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泰安县外村庄田地里,此时正一片热火朝天。
无数百姓正在地里劳作,忙得满头大汗,脸上却都是止不住的笑容。
“大哥,这红薯真好吃啊!”
一位汉子用木锹挖开松软的泥土,直接拿手扒拉出里面的块茎物,放在麻衣上一蹭,也不嫌脏,就那么塞进嘴里,咔擦咔擦啃起来。
红薯生吃也好吃,水润脆甜,像是水果。
穗宁从善果树上得的种子都是极高质量的良种,乃至于这红薯种出来几乎毫无缺点。
即便裹着一些细碎的泥土,吃到嘴巴里有一丝土味,也掩盖不住那清甜的口感,对一般连水果都没吃过的百姓而言,这种滋味简直太俘获人心。
被叫做大哥的是个高壮汉子,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神情却是威严冷峻:“大庄,赶紧干活!别偷吃了!”
“我就尝尝味儿。”大庄嘿嘿一笑。
“干完活有的是你吃的。”大哥没好气地说。
“诶!你!怎么偷吃红薯!再偷吃中午不给你吃饭!”
远处忽然传来一道喊声,大庄一听见,连忙告饶道:“大人,我就吃了一小块!没吃多的!”
那大人其实就是个衙役,专门来田里巡逻,监督采收红薯的流民不许偷吃。
“一小块也不行!这都是乡里乡亲的地!种出来的红薯也都是他们的粮食!再说了,这些红薯到时候要收一大半送去淮南道接济灾民,你们也是那边来的人,家乡应该还有你们的乡人。你们吃多了,那边的灾民吃什么?”
衙役语气严厉,说得大庄讪讪不已。
“是我们的不对,大人息怒,接下来我会好好看着他们的。”大哥站出来,瞪了年轻汉子一眼,而后对着那衙役歉然道。
衙役看他一眼,倒也没再说什么,脸色好看许多,甚至冲他微微点头:“秦捕头。”
虽然被称作捕头,汉子却仍是挽着裤脚,赤脚踩在地里帮忙一起收红薯,与周围的流民一般无二。
此人正是那天清晨带着徐县令的尸体来投降的叛军老大秦城,秦城有勇有谋,胆大心细。纪经天觉得此人是个人才,又见他带回了逃跑的徐县令,虽然已经死了……但秦城表示自己非常了解那一伙叛军,可以帮忙出谋划策,纪经天就将这人提了个捕头之职。
只是他之前到底是叛军,一时半会也容易叫人防备,便自告奋勇带着自己手下那伙人来地里干活。
远处大道边上停着一辆马车,车里坐着个小女娃与一位身穿官服的年轻男子。
正是纪家父女俩。
穗宁扒拉着车帘子,悄悄观察那秦城好一会,才收回目光:“爹,我看这人还不错,不像是坏人。”
纪经天揉了一把小女儿的脑袋,说:“我这不是担心吗?岁岁是个小福星,你再多给我看看。若他真是个好的,我才敢用他。”
纪经天也不是什么戒心都没有的人,秦城这会突然出现,实在由不得他多想。
若秦城故意来投敌,再与后面的大部队里应外合,他再轻信了他,岂不是引狼入室?
所以纪经天虽然封了秦城当捕头,也只叫他在城外和其他流民一起活动,都没让他进城。秦城倒是很顺从,一点异议都没提,干脆利落地带着手下人去干活了。
纪经天觉得自家女儿是神仙下凡,这会便带着岁岁来看他,让小神仙掌掌眼,这秦城到底能不能用。
穗宁听着自家老爹的迷信作风,忍不住翻了个小白眼。
“我不是小神仙!”
“好好好,岁岁不是小神仙,是小福娃。”
“我也不是小福娃!”
“行行行,那岁岁是小县主。”
小县主:“……”这个是事实不能反驳。
小女娃使劲推开老爹在自己头顶上作乱的大手,奶声奶气道:“马上就到午时了,我到时去给他送一份饭,亲眼看看他。”
纪经天笑眯了眼:“好,爹爹陪你一起去。”
没多久便到了中午,流民们纷纷从地里回来,排队去伙房领饭。
穗宁特意吩咐伙夫,给秦城的饭碗里加了不少肉和菜,还抓了一把自己包里背着的小番茄。
没错,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番茄给种出来了!
善果树给的种子一般都很齐全,比如穗宁许愿番茄,一包种子里就会有大番茄、小番茄、红番茄、黄番茄,杂七杂八一堆类别。之前辣椒也是如此,有灯笼辣椒、青椒、朝天椒,因为种类太多,而数量又少,所以大部分都留种了,自家也只吃了几次,中书令为此念念不忘。
这些种子,必须得经过大面积培育,才能真正流传开。
穗宁想的很简单,要看这秦城好不好,跟他结一次善缘就行。
徐县令的例子告诉她,一个人的为人如何,从前程就能看出来。
于是众人领饭时,便见纪大人带着个小女娃站在那伙房里,小女娃长着一张玉雪可爱的小脸,粉扑扑的一小团,站在爹爹身旁,乖乖巧巧,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瞅着众人,别提多可爱了。
地里干活的流民大都是汉子,一看这软乎乎的小女娃,一颗心都要化了。
秦城走过来,先是喊了一声大人,“大人可是来看红薯收成?”
纪经天笑着点了点头。
秦城也不蠢,知晓这位纪大人不会完全信任自己,估计这次来是看自己安分不安分。
他也不觉得有什么,若纪经天真的全然信自己,他反而要看不上他了。
伙房里给流民发饭,都是一大碗红薯饭,饭粒少红薯多。
红薯顶饿,若全吃大米饭,县城里也供养不起,好在红薯现在收获了,足够人吃。
秦城站在那里,伙夫却没给他打饭,反倒是那小女娃,端着个满满当当的大陶碗,送到秦城面前。
陶碗里米粒多,红薯少,白米饭上还盖着一层油汪汪的红烧肉,外加一大勺醋溜白菜,旁边还挤了几颗圆溜溜红彤彤的果子,秦城见都没见过。
“这是?”
小女娃仰着白嫩嫩的脸蛋,望着秦城,脆生生道:“给你吃。”
秦城瞅了小女娃一眼,又看向纪经天,见他没阻止,便也不扭捏地接了过来。
主要是那小女娃手小小的,一看就没力气,端着这么个大碗,他生怕她拿不稳摔跤。
送完了碗,小女娃也没多说什么,有些害羞似的跑回了纪经天身边。
纪经天俯身将女儿抱起来,让她坐在自己胳膊上,转身出了伙房的门。
好像这对父女俩过来,就是看一看罢了,谁也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秦城端着碗随便在外头找了个地儿坐下来。
大庄凑到他身边,眼馋不已:“大哥,你这碗里好多肉!你怎么跟我们吃的不一样?”
“哼,我可是捕头!当然比你们吃得好。”
“哎,给我吃一口。”大庄嘿嘿笑着,眼疾手快夹了一块肥嘟嘟的肉塞进自己口里,压低声道,“大哥,我瞧着那小纪大人是不是防备你呢?”
“防备才是对的,不管他防不防备,咱们好好干活就行了。”秦城无所谓道。
大庄挠挠头,“也是,反正咱们都准备在这安家了……大哥,这肉真好吃啊,你再给我吃一口呗?”
“滚滚滚!”
“大哥,那红彤彤的果子是啥,你不给我肉,给我吃个果子呗?”
秦城一手护着碗,站起身就往别处跑。
“真小气!”
秦城也不知道那果子是啥,其实他还怀疑过,这果子是不是什么毒药。
不过想想也不可能,这碗饭可是那小女娃端给他的,这果子估计也是她给的。秦城虽然才来两天,但已经打探到不少消息,比如他一见那小女娃,就猜到她就是那位泰安县主。据说她爱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是她把红薯给种了出来。
除了红薯,还有大白菜,那白菜好吃产量又大,一颗能顶上人脑袋,秦城也爱吃。
秦城夹起一颗小番茄,一口就吃了下去。
小番茄口感酸甜,汁水丰沛,是很独特的一种水果,秦城吃完一颗,又吃一颗,三两口就把几颗小番茄都给吃完了。
味道还行,像果子。
嗯,不顶饿。
心里默默评价一番,秦城大口扒完饭,将空碗送回去,又大步走回到地里,继续挖红薯。
有些流民本来还在休息,见他动了,也纷纷动了起来。
秦城是大哥,大哥都在干活,小弟好意思歇息?
有了秦城带头,流民们干活的积极性都提高了不少,全县城动员下来,没两天的功夫,县城外田地里的红薯都已经被收完了,送进了县城的粮仓里,只剩下偏远乡里的田里红薯还未收完,不过也差不多了。
此时穗宁也已经看到了秦城的善果。
她本来还以为自己要多去几次,这善果才能结上。经过多次试验,穗宁很早就发现,善果能不能结上是要看好感的。比如小表哥对她的初始好感高,所以她随便给他一样东西就能结善果。
若是对方对她好感度不高,送再多礼物,善果也很难结。
然而她只给秦城送了一碗饭,当晚就看到秦城的善果高高挂在枝头。
还是一颗黄色的善果!
哇!她转运了吗!怎么突然遇见这么多潜力股!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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