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

那年秋天,他赴英国读预科,认识了很多人。生机勃勃的男女总令他好奇,他最经常来往的是个清瘦的港女,模样很美,身体隐有幽香,皮肤白而凉。

港女年长他7岁,大学毕业后和一个白人老头子走到一起,他送给她一颗巨大的翡翠作为分手礼。

港女很懊恼:“我以为,像你这么年轻,不想跟谁定下来。”

他把她的长发捋到耳后,温和地说:“不要羞愧。我喜欢有人想从我这里得到一点什么。”

他盼望自己还能拥有热情,但这非常难。成年后他流连于夜店,找上他的有女也有男,他随兴所至,无可无不可。偶尔他也一个人饮酒,目光掠过一张张美丽的脸,像是下雨天观赏雨中花,隔着山,也隔着海。

考上剑桥大学第二年,他漫不经心走进艺术区的一间酒吧,在拥挤的人群里,吧台边的程约翰映入眼帘。

友人在结账,程约翰在旁边等候,一手撑着吧台,聆听众人交谈。酒吧灯光变幻,落在他背上,如同身披霞光。刹那间,他心跳加速。

15岁时,有人站在夕阳里,像穿了一件金色的衬衫。夜灯似风浪在摇晃,他冲进卫生间自渎,痛哭到呕吐。

程约翰同行的友人大多是中年女人,他以温柔的垂首之态等着她们,女人们都特别喜欢他这一型是吗?接下来的深夜里,他会在哪里,跟谁度过?恶心感涌上喉咙口,他张开嘴,大口喘息。

此后他常去那间酒吧,但初秋时才再次等到程约翰。他好奇于他们交谈的内容,有天换到邻座。

程约翰是马术高手,女人们托付他教导子女,以便申请一所好学校。英国的大学很看重学业之外的这些才能,当然,也不尽然如此,他一无所长,但父亲说,世路难行钱作马。

并非只有孩子的母亲找程约翰,有几次是父亲,从言行举止来看,都是国内非富即贵的人物。

程约翰面对男人和女人明显不同,正襟危坐,近乎端庄。他擎着红酒杯,冷冷地想,谈完正事,他会被男人们带去哪些肮脏的地方?公共厕所,电车的最后一排座位,或是深夜街头的垃圾桶旁。

他又去了卫生间。出来洗手时,程约翰推门进来,他大概又谈定了一桩买卖,浑身散发着松弛的快乐。

他拧开水龙头,慢慢冲刷手指,用眼角余光看程约翰,难掩心头恨意,他凭什么快乐,他就该被人揪着头发,撞到墙上去,一下一下被砸得鼻青脸肿,一下一下被占有。

程约翰过来洗手,他转过头,猝不及防地用胳膊肘锁住程约翰的脖颈,把他顶到墙上。

程约翰比他高出半个头,轻而易举拿开他的手,他暴怒,掐住程约翰的脖子问:“他们给你多少钱?”

程约翰一愣,他扼住程约翰的手腕,一如幻想的那样,把程约翰的脸砸向墙壁,当鲜血从额头流向那双黑眼睛,程约翰反手制住了他。

“你一直想要我,是不是?”程约翰粗暴对他,他死死抠着墙皮,不让自己叫喊。漫长的痛楚后是极致的愉悦,他又回到15岁时的风浪里,在晕眩中咬紧牙。

镜子里,是他泪流满面的脸,额角和颧骨处是撞击到墙上留下的血痕。程约翰在他耳边恨声问:“满意吗?你认为我值多少钱?”

他踩碎摔在地上的眼镜,仰起头,给了程约翰一个带血的吻:“你只能是我的。”

他用言语冒犯了程约翰,程约翰用行动反击了他。在程约翰之前,他没跟哪个男人走到这一步,但人经常会屈服于**。

程约翰是前马术运动员,从事的职业有个曼妙的名字:盛装舞步,27岁时因伤病退役。他托人弄到程约翰在赛场上的录影带观看,优雅的马背绅士如今混在富人堆里讨口饭吃,赚点钱便去买好烟好酒,有一日便享乐一日,他着迷于这种落魄贵族般的作派。

他滋生过“长久”的念头,有天拿回一大摞资料,想送程约翰去读一门学科,程约翰看都不看:“我目不识丁,别难为我。”

他说:“我是为你的未来着想。”

程约翰问:“你想过我们之间的未来吗?”

他点头,程约翰很无谓地笑一笑:“你从不让我从正面干你,你在想着谁?”

他怔住,程约翰摁灭了烟,拿过他手上的冰水,喝了几大口:“你最好放弃把我改造成别人。”

人海之中初初相遇,他被程约翰吸引,后来才知道,此人身怀利刃,不经意地一划,就让他痛彻心扉。

那一晚,程约翰叼着烟走了:“我的讨厌劲儿也是我的一部分,要么接受,要么走。”

有些事是不能被拆穿的,拆穿了,便有了争执。有一日,他瞥见程约翰的领口下有红痕,他发怒,程约翰打开他的手:“我只想要个玩伴。”

程约翰厌恶被束缚,他容忍了。但没多久后,他发觉程约翰跟女人来往。长谈后,他选择分开,程约翰搬出他的住处,潦草地亲了亲他:“阿辰,去找他吧。”

多年后的春节,他回到剑桥。熟悉的风景历历,但春雨中已不见旧时人。英国的华人圈子不大,这些年来,他总能轻易听闻故人音讯,程约翰始终在欧美游荡,始终窘困,始终醉生梦死,始终只跟人做一对有今朝没明日的玩伴。

差不多是两年前,他飞来伦敦竞拍一件马远的画作。得手后,他和叶之南去餐厅庆祝,刚走进旋转门,程约翰和一个异国女郎向外走,四目相对,程约翰笑道:“祝贺你。”

没头没尾的三个字,说完就离去。叶之南以为程约翰是他在拍卖场上的熟人,祝贺他拍得心头好,他忍着隐隐作痛的牙根想,只打了个照面,程约翰就猜出叶之南是谁,然而这一生,他可能都当不起这一声祝贺。

从未如愿以偿,他让自己安于老友的身份,但有朝一日,命运让他和叶之南决裂。

他坐在从前饮过酒的窗边,拨通程约翰的电话。当年离开英国,程约翰送他到机场,飞机上,邻座的妇人是教徒,《圣经》翻开的那一页,是《约翰福音》。

初相遇交换姓名,程约翰说:“我的母亲说,约翰是神的使徒。”

三万英尺的高空,他想起程约翰,他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情人,心如刀割。入夜,妇人默然读经,他在心里跟她唱和:“有一个人,是从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

这一次,神的使徒不肯前来,他说:“等你不把我当赝品,再来找我。”

他退掉酒店,重游北部的约克郡,《呼啸山庄》的故事发生地。16岁留学英国,他对母亲说是随大流,实则因为这个故事,被放弃的希刺克厉夫愤而出走,数年后锦衣归来,展开狂风暴雨般的复仇。

第一次和程约翰分手后,他前往约克郡散心,入住一栋老庄园,在风雨夜睡得沉醉。退房时,休息区有个东方男子在看书,穿着黑风衣,眉目英俊,一只布面行李箱搁在脚边,他收回目光,对服务生说:“我再住几天。”

男子戴了婚戒,但一块名表就能让他收起它。滂沱的雨声中,他叹息着想,原来,在价码面前,道德不值一提。

总有一天,他会去找那个人。回校后,他申请换专业。学文学或艺术,都只会让他成为一个精致的纨绔,但学金融投资,才能让他有机会对所有人开出无法拒绝的价钱。

母亲特地来英国劝他:“你得学会适时隐藏野心。”

他拈起父亲给的银行卡说:“等我三十岁,还靠这点零花钱生活吗?”

父亲有父亲的体面,给的不是小钱,但大房怎会相信他甘心当个废物?他做任何事,都会被他们当成韬光养晦,不如放手一搏。他说服了母亲:“爹地的生意做得大,将来他老了,大房的人照看不过来,我们早做准备,他才会考虑我们。”

在剑桥读完金融,他回香港创办飞晨资本,一年后进军云州。他雄心万丈,但父兄和秦望联手,打得他几无立锥之地。他把玩着手机想,秦望之子秦峥是一枚绝佳的棋子。

大年初三,秦峥发来信息:“出来喝酒。”

他订了最快一趟航班:“明晚一起吃饭。”

晚餐订在风景区里的餐厅,是一处颇有古典园林特色的中式庭院,包间是玻璃房子,临着大湖。

穿行在梧桐树下,秦峥新奇地东张西望,他小时候来过这里,倒不记得有这么好的景致。他陪秦峥慢慢走,慢慢说起此地最美是秋冬交接之时,湖边参天的古树从苍绿到金黄到褐红,层林尽染,像宋元古画中的山水。

深秋是用来与你散步的,那年月和叶之南走在这无穷尽的树下,他总这样想。许是他眼中的怅惘被秦峥发现了,问:“在这里跟人约过会?”

他没有回答。初来云州时,叶之南在此为他设下接风宴。今天的菜式仍和那天相仿,秦峥喜欢一客小甜点,他就细致地讲,把新鲜的柿子周身涂上好酒,埋在粮食堆里,两个月后再拿出来,就形成这种晶莹透红的颜色,透着醇香的酒气。

秦峥问:“是你们香港的吃法?”

“是古书里的吃法。”他召来侍者,给秦峥又叫了一客,秦峥想阻止,他说,“男人怎么就不能爱吃甜品了?我在外读书时,最怀念家里佣人煲的糖水。”

这里是叶之南带他来的,这客小甜点也是叶之南讲给他听的。那时候,是怎么舍得向警方栽赃叶之南的?他艰难忍住泪意。

秦峥拧开威士忌,问:“这么想她,干嘛不追回来?”

他苦笑。秦峥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初中就失过恋,死皮赖脸追回来了。”

他问:“然后呢?”

秦峥扔颗开心果到嘴里:“又好了半年,她跟个长得很帅的转校生跑了。”

秦峥是个很英俊的少年,他想不出转校生还能有多帅,端起酒喝:“那你就不追了?”

秦峥嘻笑:“再追就没意思了,天下女人多的是,我又不像你这么想不开。”

户外起了风,灯影在摇晃,他渐渐回忆起在剑桥时的初相识。那时他21岁,改读金融的第一年,功课不算吃力,但英国的气候太恶劣,他时时郁郁寡欢,在和程约翰分分合合的间隙,饮上许多酒,为此还误了一门很重要的考试。

教授的太太也是香港人,他拎了礼物去拜访,期许能让他重考。一进门,他就看到玄关处的工笔画,画面是个缥缈的白衣人影,月光洒落清辉。

母亲气质刚硬,喜好收藏硬木和冷兵器,他不常见到中国画,但一点都不妨碍他对这幅画看了又看,还揉了揉眼睛,错觉月光是动态的,伴着画中人徐行。

师母夸他是知音人,说这画境出自《酉阳杂俎》:“忽有一人,白襕屠苏,倾首微笑而去。”少女时读到心已惊动,在港大担任教师时在课堂上讲过,学生里有人有心,趁着前段时间她生日亲自送来,说是请一位工笔大师绘就的。

他不能完全听懂,但画中那一抹月光自他少时的梦里来,明晃晃地照亮往事,照见那个寻人不遇的海上夜晚。

他不可遏制地想占为己有,但师母不卖。他去拍卖场问了一圈,打探到工笔大师的市价,开出十倍的价钱,师母转让了。

父母闲谈时,提到他一口气花光了本月银行卡上的钱,母亲问他,他不承认自己做了一笔母亲眼里必然不合算的交易,找个借口漫应了。母亲再问,他挂了电话。当时他正在图书馆阅读《酉阳杂俎》,师母说,中文和英国文学一样美。

他记得那男人和母亲说话时,那倾首微笑的端雅神态,将来相见,他想拉着他的手,和他一直一直交谈。

课余时,他勤去艺术馆和拍卖场,时有斩获。母亲见他花钱如流水,怀疑他吸毒,赶来他住的公寓,见到那一墙的画。

从他懂事起,就被母亲严厉对待,但那天,母亲前所未有的愤怒:“我儿子可以是玩家,但不能是蠢货。”

当代拍卖的模式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历经几百年发展,商业程度已足够成熟,再无捡漏的可能。画作拿去估价,所有专家都说,若不是被他拍去,它们本该是流拍品。他看向《酉阳杂俎》:“它呢?”

母亲拍了照:“就它还像点样子。”

母亲回港后,他发现父亲给的银行卡被冻结了,他聊以度日的是母亲的副卡,想给程约翰买件心仪的圣诞礼物,都会被母亲知道消费明细。

他羞愤难言,过得更加颓靡。有一晚从酒吧离开,苍穹里浮着一片苍白的月亮,他提着一支伏特加,踉跄而行,一阵风来,他和酒瓶子一齐跌进脏雪里。

极寒的夜里,似有光束落在脸上。他睁开眼,几步开外,有人拿手电筒照他,他抬手挡住脸,光淡去了。那人奔到他脚边,他透过指缝望他,像当年透过门缝望他。

是谁殊途曾照我?是你啊。他以为此刻已不在尘世,再次沉进梦里。醒时已在酒店的大床上,床头柜上搁着他的手机。

他按开手机屏幕,数个小时前,母亲打了几个电话,最后一条讯息是:“算了,你想玩艺术品就玩吧,我让叶之南为你把关。”

他叫叶之南。他跳下床,拉开窗帘,外面是英伦如牛奶般的浓雾清晨。套房外间响起动静,那人向他走来,他回头,用他练习了多时的国语说:“你好,我是唐烨辰。”

宿醉后的头疼很需要一碗清润的白粥解救,叶之南带他去楼下餐厅吃点东西,自己只喝极少的水。他埋头喝粥,脑中万念纷沓,一忽儿想他被叶之南守了一夜,一忽儿想他醒来时仍穿着昨晚的衣服,叶之南并未为他除衫,一忽儿想母亲和叶之南还有没有关系。

有关系又怎样?他抬起头,和他的深渊对视。黄昏时躲开的,等不到天明就又跑拢去,他极力笑得轻快:“我叫你阿南吧。阿南,你去睡一觉,醒了我们去看展览。”

叶之南没和他客气,走了。他凝望着那风度翩翩的背影,他是怎样地破碎过、痛过、挣扎过,才蜕变成这副洁白模样,就像不曾沾染过一丝一毫的沧桑?

那个句子蓦然浮上心头:“忽有一人,白襕屠苏,倾首微笑而去。”

母亲骂错了,再花十倍的价钱也值得。美人从来只属于另一个美人,或是富贵之人。他得用力赚钱,圈禁他想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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