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番外(三)我的自述

现在很多人都会谈论信仰,当我们在谈论信仰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

在原始的意义上,信仰可能是指两个,一个是对祖宗的信仰,一个是对神灵的信仰。这两种信仰都是很原始的崇拜,一个崇拜自然,一个崇拜自己。崇拜神灵的那伙人创造出来了宗教,崇拜祖先的则是搞出了祠堂。

这两种信仰,其实并没有什么差别,无非是一种心灵上的寄托。

这种心灵上的寄托,它可能是一种滋养自己的养分,这个时候,这种信仰就是好的。但是,信仰是具有排他性和绝对的唯一性的。

其实我这个人是很不喜欢听到别人说他自己信仰什么的。你喜欢一个人,于是你不能够听到别人说他不喜欢这个人。你可能会在心里不高兴,但是你不会做出什么行动,更加不会把那个人给杀了。

但是,信仰是可以做到这一点的。

很久以前有一个很出名的人,这个人他有很多的粉丝。后来这个人的一个粉丝就听到一个书生说自己不喜欢这个人,于是这个人的粉丝就把这个书生给杀了。最后官府的办法是,把这个人和他的粉丝一起处死。

很多人都喜欢这样说:粉丝行为与偶像无关。但是,偶像真的是无辜的吗?这点我们暂时不讨论,只讨论与信仰相关的。

很多时候大家其实对你没有什么兴趣的,你以为别人在关注你,其实那只不过是你在自恋而已。所以你信仰什么,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没有人会管你信仰什么。但是,当你的信仰,为其他的人带来困扰了,你还不允许别人骂你了么?

他们是这样想的,我喜欢这个人,所以别人就不能够说不喜欢这个人。如果不讨论这个人具体喜欢的是什么,只是有这个事情,我问你,你觉得这个人怎么样?你估计也不会认为这个人做得对,你只会问,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什么问题啊?但是当这个人具体喜欢了一样事物,当他自己处于这个环境之中,他就再也没法说出刚才的话了。

不过当我们跳出这个环境,我们就能够看出这种言论的可笑之处了。

一些人拼命捂住其他人的嘴巴,不让他们表达自己的观点,然而他们却忽略了一件事实:自己与他人是处于同一地位的,这样捂住他人的嘴巴,不让他人有表达的权利,同时也代表着自己失去了表达的权利。

然而可能是教育方面的缺失,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

忽然想起一件事情,现在人们好像很能够从一句话入手,以小见大,得出对方如何如何的结论。其实这种事情我们从古至今一直在做,这个就是断章取义。“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因为这一首诗而锒铛入狱,可以说是很委屈的一件事情了。当然这件事情,其实皇帝是没有什么错误的,毕竟谁会去挑皇帝的错误呢?然而到了现代,人人平等的思想已经深入人心。所以,捂住他人的嘴巴,大抵是行不通的。即便是在久远之前,人们也是可以“道路以目”的。

信仰既然有排他性,我刚才又说了那么多信仰的坏处,又为何信仰一直存在呢?

在原始社会,那个时候的生产力还不发达。人们只能够祈求老天和祖宗的保佑,因此产生了信仰。人生在世,我们总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如果能够有一个信仰,好像没有什么不好的,这代表着我们心灵的寄托。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下子步入了现代社会。现在的很多人都不信鬼神,宗法也没有以前那样大的作用了。按理来说,我们应该是没有信仰的。然而现在却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自称自己有信仰。

他们的信仰就是原耽小说,**,耽于美色,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词。**是说两个男人的爱情小说,原耽就是原创**。

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就会有一种疑惑,一本书怎么能够成为人的信仰呢?其实一本书是可以成为人的信仰的。很多人都这样相信着,护持着这份希望,也就真的成了信仰。

喜欢原耽小说的人年龄都不会太大,现在网络实在发达,他们过早地接触了这些。因为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以为他们看到的听到的就是事实。这些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渴望着大人的认同,并且追求一种特立独行,所以他们标新立异,以为这样就是特殊,同时他们又盲目的跟风。

幼龄,闻风而动,沾沾自喜,自卑却又自命不凡,在单调的群体生活中寻求着心灵的寄托,却陷入了盲目。他们以为他们看到的就是真相,对于自己看到的东西不加以判断,全盘吸收了,甚至说出要去做同妻这种可笑的话。

他们口口声声尊重同性恋的恋情,然而却不知道一件事情,正是因为无差别,所以我不会去特别在意这一伙人。你以为你是尊重?你看到那些普通的情侣,你会冲上去尖叫吗?你看到你爷爷奶奶相濡以沫一辈子你会说好甜啊吗,你不会。

你都不把他们当成正常人去对待了,却还要别人去尊重你们那可笑的想法。

收起你那愚蠢的信仰吧,它妨碍到别人了。

“信仰没有错。”

“但是为了信仰盲目排他,甚至强行要求他人改变自己的想法,那肯定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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