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好像随时都要盛开。

吴老师的高看,让俞舟欢一度沉迷在文学创作之中。她加入了文学社,还认识了好几个才思一流、文笔剑走偏锋的学姐。要不是吴美芳看管着电脑,作业负担又确实不轻,她绝对不止于草稿纸上练兵,肯定要去找个贴吧天天定时发表小说。

哦对,除了吴美芳和作业负担,也离不开姜泛泛的特别关照。

尽职尽责的泛泛班长总是在俞舟欢设计小说剧情的时候,轻轻柔柔地将空白的数学试卷压在她的随笔本上,然后苦口婆心地敲打她:“等你上了大学再写吧,一天写二十个小时都不要紧。”

俞舟欢当时真的笃定姜泛泛会去当老师,没想到最后竟成了铁面无私检察官。

不过俞舟欢习惯了,她向来看走眼。

譬如她高中最崇拜的学姐林缦,因为荣获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而在学校的小小文坛名噪一时,结果临毕业被人在学校贴吧泼上脏水无数。多年后人海再遇见,林缦已经与文学无关,反而靠着婆家成了一家药企的中层领导。

但在校园时期,俞舟欢无法不为林缦的才华倾倒。有些人的写作好则好矣,但就像造车,一旦图纸公开,就能仿出八分。林缦的文章却像造景,东扯一朵花西扯一多云,再囫囵捏一捏山海,毫不费力就成就一片壮阔。

她学不到林缦的精髓,便常常去高三的楼里问林缦借阅摘抄本。林缦与她趣味相投,总是要什么给什么,有时还会将一些看过的《萌芽》杂志、诗歌选集一并送给俞舟欢。所以后来学校贴吧的谣言闹得沸沸扬扬,俞舟欢却坚持一个字都不信。

那天,俞舟欢又跑了趟高三的楼里。拿着林缦的摘抄本往回走时,就看到两个女生勾着手臂摇啊晃的与她擦肩而过。

要不是听见“杨宵”两个字,她倒也不会特别留意,更不会记起她们就是那天在麻辣烫店里霸占座位的人。

她们活得可真潇洒啊。

这是俞舟欢的第一个念头。明明同处一个校园,她们与她却是泾渭分明,一举一动如同美剧里的女高中生,肆意而张扬。

第二个念头则是——她们说刚刚送完礼物,难道是去跟杨宵表白了?

俞舟欢胡乱地猜测起来,步伐变得又快又杂,再也没心思翻阅摘抄本。

教室空荡荡的,大多数同学都去了社团活动,只有杨宵一个人。

他难得没有被人围绕,独自靠在教室最后的置物架上。阴雨霏霏的日子里,他好像也被感染,酒窝和太阳一起消失,看起来孤零零的。他的手上捧着一个旋转木马样式的八音盒,手指拨动,粉红色木马奔跑起来,发出丁丁零零清脆的声音。

外头的雨还在下,小小的水珠从屋檐滚到窗台。从俞舟欢的角度看过去,又好像是下在他的头顶。

俞舟欢不愿再遐想,挪开眼睛,将摘抄本贴在胸口,快步走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虽然她努力维持安静,却还是打破了原有的气氛。

杨宵感受到了她的别扭。

这学期开学以来,俞舟欢好像哪根筋搭错了,时不常地就要抽疯一下,有时候他甚至觉得她不准备跟他做朋友了。

那总不能让他上赶着去讨好她吧,又不是在演他妈爱看的无脑偶像剧。

于是就有了两人认识以来最诡异的二十分钟。

气氛疏离,却连影子都想要抓住对方,然后——然后当然是掐着对方脖子痛痛快快打一架!

对着作业本,俞舟欢满脑子都是没有意义的思考,她想既然青春情愫耽误学习,那能不能将她十八岁以前的悸动敏感统统锁定冷藏,等到高考结束再还给她呢。这样她就可以回到2010年的那个俞舟欢,和杨宵做最单纯的同学,偶尔欣赏他的美貌,偶尔胡说八道,不必担心别人误会,更不会引得自己躁动发疯。

握着圆珠笔的手都出汗了,写来写去还是那一行。

下课铃声迟迟不响,同学们没有一个提前回班级的。

俞舟欢心中的叹气快要垒成一座小山。

“你在写什么作业?二十多分钟了还不翻页吗?”杨宵认输了,又不愿认输,阴阳怪气地刺她。

俞舟欢扭头瞪了他一眼,虽然隔着四个空位,怒意丝毫不减。

“你不用上社团课的吗?”少女的鼻头微微向上顶,透出嫌弃。

杨宵哼哼一声,指了指窗外。这个天还要打篮球的人,应该不是勤奋,而是存心想把自己搞骨折好逃学回家吧。

“那范嘉杰呢,你们不是一起的吗?”

“嗯?你没看到他?”

“我怎么会看到他。”

“我以为你也被老师叫去办公室训话了。”

“不许咒我!”俞舟欢呲牙警告。她明明早就一雪前耻,摸底考直接升到第五名。

看她又变回老样子,杨宵勉强不予计较,走向前,坐在她后面的那个位置上。那个位置原本属于一个女生,间距窄窄的,杨宵身长腿长的,两条腿随随便便伸展开,就能踢到前头的俞舟欢。

“诶。”他说,“你怎么也不去上社团课啊。被人排挤了?”

“去去去,又咒我。我们社长出水痘了好不好。”

“切,好心当成驴肝肺。本来想着要是你被人欺负了,我和范嘉杰还能帮你一把。”

“我才不需要男生帮忙解决问题呢。”

“也是,你连男生都能自己解决的。”杨宵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又开始拨动他手上的旋转木马,也不知道他一个大男生为什么会喜欢这种小巧粉嫩的东西。

莫非是爱屋及乌。

“你干嘛一直盯着它看?”杨宵看了看手上的八音盒,又看了看俞舟欢,然后将手试探着往前伸,“要不给你玩会儿?”

“我不要!”她反应略微有些激烈。

“你不喜欢这个吗?”

俞舟欢摇了摇头,抛出八个字:“玩物丧志,有碍高考。”

“那你写小说就有助于高考吗?”

她哑在原地。

“对了,我还没看过你寒假写的那篇小说,快拿来让我学习一下。”

“不要。”

“吴老师鼓励我们来借阅的,你好小气啊。”

“你读不懂。”

“试试嘛,求求你了。”他简直天生就懂进退有度、软硬兼施,刚刚还绷着一张脸,忽然放软声音求她。俞舟欢盯着他嘴边的两个酒窝,一秒失神,原来不止是笑的时候才会有酒窝。这么想着,随笔本就给了出去。

FXXK,她在心里骂脏话。

什么破酒窝,像黑洞一样深不见底,害无数少女芳心连同自己的那一枚都被吸了进去。

不出俞舟欢所料,杨宵这等空有脸蛋的直男是读不懂俞舟欢笔下的故事的。她问他读出了什么,他竟抓着头顶一撮毛揉了好久,然后说:“既然这个主角知道自己遗传了他妈的心脏病,为什么不早点治病,非要折腾死自己呢?”

真是妙啊,俞舟欢气得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不问问小仲马,玛格丽特为什么不从良?”

“谁?”

是她高估了,杨宵怎么可能读过《茶花女》。俞舟欢叹了口气,夺回自己的随笔本,指着八音盒道:“你还是继续玩这个吧!”

其实一直到很多年后,杨宵都不得不坦白,他没怎么读懂过俞舟欢笔下的那些故事——人会这么复杂吗,命运会这么不公吗,爱真的会消失吗。

他与她好像两个世界,前者得刀架在脖子上才感到切肤之痛,后者吹吹秋风都能想到五千年的季节流转,然后为之神伤、为之落泪。

这么想,程道声能成为她的男朋友也不算是杨宵的拱手相让。

毕竟他曾是少数懂过她的人。

***

自从程道声替俞舟欢捡过一次随笔本后,俞舟欢每次在店里遇见他都会和他打招呼。

小女生有自己的小算盘,比如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万一这个二附中的天才未来发迹,兴许会丢个百十来万投资吴美芳的书店。然后一家变两家,两家变十家,她和吴美芳就能昂首挺胸做生活的主人了。

俞舟欢以为吴美芳也是这么想的。毕竟吴美芳对程道声特别好,只收一个上网费,馄饨啊茶水啊统统免费。

谁知吴美芳难得感性:“同是天涯沦落人。”吴美芳有个爱当甩手掌柜还要百般挑剔的丈夫,离了婚,从此挣钱、挣名声全部要靠自己;程道声也一样,他有一个嗜赌还手气烂到不行的父亲,别人担心成绩,他却要担心学费,才高一年级就老成地将未来十年统统规划完毕。

“我要是有个这样的儿子,肯定砸锅卖铁都要给他提供最好的条件!”

“妈,你是不是在暗示我什么。”

“舟舟也不错。”吴美芳笑着抱了抱她,“比你妈强多了。”

其实吴美芳每回说这句话,俞舟欢都觉得有一丝心酸。除了教育水平不高、看男人的眼光有问题,吴美芳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她有许多生活智慧,知道哪个牌子的抹布最好用,哪家菜场的东西最新鲜,她也扛得住变故,离婚期间夜夜失眠,却不耽误哪怕一天的营业,可她受了太多打压,总以为自己不够聪明、不够美丽、不如别人。

俞舟欢不能保证自己会比吴美芳强,但她知道自己一定比吴美芳自爱,或者说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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