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子辰听着这人声音,一时之间回想不起,只觉怎的恁是这般熟悉好似早在某些时候便已听过多次一般?脑袋里边搜寻几圈,皆觉行迹上是过分模糊了,却在见到这人面容时候,便忽然之间开了窍。
“这是......祝青葵?”
需得承认,这时候的祝青葵,同他后来所见到的,到底还是有着些微妙不同,粗糙来说,便是还存着些大姑娘的俏皮样子。他去看那火焰之中走出来的人,高束了柔顺乌亮的长发,衣裳却是极明艳漂亮的火焰红纱,只需丁点儿风动便会披拂轻飘。然而日光底下瞧,却发现那身红纱上边都细细密密绣了金花纹,比着蜀双面绣还要精致不知几何,真真能称得上是天衣二字,若是行着闹市中间教人瞧见了,怕是要被当作天仙下凡的,又有谁能猜出这实际上是个鸟妖呢?
便是连他自个儿,忽然说出“鸟妖”二字,都觉得是玷污着人姑娘的,毋论那些个碌碌凡人了。
教他觉着好笑的是,祝青葵竟还往发丝上边编进去了一根金丝线,上头卷了一整串儿细细碎碎亮晶晶:什么巴掌大的金红鸟羽,亮闪闪的金珠子琉璃珠子。虞子辰敢胆担保,他甚至还在里边瞧见了诸如铃铛鱼鳞小树枝这样七乱八糟的怪东西。
他想到自己幼时上树掏鸟窝,那藤巢里边也往往有些细碎发光的小东西。所以该要怎地说,便是成妖成精了,也果然还是违抗不得鸟类本性么?
但这模样到底是有些滑稽好笑的,也就此时性子还像是个大些儿的姑娘,后来再不作出如此打扮,怕也是自觉已该长大了罢。
祝青葵一旦出来,他那紧张情绪一时倒是消下去不少,约摸是因着在这陌生地里再逢上了个还能算得熟悉的人罢。便也稍微有了些闲工夫,正欲要同林柯说上几句话。
哪知目光往着身边习惯性一扫,好家伙呢,先前瞧得入神,便也不曾着意身边动静。此时自己四围就是坦荡荡的一片平坦地,连树木都不多余着一棵,哪还寻得着林柯半点儿踪迹。
他还当是某人忽而忘恩负义,随手就将自己丢着在这记忆里了,团团旋转绕了两圈,才在倒退过十来步的一棵松树底下,将将发现了屈腿抱膝而坐的林柯。
这样的坐立姿态总是容易教人显得年幼与脆弱。虞子辰走近过去,也仿着那人一般模样地屈膝坐下:“怎么忽然到了这儿来,也不曾给我提醒一句。”
林柯却只是轻轻一笑,又是那种浅浮于皮肉表面、而并不由心发出的笑:“还不准人伤心难受了,你这人可真是好生不讲道理。”
虞子辰猛一怔。
是呢,大约是因着对这些子所不语之物的陌生疏离,兼着又享受惯了这人无微不至的照料,他好像时常都太容易忘记,这人也都是个会哭会笑会胆怯的鲜活人物,并且按着年岁,还比自己小上些许,这般说来,其实本应该是反过来由自己照顾他才妥当的。
这样想了,他心中情绪便也渐柔和些,往那人身边挪近几步。本意是想靠近些来安慰,事到临头了却又后悔。然而两人这时是连衣袂边角都缠叠作一起了,他能感觉着旁边人的身体温度,透了衣衫静静传至自己身上。一时间竟然是连动都不敢动,只觉身侧仿佛卧的一只毛茸茸的脆弱生物,温热地起伏呼吸,既轻又软,经不得他哪怕是无意间最轻最小的一下压挤。
忽而肩上猛地一重,他那神经本就紧绷,这下险些没给整个儿都弹飞起来,只是一整个身子都被某个力量给稳稳定定压在地下,心知这是林柯不错了,然而侧了脑袋往下去,到底还是对林柯这种毫不见外拿他当枕头这种事儿有过些微小吃惊。
绝无疑问,这人就是在这幻境里变得愈发放肆起来,若是平日两人身在外边时候,这家伙可是取卷书拈枝笔都要尤为小心,避开一切同自己手足接触的。然而这事儿却是什么样的一个走向趋势,虞子辰想一想,豁然通了:可不就是愈来愈像是他小时候那恣意又带着些小嚣张的模样么?
返老还童......啊不,应该说是原形毕露。
美丽而又矫健凶悍的黑颜色豹,夜半出没于草莽之中,谁人瞧见都要敬畏瑟缩的,偏就只在自己面前露了肚皮——又算是个什么意思哪?
这家伙。
虞子辰哼笑一声,却也并不将人推开,不过抬起一只手来,穿过人肋下往后,用着一种抚摸狸奴的法子,沿着林柯突出脊骨,一下一下地由头捋至尾。
他习武,虽说手上力道掌握得当,然而到底不能算是小。伤人事儿做得多了,好好儿的人在染缸里足足浸泡过七八年,便连安抚的动作都带了些暴力与野性的粗糙味道:打个可怕些的比方,灰鬣毛的头狼正将它那仍带血腥的毛绒脑袋死命往人颈窝旁边蹭。
倘若非是林柯,这安慰恐怕还真无人能消受得起。
他是真无芥蒂,也是真不怕,脚尖勾过去,对着人小腿轻轻一踢:“怎么了?不要看了?”
虞子辰这姿势坐得舒服,语调便也缓慢:“你不也躲在这处不肯看?”
林柯讲话既温且淡,只那词儿生得理直气壮:“我害怕呢,这还不许了。况且这些事儿我可都经历过,多瞧几次不过是教自己更难受些罢了;倒是你却都还不曾见过的。”
虞子辰莫名觉着这思路仿佛有些不对,自个儿着心捋了捋,其实也并不难发觉:
林柯坚持要逗留此处不肯走,原因却是因着他虞子辰尚不曾见过这些事。然而自己早便同他说明,自己对这些个陈年旧事是并不会有多大兴致的,若是它们教着林柯难受了,不如此时便即离去更好。
然而林柯在这事儿上却显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执拗,这便是此事奇怪之处了。其实换着一个方向来瞧,林柯平常是个极好说话的人,譬如他刚到山上时候,实在喝不惯那齁苦的解毒药,某日偶然间同林柯提了一嘴,次日这人便往汤里多丢了两颗蜜枣。
虽然这般一来,那药便变作某种既苦又甜的怪异味儿,教人越发难以下咽,但林柯平常究竟也是会考量着人想法的,而并非如现下里处事这般一意孤行,自己说不瞧了要走了他都一概不听。
除非是说……
除非是说,这家伙分明就是自己想要看这事,并且必定有什么不好说明却非做不可的理由。而后因着这些个事件,桩桩件件都是他孩童时候的恐惧事儿,便是及冠了也还有些阴影残余,于是非得拉着自己陪一块儿壮个胆才敢往前走。然而又从来是个爱担事儿的性格,如此请求自然羞于向自己启齿,便拿了他虞子辰来当那根令箭上头忽悠悠晃荡的鸡羽毛,套着个冠冕堂皇的噱头,实则偷行一石二鸟之计。
虽然很忽然地就有了些恶作剧心思——想装作什么事儿都不曾听懂的模样,专门悄悄儿地与人对着干,只为好奇想要瞧一瞧,如若是在这般境况底下,林柯又会如何对着自己软磨硬泡——然而到底是将这鬼鬼祟祟念头给压下来了,况且实际上也算不得生出了什么愤怒情绪,只因一时好玩儿,他便也还知道需得要把握好个度量。毕竟似林柯这般脸皮薄的,倘若捉弄过头了,就他这么个嘴笨家伙,还当真不知该要如何是好。
索性给人递了个台阶到脚下,自觉自己这辈子是真没做过比这更善良的事件儿了:“我在那头站着将有半时辰了,脚上倦得很,你这借个地与我来歇息一阵可否?”
坐都坐了,再问这般个问题又究竟有何意义,林柯终归不能站起身来赶人走。虞子辰堂而皇之地坐定了,忽而又想到,林柯既是逼着自己在这地里复看如此情景,但现下却知龟缩在这么个小小角落里头,面儿都不敢露的,能算是个什么事呢。便是真有那般惶恐,可不终归都是得正面撞去好生面对的——况且此时身边也还算是有个自己呢,待到他日天知道什么时候,指不定那是自己早便不在这人身周围了,可又教他怎的办?拽上自家晞妹妹,“瞧瞧,这便是你出世时候的光景”,成这般个模样么?
亦或是说,再去寻个同自己性子相似、并且得他喜爱的另外一个什么人,再陪着他一块儿地来?
前一种想法顶多只是滑稽好笑,后边那条才是真真正正地叫人无可忍耐。
他心头烦躁,一时间竟是冒出很多明说不得的想法来,譬如此时就将人就地拎起挪到外边去,摁倒坐在地下,掰正了人脑袋,好教他仔仔细细一分一毫都不漏地将这个事件看完才妥当。一次给他解决个干净,省得以后再在自己瞧不见的地处里,胡乱再折腾出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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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又五曰 迷灯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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