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没人不爱李敬椿

“郑在荣,你发什么神经?”任时镇低声呵斥,“之前的病没治好,又开始犯病了?你刚才那样,打算以后让成员怎么看敬椿?嗯?”

楼梯间里“安全出口”的灯牌就在门上,莹莹的发着绿光。

门外还能听到来来往往工作人员说话的声音,器材车摩擦地面的声音,远处录影棚里的音乐声……但门内只有沉默。

“你想毁了他吗?”任时镇咬牙,但又要压低声音,两腮的肌肉一紧一松,“你怎么答应我的,那时候,你不是说你改了吗?”

“在荣,敬椿他很不容易,你不是都知道吗?”说到最后,这个中年男人甚至有些哽咽,他攥紧了拳头,“我是下了决心才让你们一起出道的,你现在……”

说不下去了,他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两人沉默的立着,像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彼此的树。

郑在荣站着,前额的头发失去了发胶固定耷拉下来,他低着头,听着任时镇说完所有的指责,最终从紧闭的蚌壳里扣出几个比珍珠还珍贵的字。

他说:“我知道敬椿不容易,但我能怎么办呢?”

任时镇哑然,看到郑在荣眼球中滚动的亮光,他说:“哥,你要我看着他像四年前那样吗?”

四年前,敬椿遗忘的那段时间,可他们却都记得。

他们,都记得。

敬椿很清楚自己在做梦,梦里,似乎又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

敬椿的幼的记忆几乎没有父母的部分,与其说他是李奇花的孙子,不如说是李奇花的小儿子。

李平安和郭丽很早就离开家乡外出经商,敬椿出生前一个月,郭丽才返回S城,在那里的第一医院生下了敬椿,之后没到一个月,夫妇二人便把孩子留给李奇花再次外出。

每次路过那家医院,李奇花都会抱着敬椿,指着那个显眼的十字架说:“阿椿啊,看看,你就是在那儿出生的,那时候是春天,我带了春饼给你妈妈送进产房里吃,吃了阿嬷做的春饼,你没一会儿就出来啦,来当阿嬷的孙子,你爸爸妈妈的儿子啦。”

李奇花很喜欢唱歌,说起话来也像唱歌,给敬椿的名字,是她连着翻了三天字典,选出来最漂亮的两个字。

李奇花很温柔,她从不像邻居家的阿嬷整天抱怨自己的儿子孙子不听话。她只会抱着敬椿,对他讲道理,讲故事,讲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会喜欢敬椿。

“为什么呢?”

“为什么?”李奇花捏着饺子的褶,轻轻用袖子帮小敬椿擦掉脸蛋上的面粉,“因为敬椿是阿嬷的孙子,是世界上可爱的人啊。”

“阿嬷骗人,阿嬷明明最喜欢他。”那时侯李敬椿已经有了幼儿园文凭,指着门上贴的海报,撅着嘴巴抱怨,“阿嬷最喜欢那个天王。”

李奇花因为孙子的吃醋大笑起来。

这是除了敬椿之外,她第二爱的人——李奇花那个年代有自己的偶像,她的偶像很厉害,长得帅气不说,既会唱歌跳舞,又会演戏写作——没有敬椿的时候,他是李奇花唯一喜欢的人。

敬椿四岁那年,李奇花一个人带着他去看了在X城举办的演唱会,那么多荧光棒,那么多人,全是因为爱一个人而开。

那时候敬椿看着李奇花的样子,悄悄想,希望天王不要像胖胖,一定要活得长一点,再长一点。

胖胖是他为了幼儿园作业养的一条蚕,在变成蛹之后,变成蛾子之前,就死掉了。

天王当然会比胖胖活得长,但没有很久。那是小学。

敬椿站在客厅里,外面下着大雨,阿嬷的花都在阳台上被淋着,蔫哒哒的,李平安站在阿嬷房门口,像个怪兽:“您为了一个明星搞这些,让我们说出去都觉得丢人。您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耍小孩子脾气……”

阿嬷躺在床上,她病了,泪水把枕头打湿。

敬椿冲到房间里,推开李平安,扑到阿嬷床边,抹着她脸上的泪水:“阿嬷,以后我来当阿嬷的天王,我不会那么快死掉,阿嬷来做我的粉丝吧。”

阿嬷却不像答应给他买新零食糖果那样爽快,足足一个月,每晚都会问一遍“敬椿,你是因为喜欢想去唱歌跳舞的,还是因为不想阿嬷伤心才想去唱歌跳舞啊?”

“我喜欢啊,”敬椿从作业里抬头,很认真的回答,“我喜欢,我也想要阿嬷开心。”

一个月后,阿嬷带敬椿去了舞蹈教室,送他进去那群大孩子里之前,李奇花说:“阿椿啊,只要不想做了就告诉阿嬷,不学也可以的。”

但李敬椿偏偏是有天分的,他那么小,在舞室里跳舞的时候却和大人一样像模像样。李奇花坐在玻璃门外,和别的家长不同,她每次都没目不转睛地盯着敬椿,为他鼓掌、束起大拇指。

后来再去X城,李奇花是为了陪敬椿去参加街舞比赛,他就那样在领奖台上,在阿嬷的注视下一次次捧起冠军奖杯。

直到,直到——

“你好,我是任时镇,是H国人,”或许是为了招募练习生,任时镇那天甚至像模像样的穿了西装外套,递出名片的姿势也很专业,“我在做一家娱乐公司,刚才看到你跳舞,觉得你很厉害,不知道你对成为爱豆有没有兴趣啊?”

现在想来简直说是诈骗犯的程度也没有过分,但那时候李奇花替他接下了那张名片。

回S城的路上,敬椿问李奇花:“阿嬷,我如果去了的话,可就不能去上重高了。”

“总之先留着吧,万一你之后会改变主意呢。”

李奇花一语成谶,他告诉李平安自己要去H国当练习生,要用唱歌跳舞为生之后,得到了被关在家里的惩罚。

也是李奇花,她连夜准备好一切,凌晨打开那扇门,送了敬椿去机场,在没有什么人的大厅,摸着敬椿的脑袋说:“阿椿啊,不想做了就告诉阿嬷,不做也可以的。”

十五岁,李敬椿第一次离开Z国的土壤,踏上H国的土地。

H国会说中文的人大概有一些,但在HG,会说中文的除了任时镇便只有郑在荣。

他那时候已经卸去了伪装,重新换上了运动服,在狭窄潮湿的地下室介绍在荣和敬椿认识:“这是李敬椿,他比你小两岁,是Z国人。敬椿,郑在荣,他是混血,Z国混H国,会说些中文,有什么问题,我不在的时候你就找他。”

敬椿那时候惊喜的笑着,望向比自己大一些的少年:“父母里Z国的是?”

“我妈妈是S城人。”郑在荣说出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城市。

敬椿眼里的惊喜瞬间升了一个等级,他兴奋的翻出自己的护照递给对方:“我也是,我和你妈妈是一个地方的人啊?!”

郑在荣像是在他乡遇到的转基因水果,敬椿那时候悄悄这么想过,他甚至没有去过Z国,但他身体里确确实实和他一样流动着S城的气息,只要靠近便觉得安定。

但很多难过是连靠近郑在荣也解决不了的事情。

比如语言,敬椿听不懂别人说话,月末考核的老师理解不了中文歌的意思,他也表达不好韩语歌的发音,没有人能理解对方;

再比如思念,这是他离开阿嬷最久的一次,每个月月底存下一些餐费后,他都跑去便利店买上三瓶香蕉牛奶,这样才能借电话打给阿嬷五分钟,然后在郑在荣的陪伴下掉着眼泪回宿舍;

再比如自尊,敬椿是练习生中的极端,他的舞蹈评分总是第一,但唱歌和说唱却总是倒数,除了舞蹈老师,其他人看到他总是唉声叹气……

那时候好像一切都不会变好了,唯一的慰藉是郑在荣。

那么多练习生里,他只和敬椿亲近,教他韩语,一句句把歌词和月末考核要说的台词录下来,甚至用兼职费买了手机,让敬椿能在宿舍给阿嬷打电话……

他们在一起跨年,一起练习,一起进入出道组,等待着那个目标,直到。

直到——

那大概是很寻常的一天,寻常到甚至不能被记住时间。

他们走在回宿舍的那条路上,两个人都打着瞌睡,耳机里摇摇晃晃的响着为考核准备的舞曲。

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长,一会儿在身前一会儿在身后,两个人也像影子一样漫无边际的聊天,郑在荣说韩语,敬椿回中文,用这种方式练习。

郑在荣说:“我们出道之后去一次济州岛吧,等秋天的时候,那里产的柑橘很甜,到时候能买一些寄给阿嬷。”

敬椿笑着回答:“好啊,那我也招待你去S城,我念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在一个城区,骑着自行车一天就能转遍。”

“敬椿,你阿嬷怎么叫你?”

“阿椿,只有她一个人这么喊我。”

“阿椿。”郑在荣突然换成中文喊他。

“嗯?”敬椿回过头,几乎被那眼神里涌动的情绪淹没,但他没有躲避,坦坦荡荡的接受着郑在荣的注视。

敬椿梦在那一刻戛然而止,定格在郑在荣的注视下。

李奇花说的没错,没人不爱李敬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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