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安常没想过自己还能对什么人产生特别的感觉。

这当然没什么问题,除了这人是南潇雪以外。

她是在一年前回到家乡宁乡的,一座临水的南方小镇。

若说七年的北上生涯给她留下了什么印记,那便是在最初一阵对干燥不适应的流鼻血后,她反而适应了那难耐的干燥。

甫回到家乡遭遇漫长的梅雨季,她开始没完没了的过敏。

一圈湿疹盘亘在她后腰,极细密的小颗粒,摸上去微微凹凸不平。每每洗完澡,对着被水蒸气蒙住的镜子擦出一块,看一眼,红得异常,像什么不正常年节开出的桃花。

太过灼灼,总让人觉得天有异象。

事实上回乡的第一年她过得很平顺,守着外婆,住在住惯的旧屋里,坐在屋檐下望着一方天井,看雨滴答答的从清灰屋檐上落下来。

一直到今年的梅雨季,她以为身体总该适应家乡的气候了。

得,湿疹又来了。

这个“得”也不是她的家乡话口音,也算是一段邶城生活给她留下的痕迹。

她觉得自己总是这样,在邶城时太像一个宁乡人,回到宁乡又像一个外来的邶城人,总是格格不入的。

还好她可以修文物,更准确一些说,是修瓷器。

这算她家祖传的功夫。宁乡早些年经济也发达过,只不过现在没落了,乡里有一间小小博物馆,安置着当时清代的状元郎为家乡收来的各种好东西。

安常的外婆文秀英女士,就是馆里的一名瓷器修复师。

修文物这事说难也不难,就是需要极大的耐心,补好底胚后,拿着只小狼毫慢慢描,埋着头一坐就是一整天,很少有年轻人坐得住。

所以渐渐的,等馆里的老人们都退休后,就只剩安常和一个修古籍的姑娘小宛了。

文秀英总说安常:“窝在这穷乡僻壤的做什么?送你去邶城读大学又在故宫工作三年,是为了让你现在回乡这样过的么?”

文女士也有脾气暴躁的时候:“你给我滚回去!”

安常总是好脾气的笑笑,拧条抹布擦干净她洒在桌上的浓茶。

回邶城?

开什么玩笑,她哪里敢回。

回乡一年,乡里人都说她越发不爱说话,修文物也修得越发痴了,成日里只爱跟这些穿越千年的瓶瓶罐罐打交道,别修出什么毛病来才好。

经济落后的地方总有些迷信思想作祟,觉得在时光里沉淀太久的东西,上面都附着有灵魂,轻易不好招惹。

作为一个从邶城回乡的唯物主义大学生,安常在心底讪笑:哪有什么灵魂?别说这些没生命的瓶子罐子了,就算是有生命的千年古树,或者不知多少岁的狐狸,国家也明确规定建国后动植物不许成精。

她觉得修文物挺好。

把每一分秒的时光这样消磨,她就不会想起困扰她的许多事。

唯独有一个深夜,小宛早已下班,她一抬头抚了抚发僵的脖子,才发现已经十二点过了。

她收了工具,关上嘎吱作响的旧棱格木门,走出博物馆。

回家的路上要路过一座石桥,微拱的形状横在窄窄的河上,边上的木头栏杆被岁月侵蚀的都有些腐朽了,人是不能在上面坐的,一坐就断。

安常还记得那晚飘着一点点雨丝,极细极细,打伞都显得太过刻意那种。

神奇的是那晚还能瞧见月亮,一小块不太明亮的半圆,从幽暗的云层里透出来。

桥上立着一个人。

这已很奇怪了,乡里虽无宵禁,但年轻人外出求学的求学、工作的工作,早已走没了,剩下的老人们都早早熄灯歇息了。

别说十二点过,通过九点以后,乡里就已没什么人走动了。

更奇怪的是,这女人并非乡里的人。

在朦朦胧胧的雨雾中,照在河面上升腾而起的一点水气里,穿一身瓷青色旗袍,并看不清面容,但光凭那纤窈的身段已足以让人联想到许多美好的事物。

就像……

安常脑海中有一个非常具象的联想:就像她最近在修的那只宋代青釉玉壶春瓶。

相较于唐代的浓重奔放,宋代瓷器的用色和器形都清雅端正,感觉极适合那些宽袍大袖的文人,置于书房内插上一小枝青竹。

唯独安常所修的那一只不一样。

破损很厉害,但能瞧见在壶颈内部,有小小一颗朱砂红。

瓶底没有落款,安常并不知晓七百多年前的那位匠人,是刻意为之,还是一个不经意的失误。

多半是失误,因为那一点朱砂红凝在清雅的青釉之中,显得十分格格不入。

失误也正常,因为宁乡走出的那位状元郎,后来并未官至高位,想来真正无瑕疵的好东西,也是很难轮到宁乡的。

今夜桥上所立的那个女人,就让安常想起这只青釉玉壶春瓶,而那些水气和雾气衬得女人身形很摇曳,竟不似真的。

安常当然知道自己这是很荒唐的想法,但她绕开了平时每天都过的这座桥,走了座更远的桥过河回家。

万一这女人……就不是“真”的呢?

第二天早晨起来,文秀英女士懒得做早餐,捡了点姑嫂饼,配一碗稀粥让安常吃。

梅雨季也并非每天下雨,至少今早就出了一点太阳,薄薄的晨曦足以驱散昨夜的雨雾,在河面上泛起一层浅淡的金光。

安常远远望向那座石桥。

早已没什么穿瓷青色旗袍的女人了。

来到博物馆,小宛比她来得稍早一点,正推开那扇嘎吱的木门,在薄而透的晨曦中对她笑:“安常姐,早。”

小宛是典型的南方姑娘,皮肤那么薄,阳光一照,面颊就红红的。

安常笑着应了句:“早。”

小宛问:“你遇到什么事情了么?”

“嗯?”

“看你的脸,好像在想事。”

“哦……”

安常有一瞬想把遇见那瓷青色旗袍女人的事说出来。

想想还是罢了。

一来因为她寡言,日常没什么分享欲,二来还是那个荒唐的想法作祟:

万一昨夜的女人……就不是“真”的呢?

这事一传出去,更得人人说她修文物修“痴”了,文秀英女士估计还得把她押到周边的国际化大都市海城去看精神科。

于是还是对小宛摇了摇头:“没什么。”

平安无事的两夜过去。

安常本已对这事放下了,偏偏又在一个晚归的雨夜。

那瓷青色旗袍女人又出现了。

这次不在石桥上,而在石桥头的一排旧屋檐下。

今夜的雨丝依旧细得瞧不见雨滴,罩在屋檐下像一层半透明的帘幕,今夜女人所站的屋檐边挂着盏昏黄的灯笼,把她身形的打得略真切了些。

一只莹白的手臂露出来,细细瘦瘦的,架在另只手臂的腕骨上,纤长的指尖夹着一支烟。

一点猩红的烟头明明灭灭。

安常的心定了些,安慰自己:怎么可能不是“真”人呢?你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亏你还是大学生。

也许她也想证明自己并非修文物修“痴”了,犹豫了下,往河岸边走去,与女人隔着条窄窄的河对望。

一望之下愣了。

这脸她居然认识。

是“舞皇”南潇雪。

如果说上天给一般人的生活要么开扇门要么开扇窗,那给南潇雪这人造的就是间玻璃水晶屋——简直全屋都是门和窗,通透极了。

南潇雪家世惊人,父亲金融巨鳄母亲著名舞蹈家,母亲随夫去美国定居后告别了舞台。南潇雪从小就展露出极强的舞蹈天赋,被誉为“五十年一遇”的舞蹈天才。

她个子高,身量纤薄,肌肉线条并不算明显,按理说这样的身材稳定性不会太强,偏偏她稳得邶舞这么多年还在拿她十二岁时的一舞,当考生考核教科书。

她为了修习古典舞没有随父母去国外定居,而是留在了国内。一路的经历顺风顺水,十八岁就当上了国家舞剧院最年轻的首席,直到现在年近三十,从没人能撼动她的地位。

连说她靠家世走关系的都没有,毕竟她的天赋对其他所有人都是碾压级。

偏偏这样一个人,还长了张出挑的脸。

人人都说,近十年演艺圈的“颜霸”居然不出在演员里,而是一名舞者。南潇雪一双丹凤眼,眉黛青颦,肤白得几乎像从未见过阳光,配一头墨色的长发直直的披在肩头,像一匹泛光的丝缎。

南潇雪从不戴首饰,她的容貌就是最好的妆点。

这般长相的南潇雪成就了无数仙气飘飘的古典舞,而她本人的形象也因此显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她比舞皇更出名的一个称号唤作“南仙”,不管是不是粉丝都这么叫,没人有任何质疑。

古典舞本来小众,南潇雪却凭一己之力火出了圈,近十年舞剧的票价水涨船高,场场座无虚席,南潇雪自己的演出更是一票难求,后来网站不得不采用抽签的形式售票。

这就是南潇雪的魅力和能力。

安常并不追星,她对南潇雪的情况不算陌生,完全是因为她大学时的闺蜜毛悦是南潇雪的狂热粉丝,大二那年抽中南潇雪的一张演出票,激动得大半夜去操场跑了三圈。

然而现在,安常看到,南潇雪站在一个江南经济极其落后的水乡小镇,隔着一条河,静静望着她。

宝子们,我回来啦!

别问这次为什么休息得比较久,问就是上一本《月光》中间部分藏了刀、被表妹抓去关小黑屋了=v=

那咱们还是每天18:00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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