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向死而生

程方?他怎会知道账册的事?不对,他个烂赌鬼,突然有钱了,保不准是贪婪作祟,拿着要挟谁去了。真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真相展露的越多,反而越叫人看不懂。

反正她能做的已经结束了,她可不是救世主,剩下的交给别人吧。

只是看到赵玉鞍认真兴奋的眼睛,苏霓的话在喉咙里滞涩,说不出口,完全没办法坦白。尽管她平时做事都很果断,再等等吧,也许事情会出现转机。

虽然赵玉鞍一直说着自己没有做官断案的天赋,但他是个温柔细致的人,这样的人往往能够发现更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情感、逻辑。

仅仅两日,真凶,这一案逃脱了两次的真凶,被证据确凿地带回大理寺了。

小福被抓的那天,陶桃约苏霓在一家茶馆见面,都城里不少权贵都爱去,价格贵的离谱,苏霓都不太舍得,一口水下去像是在喝流动的金子。

陶桃和那日勇闯大理寺救父的打扮天差地别,穿着好几个绣娘绣上一个月才能完成的罗裙,带着时新的首饰。一个家族资源的倾斜,就是这么可怕,陶桃现在看起来就是个,从小娇宠到大的嫡女。

不过她脸上的粉太厚了些,眼睛也不澄澈,疲惫地像是随时都能睡过去,看来现在的日子也不好过。

苏霓等着她的寒暄,陶桃却直接挑明:“为什么不把账册交出来?”

苏霓把沾了沾唇的茶盏放下:“交了,刀还没拔出来而已。”

“那又为什么非要盯着那个该死的案子!”陶桃的语气是压制不住的愤怒。

“说什么胡话呢,破案是大理寺的职责。”

“那份账册的功劳还不够你们吃下吗?做人未免太过贪心了,苏娘子。”陶桃的精神状态果然不行,此时更是表现得有些疯狂。

“一本账册、就要我们帮你背负一条人命吗?账册的最得利者,是你陶桃,而不是我们。贪心的人是你才对,相反我不光帮你扳倒陶家,还将你从中捞出来。”苏霓拧着眉说。

陶桃讲桌上的茶点掀翻在地:“谁要你的施舍,谁在乎这条命!”

“是吗?小翠,也不在乎?”苏霓边说边观察她的表情。

听到这个名字果然她熄火,僵硬地平静下来。

“就是因为小翠,我才不能让福来去被抓啊……都怪我,要不然小翠和福来都能好好的。”陶桃颓废地讲述了一个痛苦、泥泞的故事。

一个虚伪、傲慢的男人做家主,对整个家族中不在特权范围内的人,无疑加剧了生活的艰难。

陶大夫坚守规矩,他不逾矩,也不过分清正。所以宠妾灭妻的事绝不会做,但一个彰显男人魅力的妾室却一定要有。

妾室只剩生一个女儿,就被当作工具一样,百八十天,想起来玩弄一番,其余时间,被整个家族漠视,和杂草一样,勉强生存下来。因为,迫害人命的名声不好听,对仕途有影响。

妾室没有野心,她早就认命,能活下来已经很好了。但妾室的女儿太过年轻,她做不到和母亲一样对现实麻木,终日笼罩在暮霭里,散发出一股老人的将死的味道。

她发誓,总有一天要离开这里。人和人之间的吸引力很奇妙,妾室的女儿从小就有一个,脾性相投的婢女,她们之间更像是姐妹,至少比她和那个远远看过去,珠光宝气的嫡姐,像姐妹。

自然界中有一种现象,叫共生关系,两种生物彼此依存,缺失彼此都不能生存的一类种间关系。婢女和妾室的女儿跟这种关系很像,多年的生活,她们一起度过煎熬的时光,一起畅想美好的未来,才叫这两个脆弱的生命,一起顽强地活到现在。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两株杂草遇上了和她们同频的另外两株草。婢女和一个喂马的小厮情投意合,两人一样朴实善良,叫妾室的女儿日子好过了不少。而妾室的女儿赶上了俗套的话本剧情,将心交给了一个赶考的书生。书生承诺,只要考上举人,就向陶家求娶她,届时外放一个地方官,带她离开陶家,琴瑟和鸣,好不快活。

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着,两个女孩甚至拿出了不富裕的一点钱财,去买了当下时兴的木槿面脂,每每地与情郎相会。

而一件事的发生,更叫妾室的女儿欣喜,她觉得自己惨淡的人生终于看见一丝曙光,就连老天都开始帮她。

她发现自诩符合规制的陶大夫,竟然坐着不合规制的马车,去了一个不合规制的酒池肉林,而这一切竟然被她发现了。

隔着一堵墙,里外是两个天地,妾室的女儿抱着腿坐在墙边,任油酒香脂粉香钻入脑袋,还有各种没听说过的东西,也许不是什么珍品吧,只是她没什么见识。毕竟里面的人毫不在意地把玩、毁坏,砸在地上只为听一声响,赌一赌到底能碎成一块,再眯着眼喝下一杯赌输的仙露作为惩罚。

真好呐,世界上不属于她的好东西原来这么多,却能被一个人尽情享用。太不公平了,不是吗。

妾室的女儿很聪明,她知道自己的分量,知道父亲的傲慢。稍微废了点功夫说服婢女后,两人竟然真的办成了一件能打破陶大夫虚伪面具的大事。

婢女问他,拿着这把锋利的剑准备做什么,换钱吗?妾室的女儿想到了书生,脸上露出几分憧憬,他说如今贪官当道,上下沆瀣一气,等他当官后一定会踏平天下不公之事。

宝剑配英雄,美人赠剑,当一条传世佳话。

婢女代替姐妹,懵懂地带着剑上路了。她不知道这样做的原因,只是出于信任,小姐认可的事她做,小姐认可的人她信。

她泪眼模糊地躺在扎人的草地上,青草和泥土混杂着血腥味,囊括了她渺小无望的一生。到这里就结束了吗?小姐会伤心的吧,真是的,杀人的手段也太不利落了点,迟早会被小姐知道的。没了她,小姐该怎么活下去……

书生隐藏得很好,骗过了所有人,他披着人皮,比人更像人。不光见利忘义还见色起意,杀人、夺宝,眨眼间就做好决定。清风哪有金山重,有了这柄剑,多少个金山,他都能劈开。

书生提着剑去了陶府,他以前来过,自荐门客,被毫不留情地贬低一番。回忆裹挟着怒火,叫书生冲昏了头脑,眼前出现幻象。他看到自己用着最好的纸墨写下篇章诗句,一个个敬仰卑微的面孔匍匐在脚底,伸伸脚就能踢开。良妻美妾簇拥在身边,温香软玉,好不快活。

他喜欢大眼睛的,就像眼前这个一样。书生挺直腰板,负手朝女孩微微一笑,他有自信看到女孩羞涩着脸庞偷偷瞟他的模样,因为女孩的妹妹就是这样到手的。

但女孩像分给他的目光甚至不如园中飞舞的蝴蝶,这个认知让他恼怒,让他想起了那个渺小的、不堪的、真实的自己。

于是他带着一张扭曲憎恨的面孔,向女孩的父亲夺取钱财,索取她。他那么年轻就考上举人,自当配得上这种女人,这种家族。来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也唾手可得!

虽然不满陶家的老头犹犹豫豫,只拿了点钱打发他,但是书生掂了掂手上的荷包,把鼻子买在上面深吸一口气,他已经闻到混杂着汗味、酒味和阴暗赌场下的霉味了。

书生是个赌徒,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行径暴露,所以妾室的女儿在家看到了他令人作呕的真面目,当下就明白了为什么婢女会□□地死在那。其实之前去现场外围偷看的时候,就有这种猜想了,只是不想承认自己眼拙,不想承认是她将婢女推上绝路,不想承认自己竟然真的还相信希望。

下地狱吧,所有人,一个也别想跑。我们都是极恶之鬼,既然如此,就一起扒下伪装的人皮,斗个你死我活,从人间到地狱,身死神灭也不要互相放过。

杂草从来都是抱团生长,有这样想法的不止妾室的女儿一个人,她私心想将婢女唯一在乎的人从这件事摘出,而小厮也这样想。他们都希望自己沉沦,用力将对方托出水面,逃开这谭污浊、无可救药的死水。

于是计划诞生了,他们都害怕对方放弃自己,所以他们要一起逃,将失去的夺回来,再去做原本要做的。

根据从妾室的女儿那得来的信息,小厮抢先一步找到书生的住处,将他的生命和剑一起夺去,然后再将失去意义的消息告诉陶大夫,借机成为其心腹。

他们的联系迟早会暴露,而且舞剑,他们俩都不是好手。干瘦羸弱的身体,在提起剑的那一刻恐怕就会被击碎,所以妾室的女儿要把剑再次交给别人。抱着过分谨慎的态度,她从回忆里找出一个实力强大又报以莫名其妙的同情心的“滥好人”来执剑。

半真半假的话最可信,特别是对付一个喜欢密谋思考的聪明人。执剑者接下剑后,戏台才算搭好,他们描画上妆容,用尽全力演绎这场,可能是人生最后的戏。

以自己为线,将陶家和一桩凶案死死地拴在一起,然后定下规则,让他们对外身败名裂,对内相互厮杀。像是养蛊一般,与成为心腹的小厮里应外合,剩下的人便能受她摆布。本来这出戏到这里就该迎来结局,可能是她没有看人的天赋,执剑人做的很好,好到挣脱了她的剧本,撕开她的伪装,将所有真相**裸地暴露在阳光下。

妾室的女儿感到刺痛,阳光对于她来说太灼热。她又带着一种诡异的期待和兴奋,虽然没有见过,但她知道这一定是所有事发生前,她和婢女最期待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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