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觉得自己开了挂。
他买这支股的时候就觉得它会涨。
不靠专业能力。
就靠直觉。而且觉得就算是现在买进去也属于低时买进……追加。
王耀的平板扣在旁边。手杖放在一边。
他坐在一张石凳上,后边是一棵茂盛的榕树。特别粗特别茂密,
他没有戴义肢了,一只脚没有脚掌,被裤腿盖着。
另一只脚上穿着一只夏日拖鞋。
手里捧着一盆特别好看的梅花。只是现在不到开花的时候。
他正在给它有条不紊的剪枝,然后松土埋肥。
不能奔跑的人,性子就特别疏淡一些。
盛昭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一幕。
王耀抬起头来看着他。
盛昭把怀里的狗放下来。
布丁看到王耀的瞬间就从地面小短腿一溜跑的跑到他腿边。
扒拉着爪子要爬王耀身上去。
人立着不断的摇着小短尾巴。
王耀顿时就笑了起来。
把盆栽放一边去。
搂起布丁就用脸颊挨了挨。
然后给它梳毛。
布丁特别乖巧。
还特别的兴奋。
盛昭心里舒了一口气。果然。人和狗之间也是要有缘分的。
王耀看向盛昭。
盛昭有些别别扭扭的,挠了挠头发,“王总,这、这狗就给你。它、它不喜欢我家那些茉莉花,太香。”
王耀:“……”这谎话说的也太敷衍了。
王耀看了看布丁,垂了垂眸子,眼睫毛特别长,四周投下阴影似的。然后问他:“叫什么名字?”
盛昭:“叫、叫布丁。”
王耀:“曾先生取的名字?”
盛昭走过来,在王耀面前站定,说道:“是我取的名字。爱叫不叫。狗给你送过来了。别什么都攀扯秋彦。”
王耀:“……”特么的我真对你男朋友不感兴趣。别闹!
王耀说道:“哦。我见到他的时候也想叫它布丁。”
盛昭:“……”不,劳资一点都不想和你心有灵犀。
盛昭喊一句:“布丁~~!”
布丁懒洋洋的掀掀眼皮子看他。
王耀喊一声:“布丁。”
布丁猛地蹬腿抬起上半身,眼睛亮晶晶的看着王耀要去舔他下巴。
盛昭:“……”艹!
盛昭气鼓鼓的站起来,冲王耀道:“狗我还你了。你别生气了。我回去了。”
王耀:“谢谢。”
盛昭:“……”脸慢慢红起来。哼!才不要你谢。
盛昭转身正要离开。
这个时候管家端了一盘点心过来,盛昭就是一愣。
鸡肉蔬菜饼!
管家看着盛昭站住脚,就客气的问:“盛总要来点吗?”
盛昭伸手就拿了三个。
嘴里叼一个,手上一边拿一个。
总共四个鸡肉蔬菜饼。
管家:“……”
盛昭:“谢谢招待。”嘤~他最喜欢吃的鸡肉蔬菜饼。味道真好!
管家心梗:他家先生最爱吃的鸡肉蔬菜饼。今天特地宰的土鸡、就一块鸡胸肉。做了四个饼。
盛昭走了。
管家端着个只有一个鸡肉蔬菜饼的盘子,特憋屈。
王耀看着他。
管家张张嘴,没说出话来。走到王耀身边。王耀撕了一点点给布丁尝了尝味儿,自己慢慢啃了大半个。
这是他的晚餐。
因为腿脚不好,所以走路也困难,所以运动方面经常就是仰卧起坐。但是吃了晚餐不能搞,因此晚餐吃得少。
但是今晚这晚餐就是少得可怜了。
管家问:“先生,您晚餐还想吃什么吗?”
王耀说道:“煮一碗海鲜面吧。”
盛昭从王家庄园出去。松了好大一口气。
嗯……
王家的鸡肉蔬菜饼味道比他家厨子做得好了。
真好吃!
盛昭并没有直接回盛家,反而去了菲尔兹商场,然后直奔阳光宠物店。重新买了条拉布拉多。布丁本来就是白色的,没有丝毫杂色。所以重新买了一条一样纯色的,除了这条狗没布丁重,他保证一个月之后他家秋彦绝对看不出来此布丁非彼布丁。
盛昭懒洋洋的打着方向盘,从内视镜里偶尔望望后车座上站起来,好奇盯他的小可爱。忍不住的嘴角就翘起来,露出个十分天真的笑容来。
笑容有些憧憬。仿佛看到了他未来和秋彦还有小布丁、一起在花园里追逐嬉戏的画面。
他家秋彦虽然比他大,但是真的还是个纯稚的孩子似的。
喜欢就一定要了。
至于他送去给王耀的大布丁,他心里就更释然了。人和人之间讲缘分,狗和人之间就更讲缘分了。大布丁是一眼就认定了王耀的,他就算养着也没什么意思。
王耀打盛昭给布丁送还回来,眼睛里就一直盛满了笑意。他逗了会儿布丁,让管家派人去买宠物商店里买个窝回来。
不要塑料的。
不要竹子的。
要藤条织的,不会有倒刺。
派出去的人给连了视频,一个一个给王耀看。
王耀挑了个鸟巢似的窝。
里边儿有顶壳的三只布偶小鸟。看起来挺可爱的。
就要这个了。
等狗窝回来,王耀亲自给它布置了一个窝。用的他自己的T恤,哪件柔软舒服就给扒拉哪一件。
管家在一边看着王耀垫进去好几件一万多、八千多的T恤,没说话。
等王耀把一件刺绣围巾给放进去的时候,管家眉心给跳了跳。还是没说话。
心里已经吐槽开了:霸霸啊,这条围巾手工织的,为了达到点点碎金的视觉效果,往里头掺的是金丝不是铜丝诶……二十来万啊霸霸……
布丁特喜欢这条围巾。
好柔软哒!
充满着王耀的气息,它喜欢。
在窝里追着尾巴闹了好一会儿,然后拱窝叼起围巾冲王耀摇尾巴。
王耀笑着给揉揉头。
盛昭这家伙总算做了一件好事儿。让他微微改观。他以为盛昭就是个二百五,谁曾想……盛昭这二百五心地还是可以的呀。
是的。
他喜欢盛昭这二百五的人物形象。又嚣张又霸气、狂的发傻。
他喜欢的‘太太’笔下小攻总是这样的人物了。
王耀面上虽然是个勤勉于工作、身残志坚的优秀大佬,但是私底下还是个喜欢脆皮鸭文学、拥有纯稚心灵嗷嗷待哺的崽。
别人看小说都是代入男主角。
男主角是攻,大家就攻气十足。
男主角是受,大家就受气十足。
王耀不一样,他一直代入攻角儿。因为只有攻角儿贴切他的生活啊。
豪掷千金!
打脸狂人!
霸道独宠!
符合人设!
然而,穿书啦。
好吧。
穿书的生活也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心里的潘多拉还是关上吧。
实实在在的生活就是需要实实在在。
不要把脆皮鸭文学代入到生活里来。
王耀就是这样的踏实本分,每天做个工具人赚用不完的钱就很可以了。都没有别的不切实际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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