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工作周,天空艺术空间里,他所熟悉的人们都不在,包括他们的助理。他问了清洁阿姨才知道,众人祭奠夏至去了。
清洁阿姨说:“是叶总的徒弟,葬在外国,好像在岛上。”
天空艺术空间另一个股东刘亚成在西班牙有一座岛,他猜那里是夏至的安息之地。
叶之南对他不假辞色,刘亚成便把他当空气。有次在餐厅碰到了,刘亚成起身就走,颇有不共戴天的意思,他单独去找刘亚成,刘亚成说:“你诬告我兄弟,让他进去待了那么久,我还有认识你的必要吗?”
他有点动气:“阿南本人也没像你这样。每次开会我都在场,他没走。”
刘亚成嗤一声:“你是天空艺术空间的股东,不是这些馆子的股东,下次别再让我见到你。”
夏至是叶之南最爱惜的弟子,贝斯特拍卖公司因伪画涉案后,夏至自杀,据说是无法接受那些伪画是从自己手中拍卖出去。
贝斯特官网论坛里,公司员工都惋叹过慧极必伤,他也很痛惜,但以他对夏至那点称不上了解的观感出发,夏至走上自绝之路,是不可避免的。
他认识夏至,是在剑桥的最后一年。藏家府中,叶之南看到若干古籍善本,让实习生夏至赶来英国。
在酒店大堂,他见到时年22岁的夏至,穿件烟灰色的大衣,白鞋,如同雪山般洁净高远,让他兀自想起在博物馆科普展览上见过的一种蝴蝶饰品。
在南美洲的热带雨林,有一群吸食坠落果实的汁液为生的大蝴蝶,它们的翅膀多为金属蓝色,华丽无匹。人类以飘动的蓝色布条引诱它们尾随,诱捕后将蝶翼嵌进水晶罩面里,制成装饰物。喜爱这种饰品的人们说,它们平均寿命只有137天,但那闪烁着的神秘幽蓝色能够永远冰封,世代相传。
他不明白夏至为什么会让他联想到那些闪着光的蝴蝶羽翼,他明明只是在叶之南的介绍下,对他笑了笑,喊了一声唐总而已。
任何一个走近叶之南的美人都使他警觉,夏至是让他最有危机感的那个。夏至和藏家交谈时,他心里百味杂陈,这样一个梅魂雪魄的人,对古籍善本钻研得深,拥有幽深美丽的精神世界,如果和叶之南在一起,他此生将无望。
拍卖师夏至永远地留在一座葱茏的海岛上,像那些濒临灭绝的大蝴蝶,被封存在碎痕如冰面的镜面下。他坐在会议室里叶之南常坐的椅子里追忆前尘,晚间突然落起雨来。
他订了飞美国的机票,去探望被判了14年监.禁的妹妹唐莎。但一见面,唐莎就说:“你告诉叶之南,我一出去就找他,有我在,他和乐有薇都别想继续活着。”
他冷冷说:“有我在,你就别想。”
唐莎愤怒地拍窗,他站起来,走人。做完这件事,他心里舒坦了些,把大量时间都花在辅导秦峥做项目上,有时跟吴晓芸谈谈投资。
一天中午,他在天空艺术空间楼下的餐厅吃饭,邻座女人因失恋而哭泣,朋友劝她想开点,反正没为那男人花多少钱。女人哭得更伤心:“我家这么有钱,他都不肯骗我,那他是真不爱我。”
下班后,他想起这女人气急败坏说:“长得帅,还不为金钱所动,我更爱他了怎么办?”他嘴角情不自禁地上扬,电梯门开,外面站着叶之南和发小阿豹。
一见他这张笑容满面的嘴脸,阿豹怒而攥拳,被叶之南拍下拳头,并不多看他,等另一趟电梯去了。
宁可被打,而不是被决然地无视,他的好心情一下子就没了。
跟叶之南没有把话说开的机会,似乎也说不开。他坐在“貘”里喝闷酒,秦峥来找他,押着他去看心理医生,他不去:“我做错了事,得不到他的原谅,心情不好,没别的问题。”
秦峥丢给他几本人物传记:“看了你就知道,哪怕是这些改变了世界的大佬,他们也在不断地犯错。”
人物传记是秦峥的心理医生推荐的,秦峥不用每周去报到,但偶尔仍去找对方谈谈天,还说那女人行事理性,别具魅力,他怂恿:“不追追看吗?”
秦峥嗤之以鼻:“不是欣赏谁就要去追谁。我的恋爱观跟你不一样。”
他好笑道:“那你是哪种?”
“就两点,好看,不烦。”秦峥自觉久病成医,剖析他,“人被情绪牵制会影响判断力,你和那女人弄到不可收拾,就因为你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其实不是仇恨,是嫉恨。他长久地静下去。秦峥忽然问:“你跟她说过你后悔了吗,你有没有让她知道?”
他摇头,秦峥就拿父母的事举例。获赠那栋花园洋房后,吴晓芸几次让儿子给秦望的营养师送去食材:“我问了医生,这几种对他的胃有好处。”
秦峥叫她自己去:“你以前还咒他猝死,说他死了,钱都是我俩的。”
吴晓芸没好气:“是气话不行吗?”
秦峥说:“你在里面一年多,渣爹换了三个女朋友,你俩复婚没戏。”
吴晓芸说:“我现在有的是钱,干吗要复婚?既然你爸让我知道,他对我有过感情,那我得了点便宜,就卖卖乖,让他知道我也有点心。”
秦峥对他说:“这两口子以前感情那么差,也能重新走动,你和那女人肯定也行,你想个办法道歉。”
他所有的举动都在赔罪,但叶之南置若罔闻。他认为多说无益,但秦峥逼他去说:“我刚去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心里嫌丢人,别别扭扭不说话,但说了就说了。现在事无不可对人言,自在得很。”
他不是无畏少年,但一日日在天空艺术空间出没,并没有想象的难堪,那么,说一席想说的话,能不能换得叶之南一顾?
太难启齿,足足几天后,他才觑到一个时机,走进叶之南办公室,直奔主题:“我一直想向你道歉,为了……那所有的事。阿莎是咎由自取,但她是我妹妹,我帮不到她,才迁怒你,不是存心想让你也坐牢。但是做错了就是做错了,你给我时间,我会弥补。”
他说话时,叶之南始终只看电脑屏幕,但秦峥的心理医生所言极是,人要直接地表达情绪。他不管叶之南有没有在听,一口气说完,再等候叶之南发落,但叶之南不看他,拨出内线电话:“合同有点问题,过来一下。”
明确无误的逐客令。他脸上发僵,讪讪地出去了。叶之南从没对他疾言厉色过,刚才也没有,但叶之南本身不是那样的人。
他在天空艺术空间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但还不到中午,酒馆未开,开了他也喝不下。
胸口被堵住,他快喘不过气来,开着车漫无目的弛过云州的街。正午时分,他被凌乱的心绪带到一条狭长的巷子口,26岁的生日,他在这里度过。
云州是千年古城,老城区的树木都有年头了,整条街被梧桐树笼罩,沁凉幽静,恍如旧梦。犹记得那天是阴天,他在路旁停车,沿着梧桐树寻找那家隐在巷子深处的私家馆子,迷了路。
叶之南在和店主谈事,没回消息,他把电话打给夏至。夏至说:“您看到一棵广玉兰就向左转,门前开着白玫瑰那家就是了,我和老师在露台。”
他说:“我不认识广玉兰。”
夏至顿了顿,说:“就是荷花玉兰。”
他顾名思义,找到了那棵开花的树。一望见像荷花一样大而挺立的花朵,他就明白了夏至语气里的惊奇:“您怎么会不认识?”
他当然认识。他收藏的古代工笔画里,木兰科属的植物是常见的元素,但在明代以前,木兰和玉兰统称为木兰。
叶之南送出的生日礼物是一件吴镇山水图。吴镇是元四家之一,画作历经千年递藏,钤满了历代收藏家的印章,他甚为喜爱画中的清旷野逸之趣,叶之南特意叫上夏至为他讲解。
难忘那日在露台谈论古画的情形。这次他没预约,服务员很为难,但老板认识他:“是叶老师的朋友,给您做两个广东菜?”
露台客满,他在二楼的亭子间坐下,入目是老板从世界各地搜罗的旧物,从17世纪欧洲的陈列柜,到民国时的雕花窗,他像坐在锦灰堆里,深深地埋下头去。他的道歉字字发自肺腑,除了一句。他不是出于恼意太甚,才干出那些事,而是醋意难当。
事到如今,尽皆枉然。午夜,他从“貘”回到贝斯特大厦,坐在床头,跟叶之南原先那张工作台相对,门外响起动静。他扭头,叶之南径直输入密码,走了进来,身穿一件玫瑰灰色的风衣。
19岁时,他从名著里读到“玫瑰灰色”,有过广阔的想象,25岁时,他从品牌寄来的新品画册里发现了它。它接近于干枯玫瑰色,但更沉静些,是将暮未暮的天光里偶一得见的颜色。
他和叶之南互送过不少礼物,但没送过服饰。他心里有鬼,担心太过暧昧,挨到快年底,扯谎说帮相熟的销售员完成年度任务,包了几百万的服饰送给亲朋和客户,其中有件风衣看着很适合叶之南,就拿来给他。
风衣比他少年时那件绛红色的更美,初春时,叶之南穿上了。那天他主动把唐莎叫来,他知道妹妹热衷偷拍叶之南。
唐莎在社交网页上发布照片,他一张张存下来。再一次见到叶之南穿它,却已是在这心灰意冷的静夜。
叶之南走到工作台前坐下,冷然问他何以不回家,却困守于此,他所有的心思都藏不住了,瑟缩难言,只一味去看那张让他渴慕的容颜。
已经这样了,还能怎样呢,他不怕失去了,既然失去是注定的事。在被彻底避开之前,他想强求一个吻。
他大步走近,按住那人的手,俯身吻上。旋即,他秘而不宣的情意得到回应,他被吻住,缠绵热吻密密落下来。他的手攀上他的肩,以唇舌承接,像承接一场暴烈的夜雨。
连绵梅雨天被吹散,那人脱去风衣,一双手自上而下,在他后背一寸寸游走,伴随着骤雨击窗的声响,潮水漫上来。
酒醒后,回味这个梦,他神魂颠倒痛不欲生。究竟要怎样,才能跟叶之南回到从前。
该说的话都已说过,在天空艺术空间地下停车场偶遇,视线交错,那仍是一双明亮的眼睛,不似梦中的迷离。由这一分钟起,他开始计起春风秋雨间,但叶之南对他的态度没有任何变化,那颤着声的忏悔,叶之南听过就算。
秦峥过问了几句:“被‘很好的朋友’捅了一刀,一般人是受不了,但听你说的她,不像一般人,我想去会一会。”
他闷然饮酒,杯中见了底才说:“是捅了好几刀。他接受警察调查期间,最器重的徒弟自杀了。假如他在外面,可能劝得动。”
秦峥连说了几声你你你,末了说:“你换人喜欢吧。我家老头最近又换女朋友了,你学着点。”
跟叶之南破冰无望,他只觉前路尽灰。夏至之死是其中一件事,但一件件事叠加起来,堵死了回头路。
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栽培秦峥上。平安夜,秦峥和女朋友约会,他回英国,入住一幢六百多年历史的酒庄。
刚认识夏至那时,正赶上平安夜,藏家推荐了庄园附近的这个酒庄,它是拜占庭风格,藏有无与伦比的佳酿。
他喜欢威士忌和葡萄酒,拽着叶之南在酒庄徜徉,天黑了他才想到落了单的夏至。两人一路寻去,夏至在壁炉前专心夜读,是一本微生物学家的著作,讲解从棚架种植到葡萄酿造技术的全过程。
刚去剑桥时,偶尔他会在冬夜读诗,关于相思的诗句像炉火一样烫人。经年后,思念的人就在身旁,他侧头看叶之南,火光泼得满室皆亮,映亮那双眼,仍是他15岁时遇见的天外之人。
这一年圣诞节,他回到酒庄,磋磨着冷寂的冬。有一夜又做了梦。梦里他21岁,提着烈酒边走边喝,但还是冷,冷到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脚,干脆躺下来喝。
落雪是几日之前的事了,雪变得很硬,像儿时被母亲拥抱的记忆。寒风似耳语,一阵阵刮过,他想听得清晰些,但四肢被冻得更木。
刺骨的寒冷里,他被抱起,来人的体温灼然,太阳神一般的身体。他勾住那人的脖子说:“我一直在爱你。”
那人低笑,敞开大衣,温暖地包住他。清醒后,壁炉里噼啪作响,他想起21岁时那个求死而又懦弱的自己,哽咽不成声。死的若不是夏至,是他,会否有人追缅悼念他?
曾经有,而今不会有了。那促膝夜话的往日似梦黄粱,不复再现了。在又一个渴念的梦后,他联络了伦敦西郊的一家私人俱乐部。
在他的剑桥岁月里,替他找人的这家俱乐部记录了他的喜好:东方男人,个高且端正,穿白衣。
他订的男人提前到了。眼熟的高挑俊朗型,白衬衫熨得一丝褶皱都没有,像叶之南每次登上拍卖台的庄重。他欺身而近,那男人对他笑,但眼里的献媚之色一览无余,他顿感索然,让男人走了。
梦境和酒精,才能把那个人带回身边。他在伦敦度过新年,很偶然的,他在酒吧和程约翰重逢。
程约翰在跟人玩骰子,没怎么变过,但眼神有点散了,想必是酗酒成疾的缘故。
女人们递酒,程约翰接过,不期然看到他。他混混沌沌地望住程约翰,那一个个纠缠的夜,汹涌而至。程约翰走来,捏住他的下巴问:“看清楚,我是谁?”
他的酒气喷到程约翰脸上:“约翰。你是约翰,我第一个男人。”
吻落下来,他偏过头躲开,感到无尽空虚。程约翰带他回住处,他依然活得粗枝大叶,租住的公寓没几样家什。
他自小就被母亲教导,人不体面是最崩毁的事,然而有的人甘愿一辈子快活地崩毁着。
他给过程约翰大把的钱,很多人都给过。在唐莎为叶之南伤心时,他把程约翰当成替品,塞给了唐莎,唐莎也给过许多钱。
程约翰用指腹按着他的喉结,迫使他直视着他的眼睛,问:“你妹妹好吗?”
对不起,不会再把你当玩物。越来越紧的压迫,使他窒息,如释重负地坠入黑暗里。刚跟程约翰相识时,他是很喜欢这件事的,如今却无以为继。
凌晨落了雨,阳台上堆着几丛滴着水的大红花。他在程约翰枕边放下一张支票,足以买下这处小公寓,虽然他清楚程约翰只会拿去挥霍。
睡着的人面容天真,如同幼童,他吻了吻程约翰的长睫毛,推门离去。那几年,你是我的糖,但能治我的,是一颗清苦的药。
去机场的路上,雨下得很急,还密,他开了窗,让一丝雨气钻进来。英伦多雨,在剑桥时,他和叶之南总在这样的雨天漫谈,漫饮,但一切都过去了,无论雨落雪飞,叶之南的生活和他无关了。一次次接机送别,高速公路两旁的树木和建筑物,都和他无关了。
玫瑰灰色,出自《荆棘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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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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