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慢慢的从地铁口走了出来,看起来一瘸一拐的,看到乞丐,差点跌了一跤。
“这是怎的了。”乞丐定睛一看,原来那小丫头脚上登了一双新买的鞋子,鞋跟又高又细,走起路来十分吃力,就像踩着高跷一般,那乞丐的眉毛便皱了起来,说了句“这是什么劳什子物件。”
“高跟鞋呀。”小丫头歪着头说“高跟鞋是上流社会女人必备的装饰,你看我这双鞋子,可是达芙妮的,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呢,好看吗?”
“没看出来哪里好看。”乞丐面无表情的说“这玩意倒是让我想起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小丫头好奇的问。
“裹脚布。”乞丐边说边讲起了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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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敷童子会以小孩子的姿态附在家中,传说只要有座敷童子在,家族就会繁盛。如果在一起玩耍的伙伴中,你看到的明明都是熟悉的面孔,却总感觉比最开始时多出一人,这时候多半就是他搞的鬼。座敷童子是个只能被小孩子看到身形的很老实的妖怪。也因为如此,常常有一些自私的家庭会请法力高深的法师,以结界困住他们,控制他们的自由。
若敷童子:关于高贵
第四十五世,你是皇后,我是怨妇,执念化成了座敷
回心院的夜是凉的。
自从宣懿皇后冤死之后,便没有妃子住在这里了,虽然太后娘娘后来冤情昭雪被厚葬在庆陵,但总归这里还是不吉利的地方,没有人愿意住在这里,所以这里便成了现在的样子,庭院里的荒草胡乱生长着,连石头铺成的路都给掩住了。
萧崇妃有几分落寞。她知道,这里便是冷宫了,搬来这里的路上,所有看到自己的人都投来异样的眼神,像是在看宫外的那些百姓,就连那些平时在自己面前恭恭敬敬的宫女和太监们,也开始用眼白来看自己了,似乎自己身上有什么脏东西,会玷污了他们的眼睛。
也许每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妃子,都经历过那样的眼神。萧崇妃想,其实宫里本来没有冷宫这么一处地方,只是那些被皇帝疏远的妃子身边,连眼神和空气都是冷的,所以她们住得地方便成了冷宫,想必当年萧观音在这里写下《回心院》词的时候,也是一样的心情吧。
那首词闻名天下,这宫里的妃子,随便哪个都能倒背如流,偏生萧崇妃是个大字也不识得几个的,只记得一句“剔银灯,须知一样明。偏是君来生彩晕,对妾故作青荧荧。剔银灯,待君行”,只觉得甚是矫情,起了不少鸡皮疙瘩来。
然后她便点起了灯,那灯果然是青荧荧的,只照亮了梳妆台前的一小块,非但没有让屋子亮起来,反而留下了长长的阴影,让整个屋子更幽暗了。这让她不禁哑然失笑,还道那萧观音是个天下闻名的才女,原来也不过如此而已,原来只是把自己亲眼所见的写出来罢了,她拿了青铜的灯剔挑了挑灯芯,那火光才更亮了些,她对着面前的铜镜,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却是一日之间憔悴了不少,连原来红扑扑的脸色也白了起来,正想好好的补上一些妆,却突然发现镜子里多了一个人影,回头一看,却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怯生生的站在屋子的角落里,饶是她想来胆子大,却也吃了一惊,正要斥责两声,那孩子却好像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躲在了角落的阴影里。
萧崇妃心便突然软了下来,她从未听说这回心院里还有宫女,想必这孩子也是个不受待见的,才被遣到这里来,看她怯生生的一言不发,定是在这里一个人呆的久了,便有些怕生,突然见到有人来了,想必是吓了一跳,看她那灰白色的小脸,应该是吃了不少苦,在这平时少有人来的院子里,怕是连饭也吃不上遛,就算是突然死在这里,也没人知道,也许这些年来自己便是她遇见的第一个人了,想及此处,看那孩子便有几分亲切,想到自己一个失宠的妃子,身边又没有人陪着,便觉得那孩子定是和她有缘分的,是天上的太阳神派来陪她的。
萧崇妃相信一切遇见都是缘分,而这些缘分是说不清的,只有太阳神才知道,比如此刻,她不知道那个孩子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不知道她在回心院里呆了多久,那孩子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两个人四目相对,刚开始被彼此吓了一跳,然后又觉得看到了另一个自己,这实在是种奇妙的感觉,奇妙到让萧崇妃暂时忘记了自己的遭遇,不自觉的微笑了起来。
见她笑了,那孩子也笑了起来,两人就像在照镜子一般做出同样的动作和表情。然后萧崇妃便向她勾勾手,示意她到自己这里来,那孩子却死死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反而对着自己招了招手,崇妃有些薄愠,便皱起眉毛来,那孩子便也皱起了眉。
原来她竟然在学她。
崇妃哑然失笑,也不矫情,上前将那孩子揽在怀里,一如经年之前,她的母亲揽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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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还真是顽劣。
比当年的自己还要顽劣得多。有了她,这冷宫便也不是冷宫了,反而变得热闹起来,说实话,崇妃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不讲规矩的小宫女,她会突然出现在你的面前吓你一跳,然后看着你吃惊的样子无声的笑,也会默默的跟着你,踩你的影子,你回头想要抓她的时候,便蹦蹦跳跳的跑开,最让人无可奈何的是她会笨手笨脚的手势屋子,一会儿擦擦地,一会儿抹一抹桌儿,然后总要打碎几样东西,比如一个名贵的花瓶,再站在那里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你。
她有点明白为什么这孩子会出现在这里了。
这宫里,绝不会再有任何一个像她这样的小宫女敢这样的笨手笨脚和大胆妄为,她不像是这长在深宫里的孩子,却像是自己小时候一起玩耍的那些野丫头,这让崇妃感到一丝熟悉,继而又为这孩子担心起来,只因这宫里,是容不下野孩子的。
当年不是这样的,还没建国的时候,契丹人人人都骑在马上,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后来有了大辽,有人骑马打仗,有人织布耕田,契丹便兴盛起来,那时候,男人们喜欢的是承天皇太后那样的女子,就连皇上也不例外,再后来,大辽和大宋战战和和,南风便刮了过来,大辽的贵族们开始学着宋人一样风雅,吟诗作对,瞧不起那些只会骑马耕地的粗人,行柴册仪的和在初一十五拜日的人也就渐渐有了区别,男人们不再喜欢那些出身下层不懂风雅的女子,开始喜欢像萧观音那样能吟诗作对的才女,最好还有一双小小的脚。
可惜萧崇妃不是那样的女子,她虽然也是贵族,却是从小破落的,比不起那些出身高贵的小姐,虽然仗着有几分姿色,勉强进了宫,比起那些自小向汉人学得读书识字、机杼女红的贵族小姐不一样,便是那脚儿,也是一双没裹过得大脚——穷人家的孩子是不敢裹脚的,万一生得寒掺,嫁不出个好人家,便不能下地做活了,到时候少了个劳力,一家老小便要挨饿,等稍微长大了些,再想裹脚,却来不及了,那脚早已长成了天足,便是再怎么裹,也变不三寸金莲了。崇妃便是如此,自小家道中落,没裹过脚,比起那些出身高贵的妃子来,天生便差了半筹,每每看到那些妃子们的三寸金莲,便有些自怨自艾,感慨若是自己有那样的出身,肯定比她们要好的多,不说别的,就是那和她一起入宫,如今深得宠幸的萧瑟瑟,一向以气质端庄,才思敏捷著称,但她确实不服气的,自己才七岁的时候便要挑水劈柴,放牧耕田,那萧瑟瑟却自小在深闺里养着,有老师教读书识字,有嬷嬷讲女德女工,便是那一双脚儿,也是从小便裹了起来的,若是自己小时候也似她一般,想必今日的成就不比她低,这世间原来是不公平的,有些人天生衣食无忧,便把时间都放在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上,自然风雅,有些人自幼食不果腹,只能奔波求存,哪有时间去读书写字?结果自然是风雅的人越来越风雅,粗俗的人越来越粗俗,有些东西,是早就已经注定的,等她自己有能力改变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那些诗词歌赋她看了一眼便会生厌,而那双已经彻底长开得天足,便是再怎么缠,也变不成那三寸金莲了。
那孩子见她不语,便蹦蹦跳跳跑了过来,拽她的袖子,她止住绮念,低头一看,正看到那孩子的一双天足,原来这孩子也是不曾裹过脚的,她皱了皱眉,随机释然,一个宫里的小宫女,若是缠了足,就伺候不得人,却是连在这宫里活下去也难,再者身份低贱,怕是连裹脚是什么也不知道,崇妃一时心动,便把那孩子拽到身边,抓起她的一只脚来看,只见到一只白白嫩嫩的小脚,不由喜出望外,原来这孩子虽然已经七八岁,却生的瘦瘦小小,那脚儿自然也小,看起来还不足三寸,捏着软软的,却是还没有长成,却是还来得及,便打来热水,将那孩子的脚丫细细的洗个干净,又轻轻的在她那四只小小的脚趾上轻轻揉捏,痒的她一个劲的傻笑,等那脚趾揉的软了,她便稍微用力向上一掰,从怀里摸出一条蓝色的布条往那双脚上缠去,却是她原来给自己准备的那条。
原来她竟要给那孩子裹脚。
那孩子开始时还只觉得新奇,等缠得紧了,便觉得疼痛,乱踢乱蹬起来,口中也咿咿呀呀的不知道在喊什么,原来竟是哑的,崇妃心中更是怜爱,手上却丝毫不停,缠得越发紧了,就像所有给孩子缠足的父母一样,越是心疼,就越是用力,那孩子疼的直掉眼泪,崇妃只是不理。
那孩子吃痛,便用力挣扎起来,崇妃本来力气不大,那孩子又滑不留手的像一条泥鳅,一下子便脱了出去,甩开了那布条,光着脚丫子便跑了出去,崇妃作势欲追,却给地上的裹脚布绊了一下,险些摔倒,再要找时,那孩子早已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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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一连三日都没有来。
这让崇妃烦闷不已,她本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对宫里的下人也一向宽厚。但自从失宠以来,那些下人们便对自己失了尊敬,冷言冷语冷眼也不知见了多少,便是那送饭的小太监,也没什么好气,倒像是自己生受了他一般,她倒是知道这宫中的世态炎凉,本来不以为意,只是胸中始终郁结着一口闷气,不得而发,好不容易遇见了个自己喜欢的孩子,真心实意的对她,可那孩子却不领她的情,却是伤到了她,这些年她还从来不曾对人这般好过,便是自己的爹妈,也没给他们洗过脚,便是进了宫里,也不曾像那些妃子一样曲意逢迎的伺候皇上,却是把这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女儿一般,一心只是为了她好,谁知她却毫不领情,这让她感到无比失落,自己再怎么落魄,也是个妃子,没想到却在一个小小顽童那里吃了瘪,碰了个好大的钉子。
这却是她孤陋寡闻了,为人父母者,大多吃过这样的钉子,恨不能把一颗热乎乎的心肝掏出来给孩子,换来的却是嫌弃。小孩子不懂得大人的道理,哪懂什么是非利弊,倒是和山林里的野兽更像一些,舒服了便对你笑,痛了便哭着跑开,任你说什么大道理,也无济于事,所以那些如今看起来雍容华贵,踩着一双三寸金莲的贵妇人,当年被裹脚的时候,也是要抓起来用藤条打的,小时候也像这孩子一样恨得不行,只是后来长大了些,通了世理,便会庆幸起来,至于当年那些含着泪落荒而逃的往事,便会选择性的忘记,绝不会对人提及,若是有人询问,便会回上一句:“奴家四岁便裹了脚儿呢。”说得好像她们当时是自己裹得一样。
崇妃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以为小孩子喜欢裹脚是天经地义的事,自己一番好意,却用热脸贴了冷屁股,自然气得不行。那孩子刚跑走的时候,她心里暗暗发狠,等这孩子回来,定要好好松松她的皮子。可这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日之后,她的心便又软了下来,暗暗对自己说她不过是个孩子,想着她回来以后,好言相劝也就罢了,三日之后,便着急起来,想着她若是回来便是好的。
可她还是没有回来。
崇妃也曾偷偷去找过几次,结果都是无功而返,她也向宫里的人打听过,都说没见过这样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她就像当时凭空出现一样,仿佛凭空消失了般,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这让崇妃有几分怅然,但很快也就抛到一旁,她还有太多的事情要为之忧虑,那孩子实在不是值得她牵肠挂肚的理由,在这深宫大院之中,一个妃子和一个侍女,本来就不会也不该有太深的缘分。
一入宫门,皆是路人。
原本亲如姐妹的,变成了仇敌;原本无话不谈的,变成了陌路,都只为了争那一人的恩宠。在这后宫之内,只有一人能母仪天下,变成高举枝头的凤凰,剩下的便都只是残花败柳罢了。什么亲情,友情,都只是埋在污泥上的白雪罢了,有一点风吹草动,便会露出下面**裸的你死我活四个字来,便是用出什么阴毒的招式来也不足为奇,甭说一个素不相识的宫女,就算入宫前和她终日一起玩耍,情同手足的萧瑟瑟,不也是踩着自己的肩膀向上爬吗?
她的颜色比萧瑟瑟还要美上两分,刚进宫的时候,在一起进宫的三个女子里,皇帝是最宠爱她的,时不时的会在她的宫里留宿,那时候,宫里的侍女太监们个个对她客客气气,小心伺候着,生怕怠慢了这位小主,在他们眼里,她未来是要做皇后的,至于萧瑟瑟和那个女子,平日里就连见皇上一面也难,跟她的地位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她虽然有些得意,却也没忘了朋友,在皇上面前说了萧瑟瑟不少好话,但到了那天,一切便全变了。
那天,皇上带了一个女真族部落的首领回宫,向他炫耀自己的权柄和勇武,骄傲的皇帝带着他一起狩猎,却碰了个钉子,那部落的首领和那些平日里阿谀奉承的契丹贵族不同,竟然丝毫不给皇帝面子,在箭术胜了皇帝不知多少,那皇帝平日最喜围猎,如今失了面子,自然不喜,便又想要炫耀他的财富和女人,便叫上一干嫔妃,在宫内设了酒宴来请那部落首领,那部落首领久居塞北苦寒之地,看得是白山黑水,又何尝见过这般纸醉金迷,果然是坐立不安,面上一阵红一阵白,皇帝便哈哈大笑,指着自己的妃子道:“这些都是朕的女人,怎么样,若是喜欢,朕就赐给你一个。”
这却是皇帝得意忘形出言戏弄了,不过君无戏言,这虽是一句玩笑话,但若是那首领当真,也便是一句真话了,但天下之大,谁敢把大辽皇帝的这句戏言当真?
那女真首领讪笑了一声,也不答话,只是微微笑着,喝了一杯酒,也不答这句话,却向着这些妃子问道:“你们知道天下有多大吗?”
皇帝微微一笑,以为他动了心,不但不怒,反而有些得意,这些妃子虽然漂亮,却也没有什么舍不得,反正整个天下的女人都是他的。在老百姓看来,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不共戴天,但若有一天等你君临天下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天下的女人都是婊子,对于皇帝来说,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比自己的面子更重要,所以他便轻轻点了点头,却是让那些妃子答话。
那时候,崇妃还不知道,这一问会改变她的一生。她本无意回答那个女真首领的问话,说实话,那个穿着破皮袍,头发乱蓬蓬的女真首领和叫花子没有什么区别,那些妃子们看他的眼神里满是鄙夷,她虽然不像她们一样鄙视他,却也没兴趣回答他的什么问题,即使她知道,这是一次在皇帝面前表现的好机会。
但那些妃子不那么想。
“天下有多大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定没有陛下的皇宫大。”那个和她一起进宫的妃子第一个开口说,她看着皇上的脸上果然泛起了一丝笑容,便又接着说道:“陛下的宫殿,纵看高耸入云,像昆仑山一样巍峨,横看一望无边,像大海一样广阔,陛下的宫殿,就是天下。”
她看似答那女真首领的话,其实却是说给皇帝听得,那个女真人怎么想根本不重要,只要皇帝满意,便是答对了。
可惜崇妃不懂,她只是看见了那女真人的冷笑,知道他在笑这女人的浅薄,她也不知道怎么了来了一股火气,仿佛被侮辱的人是自己一样,便上前一步,开口道:“她说的不对,天下是比皇宫大的,我小时候听牧马的人说过,天下大的可以同时装下四季,皇宫里却要经历春夏秋冬;天下大的太阳没法照全,太阳永不落下,皇宫里却要经历白天黑夜,天下大的没人能说出边界在哪里,皇宫快马加鞭半日,便能绕着跑上一圈,天下当然是比皇宫大的多的,但到底有天下,只有得到天下的人才知道,这里却是没有人知道的,你问的问题,本就无解,怕是连你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又何必在这里故弄玄虚?要知道天下多大,自己去量便是?”
女真人的眼睛亮了起来,显然,这个答案他很满意,崇妃有些得意,只是她没看到,皇帝早已怒容满面,捏碎了手中的酒杯,侍卫们的手已经按住了刀子,只等坐在龙椅上的皇帝一声令下。
然而萧瑟瑟此时开口了。
“天下再大,却也大不过这皇宫,因为天子住在这里。”她轻轻的说着一字千均的话“天下能容得下四季,但天子喜,天下便春,天子忧,天下便秋,天子悦,天下便夏,天子怒,天下便冬。天下再大,却也大不过天子,否则为何天下人都想做这皇宫的主人?”
那女真族人一时语塞,答不得话,皇帝却龙颜大悦,哈哈大笑起来,那女真的首领便起身告辞,说了几句谦虚的话“这皇宫大内,无限繁华,却不是我这等寒酸的人可以久留的,阿骨打谢过陛下盛情,还是早点动身,回我那白山黑水去吧。”
皇帝听了这话,笑容更盛,也不挽留,任那女真人离去,却是越看萧瑟瑟越发顺眼,当天晚上,他便留在了萧瑟瑟的寝宫里,而萧崇妃则被赶去了回心院。
这宫里向上的每一步,原来都是踩着别人的肩膀上来的。
萧崇妃叹了口气,却是心灰意冷,早知如此,她一定不会入宫,便是随便嫁个耕田的农夫,也好过做这深闺的怨妇,如今身边便是一个顽童都留不住,那孩子已经十日未归,想必是走了。
她至今仍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她却知道,宫中无春秋,自己怕是会老死在这回心院了。
一个人的日子,往后还长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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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半月,这回心院里竟然来了客人。
是萧瑟瑟。
如今她圣眷正隆重,深得皇帝恩宠,在宫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没成想竟然会到这怜心院来,要知道这回心院便是寻常的宫女也不愿意来,怕沾了晦气,那萧瑟瑟已经被封为文妃,千金之体,本不该到这儿来的。
崇妃却不意外,一个人功成名就以后,总会来看看以前被自己打败的对手,给自己的成功添些作料,让成功更有味道些,但她却并不反感,有人来和自己撕逼,总比一个人冷冷清清的在这里好得多。
萧瑟瑟好大的架子。
还不待她人到,早有一干太监宫女先到了院子里,将那院子打扫了一番,放上了一张桌子,一把交椅,又沏好了一壶茶,那茶叫做“碧潭飘雪”,却是南朝进贡来的上好花茶,用开水一沏,那白色的花瓣便飘在碧绿色的茶汤上,好不风雅。这茶崇妃虽然见过,却是太过珍贵,便是皇帝宠幸自己时也不曾喝得,这几年大辽国力日衰,南朝早已不再纳贡,这茶却是喝一回少一回了。想及此处,崇妃的眼睛就眯了起来,想不到这萧瑟瑟如此受宠,就连自己刚入宫的时候,也不曾得那皇帝如此宠幸。
正思量间,就听得环佩叮当,香风扑面,萧瑟瑟便到了。几名太监宫女见萧崇妃还傻站在那里,便厉声喝道:“你好大的胆子,见了文妃娘娘,怎的不行礼?”
崇妃这才回过神来,眼见着面前只有一张椅子,想必是没有她坐的地方,看来两人的身份,已经和进宫的时候不同了,不过她却不以为然,丝毫不理那狗仗人势的太监,自顾自的回到屋子里扯了一张椅子坐下,那太监勃然大怒,正欲出言训斥,却听见耳边有人软绵绵的“无妨,你们退下吧。”
萧瑟瑟不知何时已经到了。
崇妃冷眼相看,半月之间,她竟然变了个样子,举手投足间雍容了许多,和刚入宫的时候早已判若两人,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股凌人之气,便只是这轻飘飘的一句话,那小太监便恭恭敬敬的低下身子,连半个字也不敢多说,带着一众太监侍女们,瞬间走得干干净净,院子里只剩下她们两人,她坐着,她站着。
“却是苦了你了。”萧瑟瑟端起茶杯,轻轻吹了吹,把那些飘在茶汤上的白色花瓣吹到一边,轻轻的抿了一口茶“这回心院冷冷轻轻,可缺什么衣食用度吗?”
崇妃禁不住冷笑。
这句话,原是小时候她对她说过的,现在被她原封不动丢了回来,那时候两人一起玩耍的时候,她总是追不上她,裹了的脚怎么能跟得上天足?每每这个时候,她就会停下来等她,然后对她说“却是苦了你了。”
她那是总是冷冷的笑着,不说话,就像崇妃现在一样。
“你呀,却是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见她不语,萧瑟瑟便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天下比皇宫大的多,又岂止是你一个人知道?便是那第一个答话的妃子,心里也是清楚的。但那又如何?最要紧的是陛下的面子,你答的虽对,却落了陛下的面子,若不是我及时应对,恐怕陛下会恼羞成怒,当场杀了你。”
“陛下难道就可以颠倒黑白吗?”崇妃有些不忿,想不到自己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的理由竟然如此荒唐,忍不住脱口而出,话一出口便知道失言,但覆水难收,若是萧瑟瑟有心害她,便是这一句话,已经够诛她满门了,不过萧瑟瑟只是轻轻的叹了口气,轻声说了句“你可曾听说过指鹿为马?”见崇妃一头雾水,便又接着说道“这皇宫之内,只有君王,没有对错。只要君王喜欢,便是错的也是对的,若是君王不喜欢,便是对了,也是死罪。”
见崇妃不屑的笑了,萧瑟瑟便摇摇头,接着说道:“我原本想在陛下面前说几句好话,等他气消了,便会对你恩宠如初,现在看来,还是让你在这冷宫里的好,至少可以保全性命。”
她说完这话,便站起身来,想要离去,崇妃本待出言讽刺几句,却突然笑了出来。
原来萧瑟瑟身后,一个小女孩正怯生生的探出头来,向她作着鬼脸,却不正是那走失了许久的孩子,她心中没来由的一喜,险些叫出声来,萧瑟瑟见她欣喜若狂,以为是皇帝来了,忙回头去看,却什么也没有看到,便狐疑的看了她一眼,转身离去。
崇妃也无心管她,只是快步向那孩子走去,也幸亏她没有裹脚,否则这般急匆匆的走,定会摔一跤不可,她一把将那孩子抱在怀里,生怕她跑了一样,那孩子也不躲闪,只是自顾自的抓起萧瑟瑟剩下的半杯茶来喝,也不嫌脏。
“噗”的一声,那孩子把一口茶水全都吐在了地上,可怜兮兮的看着她,原来那太监沏茶的时候叶子放得多了些,这茶汤便有些苦了,那孩子哪知道这是万金难换的贡品,嘴里苦的不行,便全吐了出来。
崇妃哑然失笑,什么碧潭飘雪,不过是连孩子都不愿意喝得苦水罢了,她忙给那孩子弄了一碗糖水来,那孩子喝了一口,发现是甜得,便裂开嘴来笑了
于是崇妃也笑了。
若是两人相依为命,这冷宫,也便不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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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依旧昼伏夜出,白天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不过每次回来,总会带回来一堆东西,什么胭脂水粉,吃穿用度,一应俱全,崇妃起初还有些惶恐,以为她是去哪里偷来的,转念一想,这大内之中,戒备森严,别说一个区区孩童,便是武林好手,恐怕也难以来去自如,便释然下来。这冷宫之中无人问津,多些吃穿用度,总是好的。
崇妃用不得多少东西,这些吃穿用度,大多都用在这孩子身上。要说这孩子也算奇了,不像是深宫之内的小宫女,却像是满街疯跑的野丫头一般,什么活也不干不说,经常弄得浑身是泥,弄得崇妃反倒成了这孩子的老妈子一样,每日里忙前忙后的伺候着她,不过崇妃却也不恼,反而有点乐在其中,心情也轻松了不少,这孩子就和自己小时候一模一样,她怎么看怎么喜欢。
很多时候,我们喜欢的不是另一个人,而是另一个自己,我们在他们身上回味自己的过去,并将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希望他们变成更好的自己。比如崇妃对这孩子一样。
她又想给她裹脚了。
这次她没有像上次一样强逼着她,而是循循善诱的跟她讲起了道理。她甚至拿萧瑟瑟来说起了事儿,她对那孩子讲,你看,那文妃娘娘比我要强得多了,穿的衣服比我漂亮,住得房子也比我的大,吃的用的,都比我强得多了,你可知道为什么?只因为她是自小裹了脚的,那一双小脚可比我这大脚漂亮得多,便是皇帝也喜欢的紧呢。她却是边说边把自己的脚儿伸了出去,那孩子便嘿嘿乐着,深处手来去摸她的脚,崇妃见她欢喜,以为她听懂了,也顾不得脚上的痒,急忙抽出那根蓝布条来,又要给那孩子裹脚。谁知那孩子见了裹脚布,竟然像滑不溜手的泥鳅一样躲了出去,躲在门后探出头来看着她。
崇妃又忘了小孩子都是听不懂道理的。小孩子只知道糖水是甜的茶水是苦的,所以喝糖水不喝茶水,裹脚是疼的不裹脚是舒服的,所以不会裹脚,那些道理,只有他们长大了以后才会明白,但通常明白以后,便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大人往往追悔自己当年为什么不懂事,小孩子却总是不明白大人为什么要逼自己做这做那,直到自己也变成一样的大人。
像裹脚这种事,最好的办法是抓过来狠狠揍一顿,再逼一逼,也就成了,这顿打便是萧瑟瑟也挨过的,只是崇妃不知道。她这次却是不敢再强逼,怕那孩子再跑掉,只能作罢,只是心里委屈,眼睛一酸,就流下泪来。
若是她有孩子,就会知道,为人父母者,多半流过这泪。那孩子见她落泪,先是不解,然后又跑了回来,指了指那裹脚布,又指了指自己,比划了半天,见崇妃不懂,便急了,嘴里不停的阿巴阿巴的喊,却说不出话来,原来她不是沉默寡言,竟是个哑巴。
崇妃叹了口气,把手里的布条放了下来。原来这孩子却是个没福的,一个哑巴,便是裹了脚,也做不得千金小姐,更别提那飞上枝头的凤凰了。这孩子,若是能在这深宫大内活下来,已属万幸了。
崇妃心中更加苦闷,若自己像萧瑟瑟一般得宠,自然能照顾这孩子周全,这是自己是这冷宫中一个不受待见的妃子,自身尚且难保,便是心疼这孩儿,又能怎地?想到凄苦处,便将那孩子抱到怀里,放声哭个不停,这眼泪,一半是为了那孩子,还有一半是为了自己。
那孩子倒也乖巧,不再挣扎,只是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来去擦她的眼泪,把她的脸也弄得脏兮兮的。
就像小时候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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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瑟这几日圣恩日隆,皇上三五日便会在她的寝宫里过夜,不时便有赏赐。这宫里大大小小的妃子,虽然背地里嫉妒得狠,表面上却客气着,伺候她的太监宫女自然也鸡犬升天,没的连说话的声音也大了不少,对崇妃这等被冷落的弃妃,自然是爱理不理,让她在门口等了半个时辰,才去通报。这时已经是初秋时节,直冻得她瑟瑟发抖,要是放在平时,她早就转身一走了之,但偏偏有求于人,只能忍气吞声。
幸好萧瑟瑟还念几分情面,不多时便将她请了进来,说是请,可前面带路的那宫女却连正眼也不看她,只是自顾自的在前面走,似乎颇为不屑。等坐下以后,便有人奉上茶水,茶倒是好茶,和上次一样的碧潭飘雪,但那奉茶的侍女却没好气的丢在案上,连茶汤都溢出了一点来。
看这帮下人的眼神语气,却似是把自己当成了来要饭的叫花子,似乎自己是高攀了他们的主子,不过崇妃也不在意,刚才等的久了,浑身发冷,连忙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
茶是苦的,她没来由想起了那孩子喝的那杯糖水,抿了抿嘴。一旁的侍女露出了不屑的表情,似乎在讥笑她的穷酸,却不知她其实在回忆糖水的味道。
“可是缺什么用度吗?”萧瑟瑟拥着狐裘,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崇妃,她似乎又变成没进宫之前的那个野丫头了,头发乱蓬蓬的,身上的衣服也皱巴巴的,其实这都是被那孩子扯的,但萧瑟瑟却以为是她缺衣少食,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打小和自己一起玩耍的姊妹,如今潦倒到这个地步,她心里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一时间有些不忍,正欲叫来那管账目的太监,匀些衣服首饰给她,谁知道萧崇妃竟然摇了摇头,轻轻开口道:“倒是衣食无忧,我这次来,却还有一事相求。”
萧瑟瑟以为她只是死要面子,抹不开脸来向自己讨要,也不拆穿,只是轻声道:“你且说吧。”
“有一个宫女,我平日里喜欢的紧,就如自己的女儿一般,这眼见着我在这冷宫中不知道要呆多久,怕毁了她的前程,就想着能不能让她到文妃娘娘这里来。”崇妃嘴上说着,心里却是难受的,这冷宫寂寞,本来有这孩子陪着还好些,现在自己却不得不送她走,自然是难受的,只是一想及那孩子的前程,便又接着说道“这孩子平日里被我惯坏了,有些顽劣,又是个小哑巴,娘娘多担待着点儿,我在这里拜谢了。”
这却不是什么大事,萧瑟瑟微微一笑,便满口答应道“成,这丫头现在是哪位娘娘的侍女,我去拜会一下,今天便带回来吧。”
“什么哪位娘娘?”崇妃不解道“就是我的侍女呀,现在还在回心院里。”
谁知萧瑟瑟脸色突然变了,她猛地站了起来,挥手让下人们退下,用颤抖的声音说道:“你说那侍女,是不是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梳着两个小辫,脸特别白,不会说话?”
“是啊,你见过她?”崇妃也不由狐疑起来,心里暗想这孩子莫不是什么皇子皇女,被人药哑了丢在这里的?否则萧瑟瑟怎么会如此失措。
“你是不是白天从来没有看见过她,只在晚上她才会出来?”萧瑟瑟又问。
“是呀。”崇妃点头,反问道“难道有什么蹊跷吗?”
“你可知道宣懿皇后萧观音?”萧瑟瑟小声问,见崇妃点头,便又接着说道“那萧皇后谏猎秋山失宠之后,便住进了那回心院里,日日以泪洗面,写下了那《回心院》词,仍然不能让皇上回心转意,便不知从哪里学来了厌胜之术,扎了个小人出来。谁知不但没有丝毫裨益,反而招来横祸,不久就被诬陷害死了,从此宫中变传说那厌胜之术招来了不祥之物,遇到的人是一定会大祸临头的,再后来,又有人在那回心院里看到了一个小孩子,和萧观音扎得纸人一模一样,回来之后便得了一场大病,从此便没认再敢去哪院子了。”
崇妃只觉得一阵毛骨悚然。连忙问道;“那纸人什么样子?”
“七八岁的小女孩,脸是白纸糊的,有两个小辫子。”萧瑟瑟说“你说的那个侍女,八成就是。”
崇妃只觉得背后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她不敢回那间院子,但不回那间院子又能去哪里呢,这偌大的皇宫,她早已无处可去。她拒绝了萧瑟瑟留她在这里过夜的好意,就算留的了一夜,也不能一直留在这里,终归是要回去的。她就这样恍惚的回到院子里,然后便在房间里翻箱倒柜的着了起来,果然在床下找到了一个三尺长的纸人,那纸人,就跟照着那孩子扎的一样栩栩如生,背后还写了两个字。
“若敷。”
此时天色已晚,室内的光线已经昏黄起来,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崇妃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每日的这个时候,那孩子就要回来了,以往的时候,她总是盼着天黑,而此刻,她只希望太阳永远不要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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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很快黑了。
一只手揽住了崇妃的脖子,那手小小的,冰冰凉凉的。
就在昨天,崇妃还会转过身抱住她,轻轻的捏一捏她的小脸,但现在,她只是僵硬的坐直了身体,一动也不敢动,她怕那双手会突然扼住她的咽喉。
但这并没有发生。
那孩子见她不动,便自顾自的跑屋子的角落里玩,崇妃看着她的背影,想起往日里和这孩子玩耍的情景来,又觉得这孩子可怜,便向前走了一步,那孩子听到脚步身,便又回过头来,冲着崇妃直笑。
这笑崇妃曾无数次见过,此刻却有点渗人。灯影昏黄之下,她一直没有看清楚,原来这孩子的五官竟然是不会动的,说她在笑,只不过是咧开了嘴。
她惊得又退了一步。
但那孩子却向她跑了过来,她想要跑,却只觉得一双腿有千斤重,迈不开步子来,那孩子却已经一把将她抱住,缠在她的身上,不肯下来。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去,屋子里只剩下崇妃和这孩子,再没有另一个人了,那孩子抬起头,正用她那一双不会转的眼睛询问的盯着她看,她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伸出手来,抱住了她。
那孩子便又笑了起来,崇妃突然觉得那笑容竟然也不那么可怖了,这一刻她突然明白了萧观音当年的心情,想必在这冷冰冰的回心院之中,即便是和鬼在一起,也好过一个人吧。
一夜无话。
天亮以后,那孩子便又不见了。崇妃小心翼翼的把那个纸人拿了出来,她本想今天天亮便把这东西烧了的,但她只是把它放回了床下。
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
十五天后,圣旨突然到了,要她马上去见皇上。
崇妃有些惊慌,在这回心院里,圣旨并不是什么好消息。如果是皇帝回心转意的话,一定会亲自来的,他的寝宫离这里也只有几十步而已。而圣旨,往往代表着三尺白绫,或是一壶浊酒。
她突然想起了萧瑟瑟曾经对她说过的话“那萧观音用完厌胜之术后,便大祸临头,给人诬陷害死了”
莫非这孩子终究还是给自己带来了厄运吗?
她没见到皇帝。
大殿里站着一个女真人,她认出了他便是那天问她们那个问题的人,怎么可能忘记呢?这个问题害她从被皇帝宠爱的妃子变成了冷宫中的怨妇,就是这个男人的一句话,毁了她的一生。
她有心骂他两句,却终究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等着皇上。
皇帝终于来了。
“我记得,陛下曾经答应我赏给我一个女人。”那女真人说。
皇帝的眼睛眯了起来,当时他似乎说过这样的玩笑话,不过那是三个月之前了,他没想过,这个人竟然大胆到真的来皇宫讨女人,他心里暗暗拿定主意,若是这女真人敢向他讨要萧瑟瑟这几个宠妃,宁可失信,也要将他当场诛杀。
但他没有。
“陛下的妃子太多,我想了三个月才想明白。”那女真人接着说“我想带走第二个答话的女人。”
皇帝松了一口气,算这女真人知趣,他本来想给他的,也是那个叫萧崇妃的女人,这女人出身低贱不说,还口不择言,讨厌的狠,和这女真蛮子,倒真是一对。
他没有问崇妃愿不愿意,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君无戏言。”
那男人便拉住了她的手,轻轻的说了句“女人,记住我的名字,完颜阿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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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那两扇大门终于在她面前打开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宫外的天地,自己竟然久违了。
宫外的天空是没有边的,人是来来往往的,草原是广袤无垠的。骑在马上,回头看那座皇宫,就像一座小小的鸟笼一样。
这天下,又有多少人,把这鸟笼当成天堂。
等到了白山黑水之间,那座皇宫就完全的看不到了。
阿骨打的马慢了下来,崇妃骑着马追上去,和他并驾齐驱。
她突然笑了。
“阿骨打,你知道吗?”
“什么?”
“我突然很庆幸没有裹脚。”她的声音在风中传的很远“裹了脚,就只能活在别人的背上,而我,还要靠这双脚量一量天下到底有多大呢。”
“哈哈哈”阿骨打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那就跟我来吧。”
纸人安静的躺在回心院的牙床下。
崇妃走得时候,没有带上它,她已经不需要它了。
从那天起,宫里便再没人见过那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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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后。
萧瑟瑟来到了回心院。
和宣懿皇后萧观音一样,她也因为做歌劝谏皇帝失了宠,和皇帝形同陌路。
院子里的荒草已经一人多高了,自打萧崇妃跟那个女真人走了以后,这里便一直没有住过人。想到萧崇妃,萧瑟瑟的嘴角便露出了一丝笑容来,如今那个像野人一样的女真人,已经成了大辽的心腹大患,而那个野丫头一样的崇妃,如今是他最宠爱的妃子。
所谓世事难料,便是如此。不过也好,不论谁胜谁败,自己和崇妃,至少有一个能活下去。
她一点也不沮丧。因为她的儿子皇长子耶律敖卢斡睿智、勇武,是最有望继承皇位的皇子,她还没有输,大辽也没有亡,谁胜谁负,犹未可知。
她满腹心事在这里思量,不觉间太阳已经落了下去,眼前突然多了一个脸色煞白的小孩子,看起来七八岁的样子,正怯生生的站在院子的角落里,见她看到自己,便手舞足蹈的比划起来,嘴里呀呀的喊着,似乎是在吓唬她,让她赶紧离开。
那孩子的手里,还拿着一条蓝色的裹脚布,却正是崇妃留下的那条。萧瑟瑟猛地想起十年前,崇妃曾经跟她讲起的那个孩子,便觉得后背一凉,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但她到底是在这后宫呆了十多年的人,各种阴谋诡计,巫蛊怪事见得多了,很快便恢复了镇定,她也不理那孩子,径自回到屋里,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一早,她便从床下找出了那纸人来,一把火烧了。
那孩子便再也没出现过了。
没多久,萧瑟瑟和大皇子耶律敖卢斡便被奸臣陷害,先后被诛杀了。
四年后,辽灭。萧崇妃被册封为妃,又住进另一座皇宫,她再也没有遇见当年那个叫若敷的小孩子,终老与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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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崇妃走得时候,为什么不带走那孩子呢”小丫头歪着头问。
“自由的人往往是最自私的。”乞丐笑了“这不是重点,重要的是,想不到今天还有人裹脚。”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穿高跟鞋跟萧瑟瑟裹脚没什么两样是吧。”小丫头翻了个白眼“我特别想知道一件事,那若敷童子下一世怎么会变成讹兽。”
“这一世说不出话来,所以没人信她,下一世撒谎骗人,却没有人不信。”乞丐笑了“所谓物极必反,便是如此,既然世人只爱听谎话,那就骗他们好了。”
“我还是不懂。”小丫头歪着头说“那若敷童子到底带来的是吉祥还是不幸?为什么萧观音和萧瑟瑟死于非命,萧崇妃却截然不同呢?”
“你却是有所不知。”乞丐笑了“那萧观音用厌胜之术,召唤出来的却是不得了的东西,这座敷童子,虽然看起来是个脏兮兮的野孩子,却是百鬼千妖之中第一高贵者,若是有人能得它青睐,便会逢凶化吉。只是世人肉眼凡胎,只把那孩子当成了恶鬼,便是怎生点化,也不肯迷途知返,所以才遭了横祸,若是那萧观音、萧瑟瑟能像萧崇妃一样听那孩子的劝,又怎会落得个身死魂消的下场?所谓人不自救,神佛难救,便是如此。”
小丫头略一思索,突然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好你个叫花子,你说的不是若敷童子,是你自己吧。算啦算啦,我以后也不穿这高跟鞋啦,本来也没打算穿这难受的玩意,你至于这么翻来覆去的跟我说绕圈子话吗。”说完便扭着身子离开了。
她身后,一个邋遢的小女孩从空气中浮现出来,见了乞丐,便笑着深处手来让他抱,乞丐嘿嘿一笑,轻轻说了句“小若敷,你也醒啦。”
那孩子点点头,眼里满是欢喜,千秋万世,她最喜欢的,便是眼前这个邋遢的大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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