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嫉妒

卯时刚过,侍皇司镇司使于小连便带着七个虎体猿臂的男人出现在了城门口。

于小连这人生的高大,看着浑身充满力量,加之背后站着七个这样的人物,使得来往进出城门的百姓纷纷侧目躲避,一时间这八人小队便显得十分扎眼。

易璨带着赤昀与福月赶到的时候也吓了一跳,他随身只带了几件衣物和那把鲜少离手的玉扇,因而只驾了一辆两轮马车,另有一匹马由赤昀骑着,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与之相比,于小连一行八人人手一匹良驹,身后还停着一辆极其宽敞的四轮马车,倒显得气势更盛些。

易璨自车厢里探出身子,“镇司使大人到得早啊,这一路要多多劳烦大人照顾了。”

于小连今日没穿侍皇司官袍,而是着一藏色粗布衣,乍看仍是威风凛凛的模样。他上前一步,“镇司使已是过去之事了,从今往后我跟着六殿下,只认六殿下为‘主子’。”

“这话从何说起?”易璨吃了一惊,以为自己听错了,“我怎好做大人的主子?三哥确实说过从侍皇司中挑了人随我去肃州,但没说不许你们再回易都,等肃州事毕,大人仍是侍皇司挂职的镇司使。”

于小连皱眉问道:“六殿下当真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也不是全然没有。”易璨想了想,“那日在侍皇司时幸得大人相助,方能以最快的速度将杀害薄公的凶手押去司狱,救出我的贴身内侍,此等恩情不曾忘记。”

于小连听了眉头皱的更甚了,“六殿下今日说话怎么文绉绉的?以为我是来讨礼的吗?”

不然呢。易璨心道:我这一路小命全靠你护着,总不好没出城就结了梁子。

“我姓于,肃州于氏。”于小连颇有些烦闷地搓着手里的马鞭,“六殿下可有印象?”

“殿下。”赤昀驱马上前,“妘氏封地上代管良田的人家姓什么?”

“姓……于!”易璨恍然顿悟。

于小连咧嘴一笑,眉头瞬间也不皱了。他其实生得十分英俊,只是眉宇间夹着一股匪气,昔日被那身侍皇司的官袍压着,看起来还规矩些,如今一身粗布衣加斗笠打扮,反倒生出了股野马脱缰的味道。

“我们先上路吧,白日里多走一些,晚上才好歇息。”于小连扶住车身,冲易璨露出白牙,“路上我同小主子好好聊聊。”

流云微动,队伍浩荡出城。

既是“聊聊”,易璨就不便坐车了,他与旁人换了马,走在于小连身侧。

上了官道,路就宽敞起来,于小连转头看了易璨一眼,仿佛闲聊似的说道:“易都北上多山,我们走的虽是官道,但是不平坦的地方多,走着都硌脚,跑起马来自然也不如塞外围场舒坦,小主子可还吃得消?”

“你叫我小主子,我叫你什么?”易璨不答反问。

“悉听尊便。”于小连说,“昔日大小姐叫我小连,我本名于连,自从大小姐那么叫了之后,人人都管我叫于小连了。”

“大小姐?”易璨一愣,“我母亲?”

“大小姐可不就是小主子的母亲嘛。”于小连觉得好笑,眯起眼睛看向易璨,“想不想知道大小姐刚到易都的事情?”

易璨点点头。

“好勒,讲故事我最擅长。”于小连笑着搓了把手,“我与大小姐那可是一起长大的情谊,大小姐16岁的时候来易都看望老爷,就被那狗……苟利家国生死以的圣上相中了。唉,其实我也能理解圣上,男人嘛,都爱美色,大小姐当年可是大荒第一美人,谁见了能不动心呢?大小姐来易都的时候带了我和另外两个家丁——于澹和于延,本来我们兄弟仨守着大小姐挺好的,但谁能想到易都规矩多,伺候的只让带女人进去,我当时都准备好动手阉了自个儿了,被大小姐拦下了。后来,老爷想办法把我们仨都弄进了侍皇司,也算是呆在了能看得见大小姐的地方,就一呆竟是二十多年。”

“你们一共来了三个,那另外的两个人呢?”易璨回想了下刚刚听到的名字,“于澹于延如今去了哪里?”

“于延死了。”于小连的眼神暗了下去,“就在大小姐出事后不久,他在一次任务中被山顶掉下的落石砸死。他本是我们三人当中能力最强、脑子最活的,我和于澹只当他是着急去那边伺候大小姐了。”

易璨一惊,连忙问道:“这个于延可是母亲出事那日随着高守忠率先赶去母亲宫里的?与他同行的是不是还另有四人?加上高守忠,总共有六人。”

这下轮到于小连吃惊了,“小主子怎么知道的?”

“我——”易璨顿了顿,“听朋友偶然提起过。”

于小连沉默不应,盯着他看了片刻,“小主子的这位朋友来头不小,方便的话引见一下?”

“不方便。”易璨不假思索地答道,“他在易都。”

“无妨,来日方长嘛。”于小连也不点破,转过头目视前方,“小主子的朋友以后就是我的朋友了。”

易璨懊恼说漏了嘴,情急之下只能岔开话题,又问:“还有个于澹呢?”

“他啊。”于小连嘿嘿一笑,抬手指了指身后,“你从那七人中寻个块头最大的,便是于澹了。”

易璨回身望去,果然看见一个身材魁梧、面目方正的男人正护着四轮马车前行。看到马车,他突然好奇起来,“那辆马车里带的是什么啊?你们几人的衣物?”

“小主子打趣呢,我们几个大男人带这么多衣物做什么?”于小连一瞪眼,“那一车都是太子命人备下的,单是干粮点心就带了两个匣子,出发前魏副使亲自给送来的。说起来,太子对小主子的好当真是独一份,怕是连一母同生的亲兄弟都比不上呢。”

“是三哥……”易璨顿时觉得眼眶有些发热,低声喃道:“三哥就是我亲兄弟。”

“是,是,那书上不是说了吗——‘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何况你们还是同一个爹。”于小连性子粗犷,说话也随意,“对了小主子,太子还给你带了两个姑娘,就在马车里。”

“姑、姑娘?!”易璨闻言差点从马上摔下来,“你说什么呢!干嘛的姑娘?”

于小连坦然答道:“姑娘还能是干嘛的,自然是伺候人的呗。太子说了,小主子此次并未带侍女,可能是不满旧人,这才特意选了新人随行。不过,我都懂得——”他贴近了压低声音,“小主子你在易都玩的花,那自是见过世面的。这俩姑娘是太子妃亲自选的,虽说家世一般,但是清白干净,就算将来有了后也没什么的。”

易璨百口莫辩,勉强稳住身子,“我们走多远了,还能送回去吗?”

“送回去做什么?这俩姑娘可都好看的很!”于小连顿了顿,又极其认真地补充道:“不过和小主子比起来是差点,当年大小姐是大荒第一美人,如今小主子回去了,那便是大荒第一美男子!”

易璨忧从中来,他虽理解自己三哥此举乃是一番好意,但眼下却盼着能将这“好意”送回易都。他不想赤昀误会,便悄悄回身寻人,只见赤昀不动声色地紧跟身后,显然是听见了俩人方才的对话,整个人脸色铁青。

易璨心头一凉,勒紧了缰绳。

于小连捕捉到了易璨的沉默,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在看到赤昀的瞬间立马反应过来,心领神会地笑了。

太阳落山前,队伍到了驿馆。

于小连率先勒马,扬手示意众人落马休整。

距离出发已经过去四五个时辰,易璨头一次骑了一整日,小腿肚子直抖,翻身下马的时候脚下发虚,一不留神踩了个空,身子径直向后倒去。

“嘿,小主子!”于小连眼疾手快一把接住,打趣道:“腿软?”

易璨挣扎了一下,“踩空了,放我下来。”

于小连没松手,微微勾起唇角,“小主子,我就当日行一善,帮你一把。”说罢直接将人拦腰抱起,抬腿就往驿馆里走。

“你干什么?”易璨惊道:“本宫有腿!”

“小主子有腿不假,可是没有嘴啊。”于小连笑嘻嘻回道:“那个赤昀,你的人吧?那目光刀子似的,这一路快把我削烂了。我说小主子听到带了姑娘怎么是那种反应,原来身边是有人的,恕我眼拙,一开始真没看出来。”

易璨不挣扎了,“这么明显吗?”

“也不明显,别人不一定看得出来,只是我这人有点眼力。”于小连直接把人抱进屋里,“那日押人去司狱时我就觉得不对了,没有哪个主子对奴才这么上心的,宁愿自己不睡觉,也要把人救出来。我又找司狱的朋友打听了一下,发现赤昀也是个硬茬,听说被打得皮肉都黏棍杖上了,硬是死撑着不肯画押,我当真以为是主仆情深呢。”

易璨被扔倒床上,翻了个身爬起来,问道:“你既看出来了,还抱我进来做什么?”

于小连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小主子,你光同他眉来眼去的,有何用?我就是要当着他的面与你亲近,他若真的在乎你,自然是心生嫉妒,你俩借此互表心迹,这事儿不就成了?”他顿了顿,不解地看向易璨,“你外面那些风流的名头是怎么来的?慕云阁的花魁都能成为知己,这么简单的道理却想不明白?”

易璨像被人说中心事一般涨红了脸,“可、可皇子与内侍有染……怕是会惹人闲话。”

于小连拧着眉头,“那小主子是没瞧上他?”

“没……不是!”易璨慌忙否认,“我喜欢赤昀。”

“既如此,小主子怕什么?”于小连直起身子,“大小姐原来说过,行事凭心,唯恶不做。喜欢一个人不是恶事,小主子放心去做便是。以后到了大荒,更没易都那些规矩,小主子只要不做恶事,大大方方喜欢一个人,不必在乎其他人说什么。若有人借此攀咬,我于小连第一个撕烂那人狗嘴!”

说话间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赤昀的声音同时响起——“殿下。”

俩人均是一顿。

于小连在易璨肩头拍了拍,“好了,我就说这么多。大小姐的性子其实不适合呆在宫里,但她没得选,易都不是大荒,当年我能力不足,没能护住她。眼下今非昔比,小主子出了易都,所有的事情都会不一样,尽管放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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