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是从选帝侯大街升起的——这是所有帝国人的共识。
选帝侯大街位于慕德兰中央城区,是帝都最繁华的街道,城堡剧院、帝国大学、市政博物馆、古典天文厅,从哥特风格到巴洛克艺术,帝国最富诗意的建筑皆汇于此。最高的钟楼顶上供奉着一座新神雕像,神向东方伸出右手,食指由黄金制成,在每年的神圣方位日,第一缕晨曦将从神的指间诞生。
此时正是立夏,太阳的日出角度距离神圣方位还有七个刻度角,钟楼刚刚响过七下,选帝侯大街最负盛名的萨赫咖啡馆已经开张,煤火上飘出第一炉炭烧面包的香气。
帝都的早晨开始了。
“你有五年没回过慕德兰了。”黑发青年在靠窗的位置入座,接过侍者递上的菜单,“五年前城里刚刚流行一种白咖啡,我记得就是从萨赫咖啡馆兴起的。”
他把菜单放在一旁,看向侍者,“现在还能点到吗?”
侍者露出歉意的笑,“抱歉先生,两年前本店就不提供白咖啡了。”
“那给我来一壶茶。”青年也不介意,从衣襟内侧掏出一个纸包,里面是自带的茶叶,“水要七成热,不加糖。”
说完他看向对面,“你呢?这么久没回来,喝点咖啡?”
座位另一侧的人放下笔,“请给我一桶冰。”
“又喝冰水?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老样子。”黑发青年耸耸肩,“行吧。”接着在菜单上点了点,“再要四笼烧面包,还有十个生熟蛋。”
待侍者退下,林连雀伸个懒腰,笑道:“我是真吃不惯慕德兰的本地菜,要不是为了见你,这个点我灶上的第一笼虾饺就该出炉了……说吧,有什么事?”
艾西礼看着他,淡淡道:“你给我找的模特不合适。”
“又不合适?”林连雀乐了,“大少爷,整个慕德兰的姑娘我都快给你找遍了,上次给你介绍的可是希特大师的御用模特,连新圣堂的圣女像都是照着她画的……”
“圣女归根结底还是人。”艾西礼打断他,“我要画的是神。”
“话可不敢这么说。”林连雀听得发笑,“我知道你抽到的题目是圣母,圣母是比圣女高点档次,但神可只有一个,圣女还是圣母都算不得神。”
“无所谓。”艾西礼无意和他进行一场神学辩论,“总而言之,我需要新的模特。”
林连雀挠了挠脸,有点发愁,“你就不能换个题目吗?”
“来不及了。”艾西礼道,“距离帝国大学入学只有一个月,我必须在这之前把作品交上去。”
“上将呢?不能给你找点路子?”
“上将更希望我就读军事学院。”
“也是。”林连雀颇富同情心地点点头,“你要是考不上帝大,上将怕是才要开香槟庆祝。”
“所以我需要新的人选。”艾西礼看着他,吐字清晰,“尽快。”
“中间人的命也是命啊。”林连雀搓了搓脸,唉声叹气,“行吧,你让我想想。
侍者呈上餐点,生熟蛋和炭烧面包都是萨赫咖啡馆的特供,林连雀将鸡蛋顶层敲开,洒黑胡椒和柠檬汁,用勺子挖着吃,“这东西吃多少次我也要感慨帝国的伙食是真难吃……”
他一口气吃光十个鸡蛋,叼着勺子道,“不是我说,这画儿你是非画不可吗?”
艾西礼盛了半杯冰,拧开随身携带的白铜水壶,将瓷杯注满,而后嗯了一声。
林连雀咋舌,将视线投向窗外。
已经是七点半,选帝侯大街上陆续有学生出现,许多人都带着乐器或者画板,不远处就是帝国大学,白色的巴洛克建筑典雅恢宏,主楼外种满了皇后玫瑰,在太阳的日出角度位于神圣方位当日,这些玫瑰将被尽数采摘,佩戴在每一个帝大学生的衣襟上。
自十七年前战争结束,帝国开始大力栽培青年人的艺术素养,大学作为帝国的最高学术所在,每个报名人都必须至少精通一门艺术。最好的剧院和画廊全部位于选帝侯大街,整座城市更是有着不计其数的音乐厅和画室,甚至在整个西大陆,慕德兰都是最负盛名的艺术之城。
但十七年前战争留下的尚武风气依然存在于骨血,作为大战中的既得利益者,许多帝国家庭都会注重下一代的体术培养,少年文理学院中也设有八个学期的军事体能课。所有渴望出人头地的年轻人都有一项共识,如果不能进入帝国大学,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军事学院。
艾西礼出身将军世家,五年前离开首都慕德兰,到邻省就读士官预备学校,这是家族的安排,根据帝国法律,年轻人直到成年之前不具备自主权。如今他刚满十九岁,符合帝国成年法,同时受军事法庭制约,从此所有的胆大妄为都面临着被枪决的风险。
但也有了最基本的权力和人格自由。
林连雀吃完了鸡蛋,又去啃烧面包。他和艾西礼是六年前认识的,彼此属于过分相熟以至于开始互揭老底的那一类,艾西礼离开慕德兰后两人也保持着书信往来,有时帮对方搞点邻省买不到的野路子货,“对了,我记得当年你不是会大提琴吗?”
林连雀想起来了,“你不能在素养那一栏写大提琴吗?为什么非要画画儿?”
“今年大提琴的名额满了。”艾西礼将冰水一饮而尽,拿起旁边的炭笔和纸,重新开始勾一张街道速写,“我回来得太晚,只有绘画还有名额。”
半个多月前林连雀才见着艾西礼,按理说士官预备校早就放假了,“上将故意的吧?”
艾西礼下笔的动作不停,平静道:“那不重要。”
“得。”林连雀给自己添了杯茶,向后靠在椅背上,一边神游一边看艾西礼画画。
刚到神圣帝国时,他一度觉得这种既要又要的教育制度很割裂,直到和艾西礼相熟后,他又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一种近乎黄金比例的文武双全。
艾西礼有着帝国血统典型的金发碧眼,他出身优渥,学识良好,接受过系统的军事训练,为人冷冽而不失礼节。此时他用黑色将白纸涂满,眼神克制又理性,是帝国期望中最理想的青年模样。
仿佛大雪落在刀锋上。
艾西礼抽到的入学考核是圣母等身画,报名人有五十天时间进行准备,帝国大学的复核机制很严格,作弊几乎不可能。
这段时间林连雀已经给他找了十几个人选,要么相貌不对要么气质不符,最后花重金请到希特大师的御用模特,希特大师是帝国最有名的画家,城堡剧院的天顶画便出自他手,本想着这回肯定没问题,结果还是给否了。
林连雀嚼着面包琢磨,也不知道这大少爷到底想要什么样的天仙,只说画圣母像,可圣母到底该长什么样?他一远东人怎么可能知道这个?他又没有新谕信仰……话说艾西礼看起来也不像个信仰神的,军人心里的圣母形象难道是南丁格尔?那是不是要去医院找?
艾西礼开始画阴影线,“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的脸。”
“你长得好看,看你下饭。”林连雀含糊不清道,“要我说实在不行你找个镜子对着自己画算了,你这金发碧眼的,不是圣母好赖也是个天使……”
“我试过,不行。”
林连雀被呛着,“咳咳咳不是我操——你居然试过?你居然真的试过?”他有点恍惚地靠在椅背上,盯着艾西礼的脸,“你自个儿都不行,那我看整个慕德兰没人可以了……”
“相貌是次要,关键在于气质。”艾西礼放下笔,思索片刻,“《新谕》关于圣母的记载中提到过,她最初是圣城的歌伎,神由她所生。”
“歌伎?”林连雀愣了愣,这个倒是好找,问题在于慕德兰最顶级的交际花也没有半毛钱圣母气质。他去过新圣堂,祭坛上的圣母像简直就是神圣帝国的国本象征,一半美神一半武神,恢宏得几乎雌雄同体。
非要生拉硬扯,也就艾西礼本人能相像点,其他人连边都摸不着,要他找个有圣母气质的歌伎还不如让他变个会下金蛋的鸡。
艾西礼显然不管他死活,“时间不多,要尽快。”
“啊行行行我尽量。”林连雀左思右想,实在捞不出什么人选,最后几乎要破罐破摔,“那什么,你看我行吗?”
艾西礼头也不抬,“不行。”
“不是吧?你知道老子的脸在亚历山大城多有名吗?”
“脸不重要。”艾西礼道,“你是远东人,没有西大陆的气质。”
林连雀都要气笑了,“我看老子把整个西大陆的美人给你送来你也不会满意……慢着。”
他心里突然有了一个人选。
艾西礼看他一眼,收起纸笔。
“我明天有空。”他唤来侍者结账,“请替我转告模特,明天下午三点,新圣堂玫瑰厅,届时见。”
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模特架子太大还是林连雀根本没听清时间,总之次日艾西礼一直等到下午六点,才终于见到姗姗来迟的人。
有人直接从天窗外跳了进来。
对方光着脚,溅开满地鲜红。
“不好意思啊,新圣堂的酒窖实在是收藏了很多好酒,喝多了刚醒。”来人醉眼朦胧地看着他笑,吮了一下食指,“我想从果园那边抄近路过来,结果踩翻了一筐刚收的葡萄。”
来人在艾西礼面前转了个圈儿,站定,笑眯眯道:“所以,您觉得我怎么样?”
艾西礼看着眼前的人,对方画了很浓的妆,眼皮上涂满金粉,浑身弥漫着玫瑰和烈酒的腥气。
最盛大的是一头红发,像一刀扎透黄昏,血喷而出的艳丽伤痂。
片刻的沉默后,艾西礼的声音在祈祷室中响起。
“我觉得,非常合适。”
那之后他们每天都见面,林连雀不知从哪找来的歌伎,料想生意红火,艾西礼几乎每次都要等很久。有时对方醉醺醺地来,脸上的妆花了一半;有时对方穿一身红裙,在黄昏的光影中跳格子,跳格子的时候总是光着脚,脚上沾着斑斓的颜料;有时对方靠在窗边,抽一种味道很重的雪茄,祈祷室禁烟,常有神职人员把他们请出去,这时艾西礼就把画架支在游廊下,看歌伎摘一朵玫瑰,而后把花瓣和烟叶卷在一起,抽烟的动作堂皇潇洒,总能引来一大群人围观。
有人看出歌伎是艾西礼的模特,慕德兰崇尚艺术,许多模特都身价高昂,不禁悄悄打听歌伎的价格排期。每当此时这人就会笑笑,而后说:“不好意思,最近生意满了。”
后来艾西礼得知歌伎最常抽的雪茄是玫瑰雪茄,有的产自帝国本土,有些则是自己卷的,慕德兰到处都是玫瑰,只要有烟叶,几乎在任何街道都能卷一根烟。
有次他看到对方将一根雪茄拆开,把上面的金粉刮在胭脂盒里,“这个牌子的雪茄很贵,但是包装会用真的金子。”歌伎解释,看到艾西礼有些好奇的神色,便逗他,“来一根?”
“谢谢。”艾西礼婉拒,“我不抽烟。”
“逗你呢。”歌伎指间的雪茄打了个转,“这烟太冲,你要是从未抽过,最好还是换一支味道清淡的。”
待画像开始上色的时候,歌伎一时兴起,抓了满把的颜料,从下颌一直抹到锁骨,继而凑到艾西礼面前,问他:“好看吗?”
“很好看。”艾西礼坐在画板前,淡淡道:“我需要您明天戴一件金色的头饰。”
歌伎笑了,从颜料盘里蘸了些红色,涂在嘴唇上。
接着猛地凑过去,亲了他一口。
艾西礼下笔的动作静了一瞬,而后说:“请不要打扰我的作画进度。”
歌伎被他逗乐,笑得前仰后合。
直到作品快要完成的某一日,艾西礼从傍晚一直画到凌晨,黎明时分下了雨,两人站在圣堂门口,艾西礼借了一把伞,问:“夜深,我能送您回去吗?”
“不必啦。”歌伎从包里掏出一双后跟更高的鞋,换上,“我住的地方怕是会吓到您这种少爷。”
“我在士官学校待过四年,我想没有太多地方会吓到我。”艾西礼道,“如果真的有,我很期待看一看。”
“其实是我接下来还有生意。”歌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将一缕红发挽在耳后,“就不麻烦了。”
艾西礼握了握雨伞手柄,“……我有没有耽误您的时间?”
“没关系,您的时间也很宝贵。”歌伎掏出烟盒,一双总是醉意阑珊的眼睛,此时在灯下显得有些真诚,“祝您能被帝国大学录取,您的画很美,我很喜欢。”
艾西礼的发梢有些湿,稍显凌乱地垂在耳畔,此时的他更像一个刚刚成人的青年,他望着对方,语气依然克制有礼:“有什么我能帮您做的吗?”
歌伎想了想,从烟盒里敲出一支雪茄,剪开,叼在口中。
接着和他凑近了些,“那就请帮我点一支烟吧。”
艾西礼查过有关雪茄的资料,雪茄点烟与普通香烟不同,烧火要均匀,最好有特质的打火器。如果想要更雅致的风味,最好是用火柴引燃雪松木片,再用木片点烟,这样雪茄中将融入松木香气,回味也更悠长。
他看着倾身过来的人,从口袋里掏出火柴和雪松木片,依次点燃。
而后将木片递上去,伸手拢住火光。
雪茄燎开一片烟雾,在闪烁的红色里,对方的鬓发像是玫瑰在黎明怒放了。
歌伎吸了一口烟,上前一步,在艾西礼有些不解的目光里,将雪茄插在他的前襟上。
“之前说过,要请你尝一支味道清淡的。”说完便抽走艾西礼手中的伞,转身走进夜幕,“明天见!啊不对,下午见!”
艾西礼看着对方的背影远去,缓缓取下襟前的雪茄。
他注视了片刻火光,将烟嘴凑到唇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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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玫瑰雪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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