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飞仙楼

阿史那贤有些不悦:“年纪这么大还上山砍柴,受伤不是自找的吗?”

边歌看着他笑了笑:“等他醒了,你可以问问他,为什么这么大年纪了还要上山砍柴?”

“难道不是为了钱吗?你们都很喜欢钱。”阿史那贤讽刺道。

边歌不想再跟他说话,直接从药柜里取了止血止疼的伤药走进后厨,她洗了一个瓦罐,在炉子里烧火,随后把瓦罐放在火上,加了三碗水,放药材进去,盖好盖子,等着它煎成一碗水。

*

“边大夫!边大夫!”

边歌刚煮了一会儿药,就听到也图咋咋呼呼的声音:“怎么了?我在这后厨!”

也图急匆匆跑进来:“边大夫!将军吐血了!你快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没事,我去看看,你着什么急啊?”

边歌刚放下手中的蒲葵扇,就被也图揪着衣领威胁道:“我告诉你,要是将军有什么事,我第一个杀了你,再烧了你的杏林堂。”

“放开。”边歌也是丝毫不畏惧,“你再不放手,耽误了时间,可怪不着我!”

“哼!”也图冷冷地哼了一声。

边歌看了他一眼,随后走去里屋看看阿史那耶橪,对于也图,她只当是护主心切。阿史那耶橪的嘴边还有黑色的血,床榻下是一滩黑血。

边歌在阿史那耶橪的手腕上搭了一下脉搏:“不用担心,你体内的淤血已经排出来了,过两天就可以好了。现在是不是感觉体内舒畅多了呢?”

阿史那耶橪闭上眼,感觉了一会儿自己的身体,随后点点头。旁边的也图也放下心来,知道是自己刚刚过于冲动,抬手朝边歌抱拳:“刚刚是我冲动了,给边大夫道歉!”

“没事。你把地面清理一下。”边歌也不大想搭理这几个人,救了他们,还要提心吊胆的,这日子确实不好过。她现在有些怀念跟郁栖川在一起的日子了,郁栖川不会忤逆她,也不会生气,凡是她说的,郁栖川都会听,凡是她想要的,郁栖川都会努力找来。

难道这就是奴隶跟非奴隶的区别吗?边歌扇着火炉想,火炉上的瓦罐开始慢慢沸腾,水汽把瓦罐的盖子顶起来,乒乒乓乓的。她想,要是郁栖川不是自己的奴隶,他还会对自己这么好吗?她抬手摸了一下戴在胸前的狼牙,意识到这东西可不能给其他人看到,要不然会暴露郁栖川在这里的行踪。

*

阿史那贤看着老人睁开眼,老人张了张干燥的嘴唇,发出了虚弱的声音。

“你说什么?”

老人再次发出声音:“水……”

“老头,说大声点,我听不到!”阿史那贤俯身下去,凑近老人的耳边。

老人白发满头,浑浊的眼球睁大了些,似乎在用力,而且还是全身发力的那种:“水。”

“好的,好的,听到了,给你水就是了!”阿史那贤原本不想理他,但是看着边歌还在屋里熬药,再看看这个老人,确实也挺可怜的,就给他倒了一杯水给老人喝下去。

老人喝了水之后又睡过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边歌从后厨出来了,手里还端着一碗药:“他刚刚醒过来没?”

“醒了一次,喝了水之后他就睡过去了。”阿史那贤坐在诊台旁边,显得有些无聊,桌面上是练习的汉字。

边歌走到老樵夫身边,抓起左手诊了一下脉,脉象平稳流畅,没有什么大碍了。她叫醒老人,左手托着老人的背将人扶起来,右手拿着药碗送到老人的嘴边:“喝吧,喝了会快点好!”

老人双手捧着药碗慢慢喝下去,喝完之后叹了口气:“多谢大夫!多少钱?”

“三十文一碗。”

“好。”老人也很爽快地摸出身上的钱,交给边歌。

阿史那贤忍不住问:“老头,你这么大年纪了为什么还要上山砍柴?”

“唉,这也是不得已的。我七个儿子都死了,六个儿子是上战场死的,小儿子是病死了。现在家里就剩我跟老伴儿两个人过活了,我不上山砍柴,还能做什么呢?老伴儿在家织布养蚕,同样辛苦了,年纪轻轻的时候就把眼睛熬坏了。”老人双手抬着自己的左腿放下来,放到地面上。

阿史那贤听了,目光看向了门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他是在刻意回避某些东西。魏国跟柔然打仗,这个老人的儿子不就是死在战场上的吗?

“现在还不能走动。”边歌拦住他。

“我家的那位还没吃饭呢!快中午了,我得回去给她做饭,她眼睛不好,容易出事,而且我答应过她,中午一定会回去的。我要是不回去,她会担心的。她一担心啊,就会到处乱跑,到处去找我。”说着,老人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温馨的笑,“去年,她就是,一直走到了村口,我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她就这么一路摸啊摸,摸到了村口等我……所以,我一定要回去。”

老人在边歌的搀扶下站起来:“大夫,就送到这里吧,不用再跟着了,剩下的路我得自己走回去。”

她回头看了一眼阿史那贤,要是郁栖川在就好了,起码他可以直接叫郁栖川把老人送回去,郁栖川肯定会听她的话,但是现在是阿史那贤,这个人是不可能帮她的。

“老伯,慢走啊。”送走了老樵夫,边歌转身看向阿史那贤,后者脸上略有愧色,但没有持续多久,很快就消失了。边歌也不想再跟他说什么,因为每个人的立场不同,都各自有各自的利益考量,不是所有的人都像郁栖川一样的,如果郁栖川没有走上逃亡之路,他还是他那个柔然小王子的话,他也不会对这些人怀有什么同情。

所谓同情,不过是没有利益冲突之下的善心罢了,但凡涉及利益,再大的善心都是一张废纸。

老樵夫走了之后,过了还不到半天的时间,又来了一个病人,只是这个病人是个女子,年纪二十七八岁,跟边歌差不多大。

她的穿着打扮与街上的人大不相同,一件紫色坦领罗裙,外面罩着一件粉色丝绸罗袍,梳着一个朝天髻,发髻上簪着一朵正红的绢花,脸上又很重的病态,苍白儿有些虚弱。

阿史那贤见她一进门,就立即被吸引过去了,他在草原上哪里见过这么艳丽的打扮,就算是在柔然王庭,见到的也不过是草原的金珠头饰。

“边大夫!”女子走得很轻柔,仿佛飘进来一般。

边歌有些惊讶:“阿云,你今日怎么来了?”

阿云掩面流泪。

“坐下,坐下,怎么了?”边歌问,“别哭啊,有什么事就跟我说,光哭可没有用。”

阿云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哽咽道:“边大夫,能不能请您出诊一趟,随我去飞仙楼看看我那可怜的姐妹阿絮,她最近两天病得都起不来了。”

边歌看着她心生同情,在加上这两日阿史那耶橪等人占据着自己的杏林堂,左右呆着也郁闷:“好,你且稍等,我去拿药箱,这就与你一同去。不过这出诊费……”

“出诊费好说,我们目前手头都还有些钱。”阿云从怀里取出一个布包,里面包着五支金钗和几对耳环,“您看看,这些够吗?”

边歌愣住了:“阿云,你知道的,我这个杏林堂是小本生意,只收现钱,来就诊的话三十文一副药,出诊的话就是五十文。”

“五十文?五十文……等等,我找找……边大夫,我找找……”阿云摸遍了全身上下,只摸出了十文钱,她双手捧到边歌面前,“剩下的可以之后再补给您吗?求求您了!去救救我那可怜的小姐妹吧!她已经病得快起不来了……”

“求求您,边大夫……”阿云几乎已经是跪在边歌面前了,她双手捧着的十文钱,高过了头顶。

阿史那贤有些起卦,这女子穿得这么华丽,怎的连五十文都拿不出来?他越发好奇了,看边歌会怎么做呢?

“阿云,你起来先……”

“不,边大夫,你要是不去救我的小姐妹,我救跪在你面前……”阿云抬起头,此时她脸上的妆已经哭花了,苍白的脸出现了一道裂痕。

“好了,好了,我去看看就是了。这里还有病人在呢!别哭了,别哭了!你们以后有钱了,尽快还给我就行。”

“多谢大夫,多谢大夫!”她激动得快要在地上磕头,幸亏边歌抬手按住她的额头,才没让人磕下去。边歌收拾了药箱,挎在右肩,阿云则走在前面引路,后面跟着阿史那贤。

街道上的行人看到他们三人组,都忍不住纷纷侧目,路过刘大婶的店时,刘大婶喊道:“边大夫,你们这是去哪儿?”

“刘大婶,我出诊,去看个病。”

“小心啊,你的脚还没好全呢!”

“放心吧,我没事的。”边歌抬头朝二楼看了一眼,楼上的窗户开着,窗边依靠着一个熟悉的影子,那人眼神深情地从楼上看着她,随后立即消失了。

“边大夫,你在看什么?”阿史那贤问,他也抬头顺着边歌的目光看去,只见那里开着窗户,刚刚似乎有一个蓝色身影消失了,他只是匆匆一瞥,并没有看清那人的样子。

“没什么,我觉得刘大婶家的窗户很好看。”

“周围的窗户不是都差不多吗?怎么边大夫只看刘大婶家的窗户,而不看其他人的窗户呢?我看你是在看一个穿蓝色衣裳的人吧?”他抬手抓着边歌的肩膀,眼睛盯着她,目光锐利似乎想把眼前这个人的心看穿。

边歌心里咯噔一下,原来阿史那贤的眼睛这么好使:“见笑了,我在看我的小情人。”

“怎么没听说过边大夫有小情人?不打算介绍介绍吗?是哪家的姑娘入得了边大夫的法眼?”阿史那贤有种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倔强。

边歌打哈哈:“都说了是小情人,我哪里敢拿到光天化日下啊。我们现在去的飞仙楼你可知道是什么地方?”

阿史那贤摇摇头:“没听过。是什么地方?”

阿云回头看着眼前这个高大俊美的男子,有些好奇对方是打哪来的?竟然连飞仙楼都不知道?

“阿云,你跟这位公子说说飞仙楼是什么地方。”边歌忍俊不禁。

阿云放慢了脚步,与阿史那贤同在一个步调上,她低着头有些羞涩,话语非常轻柔甜美:“飞仙楼就是抚冥城里最好的青楼,在上面除了能喝酒吃饭以外,还能听小曲看歌舞,还有……”

阿史那贤点点头:“还有什么?”

阿云的脸有些红:“公子去到就知道了。”

阿史那贤有些不解,转头问边歌:“这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一个吃饭喝酒看歌舞的地方而已。”

等阿史那贤真的来到飞仙楼的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地方是什么,是青楼。门口站着一列打扮妖娆的女子,一个个在卖力的招揽顾客!

飞仙楼周围的台阶上坐着很多乞丐,他们穿着破烂的衣裳,手里拿着破碗朝路过的行人要钱,尤其是进入飞仙楼的客人。

飞仙楼里的龟奴拿着狼牙棒出来把乞讨的乞丐赶走。

阿史那贤抓住边歌的手:“这……这种地方?”

“是啊。怎么了?你要是不进去的话,就在外面等着我?”边歌看他拉着自己的手,在飞仙楼门口偏偏耳目众多,有些不合适,想要甩开他的手。

“我……我……将军说了,让我时时刻刻寸步不离地跟着你,我不能留在外面。”两人由阿云引着从飞仙楼的大门进去,其他姑娘们看到边歌进来并没有什么戏弄,而是非常尊敬地让出了一条路。

对跟着后面的阿史那贤就不一样了,偏偏阿史那贤长得非常俊俏,姑娘们都围着他挥着手绢。他眼看着边歌快上楼了,赶紧推开围着他的姑娘,三步并作两步走去追边歌。

飞仙楼里飘着浓郁得令人发晕的香气,由各种花调节发酵而成,内部的梁柱上挂着很多七彩的绸缎,绸缎随风飘荡,令人目眩神迷。楼内呈圆形,中间开着一个天井,一共有三层高,都是木材结构。

楼内还到处飘荡着音乐声、歌声、笑声、行酒令的声音……各种声音交错在一起,让人耳朵也不得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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