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丝瓜·败北

“饿了吗?”蒋月华听见门口有所响动便问出声。

向春生错愕地抬头,面前的人正端着一碗面。

她还没有适应就被推着坐到了四方木桌前。

在她人生的前十年中的重要时刻,蒋月华几乎都缺席了。

她都是住在堂妹家的。

眼前的这一切她都未曾想过,也不敢奢望。

蒋月华看向她的眼神满是心疼:“妈妈,以后会陪你一起好好的把高中这三年给过完。”

“快吃吧,等下冷了。”

“嗯,好。”

向春生举起筷子,表情有些不知所措。

蒋月华这些年都和向成明在外奔波,走南闯北,他们一直以为自己的女儿是最省心最懂事的,可女儿却在重要的中考失利,这让她不得不提高警惕。

蒋月华一边递牛奶一边说:“我不在的日子,你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啧啧瘦得跟个杆子一样。”

她一只手就能环住向春生的手臂。

向春生抬头看了她一眼,继续吃面。

“以后妈妈一直陪你,做你想吃的。”蒋月华有些哽咽。

向春生放下筷子点点头:“妈妈,明天想喝豆浆。”

吃完就把碗筷都放进厨房的洗碗池,挽起袖子。

没等她开始就被蒋月华叫停:“我来洗,你去写作业。”

“哦好的。”向春生其实想说,自己的作业都写完了。

这么些年,她早就学会如何照顾自己,如何偏安一隅,如何安分守己做个懂事的乖小孩,如何蜷在那里变得不显眼。

每当看到茶几的玻璃桌布下面垫着的一家三口的照片,她都觉得坐在沙发上的自己有些格格不入。可向春生不能毫无良心地说叔叔一家苛待她,不能狼心狗肺地有太多怨言,因为吃穿用度从来都不缺。

但那,总归是不同的。

向春生打开了那盏黄色台灯,这还是超市促销抽奖抽到的,用了很久,跟着她从那个家搬到这个家。

彩色玻璃窗把昏黄的身影混淆在夜色中,窗外爬架上布满了叶片肥大的丝瓜。

她讨厌丝瓜,讨厌这种软绵绵、毫无个性的植物,她讨厌那碗鸡蛋丝瓜面。

向春生翻开刚拆封的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上:

1 Sep.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丝瓜这种植物?或许盛开的黄色小花会让我短暂地原谅它五蕴俱散的身体。周柏羽,人很好,很热情,不过未免精力太过充沛了吧。午休都不好好睡觉,薯片很脆。

陈念荒,中考状元,数学课代表,最好和他保持距离。」

对于向春生来说,日记算是对一整天的复盘。

如果里面出现了人名,也并不奇怪,这算是一种她对人类样本的观察。

写完了日记,她会写下第二天的任务和目标,日复一日,皆是如此。

临睡前再把单词背了,就是向春生最充实完整的一天。

五点五十的闹钟一响,她就起床了。

丝毫不拖泥带水,早饭喝了一杯豆浆手里拿了一个奶黄包就上学了,路上稀稀拉拉的没几个人。

向春生最喜欢的就是在走到垃圾桶前,同时把手里的早饭给吃完。那样的话时间顺序控制的刚刚好,完全掌握在她的手中。

门口有风纪委员在检查校卡的佩戴情况。

其中一个是班长林致优。

在看见向春生的那一刻,冷冷地把头一转,对着身边的耳朵解释了一番。

两个人心照不宣地没有打招呼,向春生埋头向前走。她知道自己的胸前佩戴的校卡还不是一中的。

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她一个人,还有卫生角拖把头散发的湿漉漉的霉味。

把窗户打开,任阳光洒在窗台。

她开始探访夏商周、叩开大一统秦王朝大门。不知为何每次回溯历史,她都有些心潮澎湃,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大悲,文脉赓续,徐徐展开在眼前。应该像余秋雨说得那般,闭一闭眼,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

快到六点半,教室里的同学陆陆续续都来齐了。

除了前桌。

几乎是踏着铃声,他才悠哉悠哉走进教室大门。

书包就这么单肩挎着,校服拉链也歪歪斜斜,即便是看到班主任,脚下的步子也丝毫不怠慢自己,仿佛校规校纪就这么被他踩在脚下。

卢瑞音看他这副德性,皱了皱眉,又看在他是中考状元的份上放他一马。

英语早读过半,陈念荒才不紧不慢地掏出书本。

并非他故意而为,就是前半节课用来吃早饭了。

向春生貌似知道这位中考状元选择坐在后排靠窗这个偏远地区的内在原因,老师或许也不想看这样的优等生上课吃饭不听讲的模样。

早读课就着这英语听力和照烧鸡排饭团一起下肚。

周柏羽和陈念荒两个人谁也别嫌弃谁,半斤对上八两,一个鸡排饭团,一个鸡蛋灌饼。两个人同时违反校规更是心安理得,对视了一眼后,陈念荒慢条斯理地用纸巾擦手,扔给他一包。

“吃相难看。”

“哼。”

周柏羽接过纸巾擦了擦嘴,做男人糙一点又不会掉块肉,没他这么洁癖。

向春生坐在最后面,基本上班级里同学的动向她都一清二楚,现在她有点体会到教导主任的痛苦了。

那些在桌子底下玩塔罗牌的,看小说的,吃早饭的,她真的不想知道!教导主任但凡从后门走进来,这群人都吃不了兜着走。

向春生把英语必修一立起来,挡住了大半的视线。

早上的课,前桌大少爷倒是老老实实安分守己地听了的。

第一节课之后就是晨会,兼开学典礼。

高中,既不是排好队手拉手的小学,也不是按照老师安排身高按次序排的初中。

两路纵队先是按照男女分开,然后在按照各自的意愿结队。

一米六三的向春生被落在队伍的最后,同一米八八的陈念荒站在同一排。

周柏羽正要和他打打闹闹,没个正形儿,陈念荒没搭理。

这家伙,又没跟上队伍。

其实是向春生刻意放慢了步子,她知道自己是那种规则下的既得利益者,所以即便面对冷眼相待,也不会心生怨怼,转而极有自知之明地远离纷争。

开学典礼上必不可少的桥段,一定是学生代表的演讲。

而这学生代表不必多想,正是鹤立鸡群的某人。

他手里拿着稿子,脸上看不出丝毫的胆怯,仿佛天生就是为了站上这主席台的人。

向春生不由得为他捏了把汗,毕竟就没看他在闲暇时念过演讲稿。

陈念荒从阴影处走到阳光下时,众人都震惊。

不仅是中考状元的名头足够唬人,而是状元长相极佳,身高优越,简直万里挑一。

他的出现让原本被烈阳炙烤坚持不住的人都睁大了眼睛。

开口前,先轻拍麦克风。

“哔——”

音响里多余的杂音震碎天际的云。

所有人耳清目明之时,他缓缓开口:

“数不清有多少次站上过主席台了,或许以后,我们会更常见面。”

他刚开口便引得一众哗然,没有往常“亲爱的老师同学。”那么礼貌庄重的开头,如此离经叛道的自我介绍,让教导主任和一众老师都大跌眼镜。

站在主席台上讲话本应该是一件值得紧张的事,在陈念荒这儿,不过是平平无奇的家常便饭。

下面的同学却尤为兴奋。

这么狂,也只有他陈念荒。

“从我踏入这所高中就预料到了,不过野心、梦想、底气,这些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词。这会是你未来的全部依靠,你如何努力,未来便如何发生,心中有火花的人才能被点燃。”

这些话看样子是循规蹈矩地按照稿子上来的。

“最后,我想对自己还有你们说,给浮嚣以宁静,给急躁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唯有这样,理想主义才不会被现实的兵马招安。

我们崇敬万物,所追逐的自由,或许就在明天。”

“明天的明天。”

“我的讲话完了,高一一班陈念荒。”

急转直下的演讲通过学校劣质的广播,粗糙的磁音,传播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在空旷处回荡。

好像就算上天收走全人类的胆怯,他陈念荒依旧生动张狂,轰轰烈烈。

也好像只是他,完全、独独拥有“与谁同坐,明月清风我”的底气。

下台前,陈念荒还特意对着教导主任一笑,笑起来像是倒了半扎啤酒的白色泡沫,争先恐后向外涌,尽数喝下,口腔里满是劲爽发酵的甜麦芽,恰到好处的清爽能解去暑热的躁郁。

露出了尖锐又可爱的虎牙。

向春生的心脏也在同时震颤。

而这笑又岂止被她一人看到,陈念荒身上的干净耀眼,肩上的清风明月,晴朗着许多人的少女时代,正如仲夏夜开始于旧窗前的蓝格花,那个少年,站在阳光的尽头。

*

向春生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她想坐在一号考场的第一个位置,这将会是她高中三年的全部野心。

从小到大,她的成绩基本上都是班级前十,年级第一她没想过,也不敢想。可有这么一个人,他能轻而易举地说出这种话,胸有成竹到这种程度,向春生很难想象他背后有多么强大的支撑。

她很羡慕这样的人,也想成为这种人。

正在她拿出本子写下这巨大野心的时刻。

林致优敲了敲她的桌板,严肃又认真地说道:“向春生,班主任找你。”

“还有你,陈念荒。”

本狗:不是,他就这么水灵灵地上台演讲了?

给喧嚣以宁静,给急躁以清洌,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余秋雨《文化苦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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