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队长

“醒了?”林霰汀道。

江潭旌后知后觉的从椅子上坐起,胡乱的挠了挠头发,面上尽显倦意:“我怎么睡着了?”

他太累了。

突然想起几个月前的江潭旌还在伦敦的时候:

“爸妈,我想跟你商量个事。”

“嗯,难得有什么事同我们商量。”赵艳道。

赵艳是位钢琴家,是江潭旌的母亲,父亲是个纯正的英国人。

赵艳随意的将盘中的一只油泼大虾掷入江潭旌的餐盘中。

江潭旌看着铮亮光滑的虾尾很明显的拧了一下眉头,随即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却是抬眸的笑意:“谢谢妈。”

江潭旌天生的海鲜过敏,但他毕竟从小在这个家里长大,对于类似的情况早已司空见惯了,赵艳忙事业,对他缺乏关注也正常。

但很快,江潭旌的心头抑制不住的激昂情绪:“我想组乐队,然后出专辑,等到我——”

赵艳手中的餐叉一顿,头也没抬,她好像很累,转而继续咀嚼口中的食物,并没有重视江潭旌的话,很随意道:“你应该好好弹钢琴,未来是要成为著名钢琴家的人,不要一天到晚跟你那些国内的狐朋狗友们搞一些不入流又上不了台面的事情。”

方才的兴致一扫而光,自顾自的抱怨道:“您怎么总是强迫我做一些我不喜欢的事情呢?”

“我是为了你的前程着想。”

“谢谢您为我铺路,为我费了心思,但我真的不喜欢钢琴,也不想当钢琴家,我真的喜欢摇滚。”他不直一次说过类似的话语,

“再喜欢又能怎么样,不入流又上不了台面。”

“妈,我都跟您说了,那不是不入流的东西。”

“啪搭!”餐叉被赵艳粗暴的摔在白瓷桌上。

“一天到晚在街头抛头露面的,不叫不入流,那叫什么?”

江潭旌见说不明白,便把目光转向了父亲:“爸,您不是说喜欢就该去追求的吗?”

江恣酌是个英国人,江潭旌是融合了亚洲与欧洲的混血男生,爸爸相比于妈妈,更偏向于散养,但在赵艳面前他几乎不会反驳什么:“亲爱的,比起乐队,我想钢琴或许更适合你。”

江潭旌再一次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可是我不愿意,我就是不喜欢钢琴,我喜欢摇滚!”

赵艳的脸冷了下来,沉沉道:“还没回国就已经不打算用英文跟我说话吗?”

下一秒,江潭旌便用一口音流利标准的英文道回绝:“总之,我不会再留在伦敦!”

话落,他起身就要走。

赵艳抬手“啪!”一声的就是一记响亮的耳光,重重抽在了江潭旌的一侧脸上。

“看来你白叔叔这么多年真是把你给惯坏了!”赵艳道。

江恣酌很明显的被这种情况怔了一下。

江潭旌缓缓的抬起头,半边脸火辣辣的疼,那双漂亮的混血眸子一瞬间升起一丝委屈:“我讨厌你!”

“没有经济来源,我看你怎么撑得起一个乐队!”

江潭旌背过身去,不在看她,冷冷道:“那是我自己的事,谢谢妈的关心。”

周舟蓄势待发,冲刚刚醒来的江潭旌作了一个滑稽的鬼脸,并伴有听觉加持:“江哥!”

当即给江潭旌吓得一激灵,记忆瞬间被拉回,困意顿时全无,猛然起身抬脚就要踹:“我去你的!”

“你们俩行了。”林霰汀制主了江潭旌的动作,拿了两瓶矿泉水,一瓶扔给了周舟,另一瓶递给了江潭旌。

周舟一皱眉头,紧接着灌下一大口矿泉水。

此时的天已经黑透了,还刮着丝丝的凉风,其他队员各自收拾自己的行头。

周舟单手托着下巴,摇头晃脑,拖着长长的尾音调侃着江潭旌:“江少,我们乐队名叫雪花乐队,咱大家伙可是连雪花的影也没见过啊!”

雪花乐队,全称雪松与蔷薇乐队。

当初江潭旌成立乐队的时候,那时候同赵艳吵完架,气得连夜回了国。

虽然是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他就并不喜欢英国的餐饮,除了干巴巴的面包抹奶酪,就是各种干巴巴的面包配各种青菜各种肉片。

于是,他回到中国的第一件事就是吃了三份东北肉夹馍,老板做一个他吃一个做一个,他吃一个,结账的时候发现信用卡被停了。

一边是刚刚得到满足的胃,一边是面露笑容满面和蔼的肉夹馍老板:

“小娃子,一共18块。”

面对笑脸盈盈的肉夹馍老板,江潭旌久违的脸露出了难色,他掏遍了口袋,最终掏出了一沓崭新的英镑,胡乱的抽出了两三张英镑递给了老板。

肉夹馍老板到底也是个纯朴又爽快的东北人,看是个洋人的娃娃,竟然还饿这么狠,以为是哪里闹了饥荒,于是把英镑还了回去,并亲切的嘱咐:“洋娃娃,以后饿了再来叔叔这里,叔叔这里馍馍管够,以后□□可不兴再花咯!”

江潭旌:“…………”

江潭旌真是有口说不清,但又不想白吃白喝,最后直接将颈上的卡地亚项链摘了下来,塞到老板手里,之后才又把英镑折成了人民币。

面对周舟的灵魂发问,江潭旌轻轻的笑了笑:“雪花嘛,会有的。”

“真的?!”

“但不是现在。”

周舟:“……”

周.无语.舟,对他画的超级无敌大饼已经麻木:“少爷,你前天也是这么说的。”

其他人哈哈大笑。

调侃叫他少爷这个称呼不是没有原因的,江潭旌腕上戴着的那块百达翡丽腕表着实亮眼,他们虽然不识货,但多少也在媒体上见过类似的广子,如此精密华丽的一块表,确实非常人戴得起,佩戴之人非富即贵。

但江潭旌说了,就是200块钱买的赝品,其他人就嘿嘿一笑散场,但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什么“江少”“少爷”之类的调侃话语也都层出不穷了。

江潭旌没好气的摆摆手,不耐烦道:“睡觉睡觉!”

“你刚醒又睡啊……”

“这都几点了?!”

周舟一看十点半…

……

江潭旌在读大学之前常居英国,伦敦生伦敦长,顶着压力跑去中国读大学,亲爸就是剑桥的教授,赵艳本意是让他留在英国,去剑桥读书,结果男大不中留,有自己的想法,一个没拦住就跑中国去了。

去就去了,结果结识了一群狐朋狗友,钢琴钢琴不弹了,疯了一样非要玩摇滚,赵艳气得不轻。

江潭旌跟乐队里的人也是在中国读大学,这四年里相遇的,一大帮子有着共同爱好的人走到一起,就组起了乐队。

在毕业后找到了个出租屋,北皎的出租屋不小,但也耐不住人多,雪花全部算江潭旌自己就已经五个人,还有一个外来的人来合租,那就不得不拥挤了,就是不小也变得不大了。

出租房还必须腾出来一个空房用来当做录音房,平时都用来放乐器,架子鼓,吉他,键盘三两下就占满了。

江潭旌跟林霰汀住一个小房间,房间的角落里竖着一把蓝色的电吉他和一把贝斯,那是他们的唯一了,

若不是生活所迫,几个心有梦想的人,又何必活惧在一个狭小的出租屋?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为了自己所钟爱的事物,在城里各个脚落里奔波忙碌的人。

林霰汀洗完澡,身上穿着白色睡袍,一进房间就看到江潭旌坐在床沿上抱着吉他,肆意都在拨动着琴弦,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谈了一遍又一遍《don t cry》的前奏部分。

他是中英混血,身上很完美的保留了欧洲人的外观特征,棕黄色的头发挑染上的紫色的刘海微微打着卷,身子立体的五官以及白皙的无可挑剔到几乎毫无瑕疵的皮肤,好看到甚至要用漂亮来形容他才合适。

而林霰汀则是一个纯正的东方男人,一头乌黑油亮而迷人的发色,那是独属于来自东方男人的魅力,后面的头发几乎可以达到颈部,类似于狼尾的发型。

林霰汀见江潭旌满脸惆怅,像被逼着吃了十根苦瓜一样苦涩,以防打扰到别人休息,他轻轻的问道:“刚刚就说困,现在要睡觉了,你怎么反而不困了?”

江潭旌轻轻把吉他竖立在支架上,他虽然不是在中国长大,但是讲起中文来却没有丝毫没有像外国人讲中文一样的抑扬顿挫的口音,倒像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北皎人,淡淡道:“睡不着。”

出租屋又小又简陋,硬到醒无可硬的床板,硌的身上青紫成片,知道的是富家少爷体验生活,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江潭旌穷困潦倒,一无所有了。

但,大差不差吧。

江潭旌趴在床上呈大字行,腕间的百达翡丽腕在微弱光线的折射下由内而外的辐散开七彩的光影。

林霰汀第一眼看到它时就认出来那表绝不是个几百块钱的雁品,而是真真的货真价实的真表。

江潭旌把自己埋进床里,一语不发,这种状态的江潭旌林霰汀极为少见:“怎么了?”

江潭旌认为这个时候的自己真的很困,也很累,偏偏躺下来了又难以入眠。

外头刮起的阵阵的风,伴随着窗户的一开一合与墙壁相互碰撞而发出的声响,在他耳边回荡也显得聒燥起来,他声音带着重重的鼻音,终于道出了缘由:“前几天,酒吧的赵老板说要请我们乐队,他给出了这个价。”江潭旌看着林霰汀,伸出手来比出一个数目。

“如果我们去了,这些出场费完全够我们大伙一个比现在足大了一倍不止的大房子,这几天我们几乎整夜整夜的都没合眼的在排练,但今天赵老板突然说来了个乐队,价格比我们低了一倍不止,莫名其妙被倒插一脚,我们计划全泡汤了。”

努力也打了水漂。

明明已经答应了,为什么出尔反尔了?

这不公平。

江潭旌是俺心中为了热爱而疯狂的人

小倪更得可能慢,后面剧情十分的狗血,然后人物关系也比较乱,加上人物比较多,后期的话俺会给你们整理出来一个人物关系图,方便你们辨认(夸俺贴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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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前功尽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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