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逃奴与杀奴

一场秋雨一场凉,北方尤为明显。前几天一场秋雨过去,天气渐冷,门窗即使是白天也是紧闭的。

有一支匕首在慢慢割开糊窗户的麻布,露出冰冷的光芒……那把匕首很灵活,左右滑动撬动窗栓,窗户缝像小溪流成大河,大河里跳出食人鱼……

陶相越心惊胆战,身体僵直,她从来没有遇到过入室抢劫或者杀人。那个人要进来了,她唯一的想法就是不能让岳绮薇一个人面对!她逼着自己奔到案几前拿起青铜花瓶疯了一样对着那人砸去!

青铜花瓶砸在了那个人的尸体上。

就在刚刚,岳绮薇藏在他背后手起刀落,一刀封喉。那个人甚至一声都没有来得及哼出来就已毙命。

陶相越呆呆地,惊魂难定。她震惊地抬头看岳绮薇,寒风里岳绮薇皱着眉,蹲下身把那个男人翻过来,看清是谁后沉默了一瞬,把自己沾了血迹的衣服脱下来紧紧绑在那男人的脖子上阻止血流出来。岳绮薇似乎一点都不惊讶,从容地隐蔽,从容杀人,似乎杀眼前的人与杀猪无异,杀了它,就能吃肉过年了。

“傻婢,别怕!阿母保护你。”她还能温柔地安慰吓傻了的她。

傻婢,在这里是傻丫头的意思,有亲昵和宠爱之情。陶相越是这些日子看刘花和其他婢女们嬉闹聊天才体会出来的,后来也问过。

地上的人是男仆路。

岳绮薇看样子是早就想好了要如何做,没有丝毫拖泥带水地背起尸体开门出去了。

尸体消失在眼前,陶相越紧张震撼的心情这才有所缓和。心里说不清什么感受,总觉得这种事情应该把她吓晕过去才对,但是并没有,脑子里空空地,直到阿母回来。

岳绮薇看着还在愣神的女儿,心里有些酸楚,满目怜惜。但是这样心软稚弱的孩子,是很难活下去的。她暗出口气,脱下刚刚背人时又沾上血的血衣,一撕两半,把一半递给女儿,狠着心肠逼着自己说出口:“来帮我把地上的血擦干净!”

陶相越一下子回魂了……现在容不得她软弱!

她慌张麻利地起身,由于脚软险些栽倒,但是她很快好了,匆匆接过阿母手中的麻衣,把边边角角的血珠擦干净,咬咬牙积蓄了些勇气才硬着头皮和阿母用麻布吸最大的那滩血迹。

人在做简单的工作的时候,是很麻木的。虽然鼻腔里都是血腥味,但是什么都不去想,做,做,做,只是单纯的去做,也就不害怕了。又废了一件旧衣后,才打了一桶水清洗干净。

房间里恢复原貌,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蟋蟀依旧用生命歌唱着希望能在冬天来临之前能留下子嗣,猫头鹰偶尔发出一声空灵的嗥叫,天亮请睁眼,今晚是个平安夜。

今晚的确是平安夜。

母女依旧躺在床上安眠,姿势都和之前一样。

在天亮之前最黑暗的时候,陶相越转身保住岳绮薇,把头埋在她的胸前,像婴儿紧紧蜷缩在母亲怀里,母亲的气息安慰了她惶惶不安的心。

岳绮薇像小时候一样抱着她,轻轻拍着她的背,悠悠唱起歌谣:

麒麟吾子,玲珑多娇,神明爱之,一夜天明。

麒麟吾子,小雅多情,神明怜之,一夜平安。

陶相越渐渐沉入梦乡……

清晨阿商和阿乌一起去后院的河边挑水,灌好后院的瓜果蔬菜,阿乌跳着惊呼道:“阿商!地上有梨!”

阿商也奔过去看,原来是梨子不知什么原因掉下枝头。“梨熟了!去叫女君我们一起收梨!”

后院的这棵梨树可是受尽荣宠,春天一树雪白的花,清纯的花瓣随风而舞,唯美多情,婢女喜欢在树下吃饭嬉闹。秋天又是硕果满枝头,压得树枝低垂,女君会让她们送给左邻右舍一起吃秋。

欢欢喜喜地一天开始了。

朝食前,男仆山面色沉重地单独找到女君:“路昨晚出去后,一直没有回来。”

岳绮薇震惊地看着他:“怎么会,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复又低头沉思道:“他是不是出去找什么人了?你知不知道他有什么相好的人?”

山摇摇头:“路虽然认识村里的人,但是都不算熟,也很少单独出去。”

岳绮薇低着头,弯了背脊苦笑道:“他……是不是逃了?”

因为没有前途,所以逃了;因为不想再做奴隶,所以逃了;因为有更好的前程,所以逃了;因为有了情人,所以逃了;因为背主,所以逃了……

一个年轻力壮的仆从消失了,原因可以有很多。

山绞尽脑汁地回忆以前有没有疏漏的地方,他也有些惧怕,因为路是和他坐在一起的,万一女君也不再信任他怎么办?

女君抹抹眼泪,也不看他,起身走出去:“如果晚上还没回来,那就是逃了。如今我不想多事,你去里长那里报一下。”

屋子里空荡荡,只有女君的香气萦绕在室。

他不会走的。

路的消失让阿商阿卫阿乌好一番痛哭,连以往喜欢的拿着梨篮送梨子都没兴趣,刘花只得自己去。姜家少了许多欢声笑语。

夕食后岳绮薇把众人叫到一起,先说道:“路已经逃走了。”

阿商和阿卫争辩道:“女君,不会的!他不是那样的人!”“他不会丢下我!”“他说要在这里一辈子的!”

阿乌沉默不语,凄然泪下。

岳绮薇面无表情:“如果你们谁想走,和我说,我会放你。像这样逃走,不会有好出路。”

女仆们并没有因为这句话而心情变好,都低着头沉默。逃走?逃到哪去呢?她们本就无依无靠,对未来也没有什么大的要求,跟着主人吃饱穿暖,还要求什么?

“以后刘花带着阿商,阿乌;山带着阿卫,轮流晚上守夜,守夜的人白天不用干活。以后晚上除了起夜,不可以出门。有不寻常的事情,不管是什么都要及时敲锣。”

“我会再买几个男仆,在此之前你们先做着。另外不可以把路逃跑的事说出去,我们现在人手不够,以防有不轨之人起小人心思。”

“明天开始不许再提路。背主之人云中君会劈死他的。”

“你们若是安份,大家都有好日子,若是起其他心思,别怪我不留情面。男君不在,但萧家是幽州的天,若是犯事能到哪儿去?”

“明天起,该做什么做什么。”说罢,岳绮薇起身回到正室厅堂。

陶相越在阿母身后面无表情地扫过底下的仆人,看着岳绮薇单薄的肩,懂了这一刻她的孤勇。

一个家的覆灭,真的是从里面开始的。

从今天起,她再也不能单纯的做陶相越了,她还是姜水,女儿姜水要护着阿母走下去。

成长永无止尽,哪怕一个人到六七十岁,只要有瞬间顿悟,他也在成长。

姜水坐在书房里像往常一样继续认字写字。岳绮薇看着女儿在灯下挺直认真的背影,觉得所做的一切都值得。

“儿,你要开始学着管家了,过几天阿母去告城买男仆,你和我一起去吧。”

姜水点头:“阿母,半个月后中秋节,我们吃过朝食,去给阿父上香吧。”她想尽一尽为儿孝道。

这夜阿母讲述起,阿父的从前。

姜峰真的是一个好男人。他救了岳绮薇不图回报,但是岳绮薇无处可去便赖上了他。为了不被赶走,她卖可怜装腿瘸了装了半年,婚后第一天她就不装了,气得峰佯装要打她,她机灵地躲到了床上,新婚燕尔自是缠绵无尽,婚后不久还没反应过来呢,就有了女儿水。岳绮薇生子让姜峰束手无策,他怕极了,怕失去她。从此他手把手教她,从杀鸡开始,杀羊杀豚,家里的活物从此以后都归了她。不但如此,他还带她打猎,手把手教她设置陷阱,如何诱骗动物。后来教她如何两个人对打,男人的缺点在哪里。甚至他从军之后,带她去告城,逼着她手刃牢里的匈奴,一个,两个,三个,直到她的手不再抖……

姜水沉静静地听阿母与阿父的故事,像读了一本关于救赎的互宠甜文一样酣畅。她过往三十年从来没有现实中遇到过这样忠贞不渝,相濡以沫的爱情。她前世父母也一生一世相互扶持,但是说实在的她很难感受到他们相爱,他们只是都是很好的人,两个很好的人组建了家庭。她不懂爱不会爱,她甚至撒娇都不会,还是后来看到同学怎么撒娇才学着试试。她情窦初开是在看了外国文学之后,但是外国文学的男女主的爱情不适合国内情景,非戏剧冲突剧烈不能表达作者之万一。这也奠定了她爱情是脆弱的难以维持的认知。后来到了社会上,有钱人畸形的丑闻人尽皆知,男人有钱变坏的案例层出不穷,敏感的彩礼,生子的困惑,简单的人伦关系,复杂的人性,在冲突与对抗中完成人生大事。

阿父阿母之间,是最简单的,纯粹的爱。没有上位下位,没有敌我对抗,只是青春少艾,互相吸引,无私为对方着想。

最后她说:“世道很坏,人心险恶。我们女郎活着很难,但是我们要坚持,你阿父很爱我们,我们要为你阿父活下去。”被人爱过的女人是不一样的,即使爱人已去,但爱意如满天繁星,在她眼里熠熠闪烁。她有足够面对一切的勇气!

过了两天岳绮薇带着姜水去告城买了四个男奴。买奴隶是方便的,比在村里找典身的人好,很多奴隶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他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人。世家大族更是畜奴成风,私奴难计,战乱、灾荒等简单的两个字,是无数人流离失怙。岳绮薇教姜水为什么买奴隶,这是适应现阶段家里的情况,主弱奴壮不是好事。另外她已经决定一年后跟着萧寒霁去蓟城,她们孤儿寡母在这里太不安全了,到时候奴隶卖掉也方便。

姜水偷偷问阿母,那天她是怎么发现路有异心的?

岳绮薇沉默了一会儿,才道那路不是好人,他左勾右搭的事情,她都看在眼里。而且路甚至还试图勾引她,她本想阿父回来再处置的。后来路越来越不安分,她就假意考验他,如果他能撬开窗户他就能做男君。他竟然真的敢!岳绮薇摸摸姜水的头:“以后遇到这样的男人,离他们远点儿,甩不开就让他们吃点苦头,他们最是欺软怕硬。”

姜水学到了皮毛,但是她自认做不到让男人吃苦头就是让他们永远闭嘴,连伤害他们的身体比如古代酷刑割鼻割耳她都没这个胆量,顶多是捆起来再卖掉。

但是她能把路捆起来吗?不能,她力小人微。所以阿母的做法才是一劳永逸,永绝后患。

“家里的奴隶也并不是忠心可靠的。”阿母突然说,姜水一惊。

岳绮薇冷漠地说:“山其实是心思最深的,路的那点伎俩他应该早就看穿了。既不告知我,也不阻止路,你以后要小心,男人多数不是好东西,不管他们身份多么低贱,他们总是轻视女子。刘花她们心里没计较,我怕她们把眼光放在阿山身上,所以刚刚挑选的奴隶相貌都不错。但愿以后不要再出事了。”

姜水有些喘不过来气,如果没有岳绮薇,她最后为什么死的都不知道。

千千万万的前辈用命拼出来一个安稳盛世,她承泽先人,自认好好工作,热爱生活,但是还是不够回报先人之万一。对比无道德与法治的古代社会,真像是在黑暗丛林里,不知谁会成为你的食物而你又会成为谁的食物。

“傻婢,莫要让阿娘担心。阿母会像你阿父教我一样教你,你要听话,要记在心里。”

姜水认真点点头,顿了下,弱弱地撒娇,拽着阿母的袖子摇啊摇:“阿母,不要叫我‘傻婢’了嘛~我聪明着呢!”

岳绮薇忍俊不禁,戳戳她的脑壳:“我来戳一下就傻了!你还是阿母的小傻婢!”

姜水内心土坡鼠尖叫!!!啊啊啊啊啊啊!

阿母动作很快,第二天早上就让刘花去买了活蹦乱跳地一群鸡鸭,刘花他们去地里干活的时候,她就逮着一只让姜水动刀子。姜水雄赳赳气昂昂,不就一只鸡麽!怕甚!但是刀递到鸡脖子前,才知道鸡肉好吃鸡难杀……

鸡,你不要看我!我冷酷!我无情!你看阿母啊啊啊!

“阿母,能不能捂住它的眼睛?”她比划了两下还是手软,岳绮薇明白,二话不说毫不犹豫地握着她的手攮过去!

姜水手里感受到手里的刀划过鸡皮,分割开肉与血管,如果不看着鸡的眼睛,她一定不会心里难受。

“你已经杀了它,你还要拔毛放血切肉,切的多了就不怕生肉了。”姜水嘴唇翕动,想着之前的豪言壮志,一撸袖子默念:孙二娘上身来!

不就是杀鸡么,以后老娘还要做人.肉包子!

岳绮薇对左邻右舍说临近中秋,姜水至孝,亲自处理祭品,以全孝道。并把祭品分享给左邻右舍,邻人无不欢颜。

就此,姜水竟然有了美名!成为了村人驯崽时对比的别人家孩子。

阿乌和她说起时,姜水暗爽后人编撰二十四孝时,会不会也有关于她的一篇流传百世。

原始人是杂食性动物,他们茹毛饮血,凶狠残暴。所谓文明人的基因里,也有暴虐的天赋,一旦被开发,便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姜水现在已经敢毫不犹豫地杀羊宰豚了,这期间只用了三四天的时间。

姜水很冷酷,岳绮薇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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