡淡的杜松子味,加入柠檬汁看起来就很可口,但它的度数还是很高的,醉人于无形之中,对宋予礼来说,还是在可控范围的

台上的驻唱,单条腿坐在椅子上撑着,她的声线软糯,却不显得黏腻,清透又干净,嗓音独特,一首金岐玟的《岁月神偷》缓缓流过

能够抓住的就别放了

能够拥抱的就别拉扯

时间着急的冲刷着

剩下了什么

原谅走过的那些曲折

原来留下的都是真的

...

但当抬眸时余光看到进门的那道身影时,却不经意错了个调子随后和弦接上,在座的人只当做是一个调音的小插曲甚至没人听得出来

宋予礼只是微偏了下头,眼中带着点笑意星星点点的碎,唇角微勾,品尝着那杯马天尼

她看着台上的楚稚,那人在下午换了一身衣服,哥特风的短裙跟黑色背心,另外一件格子衫仅系在腰间,拿着话筒,看上去自由又热烈

调酒师看着临开切歌的空档,看见角落的宋予礼推过去一杯酒,忍不住开口:“是一个人吗。”他是这家清吧的老板,周遭的人或多或少都是眼熟,只有这人他没印象,但不妨碍让人心生好感想要认识一下

宋予礼看着台上坐着的身影,眼前的这幕让她心生创作欲:“嘘,请问这里有纸笔吗。” 出来应该随身带画册素描本的

阿杰脑海中想要搭讪的话语都被打断,比如是否是对台上的驻唱好奇,又或是哪里人,调的酒是否合口味,职业是做什么的,来到这里是散心还是。

虽然心生好奇但他还是翻出a4纸跟笔:“这个可以吗。”

宋予礼:“谢谢,这就够了。”

他看着她拿起铅笔,小臂低垂袖子随意的卷着,手指净白修长隐有月牙,动笔前总是喜欢拿着笔杆在手上转两下,既是调和也是找手感,指尖带着层薄茧,这是她长期拿画笔的因素

此时的宋予礼看上去神情专注且认真,仅仅只是指尖勾勒下台上的身影便有了具象化,眼中蕴着繁星,干净又澄澈,让人不想去叨扰,甚至就连打断似乎都是种罪过

阿杰默默的走开,把这方僻静的净土之地留给白衬衫的女人

此时台上的驻唱换了个人,现在的楚稚已经坐在了宋予礼的旁边,只是默默点了杯酒坐在旁边,看上去异常的乖巧柔顺,她刚才就看到宋予礼拿起了笔,纸上的那道身影每一道划过的线痕勾勒的就像是她本人,但又不完全是

人物上面的栩栩如生几乎是模子刻出来的,但宋予礼画完之后,楚稚却觉得她看上去有些压抑,心里沉了下,是,不满意吗

宋予礼拿起左手边的马天尼喝了一口,味道不对,惘然间才看到是杯莫吉托,朗姆酒加青柠薄荷的特调,口感柔和带着果香,但这不是她的酒

这才发现楚稚坐在了她的身边,不知道刚才的那幕她看到了多久,神情舒展开口:“抱歉,拿错了,原来你还会唱歌,很好听。”

楚稚:“嗯,没事,只是偶尔过来。”莫吉托默默挪了两分,入眼的杯口方向却对着刚才宋予礼喝过的位置

宋予礼递上刚才的那张肖像,给了楚稚:“我画的,你觉得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显然神情看上去很满意的样子

楚稚接过去:“嗯,姐姐画什么都好看,看上去就像,活的一样。” 她当然知道宋予礼是做什么的,随手的一张画都是几百万的价值,她还买过。

宋予礼被逗笑了:“哈哈哈,她要是活的那你是什么。”心情却被取悦到,像随后开口随意般:“你怎么会晚上在这里,是因为,缺钱么。” 她的印象还停在当年的楚稚看上去弱小的姿态,只是下意识的关心

当然不,楚稚来这里只是闲时间的消遣偶尔会上台唱几首歌,但宋予礼这样问她竟然有些想撒谎了呢,如果是,她会怎样

下一秒宋予礼没让她等太久就有了答案,神色看上去有些无奈:“其实,我已经有长达半年的时间没有构造出一幅完整的画了,这是这么久以来画出来的第一张,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邀请你当我的模特,每天三小时,按照3k一小时的时薪来计算。”3k一小时或许对别人来说很高但对宋予礼来说创作灵感跟金钱不能成正比,况且楚稚是她的妹妹,那也就是自己人

而且她知道楚稚的自尊心强,所以付出跟劳动成正比以这样的方式才能让她心安理得

这也是她来黎城的原因吗,楚稚没想到是因为这样,画家如果画不出来画,是件很严重的事,难怪宋予礼孤身一人来黎城,如果她能帮到她的话:“好。”楚稚尝了一口莫吉托,舌尖顶了下腮,她在赌宋予礼根本不会在意到她这样的小动作

临走时,阿杰也没能跟宋予礼搭上话,但也能依稀从对话中听到两人说了什么,怪不得楚稚刚唱了两首就不玩了,怪不得那个人画的身影只有楚稚,原来两人认识的,他听到楚稚喊她姐姐,但以前也没听说过楚稚有什么亲戚类的,直到宋予礼也没能听到最后阿杰口中的招呼跟邀约:“楚老板,明天还来吗。”带上你姐姐一起

楚稚把那杯莫吉托喝了个底,收好那张宋予礼未曾带走的画,只看了他一眼:“再说吧。”

早上是一阵清脆敲门声,有节奏不紧不慢,宋予礼随手整理了下早起未打理的毛发拉开了房门,身上穿着睡衣,还带着刚将醒的鼻音懒洋洋的调:“嗯?怎么了。”

此时的楚稚穿着整齐,换上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跟鱼骨辫,露出天鹅般的脖颈自然飘落,宋予礼此时却丝毫没有身为姐姐的自觉。

楚稚看着眼前炸毛的宋予礼,掌心微痒,此时的面前的人很像只大型的绒毛狮子犬让人想要摸脑袋。但要是真的摸了脑袋,或许就是真的炸毛了:“刚才在楼下买了些早餐,要吃完再睡吗。”

宋予礼其实是有些起床气的,往常没人在的时候都是睡到不气才愿意起来,刚想说不用时,在看到映入眼帘的生煎小笼跟豆浆时还是沉默了,勾起腹欲,它的表皮呈白色,缀有芝麻和香葱,吃起来香而软,还热气腾腾显然是刚出炉不久的,咬上一口能瞬间爆汁,酥香软糯,咽了下:“等我一下,我很快就好。”

楚稚知道她喜欢吃生煎小笼,这是巷子楼那里嬷嬷小店的拿手招牌:“好,我在楼下等姐姐。”

再出来的宋予礼已经换上了一身常服,穿着一件白色雪纺衫,半透还能看出里面的内搭bra是黑色的,腰线紧致,裤子是件阔腿蓝色裤,炸毛的发已经捋顺半扎起,露出精致的下颌锁骨线,眉眼像是打着光般透亮,未施粉黛只涂了面霜,却唯独那张唇看上去不点而赤

楚稚坐在桌子旁看了两眼便移开视线:“姐姐是涂口红了吗。”

吃生煎怎么能涂口红呢,宋予安夹起,透过皮还能隐约瞧见里面淡红色的线,汤鲜肉香,呼呼吹了下,咬下一口神情变的饕足:“没有啊,我这可能是天生的吧。”她的唇瓣薄厚适中,相比旁人的唇瓣颜色是重了些,大概跟五官的长相也有关系,平时就算涂口红更偏于那种浆果色,蜜桃乌龙,以及樱红色的深色号

这家的早点确实味道不错,很得送宋予安的心,她喜欢一切美好的东西,包括美食,口腹之欲也是必不可少的。

就算是每次去哪个地方,都会打卡当地的知名餐厅,自然也喜欢在一些烟火小地品尝那些未曾起眼却味道惊艳的吃食。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楚稚:“嗯,姐姐喜欢就好。”随后打开话匣,给宋予礼介绍周边的早市的小吃,赤豆元宵,柴火馄饨.....

宋予礼听得津津乐道,但是一想每天要起这么早可能还是有些纠结,此时在跟早市的美食心理做抗争,却被池尾旁两道交尾的黑红锦鲤吸引住了视线

楚稚也顺着视线看过去,有些犹豫,看着这一掌半的鱼,毕竟外婆在世的时候就已经养了很长时间了,但要是想吃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姐姐是想吃鱼了吗。”还在飘荡的锦鲤听着做鸟兽状逃到了池底,宋予礼觉得好笑,不知是为了这两尾鱼通灵性还是楚稚的解读

楚稚继续道“南边有个卖水产的,个子不高长得微胖,人们都叫她“胖墩婶”,但无论是再滑溜的鱼在她手里也像黏住了一般,手起刀落宰杀的还干净,每次送到的鱼都是渔民清早捕捞的,价格公道还新鲜,要是姐姐想吃鱼,明天赶早还可以去买。”

宋予礼有些惊讶:“你还会做饭。”

楚稚谦虚了下:“嗯,其实关于做菜方面我都会一些。”如果宋予礼知道她开了餐厅会怎样,但她还记得宋予礼觉得她缺钱的事情,要先隐瞒一下吧

宋予礼眼睛亮了下,楚稚这些年好像一直成长了很多,不仅会唱歌还会做饭,或许还有很多其他的才艺都没发掘。但又有些心疼,这么多年楚稚看上去好像很孤单,又想想自己的那个弟弟光是煎个鸡蛋都能糊锅底,唱歌都是个破锣嗓子,算了真是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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