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 6 章

死而复生后,世界变得很不一样。

像是撕下了亚克力板的那层模糊的保护膜,明明还是同样的器官,五感却敏锐的过分。

初苓花了相当一段时间才适应了这种变化。

至于救命之恩怎么报答——

“大哥!从今以后,您就是我亲大哥!”

因为是真的无以为报又感激不尽,所以这话说的是相当诚恳真挚的。

将臣当然是没想着要什么回报的。

说实在的,这也是他第一次以这种方式救人。

救了也就救了。

放在身边养着也不错,他并不讨厌心思单纯的孩子。

可是第一次养孩子,到底是没经验,起初将臣还照之前的方法学人类做烧烤给初苓吃,结果把便宜小妹喂得眼睛发绿声音打颤。

初苓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明明吃的肚皮微鼓还是觉得饿。

更惊悚的是她居然会觉得没被烤熟的带血生肉还更香些。

不应该,就算大哥做的烧烤食之无味味同嚼蜡,也不至于让她口味变得这么重啊。

可是、真的很香!

最后到底还是没能忍得了,她几乎是急切的接过一脸恍然的将臣递来的还在蹬腿的野兔,一边哭一边吸溜着兔子血,一连吸了三只才算有了八分饱。

又拜托将臣之后多割点草来给失血的兔子们补补身体。

血是没法不喝的,但是杀生她也确实做不到。

还没法接受自己食谱改变的事实,初苓蔫蔫儿的来到河边洗脸,看到水面的倒影,倒是一下子清醒了。

天晓得这一路她是顶着一张怎样血腥斑驳的脸过来的。

眼睛还是绿的。

直至此刻,初苓才有了自己已经死过一回的真实感。

她不再是人了。

而被咬后转变,生有獠牙以血为食,还有一对绿眼睛的还会是什么呢.....

初苓抬头看正在出神望向天际的男人,虽然心中隐隐有了猜想,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开口喊道:“大哥。”

浑身上下缠满灰旧布条的男人低下头,茫然的歪了歪脑袋。

“就是突然想到,我还不知道你叫啥呢。”毕竟一直大哥大哥的叫。

性格温和到简直有些温吞的男人点点头。

依然是有些沙哑的嗓音,“将臣。”

将臣是谁?

僵尸始祖,盘古一族的最强战力,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第二部亦正亦邪的恋爱脑BOSS,女娲的狂野迷弟。

初苓眼泪不自觉又掉下来,猜想被证实,她心里五味杂陈。

可喜的是,她已经抱上了这个世界最粗的大腿,可悲的是,救世主另有其人且早就被内定了。

所以她还能回家吗?

将臣问她,“怎么又哭了?”

她瘪了瘪嘴,压根掩饰不了一点,哽咽着说想妈妈爸爸了。

初苓抬手擦了擦眼泪,擦不完,后来干脆直接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将臣在一旁不知作何反应。

他应当是没有家也没有亲人的存在,天地初开时,大地上就只有他和女娲。

将臣没体会过亲情,也不知道什么是伤心难过,但他见过女娲为了人类流泪,似乎是很不好的情绪。

只是那时候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做。

虽然现在也是....

但好歹被叫做了大哥,第一次做人大哥,尽管没经验,也总该做点什么。

于是他蹲下身去,学着印象里曾远远瞥见的人类兄长安慰哭泣时妹妹所做的模样,伸手搭上了初苓的脑袋。

他开口,有些迟疑的说道:“好了,有大哥在呢。”

然后便被生生扑倒了。

把脸埋在他胸膛的孩子哭的越发凶,一声声大哥喊得倒是更亲近了。

将臣想,如果是这样的话,哭就哭吧。

但初苓没有再哭过。

将臣问她不想家了吗,她说想,“可是眼泪改变不了现状。”

比起消极思念,初苓倒是更想搞清楚现在的状况。

有僵尸始祖亲自教导,她已经能熟练掌握飞翔的能力,随手抓了一只羽毛艳丽的鸟儿又放生,轻巧的落到地上问将臣:“大哥,你到现在为止一共咬过几个人啊?”

将臣回答她:“加上你,两个。”

“有个叫徐福的人类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消息,知道我可以让人长生不老,求了我整整三天三夜。”

这种要求将臣也是头一回听到,看人这么执着的份上最后还是答应了。

“想一想,好像也是半年前的事了。”

一听到这个名字,初苓就知道现在是什么朝代了。

秦朝,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

这个徐福,正是被秦始皇派来寻找长生不老药的徐福。

徐福变成僵尸后咬了秦始皇,又向秦始皇进言说这世上唯有巫女马灵儿能够杀死妖尸,于是秦始皇下令命原本负责保护马灵儿的况中棠亲手杀死了自己的恋人。

马灵儿遭受背叛含恨死去,临死前给马家的女人留下了无泪诅咒,一旦为男人落泪就会法力尽失。

从那以后,马家世代以追杀将臣和秦始皇为使命。

初苓盘完这一段,又看了眼还在拿草喂兔子的大哥,只觉得僵生漫长。

现在距离现代还有两千多年呢,身为僵约男女主的马小玲和况天佑还没出生,他们的前世马灵儿和况中棠也不知在地府排上号投胎了没。

算了,还是先别想这么远了,她满脸期待的问将臣:

“大哥啊,你有没有钱啊,我就这一套衣服一直穿,人都要臭了。”

虽然僵尸本身已经不会再进行新陈代谢,没有流汗出油的困扰,但这一天天的又是睡山洞又是吸血的,衣服早就脏了。

将臣没有钱,他一直没有入世,自然不需要这些身外之外。

而一旦他需要,那么这些也都算不上什么问题。

他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同自家眼睛晶亮满是信赖的小妹说,“不如我们去人间的皇宫逛逛。”

也不是说他喜当哥后,宠妹宠到就想给她最好的,将臣对初苓当然好,且好感度大概仅次于对女娲,毕竟这是目前为止第一个真心认他做大哥的孩子。

自从初苓再度醒来变成僵尸后,将臣对初苓就有种天然的责任感保护欲,他甚至想过,当年女娲初造人类时是不是也是同样的感觉。

但这确实不是将臣拉着初苓直奔皇宫的原因。

在将臣眼里,世间大多数事物没有好坏之分。

换句话说,锦衣华服和粗麻布衣在他眼里是一样的。

之所以开口说要去皇宫,也只是因为徐福曾经在求他时说过,这份长生不死的恩典是替始皇帝陛下来讨的,事后必有重谢。

尽管徐福如今不知跑哪儿逍遥去了,但皇宫和皇帝却还在。

直接找秦始皇,倒还更省事。

初苓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找秦始皇要钱,这说出去甚至比现代那些‘我,秦始皇,打钱’的段子还要荒唐。

可事实就是如此。

此刻,她穿着价值不知几金但看着就不便宜的漂亮裙子,秦始皇送的。

牵着血比兔子香还更滋补的可爱小鹿,秦始皇送的。

头上戴的脖子上挂的还有手上配套的贵重首饰,大哥选的,秦始皇送的。

这什么连吃带拿的做派,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可是长着一张谢君豪版酒剑仙脸的秦始皇对此毫不在意,甚至还问他们要不要在皇宫里再住些日子。

听来实在不像是客套话。

初苓忽然想起电视剧里那个认清自己本质是吸血怪物后消极隐居国外的孤独男人。

但这会儿她凡事都听大哥的,于是扭头去看将臣。

【一千年后,我——】“等等!”

初叁一脸茫然的扭头看正在安定喝牛奶的某位。

“这怎么就一千年以后了?”

“中间发生了什么,就全省略了?”

初苓昂了一声,理直气壮道:“不然呢?”

“我也写个上下两千年?历史书有多厚你是真没见过啊。”

初叁抿了下唇,说也是,便继续看下去。

【我又觉得僵生无聊了,又不想学大哥一样沉睡混时间,想起与日本那边的友人也许久未曾联系,当即便找了过去。】

名满平安京且生平事迹将流传千载的大阴阳师晴明这时已然垂老,每日最大的爱好便是围观撮合孙子昌浩的恋情。

尽管年华已逝,这位友人倒还同以前一样机敏。

我刚到门口,便有美丽的式神被遣来开门接引,而才碰面,他便说,“阿苓,博雅走了。”

博雅全名源博雅,我与晴明共同的友人,是个心思纯善憨直的男人。

尽管这一千年间,生老病死我已见过太多,可乍听闻此讯,还是忍不住一默。

最后我反倒开口安慰起晴明来,“节哀。”

老实说,他俩之间的相处模式曾经是让我一度觉得很有什么友情之外的东西的。

晴明端起酒盏抿了口,笑眯眯点头,“嗯,毕竟我很快也会去那个世界了。”

即便是大阴阳师到底也是**凡胎,尚未脱离轮回生死。

这真是好大一颗血糖啊,我叹了口气。

虽然没心情打趣,但还是忍不住吐槽,“说的跟殉情似的。”

谁能想到呢,本是打发时间来的,却只得到了好友-2的噩耗,而其中一个还是提前预告。

借酒消愁愁更愁,我接过一旁蝴蝶侍女递来的酒杯,随手往庭院的空地上一泼。

“那这杯酒就当给你和博雅送行了。”

他还是那副笑眯眯的狐狸样,冲我举杯说好,“是得提前,毕竟我的葬礼,想来你这家伙也是不愿来的。”

我拿筷子百无聊赖的戳了戳碟子里被片的薄如蝉翼晶莹剔透的鲜美鱼肉,懒懒回道:

“当然不来了,来也只是看一具空壳,没意思。”

晴明说:“确实。”

啧、这人。

我兴致全无,丢开筷子便起身要走。

他也不拦。

总归已做过道别,不至于留下遗憾,只是扬了扬声调道:

“可别为我们伤心太久啊,朋友。”

科普小环节——

安倍昌浩,出自少年阴阳师,但这里安倍晴明的形象主要代入的事梦枕貘阴阳师书里的形象以及野村万斋版。

源博雅,众所周知,是安倍晴明的好基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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