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头气鼓鼓的从地铁口走出来,见了乞丐,便气冲冲的吼道:“气死我了。”
“你总是生气。”乞丐笑了“这次又是谁惹了你?”
“我男朋友那个傻子。”小丫头气鼓鼓的说“越好了一起看电影,我等了他一个小时还没有来,一生气就走了,他还一直给我打电话,气得我直接关机了。”
“也许他是有什么事。”乞丐说。
“你不用替他说话。”小丫头恨恨的说“我看他就是忘了。”
“所有人都会忘。”乞丐叹了口气“你不过是等了一世就如此不耐,可有人等了千年,等了百世,他要等的人也想不起来。”
小丫头抬起头看着他,突然觉得这个乞丐似乎比她的男朋友还要亲近,这几年她换了几任男友,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听他的故事,而此刻这个乞丐的眼中似乎隐含着许多忧伤,那些忧伤就藏在他眼白的角落里沉淀了多年,她读不懂。
所以她便脱口问道:“你一直在等什么人吗?”
“在等你啊。”乞丐笑了,他一笑,那些忧伤就都不见了,小丫头刚露出疑惑的表情,就听见他接着悠悠说道“等你听我讲故事啊。”
原来他只是在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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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鬼又叫“还魂”“回煞”。传说人死后若是有什么未了的遗憾,头七的那天晚上便会还魂,把生前去过的地方都要去一次,等了结了未了的遗憾,才会去投胎转世。若是有人遇到了还魂的鬼,却是要小心了,因为它不是来报恩,便是来报仇。
孤魂野鬼:关于等待
第二十三世,你是丈夫,我是妻子,执念化成了孤魂
武夷山上的杜鹃今天刚好开了第一千次,等满山遍野都被染红的时候,卅铿便知道,这世间已经过去一千年了。
一千年,足够一个人忘记很多事,也足够沧海变成桑田许多次,当年他刚上山的时候,山上还没有杜鹃花,那第一朵杜鹃是他从山下带上来亲手栽下的,如今早已杜鹃花早已开得到处都是,但当年的那朵,却再也找不出来了。就像一个你曾经无比熟悉的人和你分开,混进茫茫人海之中以后,你便再也找不到他一样。这一千年里,这座山早已变了样子,北岭原来是一面只是乱石,现在那片乱石堆竟然长成了一片树林,而那原本最高的南峰,却不知道何时坍塌了。
想必山下的世界也变了样子。这世界沧海桑田的速度比你想象的要快的多,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变成传说,也不是所有人都会被人记住,就算你当年曾开天辟地,也不过是他人口中的三言两语,史书卷上的寥寥几笔罢了。如今千年已过,想必当年认识自己的那些人,早就化成了尘土,就连他的名字恐怕也再无人知晓。
世间已无故人。
人间的一切,总是消亡的太快,一个朝代也不过是他的一生中短短的一段罢了。千年以前,他曾经在人间待过一段时日,知道人间的一切都不久长,如果那些凡人的生命是一把尺子,那么以他们生命的长度,也只能丈量短短的一小段时间罢了,时间不会在人生的刻度内终止,所以世人看不到永恒,而他却不一样,只要他愿意,他的生命便可以和时间一样无限的延长下去。因为他是仙,一个活了很久的仙,在人间的那段日子里,他见过了周武革新,见过了秦灭六国,见过了太多的生生死死,恩恩怨怨,但他所见的是非恩仇,对于他来说也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人类总是在自己推翻自己,当年认为的真理,转眼就成了谬论,当年发下的誓言,转眼就没人记住。人世间比天崩地裂更可怕的的是习以为常,这几个字看似平淡,但若是细细咀嚼,就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一股恶意扑面而来,那是能够抹杀一切轰轰烈烈的力量,即使当初再惊天动地如今也不过如此而已,如同被海浪磨平的砂砾。
人生本来就不长,记忆却比生命还要短暂,一切都转瞬即逝,所以他又回到了这座山上,一待便是一千年。
但现在他只想要下山去,回到他原来的那间房子里,然后安安静静的死去,他已经活得太久了,久到他已经厌倦了这无休止的生命,他不想再活到下一个一千年了。
如果当年没有到人间去,他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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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短命的人类,都讲究叶落归根,大概是一切开始的地方,总能找回些当年的记忆。
卅铿也是如此,既然已经决定了作为一个人死去,那便要遵守人间的规矩,所幸他住的地方并不远,就在这座山下的小村子里,只要走上半日就到,但这半日的路程却并不容易,因为下山的路和上山一样,都是要一步一步走的,而当你一步一步走的时候,就会觉得这半日其实很长,比在山中无所事事的一千年都要长。
人生虽然短暂,但你要身在其中的时候便感觉不出,他们总是不停的忙碌着,忙着忙着,似乎时间就慢了下来,红尘中的一日所发生的事,总是要比山上一千年还要多。卅铿只是走到半山腰,便觉得有点累了,于是停下了脚步,抬起头向远方望着。此时已是黎明时分,太阳冲出了云雾,阳光洒满了山村,掀开昨晚铺上的黑布,鹅黄和翠绿开始蔓延,整个山村仿佛睡醒了一样,瞬间变得生动起来。这般美丽的景色,虽然他身在其中无数个日日夜夜早已习惯,但此时第一次从山上向下看见,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此时家家户户的屋顶已经升起了炊烟,他知道是那些早早起来的人正在准备早饭,那可能是一碗清粥和几碟酱菜,虽然清淡,味道却一定比山中的黄精和人参要浓烈的多,他似乎已经尝到了那种味道,酸甜苦辣咸交织在一起,便如人间的岁月一般。
山风凌乱,万丈红尘扑面而来。
卅铿突然觉得口中有些发淡,在人间的那些年,他吃过的东西大多是咸的,吃的久了,那种味道便留在他的口腔里,即使吃了一千年灵芝也没有被掩盖,当年那个做菜的人对自己说,菜做的咸了,吃过的人就会一直记得,原来她说的一点也不错,这些年过去了,当时吃过的那些饭菜他已经忘记了是什么味道,但那咸味却一直萦绕在他的口中,挥之不去。
于是他的脚步便快了些,那个山村很快就到了眼前,不过他并没有进村,而是直接绕过一条小路,往村子的后面走,那里面有一片乱葬岗,埋葬的都是些这些年来不知道名字的孤魂野鬼,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有些东西经过了太久,早就已经记不清了。人生若是只有百年,便总想拼命的记得一些东西,若是过了百年,又会把那些东西一点一点忘了,此刻他站在满地的孤坟中间,只觉得心中空空落落,一片茫然。
直到他在长满了荒草的乱坟中间,看到了那一抹熟悉的红色。
那是他的离开这里之前种下的杜鹃,想不到过了这些年还在开着,不过却只剩下那孤零零的一株了,当年他上山的时候,这里原本是一片杜鹃花丛,他在山上栽下的第一株杜鹃,就是从这里折下的,如今武夷山上杜鹃已经漫山遍野,这里却只剩下眼前这一株,也许是经历了太多的风雨,如今它的叶子耷拉着,也许明年的这个时候,便会枯萎了。
那植花的旁边围着一圈石块,已经被沙土埋了一般,之露出来些许在外面,看到这些的时候,他便想起了一些事情。原来自己并不是第一次下山,以前他来过这里很多次,刚开始上山的时候,几乎每年都要来,那时候这里还不是乱坟岗,而是一片墓园;后来在山上久了,来的次数便少了,慢慢的便长出了不少杂草;再后来的时候,便成了几十年来一次,那时候这里有多了很多新坟,杂草也连成了一片;等再后来的时候,便成了百年才来一次,就连坟头的墓碑也风化成了沙砾。
第八百四十年的时候,他忘记了她的名字,但还记得当年是他亲手把她埋在了这片土地里,总有些记不住名字的人留在你心里,就像那些没有名字的墓碑。
那是他最后一次来这里,当时他来的时候,这里还有一片杜鹃花,夹杂在一大片的杂草中,倔强的开着,他当时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将那些杂草一根一根的拔掉,然后又捡来碎石砌成了一道围墙,以为这样就会让那些花继续茂盛的生长下去,但事实证明他所做的毫无意义,那些花还是一点点枯萎下去,似乎山上的花开的越茂盛,这里的花就越凋零。
不过这一次他已经不想再除掉那些杂草了,因为那并没有任何意义,即使再在这里种上一片杜鹃花,等他死了以后,这里依然很快会变成一座荒坟。
他已经决定和那最后一株杜鹃一起枯萎,所以他只是悠悠的叹了口气,转身向村子里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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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正午。
太阳明晃晃的挂在空中,掀起一阵热浪,天热得像一层蜜蜡融化了之后再凝固,裹得人透不过气来,卅铿有些不习惯,在山上的时候,阳光总被茂密的森林遮挡在外面,而人间的太阳却似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温度,让他想起了天上有十个太阳的那个年代。
村子里冷冷清清,没有一个人,他便信步往村子里走。一千年前这里只有十多户人家,现在却已经成了一个小镇,足足有百十口多,当年的那些茅屋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整齐林立的瓦房和整齐的砖道,当年熟悉的景色,如今一个也找不到了,他不知道在这一千年里,这里经历了怎样的变迁,那时和今日之间的时间对他而言是一片巨大的空白。这座村子里如今已经没有了他熟悉的人,甚至连他熟悉的事物也都随着时间而风化,也许当年自己的那座茅屋也早已不再了,但他还是信步向记忆中的方向走去。
因为他无处可去。
当他快要走到记忆中自己原来的屋子的地点时,他突然呆住了。他原来的茅屋前多了一座巨大的雕像,那雕像通体用汉白玉筑成,足足有一丈之高,却是个陌生老人的形象。那雕像前摆满了鲜花瓜果,还燃着三柱婴儿手臂一般粗的高香,底下围着黑压压的一群人,足有上百人之多,却是整个村子的人都来了,正在七嘴八个舌的议论着什么。他不明就里,便随便找一个人过来问他们在做什么,那人正忙着祭祀,本来颇为不悦,见是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却又欢喜起来,便对他说道:“你这老丈是外地来的吗?竟然连彭祖的祭典也不知道?每到这一天,大家都要来这里祭奠彭祖乞求长寿呢。”
卅铿曾经在这个村子里住了很久,但他却从来没有听说过彭祖这个名字,便又问道:“彭祖是谁?为什么拜他便会长寿呢?”
“你竟然连彭祖也不知道?”那人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大喊大叫起来“天下谁不知道彭祖是最长寿的人,他活了八百岁,就是个活神仙。全天下的人都会在今天祭祀他,以乞求延年益寿,但只有我们村子才是真正的圣地,那彭祖当年就是住在这个村子里的。”说道此处,那人竟有几分得意。
卅铿于是释然,自己离开这里已有千年,那人活了八百岁,想必是自己离开以后才出世的人物,不过他并不在意,虽然那彭祖活了八百岁在人间已算是长寿,但对于与天地齐寿他来说却只能说是短命,所以便意兴阑珊的想要离开,没想到那人却又跟上来说:“我看你须发皆白,也是上了年纪的,为何不上一柱香,也好延年益寿,要知道这彭祖灵验的很。”
卅铿却意兴阑珊的摆了摆手道:“我却是活得够了,不想求什么延年益寿。”
那人却不肯善罢甘休,扯着他的衣角,伸手遥指道:“最不济,也到彭祖当年住过的屋子里转一转,好歹沾上一点仙气也是好的。”
他顺着那人指的方向看去,原来在那座雕像的后面,还有一间小小的茅屋,已经很破败了,那座茅屋周围建起了高高的围墙,不时有人在那间屋子里进进出出,似乎颇为兴奋。
“那就是彭祖住过的屋子?”他轻声问道。
“是呀。”那人兴奋的说“有不少人大老远的来这里,就是为了沾一沾仙气,要不要一起进去?”
“不用了。”卅铿摇摇头“我去过了。”
“你看,果然是灵验吧。”那人得意的说:“想必你能活这么久,也是因为彭祖保佑,不如跟我再去一趟,多沾些仙气岂不更好?对了,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很久很久以前。” 卅铿任由他拉着自己往那间屋子里走,反正他本来最初就是要回那里去的。
那是他当年住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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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那座茅屋的时候还是一千零三十三年前,那是他来到人间的第四十七年,那时候天下还属夏朝,脚下的地方是彭族的领地,那时候这里还没有村子,人们都生活在山林里,像猴子一样住在树上,比野兽强不到哪去,他来到这里以后,教会了他们种植捕猎,也教会了他们盖房子。当年就是他和她一起在这里带着村民们盖起了这座茅屋,他领着男人们到山上去看来木头,她带着女人们去收集茅草,然后再一起把木头锯好搭在一起,又用泥砌好,再铺上一层密密的稻草,便成了一间茅屋。
那是这里的第一间茅屋,他记得当时她还不可置信的问他说:“就这些破茅草,能顶得住风雨?怕是三天两天就给刮散了。”
“便是过了一千年,这屋子也不会散。”他当时说那句话的时候,自己也没想到这茅屋竟然真的矗立到千年以后,他只是以为这茅屋会存在的比人的一生长些,但却没想到能长这么久,也许是当时她和他在建这座屋子的时候格外用心,才让它坚固如斯。
后来他们便住进了那间屋子,果然和他说的一样,不但风刮不着雨淋不着,住起来也舒服的狠,彭国的人便纷纷的到这里来看,便如今日村子里的人们一样,不过当时的人们不是为了沾什么仙气,而是因为好奇。
后来彭国的人便纷纷下了山,这周围的房子也不知不觉多了起来,慢慢的这里便成了一个村子,等他和她成了亲以后,她便将族长之位给了他,一心做他的妻子,人们自然没有异议,虽然他是从外面来的,不算是本族的人,可他教会了他们很多东西,如今又娶了原来的族长,更加顺理成章,人们从此开始叫他彭铿,把他当成彭氏的族人一样。
他在这里和她生活了三十三年,在这三十三年里,彭族由一个大山里的小部落变成了一个国家,他和她也变老了,到他八十岁的那年,她终于还是像所有的人类一样,睡着之后再也没有醒来,他埋葬了她之后,便一个人到山上去,再也没有回来,彭国的人以为他也死了,便选了新的族长,后来彭国又迁到了别的地方去,这里便只剩下这个村子。
八十岁在当时算得上是高寿。村子里的人觉得他能活得那么久,以为他一定是神仙,便尊称他为彭祖,慢慢的那些彭国的人也开始那样叫他,等老一代的人都死了,便没有人再记得他的故事,也不知道哪一个人先说的他活了八百岁,慢慢的以讹传讹,天下人竟然都信以为真,把他当成了寿星,其实他在人间只待了八十年而已。
他本以为自己会被忘记,没想到他们竟然还记得他,不过他们讲着他的故事,讲着讲着,故事里的人却不是他了,所以他只是淡淡的笑笑,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跟着那个人在屋里走,那屋子不大,也只有区区十几丈宽,里面空空荡荡的,没有什么摆设,便连一张床也没剩下,这本来就在他的意料之中,千年的时间,便是连那些世人以为不会坏的物件也和记忆一起风化,区区的一些凡物,又怎么能够不朽,便是这间屋子,也不知道后来被翻新重建了多少次,才能够得以重现与世,虽然和当年一模一样,但早已不是当年的那间屋子了,当他走进来第一眼见到屋顶上那根看起来还暂新的房梁时,就知道这屋子从里到外早已早已换了个遍,之所以还和原来一样,是这里的村民根据原来的记忆,一代又一代的翻新的,有些和原来的很像,但总有些不一样的地方,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虽然那些记忆随着漫长的时间已经淡漠了,但只要见了,记忆就如同沉默的火山,瞬间喷涌而出。
厨房锅台上的那只碗便是后换的,虽然现在摆上的那只也已经很旧了,旧到现世的人都以为是当年的古迹,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这不是自己用过的那只。那只碗是他来到这里的第二年,离现在一千三十一年前的时候被她摔破的,那天的水很凉,她洗碗的时候打了个激灵,那碗便掉在了地上,虽然粗陶烧成的碗要抗摔些,但还是摔掉了个茬,心疼得她不行,他要丢掉再买新的,她却舍不得,把那只碗留了下来,一直用到了最后。现在摆着的那只碗没有缺口,他们还是换了新的。
还有书房那只黄梨木的椅子。那是他来到这里的第十五年,离现在一千一十八年的时候亲手做的,那时候她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站得久了便觉得浑身无力,他便在山上采来黄梨木,做了这只椅子给他,这椅子他做了一个月,虽然极为用心,但也免不了瑕疵,却是有一只腿上有一道深深地划痕,那天就快要完工,他急着赶工,用力却是大了些,手里的刀子在椅子腿上划出了长长的一道刻痕,连手也弄伤了,流了很多血,她担心的不行,直怪他不该做这只椅子,生气的说她肯定不会去坐,结果那椅子做成以后,她却比谁都喜欢,每天都要在那上面坐上好久,就连她辞世的时候,也是在这张椅子上睡着了之后,再没有醒来。眼前的椅子却没有什么瑕疵,不但没有划痕,上上下下都仔细的抛了光,手艺却是比自己强的多了,只不过却不是原来的哪个。
还有那原本放在床头的梳妆匣,那是他一千五十一年前到大夏的国都斟鄩买来的,那个乌木做成的小匣子上面雕刻着九龙九凤,还镶嵌着明珠宝玉,他见着便欢喜,虽然价值不菲,也当场买了下来,遇到她以后便送给了她,她开心的不得了,不是因为贵重,而是因为它是他最喜欢的东西。
后来它变成她最喜欢的东西了。不过眼前的这个盒子可不是,比当年的那件差的不知道多少,无论做工、手艺都不能同日而语,许是为了掩饰拙劣的技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竟然在外面刷了一层红漆,看起来不伦不类,如同一个方盒子一般,惹得他着盯着看了半天,强忍住笑意,那人却以为他喜欢那盒子,连忙出言提醒道:“这屋子里的东西,其他的件件都是宝贝,唯独这一件是赝品,这村子里的人却是都知道。”他却是边说边把那盒子拿过来递给他,果然旁边没人阻止,显然是把它当成了不值钱的垃圾,卅铿随手接过,心中却是一动,原来那盒子的底部有一小块漆皮掉了下来,露出一小块云纹来,他轻轻的用手摸了一下那纹理,脸色便变了。
那云纹是他熟悉的,这盒子竟然就是当年的那个,他心中一阵激动,想不到经历了千年,竟然还有当时的东西留了下来,不过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悄悄的四下环顾了一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便不动声色的将那盒子掖在了怀里,正欲离开,旁边那人却又开口道:“这屋子里其他的东西,都是彭祖老神仙当年用过的物件,被村子里的人保存下来,若是你有足够的银钱,也能买回去放在家里用,不瞒你说,我这几年攒了十两金子,却是想要买那只碗的,若是能用彭祖他老人家用过的碗,想必活到一百年也不是问题。”
那人说着眼中便放出光来,卅铿知道他已经痴迷,虽然恨他愚顽,但念及他刚刚无意间帮自己巡回了一件物事,又不忍他倾家荡产,便开口道:“这里的东西和你刚才说的那个盒子一样,却是没有一件是真的,便是这屋子,也是后来翻新了的。”
“你这老丈,凭的胡说八道。”那人哪里肯信,忍不住大声吼叫,声音也高了八度“你怎么知道这屋子里的东西都是假的,难不成你以前来过不成?”
“我却是来过的。” 卅铿依旧轻声慢语的说,一边拉住了那人往院子里走,到了院子中间的一片草地,便指着草地中间说:“当年这里却是一座风车。”
“哈哈哈哈。”那人便大笑起来道:“你要蒙我,却也编个像点的故事,那彭祖又不是傻子,在这草地中间竖一座风车干什么。”他边说边指着他对其他的人说:“你们来评评理,我见这老丈年纪大了,好心带他来沾沾仙气,谁成想他却编个故事来蒙我,却不是恩将仇报吗?”
众人便纷纷议论起来,有说他是老糊涂了的,也有说他是骗子的,一时间交头接耳,喧哗不止,人也越来越多,七嘴八舌的说个不休,冷不防那村长却说了句:“这位老丈却也不是信口开河,我小的时候,曾经听村里的老人说过,当年彭祖活着的时候,村子里是有这么一座风车,后来坏掉了,却是不知道原来在何处,但若说是彭祖他老人家院子里的,却是过于牵强了。”
卅铿也不多话,只是默默地躬下身子,拨开面前的一片荒草,露出一个一寸宽,三尺深的孔洞来,众人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冷气,便是在愚钝的人,此刻也已经看出那便是风车的架子留下的空洞,看卅铿的眼神便变了,便是那村长也双目灼灼的盯着他,似乎要把他看个通透一般。
卅铿却浑然不觉,只是看着那片草地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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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座风车是一千零八十年以前他在这里竖起来的。
这里一年只刮一次风,风车转动一次,便是一年,从有了那座风车以后,他和她便年年在早春的时候坐在风车下面等着风来,他们曾经一起看着风车转了三十三次。
现在那座风车已经没有了,不过风依然像千年前一样吹来,在草地上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那些生长了多年的青草微微低下了头,似乎在像风儿致意,一如千年前一样。
千年前,这里也没有风车,只有这一片草地。
他便是在这里遇见她的。
遇见她的时候,他已经在人间流浪了四十七个年头,那时候她还年轻,像一朵花。不过像这样年轻漂亮的女子,他却见得多了,并不是值得他停下脚步的理由。他却并非是寻常的凡夫俗子,而是活了一千多年的炼气士,在人族刚刚诞生的时候,他便开始了修炼,那时候在天地洪荒之间,人族就像是个脆弱的孩子,不说那些强大的巫妖,就算是一场疾病都能轻易的夺走他们的生命,有很多族人只活了二三十年,有些甚至还没有长大就夭折了,他看过那些死亡,越发感觉到生命的可贵,修炼的更加刻苦,不过他却并不像炎黄那般带领人族与巫妖争斗,只是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而已,后来巫妖大战,天地崩坏,人族成了天地的主角,又开始自相残杀起来,他亲眼看着无数法力高强的修士形神全灭,生死道消,心生恐怖,便躲入了深山潜心修炼,这一躲就是一千年,后来感到天地元气枯竭,才出山来想要找个原因。
他找了四十七年。这些年里他走遍了整个大夏,要过饭,也做过官,见过挥舞着刀剑的舞者,也见过貌美如花的女人,但这些他都并不在意,因为他知道人间的一切,无论富贵还是美丽,最终都是会随着时间而崩坏的,所以他总是说走就走,对那些常人趋之若鹜的富贵权势弃之如敝履,只是冷眼旁观,看着人们为功名利禄你争我夺,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短暂的人生,他们还要用来争斗,不过这与他无关,所以他既不参与,也不劝阻。
后来商武革命灭了大夏,他又见到了许许多多的修真者,可令他不解的是,那些修真者竟然不去修炼长生大道,反而只去修炼那些与人争斗的法术。在他看来,那些法术虽然厉害,却只是不入流的小道,当年他从来不屑去学,因为他亲眼看着许许多多法力比自己高强得多的得道高人,都成了洪荒那场争斗中的炮灰,反而是自己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炼气士活得比他们都要久。他实在不解,便去问和他交好的太师闻仲,这才知道原来洪荒大战之后,这世间已经没有人能长生了,那些修炼有成的仙人,都飞升到三十三天之外去了。
原来人间,多了岁月。不管是多厉害的神仙,只要被红尘侵袭,也会陷入时间中,像凡人一样死去。若是你不想死,要么飞升到三十三天之外,要么像自己原来一样,躲到红尘之外的深山老林之中潜心修炼,来对抗时间的侵蚀,他得了答案,便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辞了朝歌,想要寻一处山林修炼,再慢慢琢磨那飞升的法子。
然后他便遇见了她。
那时候他走得有些乏了,眼看着前面就是武夷山,便躺在山下的草地上小憩了片刻,彼时风和日丽,他竟然有了些困意,便在草地上睡了起来。等他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面前多了个明媚的姑娘,正手里拿着碗味道难闻的汤药往他的嘴里灌,见他醒了,便开心的蹦了起来,他才明白原来她以为他是昏倒在山下的老人,一直在忙着救他。
他忍不住想要发笑,活了上千年的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般事,正要和她解释,猛然间却刮起一阵腥风,却是来了一只大虫,要是以往他一定明哲保身,转身离去,不去与那畜生争斗,可看到吓得瘫软在地的她,他便又折了回来,与那大虫扑在了一起,那大虫给他打了几拳,见奈何不得他,便呜呜的叫了一声,吃痛逃回山上去了。
他本来想要上山,抬起腿来,却发现她拉住了她的衣角,用那双好看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说:“留下来好不好?”
他想要走,却看到她的眼中似乎有泪水要溢出来,那个含在嘴里的“不”字便脱口而出变成了“好”。
她的一生不长,他等得起。
然后她便笑了起来,她一笑,所有的花儿便都开了。
那是他第一次觉得这世间也许有比不朽更重要的东西。
然后他便看着她忙碌起来,一会儿从山上砍来一根树枝,一会儿又去找来些木片敲敲打打,他不知道她再做什么,便开口去问,她笑着对他说,这里一年只刮一次风,她要在这里做一个风车,风车转过一次,便知道两人在一起过了多少年,到时候等他和她老了,便能一起坐在风车下讲每一年的故事,他听得有趣,便和她一起做,两人忙活到深夜,才做好了那座风车。
然后风车开始转动,他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从此之后,风是夏日她轻轻挥动的小扇,花是她发梢上斜插着的杜鹃,雪是她小炉上温着的新酒,月是她窗前清清浅浅的侧影。
风花雪月,全都是她。
她短短的一生成了他漫长岁月中最精彩的一段,他来的时候,想等她死了以后再飞升,现在却已经不想飞升了,只想和她在这里长相厮守下去。这三十三年的人间岁月,对于他来说,比之前的一千年和之后的一千年加起来都要长。
总有个人会蹉跎你的整个曾经,黯淡的你所有未来,只留下和她共同度过的日子。
然而她终究是逃不过生老病死的人,风车转到第三十三圈的时候,便到了该要分开的时候,这些年他见过了太多的生离死别,等轮到自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依然会流泪。
冷眼旁观和身临其境永远是两种感受,而他早已身在红尘中了。
他记得当时她拉着他的手说:“人生真是太短了,其实两个人从相聚到分开,也没有多远的路。
天一会儿阴,一会儿晴,我们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哭着笑着,忽然就老了。你看,我的脸上也满是皱纹了。”
“哪有什么皱纹,不过是岁月留下的吻痕。”他柔声的说:“你在我心中还像第一次遇见时候那样漂亮。”
“以前我总是觉得,人生若是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岂不是太过无趣?但遇见你以后,我又希望能和你永远在一起。”她勉力笑了笑“若是有来世,我还会来找你,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
她其实并不相信有来世,只是随便说说,他却当了真,连忙说道:“找的到,找的到,等你来世回来的时候,我还在这里等你。”
这句话她并没当真,只是自顾自的说道:“你若是等不到我,便在那屋子里随便翻翻,我给你留了一件礼物。”
说完这句话,她便死了,他在村子后面为她修了一座坟墓,亲手埋葬了她,又在坟前种满了她最喜欢的杜鹃花,之后他又把屋子里翻了个遍,却是没找到她说的礼物,不过他并不在意,反正他有足够多的时间,等她来世回来的时候再问她就好了。
从此他的余生变成了等待。这些年他见过潮起潮落,见过月圆月缺,见过花开花落,只是不曾见过她,他等了好久,久到沧海变成了桑田,久到自己变成了传说,久到想不起了她的姓名,久到忘了在等谁,却不见她来找他,起初时他以为她走丢了,找不到回来的路,很是担心了一番,后来慢慢的,便以为她忘了,不会再回来了。
有些时候你在等是因为你知道那个人一定会来,可是那个人没有来,所以便不必再等了。
他已经等了一千年。
我等着春暖,等着花开,等着燕返,等着夏至,其实是等着你来。
但你没有来。
千年已过,君当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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卅铿回过神来的时候,身前已经跪满了人,刚刚那个说自己编故事骗他的那个人跪在最前面,正瑟瑟发抖,担心自己刚刚的冒犯惹怒了活神仙。
他们到底还是认出了自己,不过卅铿毫不在意,也没有怪罪刚刚那人的意思,世人见识短浅,本就因为他们只能看到自己眼前的一小块地方,永远也看不到真实,他们向往不朽,却永远也无法理解不朽,所以他并不和他们多说,只是淡淡的问:“如今是什么朝代了?”
“是大汉了。”那村长喜不自禁,第一个回答,然后又问道“仙翁此次为何临凡?”
“叶落归根。”卅铿淡淡的说“我是回这里等死的。”
他说的却是实话,人若是不想死,总能苟延残喘,他已经苟活了千年,如今却是厌了,说来这求死,却也简单,就算是大罗金仙,只要回到这万丈红尘中来,也会被人间岁月腐朽,按他的修为,若是不回山上修炼,今夜便大限将至,化为尘土。
他这里云淡风轻,众人却一片哗然,有惋惜者,也有悲戚者,似乎知道连长寿如彭祖也难免一死,自觉长生无望,便兔死狐悲起来,那村长却是个有主意的,见他千年之后死而复生,知道他一定知道长生的法门,只是不知道他为何一心求死,便又问道:“仙翁为何不求长生?”
“我已经活得够久了。” 卅铿突然笑了起来“人生若是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岂不是太过无趣?”
这却是她曾经说过的话。
众人见他主意已定,不敢忤逆,也不再多言,各自散去,那村长又叫齐了人手,准备起他的后事来,不过卅铿对这一切毫不在意,千年前他曾经远远的见过自己的葬礼,知道那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是活着的人自娱自乐唱的一出戏而已,和死者并没有任何关系,等葬礼结束之后所有人都会离开你。如果你活了一千年,你就会觉得很多东西都不再重要。比如生前事,就算你有万贯金银,千年以后也不过是一叠飞灰;比如身后名,哪怕你曾威震天下,却未必会被别人记住。你死之后,这世界很快就会消灭一切你存在过的痕迹。
不过他不在乎。
自从遇见她之后,他已经变了,前一千年,他一心只求长生,最怕的便是死,而她走之后的一千年,他活着只为了等她,却是比死亡更害怕孤独,只要能和她在一起就好,无论生死。
她既然不回来,他便只有去死。
此刻金乌已经西坠,漫天的繁星已经升起来了,卅铿感觉到自己死期就要到了,便从怀里摸出那个盒子,静静的在手中把玩,似乎在回忆当年的旧事,谁知那盒子被掉过来时,盖子突然打开了,一封书信便掉了出来。
原来她当年所说的礼物,竟然藏在这梳妆盒里。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连忙拆来那已经发黄的信封,想要拆开里面的书信来看她跟自己说了什么,谁知道一阵夜风吹来,那张已经发黄的信纸,竟然如片片蝴蝶一样化成了尘埃。
原来那信纸早在漫长的岁月里风化了,纸上写了什么,他再也无法知晓。
他只觉心里一空,仰天倒了下去,风从千年前吹来,月升起来了,和千年前一样,他仿佛还躺在那片草地上小憩。
只是这次她没有来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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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开了。
这花是彭衣刚死的时候种下的,那时候黄泉路上阴森森的,没有花也没有草,她觉得颇为无趣,便像孟婆讨了些种子,在这黄泉路的两旁种满了彼岸花,传说这花一千年才会开,开完以后千年不败,如今果然开了,红红的一大片,就像自己生前最喜欢的杜鹃花一样,甚是好看。
但她的心却沉了下去。彼岸花开了,就该到了自己投胎的日子了。这是她和孟婆约好了的,让她在这黄泉路上等一千年,等花开了的时候,若是还等不到那个人,便要去投胎。
如今彼岸花开了,他却没有来。
他也许不会来了。
这一千年她等他等的好苦,刚刚死的时候,她本想投胎以后再去找他,谁知那孟婆却说喝了粥才能去投胎,她怕忘记了他,便从奈何桥上折了回来,可是黄泉路上无归人,她在这六道轮回之中,既无来处,也无归路,变成了黄泉路上的孤魂野鬼,那孟婆看他可怜,便跟冥君借口要她帮忙种花,留了她千年,如今花都已经开了,她却是没有了留下的理由。
他也许是忘了自己吧?
一定是的,自己在千年之前明明留了一封信,告诉他自己若是没去找他,便一定会在黄泉路上等他,那封信就放在自己最喜欢的那个梳妆盒里,他不会看不到,看来他一定是忘了自己,这样也好,也许这世间的缘分本来就只有一世,生生世世未免太过贪心了,很多人分开以后,都走上了歧途,自己和他也不例外。
等了一千年,也该走了。
所以她便喝掉了孟婆碗里的那碗粥,不过她却没急着离开,而是留在了那一片花丛里修修剪剪,想要在转世之前再伺候伺候这些花,虽然前世的记忆已经忘了,但这些花她却是记得,孟婆也不催促,她也可怜这个等待了千年的姑娘,恨不得把那个负心人的魂魄拿来,便由着她在花丛中修剪,还没剪得几下,却见一个不认识的人匆匆的从黄泉路上走了过去。
这黄泉路上,总有无数行色匆匆的人,他们从这条路上走过,再也没有回来。彭衣一点也不大惊小怪,只是低着头弄她的花。
卅铿却是第一次到黄泉来。
黄泉路上多的是孤魂野鬼,他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在他生前曾经无数次在噩梦中想到死去的场景,在那些梦境里,死后要么是阴森恐怖的地狱,要么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却怎么也想不到这黄泉路上竟然开满了漂亮的花,那花他叫不出名字,不过红彤彤的甚是好看,倒是颇像她最喜欢的杜鹃,不过他无心观看,只是行色匆匆的往前走,她已经死了一千年,不知道转了多少世,去的慢了,他怕追不上她。
出了黄泉路,便是奈何桥,桥上有一个老婆婆,手里拿着一碗粥,见到他来,便惊讶道:“你本来可以飞升成仙的,为什么要到这来?”
“成仙有什么用?我又不想成仙,只是在等一个人。” 卅铿急匆匆的说“可是我等了一千年,那个人也没有回来,我还活着干什么?不如投胎转世去找她。”
“一入轮回,前生的事情便一笔勾销。”那老婆婆摇摇头道:“到时候你什么也不会记得,找不到她的。”
“那我便在这里等。” 卅铿接着说道:“我就在这奈何桥上等她千年,就不信找不到她。”
“找不到就是找不到。等的久了你就会知道,一千年和一百年,其实没什么区别。”那老婆婆还是摇头“这座桥上的故事很多,却没人能记住,便只有那三生石记得,只可惜呀,三生石不会说话,不过老太婆却能告诉你,你不是第一个在这里等的,还是喝了这碗粥吧,若是有缘,自会相见。”
卅铿便喝了那碗粥,只觉得那千年的往事似乎一瞬间都变得淡了,又听见那老婆婆在耳边说道:“那边有一个人,却是和你一样,她也等了一个人一千年,那个人也没有来,她今天便要投胎了。”
他顺着老婆婆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她站在火红的彼岸花从中间,低头忙碌着。那花开的正艳,他看了她几眼,正巧她也向他看来,便连忙避开目光,向老婆婆拱了拱手,自去轮回了。
那彭衣也来到奈何桥上,冲着孟婆鞠了一躬,那孟婆向她笑笑,摆摆手示意她快去投胎,她走到轮回尽头,却突然回过头来问道:“婆婆,刚才看我的那个人是谁?”
“一个和你一样的可怜人。”孟婆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你生命中那些错过的人,是千年前不肯离去的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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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未来,我不愿老,等你这一世,却错过你下一生,这故事也太可悲了一点。”小丫头撇了撇嘴说。
“却也不算可悲。”乞丐笑了“那孟婆却是觉得两人同病相怜,便在他们轮回的时候做了手脚,让他们来世还能遇见。”
“所以那彭衣就是郭解?卅铿便是李谢?”小丫头翻了个白眼“眼巴巴的等了一千年,结果上辈子是孤魂野鬼见面不识,这辈子见面了却人鬼殊途,这也太悲催了。”
然后她的手机便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便忿忿的挂断
“孟婆毕竟不是月老,能遇见已经很好了。”乞丐笑着说“男朋友找你了吧,别闹脾气了,快点去找他吧。”
“我要让他等上一千年。”小丫头嘴上忿忿的说,却还蹦蹦跳跳的往来的方向走了。
她身后,一道黑影浮现出来,见了乞丐,便瓮声瓮气的说:“大人,你为什么让她去男朋友那里呢?你明明等了她一百世呢。”
“我等的是那一世的她。”乞丐叹了口气,那黑影喃喃的说了句“幽月吗?”便消失在黑暗中了,只剩下乞丐一言不发,不知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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