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缅国的路这些年早已走得烂熟于心。灵玉公主婚嫁时,程芷一行代表皇都也到场祝贺。有了程芷跟王妃这一层关系,自然再不需要和亲来维系两国邦交。灵玉公主最终没有再嫁给皇都里的哪位皇子,而是娶了自己青梅竹马的远房堂哥——没错、就是娶;作为滇缅国下一任王女,明嫁、暗娶!
“舅舅来啦!舅舅来啦!这次舅舅给我们带什么好玩的了?”程芷刚到,小王子小公主便嘻嘻哈哈地缠了上来。都说外甥像舅舅,两个孩子眉眼深邃、肤白如雪,比起当地人,确实更像程芷、王妃那一支的长相。程芷每次来都会给两个小家伙带些皇都里的新鲜玩意儿,这不,把两个小国宝的胃口都养刁了。
“喏,今年新出的修习籍,皇都的孩子现在都看这个。这可不是普通的册子,打开看看。”
“哦哦哦。”两个娃娃两眼放光,争先恐后地翻开书,“砰”地被吓了一跳,接着,一个满面皱纹的教书先生凭空出现在半空中,不苟言笑,张嘴就是“君子之学必好问。问与学,相辅而行者也。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
“什么啊,我不要读书。”眼睛里的光没有了,小国宝们不高兴地扁扁嘴。
“这册里载的可都是皇都鼎鼎有名的夫子,施了仙法在上头,只要翻开册子,就算隔着千山万水也能跟夫子们讨教了。”其实是灵玉公主听闻后央着程芷带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连舅舅都还要托人开后门才能给你们买到,怎么,不喜欢?”
“不喜欢。”小王子蔫蔫地把书朝地上一扔,立马就有随侍上前捡起,再小心翼翼地收好。
“那,这个呢?”跟变戏法似的,程芷又从袖中掏出两只护腕。护腕看着像金属质地,实质却如皮革一般柔软温暖,一人一只戴在手上,无论隔多远也能彼此通话,还能将身边的景象投射给对方看。这是程曌的主意,将仙门进贡的法器改造成孩子也能佩戴的尺寸,他说这两个孩子生在王族,长大后也许不得不奔走一方,人一旦少了联系,感情也就淡了……希望这两副护腕多少能帮他们维系住点儿念想,未来滇缅国不至分崩离析。
好笑的是,还不等程曌说完,程芷就迫不及待地表起衷心来,世人皆道情深不寿、浓尽必枯,但在自己身上,如果真是隔了千年万年,那恐怕不但不会消散,反而会愈发癫狂——天晓得,假如人有尾巴,那一刻,程芷的尾巴大概已经被他摇秃了。
“呀,这个好玩!按这里按这里。”
“哇哦,真能听见,你再说两句听听。”
看他们玩的兴高采烈、天真烂漫,程芷的唇角不禁上翘起来:以后不如跟程曌也过继个孩子来养养,图个热闹,不需要他埋头苦读或是习武修道,只要一直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就好。
接风洗尘的晚宴上,国王高兴,哐哐一顿喝,很快就不胜酒力被随侍扶下去休息了。说来也奇怪,程芷跟他虽然没有血缘,但比那些个九族亲戚还合他眼缘,恨不得跟皇都求来收做干儿子,只是这样一来王妃的身份就乱套了,这才作罢。
国王一离席,王妃也就能跟程芷说些心里话了:
“芷儿,不要怪娘亲啰嗦,就算你修道容颜不老,岁月那么长,你也该找个能照顾自己的人。”说着说着,王妃默默抹起了泪,“是娘亲的错,没能陪在你身边、好好抚养你长大,起码能看到你有个伴,百年以后走的也安心些。”
这些话,程芷每来一次王妃就要唠叨一回,之前程芷都用一心向道、不想为凡俗拖累之类的说词敷衍了过去,这回,王妃却琢磨出了点不一样,因为她话一说完,程芷的眼神就亮了起来。果然,他笑着回:“娘亲不用担心,儿子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说到这,一顿,似乎还有点羞涩:“而且儿子最近已经表明心迹,他、也答应了。”
来滇缅国这一路,程芷把收进记忆镜中的那一天翻来覆去、反反复复地看,把程曌说的每个字都掰开了揉碎了细细地回味过。
“真的?!”王妃欣喜,“你父皇知道吗?需要娘亲替你们出面做主吗?”
王妃知道自己儿子这些年都野在外面,性子又爱自由,估摸着这意中人未必来自皇亲国戚,或许根本就是出自乡野,两人门楣之差,恐怕这婚事皇帝会不答应。
事实是,确实有差;皇帝……确实应该不会答应。
“她,也是修道的吗?”王妃小心翼翼地问。
“算是吧,他道行比我高深多了。”程芷莞尔。
“那就好、那就好。”修道之人寿数长,如果能结道侣,漫漫人生长路并肩而行,更是善哉。
那天王妃喜不自禁,最后也喝多了,待送王妃回宫后,程芷并未着急回自己的住处,而是吩咐左右安排:“逃出迷雾森林的巫蛊族人现居何处?可否带我去拜访一下。”
待随侍回来禀明安排妥当时,程芷已经换了身便服,又施法去除了晚宴上沾的那一身酒气。巫蛊族人并非滇缅国子民、也不受皇都礼法教束,穿得隆重反倒让大家都不自在。
做完这一切,临走前,程芷略一沉吟,就着月色“写”下一封信,托皇都秘养的信鹰带去给程曌。话说这一路上,程芷隔三差五的就要给程曌“写”信,沿途见闻自不必说,就是见月亮今夜比昨夜又圆了几分,他也要“汇报”一番。
“阿曌,见字如面。”
没了?初时接到信,程曌难以置信地把信正过来反过去找了好几遍,真的只有这几个字?!忽而,信上缓缓浮现出程芷的身影,将这些天来、哦不对,是这几个时辰来发生的事,不论大小、一一道来。
程曌失笑,果然是见字如面,这是程芷自己发明的法术,可以将人的影像保存在纸张中,法术并不难,只要法力足够甚至可以保存千年,只是没什么大用处——用笔也能交代清楚的事,一般人不会浪费法力去这么做罢了。
这次,程芷依旧是以口述代笔录:欲与巫蛊遗族一会,思前想后,恐归时心境有变,故先留此书。我已向母亲表明心有所属,你或许要笑我迂腐,但终身大事,总还是想能得长辈祝福的。听闻祭祀礼服已成,园子里的花精们言及试衣之日,艳惊啧啧,未能亲眼目睹,谓为憾事。正巧母亲许我一丹雘红袍料,取之于南地特有的一种朱鸟的绒毛。她虽未言明,我知必是想赠与你——待我南地归来,你可愿为我身着红衣?
思绪洋洋洒洒,还有很多想说的,但时间不等人,程芷权衡了一下,还是作罢,先去见那巫蛊遗族罢。
十年未见,当年瘦弱的小女孩阿雅已经长成为眉目坚毅的中年妇人,听说她后来嫁给了新一任族长,诞下了一双儿女。只可惜,男人跟长子已经在这次浩劫中失去了消息,只留下她跟一个才4岁的幼女,带领最后的族人逃出生天。
程芷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专注地磨着一把匕首,一旁的小女孩蜷缩在榻上,已经睡熟。那匕首的握柄又粗又厚,明显不合她的手,恐怕是她丈夫给她防身用的。
虽有随侍提前通报,但阿雅并未肃衣、也未外出相迎,这些所谓礼仪之邦的规矩,她既不关心、也不上心。
程芷怕吵醒睡熟的孩子,进来的动作很轻。阿雅抬头看了他一眼,一瞬间的诧异,然而很快又恢复了镇静。
“原来你是皇子。”阿雅顿了顿,“你一点变化也没有。”
“当年不辞而别,未料再见竟是如今这般境况。”程芷苦笑,“族长的事……抱歉。”
“如果你说的是爷爷,那也是他自己犯下的孽;如果你说的是外子……”阿雅握紧了手中的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一天,漫天的火光映红了半边森林,举目四望、魔影幢幢。南魔终于还是对他们一族下手了,只为了要得到那上古的魔力。这股力量是什么时候、由什么人传给巫蛊族的,已经没有人能说得清了。有说是来自开天辟地,创世神低头欣赏自己造物杰作时投下的一缕阴影所化,有说是来自开天辟地之前,从黑暗混沌中自然衍生……不管是哪种说法,似乎都有几分可信,不然无法解释为何独独这一脉的人类,能够拥有不同于人族、神族、魔族的力量。只是凡事皆有两面,蛊毒之力也会反噬族人,子嗣稀薄、发狂致癫者众,因而巫蛊族权衡最后,还是渐渐远离了这股力量——这也是为何数百年来,族中巫力代代没落的根本原因。
这块蕴涵巫力的石头,如今就埋在黄泉牌楼现世的那块地底。鬼地在北,黄泉门开却为何在南地?终究都是有理由的。
“我要再回一趟村子里!拿回那块石头!”阿雅斩钉截铁,她已下定决心要拿回那股力量,为族人报仇雪恨。她还记得那一天,她抱着女儿、带着族里妇孺老弱跟着吞金兽指引的路线逃亡。一路上扑鼻的血腥,连吞金兽都几乎丧失了嗅觉。丈夫带着男人们殿后,长子一开始也跟着他们撤离,但是逃到半途又折返了回去。他说:阿母,我也是男人,男人怎么可以先逃。
……那也是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你打算何时出发?”
“明日。”
“我同你一起去。”
“这是我们一族的血海深仇,殿下本不必出手。”
“事关南魔便是全天下的事。”程芷和盘托出,“南魔如此急于攫取新魔力,恐怕跟东魔崛起有关。”
而与东魔,终有殊死一战。
程曌不说,不代表程芷不知道,这一战恐怕已经等不到下一个十年了……
与阿雅再了解了一些细节后,程芷便安排手下去加紧准备起来。突然,瞥到阿雅的床榻后头似乎暗暗躲了只魔兽,程芷不假思索就要出手,幸好阿雅阻止得更快。
“且慢,是啵啵!”
那魔兽听到主人的呼唤唰地就蹿出来了,模糊的五官依旧看不真切,但那挡在阿雅身前、压身弓背的姿态,明显是在警告——当年小小的四脚吞金兽,也已经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大魔。因为能挡煞,四脚吞金兽鲜有幼兽能够成长为完全体的,乍一看有点像用四脚走路的人类,程芷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它能安然长大,多亏了巫蛊族的庇护;而它也不负所望,安全的把族人带出了那片地狱深沼。
程芷解下随身的金银配饰,抛给吞金兽。这一次,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狼吞虎咽地就吃起来,而是谨慎地看向阿雅,得其颔首后再畅快地吃了个够。
“你也成长了呀。”程芷莞尔,忽地又联想到了自己:
“我也多少成长了些吧……”
离开阿雅的落脚住处,刚回到自己寝室门口,一只信鹰就带着程曌的来信,停在了程芷的肩膀。
“阿曌这么快就回信了?”算了算时间,程芷那封信该还在送去的路上才对。
一边疑惑一边拆信,果然是程曌昨儿就寄出的。
“阿芷,展信佳。昨日你来信寥寥数语似仍在奔波途中,不知今日你可平安抵达?”他为东魔、为祭祀那般忙碌,还挂念着我,程芷心口一暖,接着往下看。
“最近得了些南地的消息,怕你一个人应付不来,特意帮你找了个打手,不知捎到了没有?”
打手?捎到?程芷茫然地看了看四周。
就在这时,一袭紫衣道袍从天而降,来者仪态雅正、动作轻巧,落地时腰间那冥色窄剑上的流苏竟未有丝毫摆动。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然而望着面前人那身熟悉的装扮,程芷却突然犹豫起来。
“敢问这位大哥……你谁啊?”
点击弹出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