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阿列和举祥远点好吗?”章小麦又一次找到我。
“你讨厌他们吗?我们其实是同类。”我依旧敏感。
“我只是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能多些。”章小麦习惯性地牵起我的右手放进口袋。
“好。”我捏了捏她的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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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起我们开始每天一起上学放学,我从仓库中拖出脚踏车清洗干净天天载着章小麦,我常常把车子骑得飞快。章小麦不似我那般拘谨,总是紧紧地抱着我,我时常能在地上的影子里看到她长发飞扬的样子。
每每看到章小麦对我笑的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像是在梦里,人真的可以如此美好,这般温暖吗?
“你是真的吗?”我有时发呆过后问章小麦。
“你说呢?”章小麦靠过来倚在我肩头,那么真实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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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里某一天章小麦的朋友跑过来和我抱怨,“你看看你认识小麦刚多久?可她嘴里天天说的都是你!”
“她说我什么?”我追问她的朋友。
“她说你是一只挺好玩的纸老虎,很可爱。”
“可爱?”我听到这个形容词几乎笑出声来,我记得从小我就是孤僻的典范,每天向疯狗一样的咬除去萧良之外所有不正眼看我的人,原来我这样的人也可以被称作可爱?
章小麦的眼里我的好玩之处,我的可爱之时,到底是出于哪呢?
我冥思苦想都不明白。
我和章小麦的互动不知不觉越来越多,我越来越发现自己的心好像正处于一种复苏状态,因为章小麦的存在,我对世界的认知有了很大改观。
不知道是可喜还是可悲,我发现自己遇到章小麦之后竟然对生萌生出一丝依恋。
我对小麦说,“因为有了你,我开始眷恋这个世界,与其说眷恋世界,不如说是眷恋你。”
章小麦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笑得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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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三十七道,萧言,你把手割得像是一扇纱窗,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样痛苦吗?”章小麦在给我上药的时候一反常态地问我,她好像很生气的样子,语调也不似平时那般温和。
“我不知道。”
“我真的快受不了你了。”她把手中的药水重重地放到桌上。
我的心也跟着那瓶药水摔到了地上。
“疼吗?忍一忍。”章小麦很无奈地叹了口气,我咬破了自己的嘴唇。
“别上药了,我受不了。”我抽回手。
章小麦看着我半天没说话,她的吻忽然轻飘飘落在我脸颊,我一瞬便没了痛的知觉。
“萧言,你不要再割手指了。”章小麦疲惫地靠在我肩头。
“我做不到,也不想骗你。”我攥了一下左手,一阵痛感袭来。
“为了我试一试。”她的呼吸温柔地冲撞着我的下巴。
“好啊。”我回答她。
我知道我可以做到,可是我并没有停止。
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不想死,我想和章小麦一起活过十八岁,看看山那边十八岁的样子,我从没想过像我这样的人居然有一天还会对生抱有期待。我明明已经可以停止自我惩罚了,可我还是会伤害自己,因为我变态的喜欢看章小麦担心我的样子,她无法掩饰的担忧和愤怒让我感觉到自己不是行尸走肉,而是一个真真实实存在的人。
章小麦一直都不知道,后来那个阶段的我频繁伤害自己就是为了让她难过,让她伤心,从而让自己的心里好过,满足。那时我对自己的伤害早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我的生存,我的一切都和章小麦捆绑在一起。
那之后章小麦常常从三楼跑到五楼去教室找我,她时常把我从教室里叫出来,一句话都不说就捧起我的脸亲吻,如果我的皮肤因此变了色她就会异常开心,我有时就会怀疑是不是我把她带得和我一样变态了。
可她终不是我,不会像我整日沉着脸,她永远那么温和,那么阳光灿烂,不论做些什么事大家都不会觉得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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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越来越亲近,她越来越讨厌我手上的伤口。
我本以为她可以容忍,否则为什么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她会低头亲吻它们?
可那并不是事实。
事实是……后来有一天,用尽了所有威逼利诱都没有办法的章小麦身心疲惫地对我说,“萧言,拜托你,别再弄伤自己的手掌了,你再弄伤我就……我就……狠狠打你。”我在她的语调中读到了很多无奈。
我在心里笑,这天底下有什么是我害怕的,难道我会怕你打我吗?
我很想问章小麦你觉得我会怕吗?可是话未说出口我便把它拦了回去,我告诉自己章小麦是关心我爱我的人,我不能把她当仇人对待。
章小麦没有想到我会如此轻视她的话,当她再次看到我手掌上数以百计伤口的时候,张了张嘴唇没有说出一句话,她满眼绝望地将我仰面拽到怀里,我没有挣扎,睁眼看着她,那一刻我的灵魂仿若跌落到她的眼眸里。
她用一只手蒙住了我的眼睛,我等了许久……许久……才等到她轻轻地拍了我的脸一下,拂灰一般,轻得连声音都没有。我挣脱开她,推门跑到外面,在夜风中沿着路灯一口气跑过十几条马路,直到自己浑身软塌塌,仿佛被抽去了筋骨。
如果章小麦那个时候打得很用力,我相信以我的变态程度一定可以笑得出声,如果那个过程中她胆敢有一丝轻蔑我,我相信以我的冷血程度一定可以瞬时忘掉我们之间所有的情谊和她来个鱼死网破,可是她那一刻的千般失望,万般挣扎,着实令我难过。
我想如果你无法忍受我的变态和我决裂,那样我就不会对你心存期待,那样我就不会爱上你,为什么要把那么美好的自己搭在我这个变态身上。
“萧言,你要是再伤害自己,我也和你一起。”那天晚上章小麦给我下了最后通牒。
“章小麦,我不会再让你像今天这么难过了。”我一把将她搂在怀里。
她大概不明白,我也想好好的,她的存在等同于止痛的药片。
她大概不明白,我内心渴望炽烈的爱,因此不惜用伤害自己来无耻地换取关怀。
可是我安份没多久,举祥就告诉我阿列吞了一包钢针自杀的消息,我不是有多舍不得阿列,只是我一直都没有学会接受身边的人会死亡,会离开这件事。
那天我从葬礼上回来,但凡看到泛着金属光泽的东西就会想到阿列,学校的大门,脚踏车的车圈,厨房里的水龙头,热水器的开关,似乎每到一处就会有泛着金属光泽的物体提醒我,阿列已经死亡,已经彻底离开。
阴霾的气息无处不在。
那一次我割的是手腕,伤口没有很深,但是流了很多血。当我想到章小麦的时候,忍不住对自己手下留情,血滴满了白色画纸。第二天早上我发现自己没死,便把他们用画笔将血渍勾勒成雪中的红梅,随后卷起来塞到抽屉最深处。
章小麦再来家中找我的时候,衣袖里滑落出的绷带将我出卖,那个时候我已经决意不再用这种决绝的方式折磨章小麦,也决定放过自己,可是我仍然深深地伤害了她。
章小麦在我抽屉中翻出滴满血液的画纸,她已经再无法假装镇定,她又愤怒又心痛地盯着我手腕的伤口流泪,那一刻我突然好恨自己,那个变态到利用血渍作画的自己,那个愚蠢到以疼痛作为情绪发泄出口的自己,那个自私到以疼痛做筹码换取所爱之人关心的自己,
我好肮脏,我好龌龊,我真像是一滩扶不起的烂泥,然后我看见,章小麦在我的书包里掏出美工刀,她扭过头在自己手臂上割了一刀,我一把从她手中抢过刀扔进垃圾桶。
我替她清洗伤口,我给她上药、包扎,直到这一刻,我才知道面对自己所爱之人的伤口内心竟有如被撕裂般痛楚,而这份痛楚,我竟然令她承受这么久。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伤害过自己。
我只想活着,我想和章小麦一起活到十八岁,二十一岁,我想看看那些我原本没有打算经历的人生是什么样子,我只想狠狠地爱章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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