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炎热

李天自成为正式的警察还没有多久。

尽管有辅警转成编制内警察的名额,但难度一点儿也不低。

年龄要求,学历要求,还有相应的资格考试。

先不说其他,单单是年龄这一项,李天自就不合格——规定要18到35岁的青壮年,显然,他已经超龄许久。

以前还没有这么正规的时候,辅警转正的硬性要求也不多,那时李天自还很年轻,初出茅庐,一腔热血。

和李天自一块儿同时做辅警的同事,花点儿钱,弄一个大专证,再送几条中华、弄两瓶好酒,就能顺理成章地“符合要求,予以通过”。李天自不行,他自忖自己就是干警察这一行的,已经是站在正义这边的人,不应该再搞什么暗箱操作,不应该走后门。

警察是干什么的?

不就是维护正义的吗?

因而,当对方暗示李天自可以送点东西的时候,李天自假装没听懂暗示,埋头,继续老老实实地准备着成人大专的自考方法。

这一准备,李天自从女儿三岁准备到了十三岁,还是个小辅警。

他不觉得自己当初做错了事,至少良心上是过得去的——至于当初暗示他的那个人,一路高升,又在前不久狠狠落马。不知是内疚还是怎样,在被政府人员带走前选择了跳楼自杀。

李天自的良心算是安了。

生活还没安。

34岁那年,他磕磕绊绊地终于拿到了成人大专的毕业证,第二年通,过了辅警转正入编的定向招录考试。

他在35岁那年考试,等成绩出来,他刚好过了36岁的生日。

年龄超了。

不予通过。

那是个大夏天,热得人眼晕。李天自上一秒刚给妻子和李穗苗报了喜,下一秒就得到这样的通知。他不明白,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是个习惯了规则的人,到了这个年纪了,也相信规则。这种相信让他面对领导的惋惜,也只是张了张嘴,最后点头,说了个“好”,就像白纸黑字聘书右下角的一个沉默红指纹。

走出去的时候,他抬头望天,眼前世界一抹晕。

现在大部分体制内最不缺的就是人。

以前年龄还能再放宽松一些,现在人多了,一茬又一茬的青少年,个顶个的身体棒,刚从大学里放出来,年轻,朝气,有脑子。活力有,学历也有,还能熟练使用新型的科技——至少不会像李天自,玩个社交软件,还得笨拙地一步一步去熟练、去适用。

他现在都分不清楚不同品牌手机中的操作系统和习惯,以前用中兴,后来用荣耀,中途换过一次ov厂的,可惜不习惯,下一块儿手机还是换回荣耀。

要是荣耀也倒了,他可就不知该怎么办。

用华为?

华为的机子,最便宜的也要一千多。

一千多,够他家姑娘一个月生活费了。

他在太阳下发了很久的呆,第一次感觉自己在被催着衰老。没有编制这个缺点随着不再年轻气盛而令他心惊肉跳,他都不敢想,假如自己现在真的体力不支、忽然失业,李穗苗该怎么办,已经七八十岁的老父母、岳父岳母怎么办。

他们都是农民,只有一年交一两百的城镇居民医保,没有退休金。牙齿都快掉光了,下不动地,地租出去,领微薄的租金,领粮食补贴,平时不小心打碎两颗鸡蛋都要心疼。

——又听人说,立了大功,指不定能转正。

从那之后,每次有点什么事,李天自都是第一个冲在前面的。

他也怕死,但更怕自己那刚正的妻子、那还未长成的女儿,还有年迈的一双父母因他的无能而受罪。

食堂里吃了饭,李天自没和李穗苗说,自己走了三公里过来。路上遇到卖水果的,他想给女儿带点儿,一问,苹果十几块一斤,看着就是好,又大又红。他还是舍不得,又犹豫着想会不会那个店宰客,最终还是没买,空着手来了学校。

看李穗苗埋头吃着东西,他从上衣内侧口袋里掏出那边缘掉皮的钱包,数出了二十张,两根手指夹着,递给李穗苗:“苗苗。”

李穗苗不肯要:“爸爸,我还有钱。”

“拿着,”李天自说,“本来想给你买点吃的,又给忘了——拿着,想吃点啥,就买点啥。”

李穗苗笑了,又说:“谢谢爸爸。”

她终于接过那几张钞票,不算干净,边缘都磨得微微的软。

转为正式警察后,李天自的工资升了不少,但说到底,也只是在镇上。所有的补贴和补助、取暖费等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一年大约也能拿到个12万左右。

在他们的镇上,的确算得上高薪,也的确是李天自拿命赚回来的。

半条命拿到成为正式警察的机会,又有一大半精力都在24小时连轴转、高强度加班中度过,更不要说动辄巡逻到凌晨。

李天自下年就年满五十周岁了,离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还差十年,现在头发已然银白。感觉影响警察形象,隔一段时间,固定去染黑,染发剂用久了,开始脱发,掉发。

加上脸晒得黑,整个人看着也老。

李穗苗犹豫考研还是就业,也有家庭的因素。

其实在一线做了25年工作的警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只是像李天自这样情况的少见,他做辅警二十多年,做正式警察的时间短。

他也不想申请退休,这个级别的退休工资太低。

李穗苗想,如果她能早些工作,大约也能减轻父亲的负担。

上次为了追嫌疑人,李天自摔了一下,肩膀肿得老高,一片淤青紫。

——那场命案中过世的,就是叶扬书的父亲。

李穗苗问:“爸爸,你这次过来,是来找——”

“吃饭吃饭,”李天自示意她继续吃,故意板着脸,“你知道你爹是干啥的不?”

李穗苗说:“警察。”

“当警察就得嘴严,”李天自说,“工作上的事,小孩子别多问,吃饭。”

李天自什么都不说。

他不会把这些东西告诉女儿。

一来,事情还未盖棺定论,他不愿去冤枉可能的无辜人员;二来,也是职业道德使然,不会向与案件无关人员多说半个字。

就像李穗苗曾经去打过暑假工的那个电子厂,老板死的时候,铺天盖地的猜测,李天自不会多说半个字。

李穗苗已经习惯了父亲的“守口如瓶”,她心里多多少少有点数。

叶学长父亲过世的事情,还是老师无意间提的一句。当时李穗苗录取通知书已经下来,李天自让她买了水果去看望班主任。

班主任重重叹气,摇头说可惜了。

叶扬书品行那么端正的一个好孩子,这么早就没了爸。

……

李穗苗又陪父亲逛了逛校园,晚上八点钟,李天自催促着李穗苗回宿舍,说不想耽误她休息。李穗苗没办法,送父亲走到学校门口,才又慢慢地走回宿舍。

李天自在这里的一段时间,李穗苗能明显看得出父亲的衰老。

她心疼到暂时将少女情愫压在心底,即使祁复礼找她聊天,她也没办法集中精力。只想还是不要考研了,早早选个好工作,早早补贴家里……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祁复礼那样命好。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祁复礼那般家庭优渥。

李穗苗知祁复礼的母亲开服装店,生意做得很红火,在他们本地开了好几个连锁店;也知祁复礼的父亲是某品牌的地区独家代理,在祁复礼开学时还千里迢迢过来,亲自开车送他——

这些,都是军训后的座谈会里听到的。

人生起跑线上,有人天生就有着父母的助力,有人却要背负着担子前行。

李穗苗羡慕他,但不嫉妒。

倘若让她重新投胎一次,她依旧会选择现在的父母。

因为爸爸妈妈爱她,她也深爱爸爸妈妈。

千金不换。

李穗苗不知道李天自来她们学校是要问谁,她只知道自己和父亲又一块儿吃了两次饭。李天自买了晚上的票回去,高铁二等座,晚上十点到。临走前,李天自摸了摸李穗苗的脑袋,又偷偷给她塞了五百块。

在这边住的这些天,李天自已经感受到首都的高昂物价。

他们这一代的人,都习惯了吃苦,也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宁可苦自己,不能苦孩子。

军训结束。

教官走得悄无声息,像是一种默契。他们不打算也不被允许和学生们进行一个正式的分别,在学生走完方队、开始站立着听领导讲话的时候,教官们已经绕到后面集合,上了归队的大巴。

不少学生因为这可能是永久的分别而失声痛哭。

——按照规定,教官坚决不可以和学生交换私人联系方式。

这是必须要遵守的规则和基本的道德。

烈日晒了又晒。

终于到运动会。

李穗苗白天跑去图书馆背了两小时的单词,为了磨耳朵,手机里一直在放各种新闻的音频。她念乡镇小学,到了六年级才接触英语,听力是她的弱项。

为了能培养语感,还是高中时的磨耳朵法子,平时吃饭、走路、跑步的时候,耳机里永远都放2倍速或者1.5倍速的听力材料或VOA的稿子,强迫耳朵去适应那种高语速。

这幅耳机有些劣质,淘宝上9.9元包邮买来的,漏电,冷不丁点了她一下,耳朵痛得难受。李穗苗捂着耳朵,去医务室看了看,等检查完后,也错过了运动会的开幕式。

但这不要紧。

这种活动本身就没有强制新生参加,李穗苗一手捂着耳朵,一手打开手机,翻看群里的聊天信息。

喔。

祁复礼报了长跑。

男子的三千米长跑比赛,属于普通学生报名都会掂量一下学分值不值的那种。报名人数少,组别自然也就少,总共就两组。

祁复礼在第二组。

李穗苗对场地不熟悉,她吃力地挤开人群,往祁复礼的方向去。

太阳火辣辣地晒眼睛,李穗苗挤了一段加油的人群,好不容易走到地方,还没找到祁复礼的身影,又被爱笑的杨唐江架走——

“走啦,咱班助的篮球赛快开始啦,咱们直系学长一对,对战工程机械的那一群男的,”杨唐江说,“咱们专业学长没人去报长跑,你走错路啦!”

李穗苗怎么好意思说出自己要来看祁复礼,红着脸,她力气不够大,杨唐江和其他几个女同学又太热情,就这么,她被一路拖拽着,往篮球场上去。

一路上,大家都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

聊食堂今天的饭菜,什么时候过去吃合适;聊明后天老师的课,听说微积分很难;还聊各自的兴趣,爱好,最近追的剧,想买的衣服……

男人,只是女大学生的诸多谈资之一。而这谈资的分量,绝不会高过昨天路边偶然看到的一条流浪狗。

当然,八卦除外。

“……没想到班助这么守男德啊,穿这么多,一点儿也不露,不知道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噗,那也太严格了……”

李穗苗没听清,人多,越往篮球场的方向走,越挤。

几个班的班长都已经自动号召,召集起了自己班的同学,为自己的学长们呐喊助威——所谓的不输阵,比赛还未开始,“拉拉队”已经主动就位。篮球场地的网外,聚集了一堆学生,乱七八糟地喊着口号,渐渐地都汇聚在一起。

李穗苗被杨唐江拽着手,生生地拉到最前排。她大口喘着气,呼吸还没有均匀,大脑一团空白,鼓膜呼呼作响,在和杨唐江一同挤到网前时,终于看清站在场地里的两队人。

李穗苗一眼就看到了叶扬书。

……倒不是因为其他。

而是,炎热的夏天,这么高的温度,在几乎所有男性都穿着篮球背心和短袖时,只有叶扬书一个人裹得格外多。

只有他,在篮球背心里穿了件雪白的长袖。

严严实实,完整遮挡住他手臂和腿的长袖运动服。

雪白雪白。

白的像一堆碾成末的糖。

啊啊啊啊啊!!!

本章大粗长了……所以只能明天二更了呜呜呜

对不起or2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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