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群流浪狗,成群结队的在深山老林里走了好几天,亨利终于遇到了一个能互相沟通的人类。
一个在山里放牛的小孩。
一开始,放牛小孩看到他直接吓了个半死,他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山里娃咋见过金发碧眼的洋鬼子,还以为是蝙蝠妖怪从山洞里跑出来了。
亨利见他双腿发抖,要转身逃跑,连忙用带着英语口音的中文叫道:“别害怕,我不是坏人!”
放牛小孩一听,双腿抖得更厉害了,尖叫道:“你这妖怪都能口吐人言,看来修为颇深,我一个放牛娃怎么能轻易打过你,还是走为上策罢了!”
说罢,他跳上牛背,草绳一挥,抽在水牛屁股,赶着牛要走。
“且慢!”亨利叫道。
在这个异世界待久了,他说话音调还是不中不洋的,但表达方式却变得文绉绉的 。
“快走!”放牛娃催促道。
那水牛却不紧不慢的慢慢挪动,毕竟这牛不是傻子,它当然能感觉到眼前这个长得像黄色土狗的人类没有恶意。
“等等!”亨利快步走到水牛面前,拦住放牛娃:“我真的没有恶意,我只想问你,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怎么走。”
放牛娃这抬起草绳的手才慢慢放下来,“城镇?我当然知道最近的镇子怎么走。”
放牛娃想了想,眉头一皱,警惕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亨利刚想解释,又听到放牛娃高声说:“我不会允许你去镇上做坏事,残害百姓的!”
“不是啊!”亨利服了这小老弟了,他指着身后的那一群小猫小狗,无奈道:“我只是想去找人安放这些猫猫狗狗,总不能把它们丢在山里吧,它们会饿死的。”
“饿死?这些狗不会捕猎吗?”放牛娃好奇地看着这群狗,说实话这些狗长得够奇怪的,和他们村子里那些用来看家护院抓老鼠的土狗长得完全不像,不过还是能辨别出是狗。
“会……是会的。”但亨利还是希望能给这群狗找一个宠溺它们的主人,安稳无忧渡过后半生,而不是在这野外风餐露宿,最后死于寄生虫疾病。
“哦。”
放牛娃一副不能理解的样子,不过,这个鬼佬对狗那么好,应该不是一个坏人,他指了指身后的方向,说道:
“你沿着这条路一直走,翻过一座叫乌头山的山,接着越过一条叫愉欢河的河,再走约二十公里,你就会在路边看到一个立着‘眉山镇’二字的石碑,再往前走几公里路,就到离这里最近的镇子了。”
“这这这,这也太远了。”亨利听了,差点一下子晕倒在水牛蹄子下,怎么还要走那么多路。
“没办法。”放牛娃耸了耸肩,说道:“我们这里是出了名的偏僻,你要是累了可以去我们村歇息一晚上,喏,就是从我刚刚说的那个方向走个五公里就到我们村子了。”
五公里?!亨利一听,脸都白了,那还是很远啊,亨利只想倒头就躺床上睡觉。
呜呜呜,一说到睡觉,他就开始想念他在现代社会的家里,摆着的那张1.8X2M的双人床……天知道,他在这个世界里,过得还不如他们大学旁边的homeless,起码homeless有野营帐篷遮风避雨呢,他呢,什么都没有,只能抱着狗睡泥巴地上。
委屈归委屈,身为一个成年男性,亨利觉得哪怕在荒郊野外,也要有应有体面,他还是努力压下心中的委屈和不甘,对放牛娃说道:“谢谢。”
告别了放牛娃,亨利往前走几公里,果然到了一个村子。
那村子人口不多,也就十几户居民,但村民都很善良,他们便让亨利在村里的祠堂先睡上一碗,还热心的给亨利送上热腾腾的饭菜,顺便给这些狗子带了食物。
尽管这些饭菜都是简单少油水的家常菜,亨利依然热泪盈眶,感激不尽,毕竟他好久没有吃到人类制作的能够填饱肚子的食物了,在野外他只能吃自己打来的一些野兔鲤鱼野鸡,这些野味腥味超级重不说,还没有调味料,干巴巴的柴得像枯树枝,简直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吃饱喝足后不久,一个年轻人来找亨利,说他明天正好要到镇子上卖农副产品,顺便带亨利一起过去。
亨利自然是愿意的,这里人生地不熟的,虽然放牛娃之前给他指路,但还是很容易走错了,此时正好有熟路的人带着去,再好不过。
就这样,亨利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刚亮,祠堂外面传进来几声公鸡的鸣叫,亨利才不情不愿睁开眼睛,起床收拾收拾吃了早饭和年轻人一起上路,往眉山镇走去。
*
两人走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才看到立有“眉山镇”字样的石碑。
或许是一路上有人陪伴聊天,亨利被转移了注意力,觉得时间过得挺快,也没有以往那么苦闷。
两人又走了一个时辰,终于在天彻底黑之前走进了眉山镇的镇中心。
这个镇子不大,或许是晚上,街上空荡荡的,没什么人,偶尔能看到一两个摆摊卖粥点和糖水的摊位。
和年轻人分别后,亨利带着一群狗和几只猫,远远站在街角,眼巴巴地看着这些糖水粥铺。
要知道亨利走了整整一天,虽然有好心的村民供给的干粮,但看到香喷喷的粥和糖水的时候,他还是饿得发慌,肚子发出青蛙叫一般的肠鸣。
然而他实在是没钱,无法,他只好拿出村民给的杂粮饭团,靠在墙角,啃了几口饭团充饥。
呜呜呜……好命苦啊,亨利现在想哭都没力气哭,他想到那些他大学附近发流浪汉,身处于现代社会,每周都有社工或者慈善人士给他们发放,由现代化食品加工厂生产出来的临期精加工食物,自己却只能在这里啃食由黄米小米豆子和野菜混合,蒸熟的干饭团,想想就觉得命苦。
艰难的咽下饭团后,亨利觉得没那么饿了,他揉了揉肚子,下意识抬起头,正好看到看到那些和他一起从现代世界穿越过来的流浪狗流浪猫们,正眼巴巴看着他。
它们走了一天的路,也很饿啊。
亨利只觉得头更大了。
“你们去抓老鼠吧。”亨利无奈道。
不然亨利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填饱它们的肚子。
“汪汪汪!”狗狗们此起彼伏叫了几声,用亮晶晶的,圆圆的眼睛看着亨利,亨利只觉得更惆怅了。
哎,也不知道这些狗听懂他说的话了没有。
*
正当亨利惆怅之时,忽然一阵嘻嘻哈哈的打闹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亨利抬起头一看,只见几个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嬉笑着走向糖水粥铺。
男的头戴紫金玉叶冠,身穿鹅白色绸缎里衣,外套青绿或者烟紫色半袖长褂。
女的头顶金丝珍珠钗,颈带金光猫眼玛瑙珠串细链,身处大红色或者鹅黄色祥云绣花袄,外罩翠玉洋绉裙。
这群男女不仅服装艳丽缤纷,走路姿态也是异常风流,勾肩搭背,亲密不已。
无论男的,女的,看起来很是气派,好像什么世家公子哥大小姐。
不过这些地方的世家家规森严,可不允许家里的少爷小姐们大晚上的出来闲逛喝粥吃糖水,这些公子哥小姐们的作风显然不符合规范,这让亨利更为好奇他们到底是谁。
“哎,靓仔靓女们,好久不见呐。”糖水粥铺老板看到这一行人,笑眯眯地上前迎客,似乎和他们很是熟悉。
“正好,我们店铺最近研发了一款新品‘南瓜芋圆米麻薯’,要不要尝一尝呢?”老板笑眯眯推销。
“要啊,要啊,我要一份。”这群男女小团体中一个人道。
“我也要。”另一个人道。
“可是我不喜欢吃南瓜哎,算了,老板,我还是要招牌姜撞奶吧。”
“那我也要姜撞奶。”
“行行行,先找位置坐,我马上做好端过来。”老板招呼完,马上去灶台前煮糖水。
这糖水粥铺旁边摆放着竹子制成的折叠桌椅,几个男的女的,一边放声说笑,一边找了个位置坐下。
几人刚坐下没多久,其中一个穿着鹅黄色祥云袄的靓女忽然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叫一声:“骇死我了!”
“一惊一乍的,你要干什么哦。”那女人的同伴对她翻了一个白眼。
“不是啊。”那鹅黄色衣服的女人指着桌子下方,叫道:“刚刚有个玩意忽然坐在我脚上,吓我一跳。”
她的同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正看到桌子下坐着一只灰色的,像棉花团子的玩意。
“这是什么?”同伴好奇道。
棉花团子:“汪!”
几个人震惊道:“是狗?!”
鹅黄色衣服的女人连忙弯下身,伸出手把那棉花团子从桌子下面抱出来,那棉花团子露出了一只小耳朵喝两颗龙眼核一般的黑溜溜的小眼睛,女人打量片刻后,震惊道:
“还真是一只狗?!”
“哎,还怪可爱的。”几个同伴凑上来,好奇地看着这只很蓬松,但又有点脏的小玩意。
“但是它怎么只有一只耳朵?”
“我看看……好像另一只耳朵受伤了只剩下一半了。”
“啊,好可怜。”
“它好像还有点臭。”
“看起来在确实是该洗澡了。”
*
远处的墙角,亨利在默默围观着这一切,也不是说他非要盯着路人看,只是这里也没有手机,他唯一的娱乐方式也只有默默围观路人了。
想着,他的目光落在那只流连在几个青春靓丽的男人和女人之中的棉花团子,心想:
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
亨利思考了几秒钟,忽然站了起来,他数了数身边的流浪狗,果然数量不对,少了一只狗。
亨利再次看向那只被漂亮的男人和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棉花团子,一拍脑袋,心中大喊不妙。
完了,这狗什么时候跑到那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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