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1章 惊变(二)

沈盈之并没有听命出去,继续赖在那儿帮外公揉捏肩膀。她探头扫了一眼案台上的盘盘盏盏和即将出锅的大虾,嘴里啧啧有声。

“八宝鸡、爆腰花、红烧大虾、焖双笋、清蒸石斑,蚝油西兰花,外公,你这是要做满汉全席啊?”

“小馋猫!六菜一汤,不多,一会儿再做个拔丝苹果就齐了。”赵国柱说得轻描淡写,嘴角却得意地大幅度上翘。“你去给你舅舅打个电话。他怎么还不回来?我中午给他打电话,他大概太忙了没接,我又留了短讯要他七点以前回家吃饭,也没见他回复。”他动作麻利地把香气扑鼻的大虾盛出锅。

沈盈之从裤袋里掏出手机拨给舅舅。电话那头始终只有单调的嘟嘟声,半天也没人接。她稍稍觉得诧异,舅舅如果不是在拍戏,很少有不接电话的时候,何况他最近大半年都无戏可拍。

尽管心里担心舅舅会不会又进了赌场,她嘴上却轻松说道:“他可能还在赶戏吧,没接。”

“君子重一诺。”赵国柱皱起白眉说着口头禅,“那个浑小子又爽约!不等他啦,一会儿菜做好了我们爷孙俩先吃!他回来正好洗碗!”

这时一段铃音在外孙女手中响起。他立即眼巴巴地看过去。

沈盈之扫了眼屏幕之后冲他摇头,“外公,不是舅舅,是思嘉找我视频连线。”

他趁机把人往厨房外头撵,“快出去接,省得油烟先把你熏饱了,待会儿尝不出我的好手艺。”

沈盈之只得出了厨房,一边打开视频连线,一边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

陆思嘉是和她大学同班的马来西亚同学,也是她最要好的朋友。因为入学时还差几天才满16岁,陆思嘉满心以为自己会是班上年龄最小的,殊不知开学典礼时身边碰巧站着刚满14岁的沈盈之。

两人惺惺相惜再加上性格投契,在校园里总是出双入对地腻在一起,因此还曾经被人误会成蕾丝边恋人。她上周受陆思嘉邀请去马来西亚畅玩了几天,前天刚回到澳门。

对方的视频画面是一间摆满巨大毛绒熊和限量版公仔的粉红闺房,却不见人影。

她刚“噫”了一声,就看到一张用彩色马克笔画着生日蛋糕的白纸从镜头底下徐徐升起。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有人在镜头外唱着英文的生日歌。

她眉开眼笑地聆听。

歌曲唱罢,随着一句“亲爱的盈之,祝你18岁生日快乐!”,白纸被撤下,镜头里出现了一张肉鼓鼓的可爱圆脸。中等的微胖身材,披肩的直发,齐眉梢的碎刘海,五官精巧,眼神灵动。

“嗨,我亲爱的小女孩。可有想念我?”陆思嘉的杏仁圆眼笑成了弯弯月牙。

沈盈之用唱歌的方式回应:“I miss you baby, I miss you.”

陆思嘉大声笑,“宝贝,我也是。”

“你已经到西班牙了吗?”沈盈之问道。她在马来西亚时,听陆思嘉说起过很快要去西班牙帮忙打理家族在南欧的服装生意。

“对呀,我的飞机两小时前刚在巴塞罗那落地。你可知道,为了亲口给你送上生日祝福,我顾不上睡觉倒时差,容颜憔悴,美貌受损,黑眼圈完胜大熊猫。”陆思嘉捧着圆脸装可怜。

“好感谢!好感动!好感激!”沈盈之笑眯眯地做出双手捧心的倾倒状。

“现在不用着急感谢我。等你到了英国我去找你,到时候你再用大餐来感激我吧。”

“没问题,炸鱼块、炸薯条常年无限量供应,沈小厨私房菜请提前一天预订。”沈盈之爽快地答应。调查表明,大英帝国虽然历史悠久,但那里的人民对饮食缺乏追求,英国菜的特点用两个字足以概括,那就是“简单”,所以炸鱼块和薯条就成了当地小食界无可撼动的霸主。她一早计划带上若干中餐调料和干货到那边自起炉灶,以保障丰餐足食。

“咳!”陆思嘉大声清了一下嗓子,故作正经地说:“盈之,既然依据澳门法律你今天已经成年,那么有些话我就不妨直说了。”

沈盈之笑着眨眼,“难道你害怕伤害我幼小的心灵所以一直隐忍着,存下了许多话没说吗?真是难为你啦!本人自即日起欢迎探讨所有成人话题。”

“拜托你开个社交账号吧,INS、Facebook、Twitter,随便哪个也行。一个网络账号都没有,你不担心别人说你是从石器时代穿越来的?”陆思嘉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

“干嘛每个现代人都必须要有一个或N个网络社交账号?”沈盈之滴溜溜地转着眼珠,“你知道我多不喜欢被不认识的人围观。现实中,网络上,都一样。”说完她夸张地耸肩。

“其实我想说,虽然在大学时你像圣女贞德一样对男生不屑一顾,但既然你已经18岁了,要不要考虑一下交个男朋友?大马(注1)这边有好几个青年才俊在双子塔与你一面之缘后一直找我要你的联系方式。你要是有社交账号不就方便很多啦?因为我知道你是不会同意给他们你的电话号码的。”陆思嘉噼里啪啦地语速飞快。

“嗯?”沈盈之一脸疑惑,“我想我没跟上你飞一般的思维节奏。”

“记不记得四天前我家的酒会?”陆思嘉像小白兔一样对她眨眼。

沈盈之当然记得!陆思嘉曾祖父是马来西亚锡矿大王,陆氏旗下的友利集团如今生意遍布马来西亚、秦国和印尼,涉足矿产、棕榈、汽车和纺织服装等领域,新近更是将服装业务拓展了到欧洲。四天前,她被陆思嘉硬拉去参加友利集团在双子塔上举行的60周年酒会。

公司周年酒会是隆而重之的场合,出席时必须穿礼服。沈盈之行李箱里除了T恤衫、牛仔裤就只有棉布连衣裙,于是陆思嘉便拿出了一件自己高中时的Lanvin晚礼服。裙子穿到沈盈之身上腰围大了近三英寸,于是陆思嘉又紧急将裁改师召来家里将它改小。

那是一条美丽非凡的小黑裙,抹胸,束腰,裙摆超宽,右边腰侧缀着一朵碗口大的白色丝制山茶花,两条银色枝叶轻柔舒展,一直蔓延至髋部。

她虽然很喜欢裙子的设计,可是惯常一身普通T恤牛仔的她从未穿过这么暴露的衣裳,再加上陆思嘉替她化了淡妆,一头自然卷的长发也由陆家的女佣帮忙拉成了直瀑,当她被陆思嘉拖到立镜前时,看着镜中亭亭玉立的少女,感觉竟然既怪异又陌生。

两个闺蜜身高差五六厘米,但是鞋子尺码相同。陆思嘉兴冲冲地找来一对七公分的红底黑丝绒细高跟要她穿穿看。她死活不肯,还声称高跟鞋是男人发明出来用于束缚女人的枷锁,自己永远都不会穿。陆思嘉拗不过她,替她找了对黑色小亮片带细蝴蝶结的平跟芭蕾鞋换上。

刚到达酒会现场,她就被陆思嘉拉着与出席酒会的陆家亲朋——毫无例外都是商界精英与政界要人——挨个寒暄。随后她大部分时间都躲在窗边被立式大花篮遮蔽得难以发现的角落里,一边品赏从自助餐台取来的点心一边独自欣赏吉隆坡的美丽夜色。

总体来说,那个华丽纷呈、衣香鬓影,尊贵的来宾们操着粤语、普通话、英语交谈的酒会并没有给她留下太深的印象,反倒是熟悉的好友给了她耳目一新的观感。

陆思嘉在大学里和她一样,都是崇尚T恤、卫衣和牛仔裤,钟爱素面朝天的舒适派,喜欢哲学胜过时尚,喜欢泡图书馆胜过逛街泡吧。然而那晚陆思嘉在头顶挽了个贝壳形的发髻,配一条蓝水钻发带,穿一袭蓝色曳地洒金鱼尾裙,像一只轻灵的凤尾蝶在会场中翩翩穿梭,所到之处欢声笑语不断。她这才发觉原来陆思嘉不仅擅长读书,还擅长社交应酬,是真正的名门淑媛。

回忆起那晚酒会上陆思嘉绝妙的风姿,她由衷地对着手机里的人赞叹:“当然记得,你是那晚吉隆坡夜空中最明亮的星辰。”

“不对!”陆思嘉斩钉截铁地反驳,”我这颗星星绝对没有你耀眼!”

沈盈之不禁莞尔。开什么玩笑!就那个躲在角落里偷偷摸摸从头吃到尾的自己?

“我吗?”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如果当晚有人摄影记录,拍到在如此奢华的酒会上居然有人鬼鬼崇崇地偷吃,然后做成短片放上Facebook或者Ins、Twitter,估计能博取不少点赞。”话一说完她率先被自己的幽默逗得大笑起来。

“嗨!我可是说真的!你没留意到酒会上人们看你的目光吗?女人们的艳羡,男人们的惊艳!不少人向我打听你的来历。扣除女性、已婚和中老年男士,以及疑似同性恋的男士,称得上单身青年才俊的少说也有,嗯……,六,不,七个。” 陆思嘉在镜头前摇头晃脑地掰着手指头计数,“我发现,就连我表叔那个宇宙无敌超级花花公子也偷瞄你好几回!他后来还拐弯抹角地向我打听你呢!”

沈盈之记得自己那晚被陆思嘉拉着在酒会里转悠,然后发现对陌生人点头、微笑、寒暄这等小事如果半个小时不停歇地做下来,疲劳程度简直堪比跑一场半马,不由得对陆思嘉这样的社交达人心生敬佩。

看着参加酒会的人兴趣明显都在他人身上,对自助餐台上琳琅满目的精致餐点视若无睹,她一边耐着性子向各色人等微笑问好,一边痛心疾首。暴殄天物啊!你们知不知道全球饥饿人口超过了8亿?!

当她终于陪着陆思嘉转完整个会场,正在为大功告成,即将会面美食而暗戳戳兴奋的时候,陆思嘉却指着大厅正门说:“哟,我那帅出银河系的表叔居然也来啦,我带你去会会他。”

她漫不经心地望过去,只看见一个被若干淑女蜂拥包围的高个男士黑发浓密的后脑勺和又宽又直的肩膀。于是她对陆思嘉拼命摇头,表示当晚结识的人远远超出了过去一年的总和,该抓紧时间去认识一下自助餐台上的点心了。陆思嘉见她态度坚决也就笑着放过了她。

此刻陆思嘉口中的应该是那男的吧?不过陆氏是大马望族,陆思嘉的表叔肯定多到数不清,何况那晚的酒会上宾客如云,她不能确定。

问:这章也没男主?

答:也没(bu)有(shi)。

注1:即马来西亚,当地华裔喜欢称之为大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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