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

李成蹊的目光挪到江寄余身上。湛蓝的天上飘过几朵絮絮的云,在和煦的阳光下,清瘦挺拔的少年将计分板交到308班的男生手里。

“不需要怎么拉啊。”余深深抻了抻胳膊,“我们就把事情跟他说了一下,让他来帮个忙,他就下来了。”

“啊?”丁一帆嘴巴张得圆圆的,“这么简单?”

“要多复杂?”余深深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对丁一帆说,“你嘴巴好大,能吃小孩吧。”

李成蹊白了一眼余深深,认真地向丁一帆和盛以慕解释:“真的就很简单,不需要晓以大义,道德绑架,也不用死皮赖脸,生拉硬拽。江寄余是再正常不过的人,不正常的是我们,给他添了太多神话光晕。”

丁一帆挠着头,看向盛以慕:“她什么意思啊?”

盛以慕说:“学神是个好人的意思。”

“我怎么觉得不是呢……”丁一帆咂摸着李成蹊的话,跟在盛以慕后面,嘀嘀咕咕了一路。

李成蹊则抱着余深深塞给她的两瓶水,走向江寄余和闻潮。她步子不快,心里头却很紧张,每靠近闻潮一点,呼吸都会变沉变滞。

大抵她实在太慢了,于是没等她走到闻潮的面前,就有人抢先一步了。

是高灵。

高马尾的漂亮少女拿着三种不同的饮料,笑吟吟地站在闻潮面前,闻潮看都不看她一眼,调转脚步就往另一个方向走。

高灵脚步轻快地追在闻潮后面。

于是李成蹊也换了个方向,走向江寄余。

江寄余摇头拒绝了李成蹊手里的水。

李成蹊并不意外,她转身将一瓶矿泉水塞给身后的余深深,一瓶自己拧开喝了。

俩小姑娘开始在操场上绕圈散步,余深深特别不可置信地说:“你也太不酷了。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李成蹊喜欢上一个人,会怂成这样。”

李成蹊没说话。

“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看《仙剑奇侠传》,说好要一起做敢爱敢恨的侠女吗?”余深深说,“没想到你不仅没有变成侠女,反而这样没用。”

李成蹊踢着操场上的小碎石子:“敢爱敢恨的侠女,好难的。明知道对方不可能喜欢自己,怎么好意思让他知道我的喜欢呢。”

“那你就要不喜欢他。”余深深说,“不喜欢你的人就不值得你喜欢。”

李成蹊说:“有道理。但你知道暗恋最吊诡的地方是什么吗?但凡他多看我一眼,我就会忍不住去想要是他能喜欢我该多好,我就会臆造我们在一起的可能性。只要一这样想,就没有办法做到不喜欢他。你看,愚蠢不愚蠢?”

“因为知道对方不喜欢我,所以才会暗恋。但每一个暗恋的人,都做不到放弃‘万一他也喜欢我呢’的这种万一。概率万分之一,微乎其微,但让人……神魂颠倒,跟狂热的异教徒崇拜并相信神会降临一样。”

余深深啧了又啧:“不行,那我这辈子都不要喜欢人了。爱情会妨碍我的自由意志,让我变蠢。”

“是的。”李成蹊说,“黏黏糊糊的东西,一点儿也不爽利,敢爱敢恨的侠女只要遇到了,就会走向悲惨结局,不是死,就是死生不如死。”

“那为什么人人都歌颂爱情?”余深深问,“这简直就是个骗局。”

李成蹊看了看天:“我想过这个问题的。或许是因为性和繁衍的本能需求,或许是工业社会造就出的孤独感,或许是阶级统治需要公民拥有一致的精神符号——比如说灰姑娘、霸道总裁之类的故事那么受欢迎,是因为我们都知道阶级固化,倘若我们歌颂用爱情而非暴力去反抗这种固化,是不是更美好呢?普通人的情绪需要一个出口,‘爱情’就应运而生了。它是本能,是情感,也是当代话语体系下的新‘神话’。“

“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些完美的爱情故事,是不是真的。大概只能相信那句老土的话: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就算知道是骗局,但谁能拒绝神话呢。对爱情的崇拜和向往,从个体诞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了不起。”余深深说,“要不你还是去学文科吧。说起来,你还没说过,你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余深深歪头,看着李成蹊:“这个你能说吗?”

“老土的暗恋故事,一定要有一个对他而言只是普普通通,对我而言却是惊心动魄的开头。”李成蹊低头笑了,眉梢眼角都温柔,“说出来怪难为情的,有机会再告诉你吧。”

下课铃响起,李成蹊拉着余深深往教室走:“走吧,我们回去上课。”

晚自习结束时,李成蹊被老黄留下来,问了今天体育课的事情。李成蹊简单解释了两句,老黄点了点头:“其实我们这个班啊,说特殊也特殊,说普通也普通。你看你们仨,或者丁一帆和盛以慕,跟其他学生有什么不一样吗?”

“盛以慕,看着挺稳重的,是吧?其实胜负欲强得很,丁一帆都还没来找我,他先跑过来问每周六上午的素质拓展活动,咱们班是不是应该也要报名篮球比赛。”

李成蹊笑了,体育课的时候,她就看出来盛班长的不甘心了。

琴南一中响应教育局素质教育号召,每周六上午安排的都是素质拓展活动,从英语角到辩论赛,包括篮球、羽毛球比赛等等应有尽有。不过对于高321班的大部分人来说,这只是多出的半天自习课,有一些老师也会留在办公室,方便学生答疑。

老黄说:“我告诉盛以慕,我们班当然也要报名。我们希望你们能考出好成绩,但没有人要求你们变成学习机器。”

“好好学习,好好享受你们高中三年的青春时刻。”老黄笑容温和,“等你们上了大学,毕业工作,成为大人后,才不会为虚度了这段最好的时光,感到后悔。”

李成蹊也对老黄笑了,她鞠了个躬:“谢谢您。”

“早点回去吧。”老黄抬手看了看表,“今天你回家是不是?”

一中周五晚上,住校生也可以离校回家。李成蹊因为摔着腿的缘故,好些个周末没敢回家,这周原本计划从周五晚上就回家住的。

因为老黄的谈话,她出校门时已经过了九点半。

路上已经寥寥没什么人,她爸本来说开车接她,但临时有病人,去医院加班了,让李成蹊自己坐公交车回去。

李成蹊看到她爸的消息时,李医生可能已经进手术室一个小时了。

李成蹊有些意兴阑珊,她背着书包,忽然就不怎么想回家了,在一中周围的巷弄到处溜达着。

她和余深深、宋斯怀常吃的那家烧烤店今晚很热闹,里头几张桌子都坐满了学生;彭姐麻辣烫早就打烊了,只有屋檐下留着盏路灯;那家宋斯怀很感兴趣的书店也无声无息地开门了,名字叫“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

……胃里的蝴蝶?

李成蹊虽然预想到这个书店的名字会做作至极,但没想到是这么个带点暗黑色彩的恶趣味英文俚语。

这句俚语一般用来形容心情紧张,七上八下。形象的描述就是胃里飞进了一群蝴蝶,如果直接想象这现实场景,其实有些恶心。

果不其然,李成蹊背着书包走进一看,夜晚书店的logo亮起LED灯,黑底白边,一个抽象的人头侧脸,突出张得很大的嘴,里面飞出一只蝴蝶。

真是形象生动的“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不愧是卖《理想国》的书店。

李成蹊啧了一声,转头准备穿过书店旁边巷子,抄近路去公交站。

这条小巷也是当初闻潮的摩托车撞到她的那条,里面没几盏完好的路灯,李成蹊打开手机手电筒照明。

将近晚上十点,周遭很安静,李成蹊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不知是不是错觉,她听到一声细细的呜咽。

李成蹊步子一顿,她没有继续走,凝神又听了听周围的响动。过了好几秒,周遭都很安静,李成蹊松了一口气,加快脚步继续往巷子外走。

————

小巷一侧的居民院子铁门后,一双捂住男生口鼻的手松开了。这双手肥厚油腻,指腹上有层老茧。

“你还想跑到哪里去,啊?”

枯瘦的男孩子被拽起头发,被迫仰着头。他嘴角破了,额头和颧骨都是青紫一片。揪住他头发的肥胖男人满身酒气,他按着男孩子的头往水泥墙上撞。

“你吃老子的,住老子的,还有什么不满意——”

就在这时,一盆花钵从天而降,砸到了那肥胖男人的头上。

“哐——”

小巷子低矮的院墙上,爬上了一个瘸腿刚好不久的姑娘。那姑娘叫了一声:“毛平,打开门,出来!”

二毛做梦也想不到,会在这时候看到李成蹊。

“快快快!”李成蹊脸色煞白,“他起来了!”

李成蹊那陶土花钵,正对着肥胖男人的头顶砸下去的,男人又喝了酒,愣了足足有半分钟,才清醒过来。他伸手拨开额头上的花盆,泥巴混着血,糊了他半张脸,更显得面目狰狞。

“毛平,快跑!”

李成蹊的声音响亮,毛平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紧接着从地上一跃而起,拉开从屋里头锁住的铁门,跑了出来。

“你过来,要是我摔倒了接一下我……”李成蹊咽了口唾沫,一边说,一边咬牙往下跳。

二毛刚跑到她跟前,李成蹊就跳了下来,幸好这一米多一点的院墙真的不高,要不然她就得交待在这里了。

还没等李成蹊松口气,院子里的男人就追出来了。

“哼哧……哼哧……”

他的呼吸粗重,在夜色里清晰可闻。

“跑!”李成蹊拽起毛平,往学校的方向跑。离这里最近的就是那家做作书店,Butterflies In My Stomach,书店已经打烊了,门虚掩着,里头只剩下几盏灯。

几乎没有犹豫的,李成蹊带着二毛跑进书店,一口气跑到二楼,躲到了某个书架后。

两人呼吸急促,扶着膝盖喘个不停。

忽明忽暗之间,隔着几排书架,楼道处传来脚步声。

李成蹊心跳到了嗓子眼,她把受伤的二毛挡身后,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大部头的小说,举起来摆出个防御的姿势。

脚步声停了。

李成蹊举起书——二楼的灯被打开,来人穿着白色卫衣,手上搭了件校服外套,眉眼清雅,是李成蹊的熟人。

“江寄余?”

李成蹊长舒了一口气,紧接着她腿一软,趔趄着靠着书架坐了下来,带着哭腔地说:“吓死我了……”

更新时间调整为18:00(我忘了晋江还要审核)

鞠躬(收藏一个吧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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