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Chapter 48

Chapter 48

这一次,F国警方的效率超常发挥。

艺术学校的雕塑老师对这件事也非常有兴趣,不过他的兴趣点并不是案件谜底,而是雕塑解谜。

事实上,这位老师之前就曾参加过多次艺术品真伪鉴别活动,私下也会常接到类似工作,时不时还会在网络上与人辩论。没想到这一次要解密的不是前人大师的作品,而是疑似自己学生的作品。

老师回忆,方许在校时就是令人瞩目的学生,他身上有一种特有的东方忧郁气质,他似乎有很多不开心的事,而且他的思维方式兼具矛盾特质,既感性又理智,既冲动又冷静,既有数学思维又有艺术思维。

任何一个学科走到最后,都是文理兼备。比如达芬奇既是艺术家,也是科学家。

老师还说,他曾经预感方许将会是他所有学生里成就最高的那个,他后来离开学校,他还和方许谈过一次话,意思是虽然学位没有了,但是不要放弃艺术,成就不只看这一时,而是看未来十年二十年甚至半辈子。

老师用了几天时间,将所有和方许有关的线稿、雕塑作品、小样都找了出来,哪怕只是邮件里的一张照片,然后做成超长分析文稿,传给专案小组。

在最后老师还说,如果最终案件侦破,证实他这份“学术研究”派上用场,被采纳为证据,一定要告诉他,他会考虑这篇论文的发表。

而在文稿中,老师列举出不下三种方许的独特“签名”。

第一种是方许模仿他人笔记,写下自己的英文名字。

第二种是方许用艺术字体,写下自己的中文名字。

这两种都很容易找到,大多是在雕塑底座或是背面。

至于第三种,则将自己的指纹事先印在一块袖珍的石膏片上,等到凝固之后再将石膏片放进雕塑内部。

石膏片和雕塑的石膏体中间会隔开一点,让空气进入,这样就不会破坏“指纹签名”。

听听,如果方许真的成了这个时代的艺术大师,后人在考古他的作品时,就需要面临这种幽默有趣的谜题。

老师对此十分赞许,说这是非常厉害的创意,还会让收藏家陷入纠结,不确定自己买到的是不是真品,而要确认是真品,就一定要破坏石膏像。

方许则对老师说,其实在中国古代,很多“诡计多端”的画家都非常擅长隐藏签名,就像是在和后人玩捉迷藏。

将“指纹签名”藏在内部?

好吧,亏他想得出来。

现在压力给到了专案小组。

内部会议时,小组提出问题,能否在不破坏雕塑外观的前提下,从下面打开一个口子,借助仪器辅助,试图找出“指纹签名”?

当然,结果很可能是一无所获。

也许雕塑不是方许做的,即便是,方许也不至于傻到将指纹留在里面。

技术人员经过论证,很快给出回复:可以尝试。

至于找到指纹的概率,这一点组内分成两派。

一派认为,方许这么聪明,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另一派却认为,方许的想法不能以常人来论定,天才和疯子往往一线之差。方许非常自信,甚至自负,也许他就是要故意留下“钥匙”,想看到解谜者想破脑袋的模样。方许不是说以后还要出书吗,这件事指不定会成为“素材”。

到了傅明裕这里,他的看法却不属于任何一派:“我想首先要搞清楚一点,假设方许就是凶手,那么他在行凶时,是一时冲动之下拿起雕塑砸破两位死者的头,还是早有预谋,先一步做好凶器,再将凶器带去案发现场?”

这一次组内没有分歧,无论是时间点还是案发现场,都说明是冲动犯罪,“凶器”雕塑在案发之前几天就出现在汪鑫的生活照里。

也就是说,方许将雕塑送给两人时,是无法预见到她们是否会将雕塑放在明面上的,如果转手卖掉了呢,如果收起来了呢?

傅明裕说:“既然是前者,那么在制作雕塑的过程里,方许就不会想到刻意隐藏身份,那么将‘指纹签名’藏在内部的可能性就变高了。”

傅明裕又道,他在艺术品论坛上看到网友的一段话很有意思,说是有的艺术品签名,会藏在一个只有将艺术品破坏掉,才能找到的地方。这就像是薛定谔的猫,破坏了艺术品,艺术品就不值钱了,可如果不破坏掉艺术品,就无法知道那地方是否有签名。

如果方许真的成了艺术大师,这就是他对后人收藏者开的玩笑。

而现在面临这个玩笑的是专案小组。

幸好专案小组不用考虑雕塑的艺术价值,只需要考虑它在案件里的价值。

这时,有组员提出疑问:“有一点我始终想不明白,现场有那么多东西,为什么方许会拿起和自己身份有关的雕塑?虽然时间很短,但是以他的脑子,在那个瞬间难道就没有担心过雕塑会成为指认他的证据吗?”

有人回答:“他不需要担心,证据他当时就带走了。”

“这我就又不懂了,带走证据却不销毁,还转手送给顾澎?这也太有恃无恐了,就这么自信不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所以说不能用普通人思维去衡量,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觉得方许身上有一种非常狂傲的感觉,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

“我看不是狂傲,是猖狂。”

不管方许是什么样的人,案发时他在想什么,寻找“指纹签名”这件事已经被提上日程。

不到半日,技术人员就在不破坏表面结构和血迹的情况下,从底部挖出一个小洞,并用镊子从中夹出一块石膏片。

石膏片经过特殊处理,外面涂了一层类似指甲油的透明物质,将石膏片塑封起来。

当石膏片出现在视线中,傅明裕心里却突然涌出一个念头,同时连日来紧绷的心情松懈大半,仿佛被阴霾和厚云层笼罩的天终于裂开一道缝隙,钻入一米阳光。

在透明物质下,石膏片上,确实有一枚指纹,而且是食指指纹。

再将指纹和方许以“林纯”身份补录的指纹比对,完全吻合。

……

就在专案小组集体欢呼时,傅明裕收到了来自F国私家侦探的回复。

私家侦探说,他已经到了傅明裕说的地方,也见到他猜测的人。

除此之外,私家侦探还发来一组照片和一段话。

傅明裕看过之后久久没有回复。

一个小时后,傅明裕回道:“辛苦了,非常感谢。”

当天下午,民警就针对在雕塑里发现的“指纹签名”再次对方许展开讯问。

方许听闻之后先是挑眉,随即笑了,第一句话是:“没想到你们会解开我的谜题,是你们自己想到的吗?”

民警回答:“我们问过教你雕塑的老师。”

方许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想不到这么多年,老师还记得我这么多事。他那时候就说看好我,将来成名了可不要忘记他。现在我却辜负他的期望。”

民警将话题拉回来:“先说说你为什么要杀肖润芝和汪鑫。”

方许停顿一秒,反问:“雕塑是我做的,难道人就是我杀的?雕塑不是在萧婓办公室里找到的吗,是顾澎送他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民警说:“你之前一直不承认雕塑的来源,现在已经证实雕塑属于你,你还要狡辩。”

方许说:“我承认,雕塑是我送给肖润芝和汪鑫的礼物,就当是感谢她们帮我拿到限量款。我一开始不提这件事,就是怕你们认为是我杀人。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顾澎要杀人,那么多东西不选,却选中我的雕塑。杀人之后还将雕塑带回国,还送给萧婓。不过听你们说录音那件事,我倒是有点理解了。顾澎防着萧婓,所以才留了这两手。他以前可真是扮猪吃老虎啊。”

方许的说辞乍一听很合理,但是雕塑确实是他做的,这项证据对他极为不利。方许应当知道,可他却表现得非常不在乎。

至于选择凶器这件事,傅明裕有不同看法。

既然是冲动杀人,那就是发生在一瞬间的行为,肾上腺素激增,难以降下,需要发泄出来才能恢复正常。而这种发泄,通常指的就是争吵、怒吼、打人,甚至杀人。

方许在生出杀意的瞬间,很清楚地知道雕塑内部有铸铁,分量很重,足以敲死人,于是才没有选择其他摆件,而是第一时间拿起自己最为了解的雕塑。

案件发生后,方许拿走那几个包,同时将雕塑一起带走,却在匆忙之中掉落某个物品在草坪上,这才有了清晨回去寻找的后续。

当时事发突然,时间紧急,方许能想到的不多,于是就将现场伪装成入室抢劫的模样,拿走价值最高的超级VIP才能买到的包,因此被F国警方怀疑是0元购难民所为。

但问题是,难民虽然认识奢侈品牌,是否真的清楚这些包的价值呢?限量包不会展示在柜台里,通常是内部定购。

而这几个包并不在0元购的难民熟悉的畅销爆款中,就算是入室抢劫,也不一定会选中其中最值钱的几个。这样百分百中,说明杀人者非常熟悉奢侈品,所以难民的推断警方是站不住脚的。

在此期间,专案小组还针对顾澎做过一系列测试,结果证实顾澎对奢侈品包的认知并不算丰富,他知道品牌鄙视链,也知道什么拿得出手,知道大概价格,可对于涉案的几个包,并不清楚它们附带的配货价值。这一点比较符合顾澎自己的描述,他都是交给方许去办,他从不过问,也没兴趣。

事实上,不管是现在的证据链,还是专案小组内部意见,方许的杀人嫌疑是最高的,将会以故意杀人罪送交材料。

可方许为什么要将“凶器”带回国,还送给顾澎呢?

难道说在那时候,方许就已经打算陷害顾澎了?

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设计这样的圈套?

还是说,这是方许心存恶意的“无心之举”,他认为“凶器”放在顾澎那里,即便将来案件被翻出来,也不会找到这么迂回的证据。而当他再一次“逍遥法外”之后,再回顾自己的杰作,会获得巨大的满足感?

或许方许的心思真的和普通人不同,令人难以理解。

……

案件调查到这里,已经步入尾声,余下的就是资料整理工作,需要将每一个环节处理得严丝合缝、毫无漏洞,尽早送上法庭。

专案小组也在这个时候发布公告。

网络上热议再现。

“所以杀人的真的是方许?顾澎和萧婓是无辜的?”

“楼上仔细审题啊,他俩哪里无辜。虽然罪名不是故意杀人,但是犯了别的罪啊,也要依法审判啊。”

“举手,我真没看懂。为什么这里说他们出卖病人数据啊?卖这个干什么用?真有人会买吗?”

“连尸体都被火葬场拿去‘销售’,活人的数据当然更有价值。”

“有的是好吗,那些实验室、研究所。731不就将数据卖了吗,为什么日产的冻伤药效果那么好,就是因为用我们的同胞做人体实验啊。这些基因数据一旦研究出来,就能进行靶向生化攻击,第三次世界大战早就开打了,我们根本没有生存在和平年代。”

“卧槽,这么损阴德的事,不怕遭报应吗?”

“怕就不会这么干了。被鬼迷心窍了。”

“等等,这真不是卖国罪吗?不对,应该叫间谍罪。”

“如果是真的,我觉得比杀人还要严重。我没有对死者不敬的意思哈,也不是在比较人命的价值,就是感觉在后续影响上,这件事更值得枪毙。”

“楼上,如果危害非常严重,的确是死刑。”

“可我感觉宣判还要等很久,可能几年后再看结果,大家都忘了这件事了。”

“不会的,互联网有记忆。这种行为在中国人认知里是丧尽天良,不会忘记的。”

“哎,挺帅两个男的,怎么干这种事。”

“???”

“我有个疑问,刚开始闹开,不是因为两个留学生枉死,F国警方被收买,那边司法黑暗,国内才启动调查的吗?怎么发展到后面,杀人案变成了卖国了?我去,这里面还有多少瓜啊?”

“害,很多案子都是挖出萝卜带出泥。”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关心那些被无良医生忽悠去做手术的人吗?他们招谁惹谁了。”

“吃人血馒头的无处不在啊,有些专家充当资本的喉舌,骗大家用一辈子的积蓄去炒股、买房,等股价、房价跳水,老百姓求救无门,只能认倒霉。当年hk股灾多少人跳楼啊!”

“我记得某某医院就有个专家主任,骗患者说有绝症,给患者开化疗,让患者摘器官,赚得盆满钵满。而且这个人有一整个团队,忽悠十几年才被抓,你敢信?”

“器官摘了回不来,性别改了不可逆,这都是断子绝孙的行为啊!”

“嘿,古代都是穷苦人家才送孩子去当太监。宦官当得再大,也会被人看不起。现在倒好,成追求自由的口号了,真是倒反天罡。”

“‘魏晋风流’‘五胡乱华’。性别混淆,男女不分,可是亡国之相啊。别的国家怎么样随便吧,咱们可要好好的。”

“所以顾澎和萧婓会怎么判?”

“估计要等,调查他俩应该是其他部门的工作,好像超出公安范围了。属于国安?专案小组这边肯定是没法回复。”

“我这么说会被喷吗?我觉得方许挺可怜的。”

“我还有一点不懂,方许为啥要杀她俩?公告里也没说明。”

“一般都不会写明的,就算写也就是一笔带过。内情到底多复杂,只有当事人知道。”

“不管因为什么,杀人就是不对。杀人就该偿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瞧着吧,各大UP主又该忙活编故事了。”

……

因为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影响,许多在F国或附近国家的华人,纷纷涌向与本案有关的地点“打卡”拍照。

比如肖润芝和汪鑫的公寓,方许的公寓,远在郊区的疗养院,甚至是那个不知名的小镇。

精通F国语言的华人,询问小镇当地人关于火葬和土葬的流行趋势,更有华人用短视频的形式讲解,凶手方许是怎么钻漏洞烧死林纯的。

就连方许念过的学校也成了“知名”院校。

方许的雕塑老师也趁着这波热度发表论文,吸引许多艺术圈内人士议论,想不到“指纹签名”竟然会成为破案关键。春城公安也因此走红。

这个话题后来还延伸出许多分支,有UP主在聊自己国家的司法制度,如果是放在自己国家将会怎样发展,还有UP主说,方许很值得同情帮助,导致这场悲剧的元凶就是因为性别歧视。

因为方许的故事过于曲折,不仅涉及身份改变,还有性别颠覆,他的故事被人总结出来放到网上,竟意外吸引了一波“粉丝”。

有人认为他的人生很传奇,还不到三十岁,就历经三次“身份转变”:方许、林纯、“方米”。

也有人问,如果最后没有发现雕塑的秘密,方许是不是就成功了?这算不算是一次完美犯罪?

同一时期,专案小组正在紧锣密鼓地整合证据文件,准备递交检察院。

就在这个节骨眼,发生了两件事。

先是方许的律师突然找上门。

专案小组很意外,方许从没有提过请了律师,而且在讯问期间,他没有给任何律所或者律师打过电话,说明律师是之前就找好的。

律师还带来一份文件,证明方许已经拿到F国的国籍,也就是说方许现在是F国人。只是还没有在国内办理注销手续。

按理说,外籍人士如果在中国境内违法犯罪,需要受到中国法律制裁,在服刑之后很可能会被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但这并不是必然的,还要在判刑时有没有加上这一条。如果没有,服刑之后就不会被驱逐出境。

但方许的情况比较特殊,他是中国籍身份时,在境外犯罪,而后回到中国接受调查。可是在宣判之前,他却变成F国籍人。

这里面就牵扯到一个矛盾,针对他的判刑,是针对他犯案时的国籍,还是针对他现在的国籍?

直到方许的律师递出方许的委托申请,大家这才知道,原来方许是想申请去F国接受审判和服刑。

但这是不可能的。

治外法权是不可以单方面认定的,哪怕F国已经同意,也需要国内同意才行。

除非两个国家愿意为了一个刑事案坐下来谈判。可方许又不是什么国家级重要人物。

毫不意外,方许的申请很快被退了回去。

另一件事则是网络上的一个截图,和一个网友在外网看到的信息。

这条信息很快就被网警捕捉到,并将信息连同截图一起转给专案小组。

“我关注了一个博主,好几年没更新了,我一直以为这个博主不干了,现在和这个案子联系起来,我开始怀疑博主是肖润芝或汪鑫其中一个……”

且不论这个网友讲述的事是否有根据,是不是为了蹭热度,她都成功引起一拨人的注意。

该网友说,她一直在纠结要不要把证据拿出来,都是私信聊天内容,还是挺难评的,而且她是翻墙搞的,不知道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后来还是在网友们的鼓吹之下,该网友决定将私信截图放出来,不过只放出来一小时就删掉,如果大家觉得是她胡思乱想蹭热度,那就当她没说,可千万不要举报她。

聊天内容如下:

【“明天要见一个死人妖,哈哈哈,我让室友偷拍视频,到时候发出来给大家乐呵乐呵。”

“什么死人妖,异装癖吗?”

“就是阉割过的那种,阴阳人啊。我告诉你,这王八蛋可把我骗苦了,他以前是专门做高仿包的,都是从F国这边寄回国内的。我当时的男朋友就从他这里进货,草,让人白嫖了!”

“信息量有点大啊,容我消化一下。”

“我告诉你哦,这个人妖男女通吃,原来和这边一个奢侈品工匠同居过,我们这个圈子里都知道。后来又和一个拉拉好上了!”

“这有点玄幻了。那他现在是女的?”

“都做了性别手术了,肯定不是男人了。但也不能说是女人吧,你承认他和你是同性吗?本来这件事我是不想搞歧视的,但是他一直在骗人啊,我被骗了这么多年,实在忍不下这口气。再告诉你一个更炸裂的,我第一次发现,不是现在哦,而是前几年在国内,我摸了一下他的裆|部,发现是空的,哈哈哈哈!”

“我靠……我的CPU要烧了。但你后来在F国见到他,是不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

“离谱的就在这里,并没有。他不止变性了,还整容了!!看上去比我还女人,跟我这里买了好多包,我给她的都是真的,我还一口一个‘亲爱的’,现在想起来真的好气啊啊啊!我一定要曝光他,给他挂网上社死,老娘的流量这不就来了!”

“等一下,他整容了,你怎么知道是他?”

“我前面不是说了吗,我前男友找他拿包,他喝多了说漏嘴了——他俩是发小。说实话,我不排斥买假货,但前提是我要知道这是假货,我愿意买,卖家愿意卖,这是没问题的。但如果卖家拿假货当真货给我,这就是欺诈啊。他骗了我好几年,我曝光他,就算扯平了。”

“可你打算怎么曝光呢,偷拍的视频也不能作为证据吧,他不可能当面承认呀。”

“总之我有我的办法,他这个人自尊心重,有些性别歧视的词他肯定受不了,我到时候就贴脸开大,看他什么反应。我还可以装无辜啊——我又不是说你,你急什么?我又不知道你是变性的,干嘛这么激动呀?”】

截图传到专案小组,为了验证真伪,很快就联系上原博主。

原博主开始还战战兢兢,后来听说,考虑她翻墙除了翻阅一些英语材料,并关注时尚信息之外,并没有干出格的事,因此不会实质追究责任,最多就是口头教育。原博主松了口气,同意将账号上的信息进行取证。

而这些信息的时间点,刚好是在肖润芝和汪鑫遇害前一天。

这个消失的博主所描述的内容也和案件中的实际情况符合,再看IP所属正是F国。

至于消失的博主所谓的“性别歧视的词”具体是什么,现在只有方许知道。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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