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狗血

罗致回国这件事就像根刺,扎进了应初的心里,让应初不得不在意。

应初一整夜辗转反侧,一闭眼就是曾经高中罗致的样子。

耀眼的金发,墨蓝色的眼眸,以及和他高贵长相完全不符的,死皮赖脸的性格。

然而半夜不睡的下场,就是白天醒不来。

索性他白天也没什么事,就直接睡过去了。

等他再次睁眼,高中的同学群消息飙升成了99 。

应初躺在床上头晕地看着消息,一眼就看到了群聊昵称为罗致的对话框,手机一个不小心没拿稳,砸在应初脸上。

“嘶——”应初吃痛捂着鼻梁。

缓了一会儿才捡起手机,见自己居然打了个“1”发出去。

应初慌了,凤眸忍不住瞪大。

他还来不及撤回,就看到以前的班长林泽迅速发了条消息。

班长:好样的啊应初!没想到你第一个响应参加同学聚会,以前没白疼你!

同学聚会?不,他并不想参加。

应初想撤回,但这样又显得太奇怪了。

该怎么找理由拒绝呢?

应初还在纠结着,就见到下面又弹了一条消息。

罗致:1

应初顿住了,一双因为熬夜而带着点红血丝的眸子死死地盯着这个“1”。

班长:罗致好样的!刚加群就这么给面子!

后面陆陆续续地很多人都弹了1,表示会来参加这次的同学聚会。

应初往上翻了翻,才知道罗致怎么进群的。

他出国后换了联系方式所以没加同学群,但好巧不巧,前几日罗致回国,正好让班长在机场遇见了,经过昨日群名为“致爱丽丝”的同学提醒,才想起来把人给拉到群里。

应初点开罗致的资料卡,他的头像是一只柯基,似乎是随手拍的,图片还有些糊,但却不影响柯基的可爱,看起来憨憨的。

他在是否添加好友的地方停顿了许久,最终还是把手机放下,从床上起来心烦意乱地去洗漱了。

加了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还是算了。

因为应瞬的病情恶化,应初最近手头更加吃紧,再加上白群昨天跟他说的那番话,乐队表演完后应初没有离开,而是继续在酒吧唱了十几首歌,一直到早上的五点。

白群见应初从台上下来,叫了他一声:“应初。”

应初看过去,白群朝他扔过来一瓶水。

“谢谢群哥。”唱了一夜,应初嗓子有些哑,拧开盖子就喝了一大口。

“你明天有空吗?”白群坐在他旁边,手撑着下巴看着应初喝水。

“明天?倒是有空,群哥有事吗?”

白群嘴角勾起,说:“给你一个挣外快的机会,和我去参加一个宴会,来不来?”

应初说:“宴会?”他有些局促,“哪种宴会?太高级的我没去过,给群哥丢脸就不好了。”

白群眼睫微微垂下去,说:“普通婚宴,没多高级。”

“那好,到时候我跟你去。”应初说完困意冒上来,打了个哈欠,眸子里泛出水光。

“你困了就先回去休息吧,我明天去你那儿接你。”

应初点头答应,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趟医院。他本以为应瞬应该还在睡,但他轻轻推开门的时候,却看见应瞬醒着。

应瞬坐在床边,没有开灯,在黑夜中显得落寞和可怕。

应初愣了一下,将灯打开,打破寂静:“哥,你还没睡吗?”

“小初?你怎么这个点来了?”应瞬也和应初一样有些吃惊,随后朝应初露出笑容,解释道,“我就是半夜突然醒了,没有不睡。”

“怎么会突然醒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应初担忧地看着应瞬。

应初走上前走下,握紧了应瞬的手。

“不是。”应瞬摇头。

他看起来整个人没精神极了,让应初的心不由发紧。

应瞬抬眼看着眼前的弟弟,试探着说:“最近那群人来找你了吗?”

应初眼眸一闪,他面对别人可以面不改色地说谎,对哥哥时却会露出破绽。

“没有啊。”应初干巴巴地说了一句。

“小初。”

“嗯?”应初看向他。

他们二人的眼睛很像,哥哥却因为几年的磋磨,眼中的光亮淡了几分。

“哥哥想跟你商量件事。”

“什么事?”

“过两天,我跟你一块儿回家,这病我们就别治了,一起将债给……”

应瞬还未说完,应初就出声打断他:“不要。”

“……”应瞬张了张嘴,又抿上。

“我不要,”应初冷声说,他放开应瞬的手站起来,“这些事情你不用操心,我都应付得过来,我还有些事情,就先走了,哥你好好休息。”

应初离开的脚步很快,他怕再不快点走,就忍不住了。

他心里憋着股火气,他怨哥哥不爱惜生命,也怨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的哥哥原本是他的一片天,可是在应初高三时,应瞬被他们喝醉了的赌鬼父亲一棒子打成了植物人,应初辍学努力赚钱养着应瞬在医院里的医疗费的时候,他那混账爹跑了,除了一屁股债什么也没给他们留下。

奋斗了几年,好不容易应瞬终于恢复了神智,出院后两兄弟携手过了一段时间,他以为二人的日子终于要好起来时,应瞬又突然被检查出了胃癌。

他的人生就像一部极尽狗血的小说,上演着各式各样的庸俗桥段。

他垂着头走在路上,没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划过时里面熟悉的人影。

车里的人却似乎注意到了什么,偏头往车后面看。

“等等。”罗致对司机说。

司机停下车,睡在罗致腿上的小女孩则被罗致的声音吵醒,她宝蓝色的眼睛困到睁不开,懵懵懂懂地问:“what's wrong?”

罗致很愧疚将他可爱的小侄女给吵醒了,他摸了摸对方柔软的卷发。

“我看到一个熟人,先下车一趟。”

然而刚才见到的人仿佛虚影,他下车之后就看不见对方了。

小女孩摇下车窗迷糊地问:“susu,好了,嘛?”

罗致只好重新回到车上,心疼地抱抱睡眠不足的小宝贝。

他对司机说:“先走吧,带Molly回去休息。”

……

白群来敲应初家门时,应初还有些没睡醒。

他睡意朦胧地打开门,道:“群哥,你来了。”

白群递给他一个盒子,应初打开一看,惊了,混沌的大脑也被惊醒,这里面居然装着一身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礼服:“群哥,你不是说普通婚宴吗?”

“是啊,但也要穿好看点。”白群坐在有些老旧的沙发上,他穿了一身黑色西装,剪裁得体,银白色的头发没有特地打理,随意地散着,显出几分桀骜不驯来,他今天没有化浓妆,露出本来的面貌,脸上有点肉肉的,没了原先生人勿近的感觉,反而像是刚高中毕业的小少年。

应初突然好奇:“群哥,你到底几岁了?”

“我30啊,不是说过了。”

“看你脸我总觉着你比我要年轻。”

“少来,”白群嫌弃地摆了摆手,“你快点去换衣服吧。”

“好。”

因为白群做的地下乐团,为了做演出服的时候量过尺寸,所以今天给他的这一套也是符合他身形的。

应初穿的是一身深灰色西装,将他修长的身形给勾勒了出来。这套西装的材质很好,一摸就知道不是他能担负得起的价格,应初问:“我真的能穿这件?”

白群赞赏地看着应初,说:“嗯,送你的。”

虽然白群说是送给他的,但应初还是在包里放了一套自己平时穿的衣服,打算婚宴结束后就把衣服给换下来。

白群朋友的婚宴地点在江市最大的酒店荣和大酒店内。

应初将包在酒店前台寄存好后走进去跟在白群的身后。

白群拿了两杯酒,递给应初一杯,他们二人在角落里聊着天,有一个男人突然走过来,额间还冒着汗,看上去很着急,他说:“白群,你跟我来一下。”

白群见他很是着急,只好对应初说:“他可能找我有事,你先自己在这附近找点吃的,我一会儿再来找你。”

“好,你先去吧群哥。”

白群离开应初一个人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肚子也确实有些饿,便决定找找吃的。

这里的点心都精致小巧,还有些摆盘的寿司,应初拿了几个吃,还拿了一杯新的酒。

不过马上就发生了一点小意外。

“抱歉抱歉,你没事吧?”

应初转身的时候不小心和人碰了一下。

应初一脸忧愁:“我倒是没事,就是……”

一杯酒打湿了他的衣服,应初有些遗憾,这衣服拿干洗店应该能洗干净吧?

对方很抱歉,他看着应初的衣服,一脸恐慌。

“对不起,这、这衣服……我赔你吧。”

应初看对方穿着服务生的服装,摇了摇头:“没事,我送干洗店就行,卫生间在哪?我去换身衣服。”

服务生给应初指了卫生间的方向,应初去前台拿了自己的包后便走去卫生间。

在他离开后,一位身姿挺拔,一头金发的青年走了进来。

他气质矜傲贵气,一进场就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宾客间内窃窃私语。

“没想到他真的回国了。”

“听说他还被今天的新娘子追求过,你说他会不会是来抢婚的?”

“哈哈哈你可真会开玩笑,若是罗公子喜欢哪用得着抢?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今日的主角到现在还没登场。”

他们交谈时自认为小声,却没想到罗致竟眼神扫了过来。

他微微一笑,万分贵气,却让人不禁一栗。

“二位似乎有话想说,不如大声些,让大家都听听如何?”

二人尴尬地笑:“没有没有,我没有什么话。”

这位贵公子怎么不如传闻般好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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