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著中,剿灭魔教可谓浓墨重彩的一笔。
当年的季时安还在“走剧情”,隐藏了昭临王的身份浪迹江湖,与原书男主等人结识,一同识破魔教陷害正派人士的诡计,还一起杀上了魔教所在的灵稽山。
主角团费劲千辛万苦,终于与武林正道一同剿灭魔教,并击败魔尊,夺取其佩剑,将其击落山崖。
魔尊佩剑血夜剑位列江湖兵器榜第四位,如若任其流落江湖,必将引起一阵动乱。
祁山剑派掌门为武林盟主,在江湖上颇有威望。门派剑阁内藏有数柄无主神兵,多年来未曾失窃。
因而,男主将血夜剑送上了祁山剑阁中保管,期望它永不见天日。
只是没想到,才过去短短几年,血夜剑竟然不翼而飞。
而且,这个时间点卡得十分巧妙,正是祁山剑派三年一度的赏剑大会前夕。
季时安默不作声得饮着一杯茶。
江湖于他不过是过眼云烟,既然只想找个地方安然等死,这些事情就不该他掺和。
何况,主线剧情完结后的售后维保工作,也不该他来。没有一个社畜愿意主动揽活,时空局的牛马也一样。
“我还听说呀,为了尽早寻回血夜剑,祁山剑派已发出英雄令哩。”
“英雄令?那不是武林盟主的至高令么?可号令江湖人士一同行事。这血夜剑丢了,至于我们江盟主动用英雄令?”
祁山剑派掌门江一柳,为世存的三位剑神之一,号“揽星”,蝉联三届武林盟主,乃是江湖人士颇为敬畏的存在。
“如果仅是丢了剑,那自然是不至于。祁山派门人遍布天下,何愁寻不到一柄剑。”另一桌上,有一黑衣男子开口道。
“噢?这位兄台有何消息?可否与我们分享一二?”先前那桌人好奇探听。
那黑衣人悠悠喝了一碗茶,抹了一把嘴,才缓缓道:“那剑杀了人。”
众人面面相觑。
“杀了人?魔尊不是已经死了吗?传闻血夜剑认主,难不成它又有了新的主人?”有人议论道。
“当年剿灭魔教的时候,我曾远远望见过一次,这剑呀,邪性得很!如若真有了新主人,那可能真是个大麻烦!”
季时安仍旧慢慢饮茶,对众人谈论的内容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关心来。
只是这茶涩口,将就用来解渴罢了。
血夜剑失窃,必然是有人带它走的。既有贼人闯剑阁,那自然会有伤亡,无需大惊小怪。
毕竟,这剑总不能自己长翅膀飞走了。
先前那说话的黑衣人又开口道:“有没有新主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被它杀死的这个人,足以引起江湖动荡。”
“谁呀?”
“对呀,没听到什么风声呀,谁被杀了呀?”
多数江湖人士向来热爱捕风捉影,此刻一听到新鲜消息,个个好奇得不得了。
“不可说,不可说。”黑衣人却卖起了关子。
“诶,兄台,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这讲话怎么只讲一半呢?”
“就是就是,到底谁被血夜剑杀了,你倒是一次性说清楚呀!”
众人急了眼。
那黑衣人却是摆摆手,唤来店家结了茶钱,翻身上马离开了。
“什么人呀,真的是!”
“我真是太好奇了,大家伙儿说说,到底是谁的死,会让武林陷入动荡啊?”
“哥几个,祁山剑派的赏剑大会就快到了,广邀武林人士参加,横竖祁山离此地不远,咱不如去凑凑热闹,看看那血夜剑丢失一事,究竟是怎么回事!”人群中有人提议道。
江湖中人大多随心而动,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
众人纷纷附和,随即便三两成群离开了茶驿。
季时安放下手中的茶盏,沉思起来。
此处不过是官道上随处可见的驿站,刚才散布消息那黑衣人,做派倒是有几分眼熟。
只是,故意将消息散出去,有何目的?
不过,现在他这样子也再回不到当初跟原书男主一起闯荡江湖时的鲜衣怒马少年郎了。
祁山这热闹,他还是不去凑了。
“神医——!”正想间,一个他不想听到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思绪。
追风脚程如此快,这臭小子怎得这么快就追上来了?
不对,他追自己干什么?
季时安脸上闪过一丝不耐烦,这人为何如此缠人?
“神医!”霍凌气喘吁吁,座下一匹乌云踏雪跑得热气腾腾,和主人一样喘着粗气。
好一匹千里良驹!
即便出身皇族,见过不少享誉天下的名马,季时安仍旧感叹这匹乌云踏雪的不凡,与他的照夜玉狮子不相上下。
难怪这臭小子能追上自己。
只是,这小子不是来自暗天么?如何能觅得诸多权贵求都求不来的良马?
“神医,我可算追上你了!”霍凌下马,自来熟得一下坐在季时安对面,给自己斟了杯茶,一饮而尽。
“你追我?”季时安抬眼看着他,“少侠有何事?”
“这个!”霍凌从怀里掏出一只雪白的兔子来,“我是专程来给神医送兔子的!我看这兔子养在神医的屋前,断然不是凡品,想着万一是神医忘带了呢,就给你送来啦!”
“......”季时安扶额。
这只兔子,除了吃,毫无用处!
这愣头青竟然为了这样一只兔子追了他这么长的距离。
“...多谢。”不好意思拆穿,季时安只得将兔子抱了过来,寻思待会儿找个地方放生。
只是,他心中还有一疑虑:“不知少侠,你是如何得知我走的是这条路?”
霍凌爽快回答:“不瞒神医,我自幼嗅觉特别灵敏,神医身上有股独特的松木香,我是循着味道追来的!”
...好家伙,这鼻子比狗还灵啊!
季时安习用怀瑾木熏衣及熏香,一方面是此木香味似松香,却又独特而淡雅,他喜好这种香味;另一方面则是怀瑾性热,长期吸入对他体内的寒有缓和作用。
话说回来,离他数里远还能嗅到他身上的味道,这小子的鼻子也未免太逆天了。
“那少侠真是天赋异禀。”季时安打算与之寒暄几句便离开,“既然兔子已送到,那在下便...”
说罢,他起身打算离开,霍凌却急了。
“神医!你往这个方向来是去参加祁山剑派的赏剑大会的吧!正好我也想去凑凑热闹,不如咱们同行吧?”霍凌一脸期待。
“不是,我没有打算去参加赏剑大会。”季时安真不是冲着赏剑大会来的,他只是随意挑了个方向,未想恰巧往祁山的方向来了。
“啊?呃,嗯?不是吗?”霍凌震惊,“我以为此等江湖盛事,神医也会感兴趣…而且,我方才在路上听人议论,说这次退隐好几年的南宫姑娘也会来呢。”
季时安一愣。
南宫...不会是...
“你所说的南宫姑娘,可是前月临山庄庄主南宫慕荷?”季时安询问。
“那自然是了。南宫姑娘在江湖上久负盛名,虽已隐退数年,但江湖上她的仰慕者仍不胜其数。此次听闻南宫姑娘要参与赏剑大会,想必会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届时祁山上一定会非常热闹!”霍凌点着头说,“神医,你不会也对南宫姑娘感兴趣吧?”
季时安的食指指尖在茶桌上轻点着,这是他思考时的习惯。
他对南宫慕荷这个名字有反应,当然不是因为仰慕那位姑娘。
他不仅对这个名字十分熟悉,与这个名字的主人还结伴而行、闯过一段时日江湖,称得上生死之交。
因为,南宫慕荷,正是原书女主。
在主线剧情结束后,她本应与男主一同归隐江湖,为何会去参加祁山的赏剑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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