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七点半的时候,菜未尝到最后一道,林辰放下刀叉,温和的抬起手腕看表,“我该走了。”
“啊,那我......”她稍微晃神,愣了几秒跟着停下动作,起身想要送他。
他委拒,“不用了,你在这替我把我的那份也吃完吧。你太瘦了,都没吃什么。”
他话说的笃定,容不得质疑。这个时候钟意才注意到,林辰隐约有些潜性的大男子主义。
“那我们下周见?”
“嗯,下周见。”她重新坐回来,与他挥手道别。
脑子里面却已经不再去细细琢磨林辰的性格,而是被段则霄刚才的那一眼占据。
他怎么来上海了?
门被打开又合上,钟意低头,盯住盘子里的西冷,无意识的切来切去。
当初分明是他自己说要留在北京,哪儿也不去......怎么现在又?
她皱了下眉。
难道是医学研讨会?
她止不住好奇,而后又像想起什么,控制住自己,及时打住自己的好奇。他们现在只是陌生人而已,她没理由再对他产生好奇,也不应该再对他产生好奇。
这般想着,钟意的肩膀下沉,重新将注意力集中在餐盘之中。
西冷已经被她手下的刀叉折磨得不成形态,融成一粒一粒碾成血色的牛排糜,黏黏糊糊,一点也不清爽。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她瞬间没了胃口,买完剩下一半单,走回员工更衣室。
脱下修身的束腰连衣裙,她换上来时那套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散在肩骨的长发一并挽起,她随便抓了两下,梳了个不算精致,胜似精致的丸子头。
可惜,
钟意用纸巾擦去唇上豆沙色的口红,顺便垂眼,望了望自己被高跟鞋磨得有些泛红的脚踝。
可惜她没带平底鞋。
钟意租的公寓离Joyln大概有四公里路程,地铁三站,十分钟。
但今天尤其不想搭地铁。
她背着单肩格子包,站在路边树荫下面,等着空车到来。
夜景很美,人更美。
长相清纯的女孩子总容易得到旁人的瞩目,她就站在那儿,笔挺端庄,没有说话,亦没有笑,但很快就有人前来与她搭讪。大多还都是十八.九岁的小男生。
她真是小瞧了在街边自由自在骑着自行车,吹着口哨,张扬嚣张的给喜欢的女生表白的少年,他的战斗力似乎比她想象中还要高。
白衬衣,黑校裤,藏青色的斜挎帆布包。
“美女,你在等人吗?”
但一开口,钟意就不喜欢他了。
他怎么会用这么老掉牙的搭讪方式呢?明明还是个少年而已。
钟意皱眉,抬头,站在原地看了他几秒后,说,“是的,我男朋友马上就来。”
说完,她翻找出包里的手机,作势准备给某人打电话,想要吓唬走他。
而少年就只是笑而已,似乎早已看穿她的小计谋,“那我陪你一起等吧。”
说完,他自作主张在钟意身边站好,与她享同一片树荫。
肩靠着肩,距离拉近,扑鼻而来的烟草气息让她觉得不舒服。奈何对方好像吃定了她今天一个人回家,不打算放过她,她抿抿嘴,有些为难说,“这个点,你不回家做作业吗?”
少年垂眸,盯住她痞笑,“我......”
可惜,他没办法再继续展示自己磁性的低音了,一道比他更低柔的男声裹挟着晚微风,盖过他的,飘入她耳中,“意意,我回来了。”
记忆深处,无法忘记,那是段则霄的声音。钟意的长睫毛下意识颤了下,僵直在原地。
下一秒,男人熟练的从她身后搂住她的肩,将她往怀中带了带,“你们在聊什么?”
不必说,接下来就没她什么事情了,她只需要在段则霄的控场下,负责点头微笑“嗯”就好,只要这样他就能把所有事情处理妥帖。
事实的确这样,三言两语之后,假装清纯的小混混就被驯服,被打发走了。
她抬起脑袋,用惊讶的表情看他,嘴唇微张,想说什么却又终于没说。
老实说,她没想过这个生的一副好皮囊的淡漠的男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主动对她伸出援手。她还以为他连她的名字或许都早已随着那封被撕烂的情书一并丢进垃圾桶里了呢。
拈起一支玫瑰似的,钟意用两根手指把段则霄还搭在她肩膀上的手挪开,轻声道谢,“谢谢你。”
语气是那样疏远客气,他倒也见怪不怪,“不客气。”
钟意怕再有人趁着夜色与她搭讪,她一个人没法解决,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去乘地铁。转身离开的时候,段则霄皱了下眉。
“不等你男朋友了?”他语气有点不耐烦。莫名其妙的不耐烦。
大概是女性天生敏感,钟意觉得他是在试探林辰和她的关系,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他没理由这么做,“他不是我男朋友”这几个字就在唇边,但也不知怎的,她偏偏不想说出来。
这可能是一种竞争心理。分手之后,男女双方重逢的那日,他们习惯无声的炫耀自己离了对方之后过得有多好。钟意也属于其中之一,所以她没有直接回应,只说,“天晚了,我得赶紧回家去了。你也早些回去吧。”
在这一整个过程里,她以背影示人,没有去看段则霄那双沉得可怕的眸子。
钟意不喜欢穿高跟鞋,也不习惯,今天穿高跟鞋完全是因为钟晓燕的话,她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但,高跟鞋和手提一并藏在圆桌底下,有没有给对方留下好印象暂且不谈,她只知道这双高跟鞋倒是给她带来了不大不小的尴尬和灾难。
从Joyln到地铁站要经过一条马路,马路与街角边缘有一道台阶,钟意当时大概是在想如何在段则霄面前展示最佳的背影和高傲的姿态,一个不留神,在绿灯到来以前,于台阶那里崴了一下脚。
柔柔软软的弱不禁风,她险些跌倒,还好身后有人及时搂住她。
干净的,低调的,洗衣液的味道,片刻之间,充斥鼻腔。
她侧倒入段则霄怀里,不由自主拉住他的手臂。
那是夏天,室外气温高达三十六度,男人手臂滚烫,烫的她指腹发热,轻声惊呼了下推开他,自己站好。
许是天气太热,钟意脸上泛起一抹红。导致后来四目相对时,她也没太敢去瞧段则霄的眼睛,只是任由目光在他的上衣上打转。
男人还是习惯穿纯白的t恤,算不上讲究,却也早已没了当年的稚气。她记得他的每件衣服,哪怕不是西装而是休闲服,也总喜欢烫熨规整后再穿。
看看他身上的皱褶,她想,那应该是她挠的。所以她道歉,也道谢,“谢谢你。”
这是他第二次救她了,但她不是很开心。因为在她想象中的久别重逢,不应该是这样的。
想象中,她应该穿最美的婚纱,挽最帅的新郎,做最独立的玫瑰花。而不是落魄的等待前男友出手相助。
她暗骂自己这几年一点长进都没有,还像上学那么不谙世事。
余光不露声色注意到他的手还扶着自己的肘弯,她眨眨眼,动作轻而缓的准备挣脱掉。
就是这个动作,惹毛了他。
眉毛拧成深重的颜色,段则霄没有顺从,反倒有些生气的把她拽紧些,“钟意,你到现在还不会好好走路吗?”
“......啊?”她一愣。
“我是在问你,”男人叹了口气,表情有点无奈,“你怎么和以前一样,走个路都能摔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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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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