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Chapter 44

Chapter 44

在方许的身份确认之后,调查便直接指向肖润芝和汪鑫的死。

消息传到F国,那边警方也展开对林纯养父母的询问。

养父母起先还咬死不承认,后来听警方说,“假林纯”将会面临国内的法律追究,甚至坐牢,可能不会再支付后续的身份购买费用。这时候选择包庇他,是没有好处的。林纯养父母这才承认。他们还拿出一份购买合同,称五年续一次约。

傅明裕接到传真之后,对五年这个数字产生好奇。

为什么是五年,不是三年,不是十年?

十年周期太长,容易生出变故,三年则时间太短,F国的办事效率跟不上,何况方家的资产、债务需要跨国处理,方许未必能完成全部继承——林纯是针对方晓晓的遗产进行继承,可方晓晓还没有完成对方许遗产的全部继承,因此林纯在操作上需要多做一步。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方许以“林纯”身份继承方晓晓的遗产,一旦“林纯”死亡,那么养父母就是合法继承人。所以在这个过程里,方许还要考虑后续的操作。如何将林纯的养父母踢出局。

这里面每一个环节,换一个普通人仅仅是听就觉得很烦,懒得处理,可方许不但一步步推进,还将有利和不利自己的每一面都想到了。

他有脑子,也有执行力,唯一的缺憾就是健康的身体。

案子查到这一步,接下来就需要调取方许以“林纯”身份在F国留下的财务记录,特别是两种身份“交接”的那段时间。

现在已知的时间点是:“假林纯”回国补录指纹时,方许已经完成整容。

而整容是需要恢复期的。

专案小组咨询了专家意见,大手术最短也要三个月,长则六个月,看自身身体素质。

方许无疑属于后者,那么也就是说在补录指纹前六个月,方许就已经计划取代林纯。

那么林纯是这期间遇害,还是在方许摇身一变之后遇害呢?

专案小组拿到F国传来的资料之后,开始从中寻找蛛丝马迹。结果发现,在“假林纯”和方晓晓回国前将近八个月的时间里,她们一直住在F国郊区的一栋房子里。

这栋房子属于一个农场,租了三年,而租赁合同是方许在F国的代理人交给方晓晓的。

至于这个代理人为什么突然出现,突然拿出一份合同,起因是有人以农场主的身份发了邮件给代理人,询问房子为什么一直空置?农场主还说担心租客会中途毁约,他收不到后面的租金。于是代理人便找到方晓晓。

当时陪在方晓晓身边的还是林纯本人,方晓晓还沉浸在方许“失踪”的痛苦中,精神上病情反复,身体上因年少时就做过两次大手术,底子一直不好。

就在这时,方晓晓收到了来自方许的“遗物”。她认为这是哥哥留给她的礼物,因她曾经说过,想一个能接触到大自然和动物,少接触人的地方居住。

就是因为这份来得巧妙的租赁合同,方晓晓和林纯搬到农场。

据农场主说,那两个女孩刚来的时候和别人不太一样,其中一个女孩看着很不开心,脸色很差,像是有情绪困扰,而另一个女孩看着就开朗些,沟通和做事都很积极,遇到问题就会第一时间解决。

每次面对农场主一家,都是林纯出面。

警方问农场主,除此之外有没有发生怪事?

农场主起先说没有,直到农场主的女儿说,原本他们家隔壁住的是一家三口,后来老两口去世了,他们的儿子就将房子卖掉,搬进来的是一个“怪人”。

之所以说是“怪人”,是因为农场主女儿的朋友到大城市的亲戚家住,跟着去看过一出音乐剧名叫《歌剧魅影》。朋友大为震撼,回来后便绘声绘色地讲给农场主女儿听,说那里面的男主角经常在半夜才出来,身着披风,脸戴面具,还会教女主角唱歌。

农场主女儿形容,隔壁的“怪人”和林纯、方晓晓来农场居住的日期很接近,不过一开始“怪人”足不出户,只有负责照顾他的护士进进出出。

不过“怪人”和《歌剧魅影》不同,她是个女人,总是穿着厚厚的衣服,用毛毯裹着自己,脸上也裹得严严实实,头发包着围巾,让人不知道她是长发还是短发。

警察问,既然裹得这么严实,为什么知道是个女人?

农场主一家说,因为她穿裙子,以及护工对她的称呼。

后来过了大概两个月,“怪人”开始出门活动,但并不经常走路,有时候是坐轮椅。

那时候方晓晓对周围的环境已经熟悉,时常出门喂小动物。

农场主原本担心“怪人”会吓到方晓晓,没想到方晓晓对她却并不排斥,也不知道怎么就认识了,农场主第一次见到两人在一起,她们就坐在草地上,一同看着远处的黑脸小羊。

警察再往下追问,农场主的女儿回忆说,后来半年都很平静,直到某一天“怪人”突然搬走了。

不到一天,林纯和方晓晓就说要搬走。

不过……

农场主的女儿说,她总觉得那天的林纯很奇怪,不仅是口音、语气,连表情也不对劲儿。至于“怪人”是什么时候搬走的,没有人知道,他们一家早上起来,就听林纯说,从窗口看到隔壁半夜在搬家。

可如果是搬家,农场主一家应当也会听到动静。

不过当时并没有人在意这件事。

……

专案小组拿到翻译之后的笔录,第一时间开会讨论。

“‘怪人’就是方许,他当时在恢复期,只能将脸包主。身上穿得厚,一来是因为虚弱,容易冷,二来则是不希望通过身形露出破绽,毕竟方晓晓和林纯对他都很熟悉。而穿得多,动作就会缓慢。”

“半年的恢复期,方许一定不希望和方晓晓、林纯隔得太远。那里交通不便,网络也不好,他也不知道半年之后再回到市区,会发生什么。如果方晓晓和林纯搬走了呢?于是方许就用这个方法就近监视。”

“不只是监视,还有模仿。模仿林纯的行为、动作、声音、腔调。声音可以整容,说话方式和口音只能靠他自己练习。”

“方晓晓看不到‘怪人’的模样,可‘怪人’却对方晓晓了如指掌,只要随便说出几点,就会令方晓晓感到亲切。而且看不到对方的脸,方晓晓也会觉得更自在。她可以将‘怪人’想象成任何模样,甚至会认为‘怪人’是因为某些事故毁容了,面部残缺,就和她少了一个肾一样。不过方晓晓偶尔也会感觉到‘怪人’的熟悉,会生出错觉,好像方许回来了。而这种错觉,会令周围的正常人觉得,是方晓晓太想念方许产生了幻觉。”

“农场生活节奏慢,他们在一起聊天,一定会谈到生活和朋友。这也是方许从方晓晓口中获得信息的方式。对了,他们也一定会聊起方许,聊起方许的父母。不过我想,从方晓晓口中说出来的,一定和方许认为的不同。”

“那是一定。方晓晓害怕接触人,因为她遇到的人除了林纯都在欺负她。其实方许和方晓晓也是一种索取、压榨关系,但方许在初期也是被迫承受的受害者,这一点方晓晓很清楚。加上两人长时间在一起,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方许又是病号,很容易就激发出方晓晓的同情。方晓晓还会在方许身上找到存在感。”

一个是孤儿,一个身有残缺。

孤儿在身份上找不到认同感、归属感,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去哪里,精神上没有支撑,生活中没有支柱。

直到有人告诉孤儿,通过一些奉献可以填补这些空缺,年幼无知、没有反抗意识的孤儿便选择相信。

她提供骨髓,拿出肾脏,用来换取栖身之所,不只是身体的,还有精神上的。

她给了方许“健康”,以填补自身精神上的空白。

而当她看到拥有一切物质的方许,却患有再多金钱都无法治愈的病痛时,她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惨,她觉得方许更值得同情。

她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认为方许才是弱者,而自己是有能力保护方许、拯救方许的那个人。

当然,这种想法极大可能是方晟和程芸灌输给她的,用一种温和的方式对她进行洗脑,令她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存在价值。

因怜生爱,不一定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也会发生在两个小孩子身上。

方许有性别质疑,方晓晓则需要确立她在方家的一席之地,这都是“身份”困惑。

“所以方晓晓十六岁以前,因精神压力导致烂脸,就是因为方许病愈之后回归原本偏离的正轨。他经常和顾澎、萧婓一起出去,方晓晓就一个人留在家里。他们曾经是彼此唯一的玩伴,其中一个突然换圈子了,另一个肯定受不了。可她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挽留,还会觉得委屈——为什么我把肾给你了,你好了以后却抛弃我?”

“这种被抛弃的感觉直到方许留学,方晓晓才稍微好转。因为留学是家里的决定,而且方许还承诺方晓晓,将来她也到F国,他们会在一起。从这个角度看,两人的共生关系在这个时期已经非常紧密了。难怪方许的突然失踪,会给方晓晓造成那么大的打击,精神都失常了。”

“F国那几年应该是方晓晓度过最开心的时光,身边有方许,还有儿时最好的朋友林纯。那时候方许和林纯应该都扮演着保护者的角色,方许对方晓晓应当也有一定的感恩心理,他为了证明自己是健康的,就承担起照顾方晓晓的责任。至于林纯,她是本性如期,她在精神上是强大的,面对精神脆弱的方晓晓,同为女性,自然而然就承担起保护者的角色。”

“以林纯的性格为人,就算知道方许变性,也不会歧视他。而且林纯在男性那里遭受过欺凌打骂,这才发展出和Anna的关系。所以无论是在性别上,还是在经历上,林纯都会接受方许。照这个趋势,三个人一起生活应该会很和谐。”

“可惜啊,方晟和程芸意外去世,方许要回国处理遗产。这是一个转折点。”

“就算方许想甩开债务,也没必要杀林纯取而代之啊。这种想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什么事促成的?”

“他只要是方许,顶着方许那张脸,无论做多少次变性手术都不会改变。他要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绝不只是改个名字那么简单。”

“可为什么是林纯?”

“我猜是因为林纯是一个非常有反抗精神的人,她的遭遇也非常令人同情,可她没有像方晓晓那样逃避、被动挨打。而且林纯是和方家关系最近的人。如果找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来做方晓晓的监护人,让方晓晓在遗嘱上写这个人的名字,等到方许冒充时,可能会面临有关部门的质疑和调查。”

“不,我还是觉得一定有更深层的原因,咱们还没有接触到。”

讨论到这里,傅明裕提出疑问:“方许冒充林纯,那么他如何处理林纯的尸体?”

林纯遇害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

不过到目前为止方许还不承认,声称是林纯自己选择离开,去了哪里他不知道。

这样的说辞连三岁小孩都骗不了,可话说回来,要给方许定罪,就要先确认林纯的尸体下落,而不是只靠逻辑推断——定罪是看证据的。

就在众人讨论时,技术组那边也传来消息,说已经锁定《是谁杀了她》的笔者身份,IP地址也追踪到,虽然这个人中途换过一次虚拟IP。

最终IP地址来自F国,是那边一个当地人发出的。

F国警方找到这个人,询问发布文章的用意,对方却拿出一份文件说,他只是在履行协议。

协议里非常清楚地写着,要求他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样的方式,将文字贴到网站上,并设置好发布日期。

而且这个当地人不懂中文,他只知道这是一本小说。

再追问下去,发现这个人是被一个当律师的亲戚委托的,该律师曾经去过疗养院。

“也就是说,是方晓晓委托律师发布文章。这么看来,文章内容的可信度比较高。我记得最后一章提到火。会不会林纯的死和火有关?”

“最后一章是提到火,可那里面说的是方晓晓被烧死,不是林纯。”

“方晓晓有解离症,对自我认知有障碍,可能她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也忘记了到底是谁被烧死,只记得火这个元素。”

专案小组转而联系农场主,并再一次翻看农场主一家的笔录。

农场主的女儿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得非常热情积极,她对小镇和村子里发生的一切都如数家珍,还会记录下来。

在得到消息之后,农场主女儿就迫不及待地翻看记录,发邮件与专案小组分享。

她说,那时候小镇上掀起一股火葬热潮。以前大部分人都是选择土葬的,不过土葬的收费日渐增高,而且在一些特殊时期,整套费用(棺材、骨灰盒、葬礼、土葬费、化妆护理费等等)还会翻一番,高达数千欧元。真是应了那句话,生不死,死不起。

不过在小镇上,选择土葬的家庭,通常会把去世的家庭成员放在家庭墓地,可有些家庭并没有家庭墓地,或是一些没有家庭的死者,比如无家可归人士。

再者,如果选择火葬,费用要便宜将近一半,棺材也不用选择质量太好的,因为会一起烧掉——事实上棺材是整个过程中消费最高的。除此之外还有人工费、税收、第三方服务费、修建墓碑的费用。

恐怕连小镇上的人自己都不知道,而农场主的女儿却将几年间小镇上的葬礼活动一一记录下来,比如谁家用了土葬,谁家选了火葬。

农场主女儿还有个同学,现在就在当地做葬礼承办人,因此赚得盆满钵满,她时常跟同学打听情况。

而据这个同学说,有一年因为形势特殊,许多人患上呼吸道传染疾病,小镇医疗水平有限,药物稀缺,不少体弱多病的儿童、成人和有基础病的老人相继去世。

就因为这种病传染性极高,当时有很多家庭就选择火葬。至于那些无家可归人士,毫无疑问也会被安排其中,不过这块是义务的,政府会给一些补贴。

对于火葬场来说,其实就是捎带手的事,尸体装袋送过来了,他们最多只会看一眼,就一起扔到焚化炉里,几具尸体一起烧。有时候太忙太累,连看都懒得看,反正只要不是活人就行。

农场主女儿说,就在方晓晓和林纯搬走后的第二天,镇上才处理了一批尸体。

了解到这里,专案小组陷入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说:“如果那些尸体里有林纯,那么方晓晓后来又是怎么知道的?”

“也许是方晓晓后来发现不对,因为无论方许演得多像,方晓晓和林纯一起生活那么久,一定能看出不同。可方晓晓有病,她的说辞没有人会相信。所以她才用找律师代发文这样迂回的方式揭露真相。”

“方晓晓是精神有病,不是傻。那个小镇不大,来来回回就那些事儿。农场主女儿很健谈,一定和方晓晓分享很多趣闻。方晓晓发现身边的‘林纯’换了一个人,就会联想到小镇上突然流行起来的火葬。”

“可就算事实如此,还是需要证据啊。尸体都烧了,怎么证明是方许干的?”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相信一定可以找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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