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刚一抵达育马场,就有人跑过来迎接他们——对方看起来不年轻了,但翻过木栅栏的动作依然矫健,让瑟洛里恩印象深刻。

“公爵大人,您可真是好久没来了!”马匠摘下头上的小帽,热切地问道,“雷蒙德大人有跟您一起吗?”

对方说话时的语调有些奇怪,不像是典型的北境口音……不过北境幅员辽阔,不同城镇的居民口音存在差异也不值得惊奇。

“许久不见,安德斯。”希瑟无奈地笑了,“很遗憾,雷蒙德爵士仍在王都,恐怕得等到明年深春才能回来。”她看向他,“这位是育马场的高级马匠安德斯,也是雷蒙德爵士的副手。”

“雷蒙德爵士还兼职马监吗?”瑟洛里恩问道。

“是的,不仅仅是这一个育马场,埃达城以及周边的所有马厩都在他的管理之下。”希瑟补充道,“不过他本人目前不在北境,这家育马场暂时由安德斯代理统筹。”

“噢~这位一定就是亲王殿下。”安德斯认真(但看起来有点滑稽)地向他行了一个宫廷礼,“谁会感到意外呢?如此美貌,只有王宫的土壤才能养育出您这样的名花啊!您和公爵大人真是一对光彩照人的眷侣!”

“你好,安德斯。”瑟洛里恩的心情十分复杂,“马匠这个职业挺适合你的。”

要是去当小说家,肯定得喝西北风了。

“我的丈夫需要一匹新的坐骑。”希瑟说,“安德斯,你务必耐心地向他介绍这里的每一匹好马,直到他做出最合心意的选择。”

听到她说出那四个字,瑟洛里恩的心头一颤,但还是尽力让埋怨的语气盖过内心的赧然:“你明明可以直接告诉我选哪匹马的……”

“不要因为他人的言语而动摇,瑟洛里恩。”她故作高深地说道,“记住,要跟随你的心。”

也许是骑马出行的感觉唤醒了希瑟性格中最原始的野性,瑟洛里恩总觉得自从她决定来一趟育马场之后,性格就顽皮了许多……

虽然他不讨厌就是了。

接着希瑟就离开了,说是打算让贝斯特拉在马场里活动一下。不过,瑟洛里恩认为她只是想看看在没有旁人干涉的情况下,他会不会做出和她预想中一样的选择。

这个猜想在走进马厩后就得到了证实——事实上,他的目光几乎瞬间就锁定在了第三间马房上——一匹草莓沙色的马儿正将脑袋探出厩门,好奇地四处张望。

看着这匹马,瑟洛里恩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希瑟的那句“看到它,我就想起了你”可能是一种偏向纪实风格的描述。

“您喜欢这一匹吗?真是太有眼光了!”安德斯似乎也为他的选择感到高兴,“这是北境独有的马种,前公爵拉格纳大人赐予了它们一个光荣的名字——埃达马!因为只有埃达城的马场能培育出这种战马。它们的祖先是科林马,但体格没有那么科林马那么大,这提升了它们的敏捷和转向能力……”

瑟洛里恩摸了摸马儿的脑袋,它温顺地用鼻子顶了顶他的掌心。

这匹马的鼻梁是白色的,延伸至前额形成了一个月亮似的形状,贝斯特拉的前额也有一个星星般的白色菱形,他一直觉得马儿脑袋上有个白色的纹路挺好看的:“它看起来性格不错。”

“当然!埃达马的性格很稳定,胆子也很大,继承了科林马和埃迪内马身上最好的部分。”安德斯滔滔不绝,只要聊到和马相关的话题,他那说起话来令人尴尬的毛病就消失了,“传统战马和赛马的混血种要不就是笨拙的胆小鬼,要不就是勇敢的快马,埃达马无疑是后者。”

“希瑟的贝斯特拉也是埃达马吗?”

“贝斯特拉?噢,它当然不是埃达马。埃达马没有那么细的被毛,皮肤也没有那么薄。贝斯特拉是纯种的阿什哈库曼马,而且它也不是在这个育马场出生的。”

他不禁有些好奇:“贝斯特拉不是在这里出生的?”

听到这里,安德斯一下子来了精神——瑟洛里恩甚至觉得他好像一直在等别人提到这个问题,因为他显然已经为这个问题准备了一箩筐的话。

“您可真是问对人了!”对方兴高采烈地答道,“因为贝斯特拉就是在我的马厩里长大的。”

“你的马厩……”瑟洛里恩有些困惑,“可你的马厩不就是这里吗?”

“不不不,我不算是北境人,几年前我还住在更靠南的地方哩。”安德斯说,“您听说过洛温镇吗?。”

他摇了摇头,不过这确实解释了安德斯奇怪的口音。

“以前我就住在那里,还有一间属于我自己的马厩……现在回想起来,一个破烂的乡下马厩居然能培育出这样的名驹,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身上,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种事。”对方感慨道,“贝斯特拉天生就与众不同。虽然是雌马,但她的体格和公马一般大,红骝色的被毛光滑发亮,就像是缎子做的。它在马厩里简直是鹤立鸡群,任谁第一眼都会先看到它。”

“你刚刚说贝斯特拉是阿什哈库曼马……可那不是从安托帝国引进的名贵马种吗?对于普通的马厩而言,价格应该相当高昂吧。”

而且安托帝国的马匹只能通过海航运送,又只有大型船港才能停下运马所需的三桅商船。如果洛温镇真如安德斯所说只是一个乡下小镇,怎么可能有渠道买到正宗的阿什哈库曼马呢?

“嘿嘿,我这样的普通百姓当然是买不起的。”安德斯说,“但洛温镇的执政官刚巧对马十分痴迷。他不惜花重金从附近的大城市里采购了几匹阿什哈库曼马,然而大多都没活过几年,哪怕活下来也都是病恹恹的。”

说着,他叹了口气:“可惜了,那位男爵大人虽然爱马,却不懂马。阿什哈库曼马生活在炎热的沙漠地带,所以被毛细短,方便散热。这样的马突然被转移到了寒冷的环境中,自然需要额外照料。马死了大半之后,他就无心再养了,最后便宜了我这捡漏的破马厩。”

瑟洛里恩很快就想到了贝斯特拉身上厚实的马衣,难怪是用羊毛织成的。

“好在贝斯特拉本来也比一般的阿什哈库曼马耐寒,被送到我这里之后还算健康……不过好处也就这点了。”安德斯说,“最初我是想拿它配种的,但是它的性格太暴躁了,但凡有公马敢骑上来,它就对它们又踢又咬。哪怕是作为坐骑,它也不够温顺,曾经将许多看中它的骑士甩了下来。在遇见公爵大人之前,我们一直管它叫红泼妇。”

“很……形象的名字。”瑟洛里恩评价道。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对方重重地叹了口气,“您瞧,它卖又卖不出去,也没办法拿来配种,还占着最好的那间马房,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可要说把它杀了,谁又能舍得呢?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它更美的马儿了,而且马肉也不好吃,烤熟了之后又臊又柴。如果有的选择,我肯定更愿意吃驴。”

“驴肉确实很好吃。”他坦诚道。

“哈!我就知道您是一位行家!”安德斯摸了摸下巴上的小山羊胡,“后来的事情您也知道,毒龙劫爆发了。别说是我们这样的平民了,就连不少贵族都因此沦为草寇。好多人都在往南边跑,那些处在南北交界地的城镇难免倒了大霉,洛温镇的裁缝铺、铁匠、屠户都被洗劫一空,我的马厩就更是不例外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强盗当然不可能放过:“贝斯特拉没有被抢走吗?还是说它挣脱缰绳逃走了?”

“没有没有,它一直在马房里。”安德斯摆了摆手,“那伙强盗的头子显然也很中意它,但红泼妇——噢,是贝斯特拉不让他靠近。也幸亏有它在,让强盗拖了点时间,否则我们一家估计没能等到公爵大人,就已经死在他们剑下了。”

“希瑟?”

“是的,公爵大人救了我们。”虽然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对方看起来依然心有余悸,“当时可真是惊险啊!我和老婆孩子们都躲在马厩的干草垛后面,只要那几个强盗有一个把手里的火把稍微往里面偏一点,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安德斯或许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但绝对是一个好的演说家。见到他手舞足蹈,绘声绘色的描述,就连瑟洛里恩也情不自禁地紧张起来。

“起初我都不敢抬头往外看,只是依稀听见外面传来了什么动静,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到这里,我就为这个可怜的姑娘感到难过,这群可怕的强盗一定会奸污她的!”

“接着,她说出了那个强盗头子的名字,质问他为何抛弃了自己的荣耀,但那伙强盗只是用恶毒的话语嘲笑她。其中一个强盗说,‘这是哪儿来的母牛?居然会说人话’,另一个接口,‘让她背过身去就行了,女人操起来都一样’,随后他们又是一阵大笑。”

瑟洛里恩眯起了眼睛:“你刚刚说什么?”

“天父在上,这些都是强盗们说的!”安德斯吓了一跳,“我、我只是复述他们的话……”

“不需要复述这些污言秽语,只说最重要的部分。”

“我知道了……”对方讪讪道,“那姑娘在这期间一直默然无声,最后才说‘假如你们现在愿意缴械投降,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但没人把她的话当回事,然后他们就打了起来……我原本以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一个姑娘家怎么抵挡得住五、六个强盗的围攻呢?但马厩外的动静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想也许能找到机会逃命。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观察外面的情况……”

“然后我就看到了公爵大人——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身份,甚至看不太清她的脸,只能望见一个轮廓高大的身影。她浑身上下没有一件盔甲防身,甚至连身上的衣服都不像是她本人的,又脏又破,像是平民才会穿的,而且非常不合身。她手里拿着的也不是战斧或者长剑,而是一把做工简陋的钉头锤。”

瑟洛里恩不以为然:“这影响不了什么,区区几名强盗根本奈何不了她。”

然而,安德斯摇了摇头:“‘屠龙者’是以后的事情了,殿下。当时的公爵大人对战斗明显还很生疏。我虽然不通武艺,但接待过不少骑士,也围观过领主举办的比武大赛,对于一个人的水平如何还是有点判断力的。别说是熟练地运用武器了,她看起来甚至不是很会控制自己的身体。”

“而她的敌人——我前面有提到过强盗头子是一名落魄贵族吗?这种强盗贵族是最可怕的!他们不光接受过正统的剑术训练,还拥有做工精良的盔甲和武器,当时的强盗头子更是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板甲。几个暴怒的农民都能用草叉杀死一个装备齐全的骑士,更何况是被一群强盗包围的公爵大人呢?”

“光是我抬头偷看的时候,她身上就已经有好几处伤口,每一处都血流如注,几乎把那件灰扑扑的外袍染成了红色……”

他不知不觉忘记了呼吸:“然后呢?”

“然后?然后就是奇迹!”安德斯振奋道,“是的——奇迹!除了这两个字,我根本想不出别的词来。公爵大人至少流了三品脱的血,一般人这个时候早就晕倒了,可是她没有!”

“不仅如此,她的武艺也在飞快进步,生死一线果然是骑士的磨刀石!我亲眼看着她的进攻和招架越来越熟练,越来越轻易,虽然还远远不能与今日相比,但也是相当惊人的成长了,而且她的体格和力量也带来了很大的优势。最终她赢了——虽然伤痕累累,但还是赢了!”

瑟洛里恩发现自己无意识地松了口气。

“随后,公爵大人就发现了我们。”安德斯继续道,“听到她自称是希瑟·凯洛的时候,我其实有点不敢相信。虽然我没去过北境,但一直听说凯洛公爵的二女儿是位美人哩。不过她毕竟是我们一家的恩人,没必要欺骗我们。我们本来做好了把所有财产都献给她的准备,但公爵大人只是问我们要了一袋水和一匹马,因为她要尽快赶回埃达城。”

“于是她选中了贝斯特拉?”

“没错,那个时候我的马厩里就只剩两三匹马了,我让公爵大人随便挑哪一匹都行。不过看到她径直走向红泼妇,我们全家还是吓了一跳。当时公爵大人身受重伤,我们都怕它把这位救命恩人甩下来……神奇的是,红泼妇在公爵大人面前表现得异常温顺,就好像它知道对方是自己命中注定的主人,就好像它是为她而生的一样。”

“当公爵挥动缰绳时,红泼妇站了起来——不是要把人甩下来,更像是一场宣告。刹那间,漆黑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公爵红色的长发,她血淋淋的外袍,还有马儿赤红的毛发都被照亮了,人与马浑然一体,犹如神迹。当时我就意识到了,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而下一次我再见到它的时候,它已经有了‘贝斯特拉’这个满载荣耀的名字。”

就在这时,一直保持安静的埃达马突然喷了个响鼻,把安德斯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哈哈,看来它也等到了自己命运中的主人。”他拍了拍马脖子,“怎么样,殿下?这小伙子已经安好了马蹄铁,您要是想骑骑看,我立刻把马鞍给您装上。”

闻言,瑟洛里恩满怀期待地点了点头。

“好嘞!”对方解开马房的门栓,“您直接去马场吧,我等会儿就把马牵过去。”

瑟洛里恩在王宫里接受过马术训练,但他没有太多出远门的需求——毕竟没有人会邀请他出席宴会或者外出打猎,所以对骑术不算精通。

然而,埃达马性情稳定的说法果然没有夸张,它始终很好地配合着他的节奏。瑟洛里恩绕场半圈后,就大胆地鼓励它小跑起来,直至追到希瑟的贝斯特拉身旁,与她并肩而行。

看见他的新坐骑,希瑟露出了意料之中的表情。但可能是跑马时的冷风让她燥热的情绪平复了不少,此时的她已经没有了先前那种恶作剧般的孩子气,回归到了平日正直的状态。

“不错的选择。”她温和地表示,“有想好给它起什么名字吗?”

“暂时没有。”瑟洛里恩随口回答,“不过看它长得又粉又嫩,干脆叫萝卜好了。”

草莓沙色的埃达马很不乐意地晃了晃脑袋,步伐也失去了节奏。好在它没有发脾气乱跑,只是落后了贝斯特拉一小段路。

希瑟立刻勒住缰绳:“你还好吗?”

“没事,它只是有点闹小脾气。”瑟洛里恩安抚道,“刚才是开玩笑的,好伙计,我当然会给你取一个好名字。”

然而埃达马还是站在原地不肯动。

“你可以拍拍它的脖子,或是轻轻地帮它梳理鬃毛。”希瑟提醒道,“这样有助于缓和它的情绪,也能培养你们之间的感情。”

瑟洛里恩叹了口气,俯身拍了拍埃达马的脖子,在它耳边小声道:“好啦好啦,我道歉……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柏尔?”

#埃达马的具体外形可以参考现实中的安达卢西亚马。

#沙色可以简单理解为沙子的颜色,或者沙金色,草莓沙色就是偏红调的沙金色。

#是的,萝卜是猎魔人梗www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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