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公司接了几个大订单,加班成了常事,林断从公司出来时已经过了晚上九点,等回到家已经快十点了。
时近盛夏,白天所保留下来的余热依旧让林断闻到了马路上沥青融化的味道。
疲惫和炎热让林断无精打采,低俯着身子勉强爬上楼梯,打开家门后,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双白色球鞋,无疑,这是林歌的。
“你回来啦。”
妻子在厨房里远远问候,林断走进客厅,看到林歌正坐在沙发上低着头,小初则好像猫咪一样,蜷缩在他的怀里。
“怎么睡着了?”
林断解着衬衫上的领带,走过来的妻子也只是摇摇头苦笑。
“林歌一来,小初就特别高兴,简直寸步不离,大概九点左右的时候吧,林歌就想回去了,可是小初却开始大哭大闹,一直吵闹到刚刚,现在大概是累了,两人就睡着了。”
坐在另一旁的沙发,林断喝着冰可乐看着对面,如果有外人进来,一定会觉得林歌和小初才是真正的父女。
自林歌第一次到林断家吃饭算起,至今已经过了两个月。那之后每周一次,多时两次,林歌就会如今天这样,来林断家做客。
刚开始时,林断还得打电话叫林歌,然后站在小区门口等他,最后再一起进门。和以往一样,只要方馨在场,林歌必然会沉默不语。在林断送林歌回去的路上,两人也只有十分钟左右的交流时间。
现在两人私下独处时,也不会再谈起什么尴尬的话题,林断想,这大概是因为林歌已经在心中划清了自己和他之间的界限了吧。
而在渐渐习惯之后,林断不在家时,林歌也能进门去吃饭了。最开始的时候,是林歌买了小蛋糕去送给小初,又陪着孩子玩了一会,在方馨做好晚饭后,推脱不开,就这样,在林断不在的时候,三个人也能和气地吃完一顿饭。
林断听妻子说林歌在家吃了晚饭,当时他着实吃了一惊,转念一想,或许林歌也渐渐地把这里当作是他可以放松的地方了呢?想到这里,他顿时有些欣慰。
那之后,林歌陆续带来了许多东西,像是水果、蛋糕、昂贵食材之类但凡能打包装起来的,他都会送给林初或者方馨。林断几次想要拒绝,但林歌也总是会拒绝他的拒绝。
“林歌今天给小初拿了两桶哈根达斯,小初吃了好多呢。”
方馨笑着说。
“真是奇怪,刚开始还觉得这人有点古怪,相处下来后就完全没有那种感觉了。今天还说什么‘一直以来都是你在做饭洗碗’,然后去替我洗碗了呢。”
“林歌洗碗?”
“是呀,不过他是有钱人吧?看起来不像是会经常做家务的样子。”
林断含糊着应了声,“这我不太清楚。”
“我觉得你这朋友,虽然看起来很高冷,很可靠的样子,可性格倒有些像小孩子。”
“孩……子……?”
“是啊,他对待小初非常有耐心,陪着她玩的时候,也总是笑得很开心,感觉挺乐在其中的。”
林断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刚刚也很有意思,你不知道吧,小初居然说她喜欢林歌,说是长大后要嫁给他!林歌则一本正经的告诉她,说他们之间相差太多岁,是不可以结婚的,小初就看起来一副快哭了的样子,林歌又马上去哄她……你不知道我当时憋笑憋得有多难受!”
想象着当时的情景,林断也忍不住笑了。
等吃完饭后,已经过了十点半。林断抱起女儿递给妻子,然后又轻轻摇了摇林歌。
林歌睁开眼睛,有些困顿地看着林断。
“已经十点半了。”
林歌嘴里应了一声,然后站了起来。
“我送你回去吧。”
林歌作为一个成年男人,并没有送回家的必要,但自从第一次送过之后,两人便心照不宣似的,仿佛成为了一种习惯。
“今天开车吧。”
突然这么一说,林断有点愣住。以前都是步行回去,林断一直觉得林歌是想和自己单独相处。
坐在副驾上,林歌忍不住打了个哈欠,林断问他是不是困了,但林歌摇了摇头。
步行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开起车来只需要两、三分钟而已。
“你妻子说,想要第二个孩子?”
车子停在林歌家门前的同时,他突然开口。
林断吓了一跳,但还是点头说是。
“是这么提过。”
方馨的确这样说过,但为何林歌会突然提起来?
林断有些尴尬,说道:“不过现在养育孩子的成本太高了,各种花销都很大......”
林歌似乎很疲惫,靠着车椅闭上了眼睛。
良久,他说:“如果你们开始准备要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告诉我。”
“为什么?”
“那样……就可以回去了。”
林断无意识地紧握住方向盘。说完这句,林歌便也陷入沉默。
不过林歌还是解开安全带下了车,林断降下车窗看着他。
“谢谢你送我,再见。”
再见。
林断心里一跳。
“那个!”他赶紧叫住了转身欲走的林歌,但见人转过身看着自己时,他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晚,晚安。”
林歌笑了笑,尽管这笑容在夜里看得并不清楚,“嗯,晚安。”
......
感觉步伐很沉重,沉默着推开家里的门,迎面扑来一种独属于夜晚的寒冷气息,尽管现在是最为炎热的7月。虽然已经住了有一段时间了,但这个屋子里还是没有什么活人气息。
换鞋,换衣服,冲澡,做完这一切后的林歌掀开被子上了床,而他做着这些事的时候家里都没有开灯。
他厌恶夜晚时分亮起的灯光,好像会显得这个房子很温暖一样,但他其实很喜欢,也很向往。每次他去林断家里,看着那一家三口相处的时候,他心里总是忍不住嫉妒,嫉妒完,又为自己感到可悲。
他被一次次失控的情绪引领着走进夜晚,蜷缩进被窝,闭上眼睛进入那个无可挽回的少年时代。它看似是一条清澈的河流,但只有当亲自喝下一口水后,才能理解其中含有多少泥沙。林歌看到自己直挺挺倒下,但不是出于受伤或虚弱,仅仅是这个世界忽然倾斜了一下。
罗秋蘅之前评价林歌,说他很无知,不知人,不知己,也不知这个世界。这样下去会很麻烦,就像一个关在地下室的人,把日光灯误认为是白昼,而把日光灯照不到的地方误认为是黑夜,这都不对。其实黑夜和白昼他都可以忍受,但他无法忍受地下室的光线,那种感觉会使人绝望,一辈子都白活了。
林歌在黑暗中看着天花板,后来他闭上了眼睛,翻个身将自己的大半张脸都埋进了被子。
别再多想了,最糟糕的事情早在一开始就已经发生,此后再也无法弥补。而那些糟糕的事情,也应该具有并不糟糕的意义,反正人这一辈子,很快就会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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