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见

【自娱自乐存起来自己看的,也不发表~请大家绕道不要看啦,谢谢!】

白莲稚站在大榕树阴凉处,捡起一片宽大的落叶轻轻摇着,不时张望周遭来往行人,她扭头瞧新鲜玩意儿间,便不经意听见不远处的三个小哥正蹲在路边闲聊谈天。

年少的周闲拿起一根枯枝,才泥地里磕磕绊绊地写着字,一笔一划,虽有些生疏,但字写的很周正。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白莲稚凑过去,好奇地看着泥地上的那些字,一字一字地念出他所写的诗词。

小哥本就被身后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他仰头去瞧身后人,跌入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里。她穿着一件白绸小洋裙,领口的纽扣还金晃晃的耀眼,囫囵一看便知是个富家小姐。他差点手里的树枝掰断,瞪圆了眼睛,毫不顾忌地盯着她看。

很久之后,周闲回忆起初见那日的场景,见到白莲稚的那一刻,感觉腐烂的心里掀起了一场泛着阳光泡沫的海啸,可他就静静站着,怔忡地盯着她,没有让任何人知道。

这个年纪的姑娘,各有各的漂亮法,有的眉目清冷,像初春雪水融入眼眸,有的笑一笑,便觉漫山遍野的风声都要消熄。而跟前的姑娘生得像洋人,个头比他矮上半个头,笑靥清甜,天生绵软,五官却出奇得立体标准,眼瞳是淡淡的蜜棕色,身上生着浅浅的花香味,看着她,就像看见天边的一团云,在澄澈明媚的阳光下绮丽非常。

她细细看字,双手背在身后,颇有书塾老先生巡堂的架势,细细品味欣赏了一番才道:“字虽然不得章法,但你喜欢这首词,看得出来你是个骨子硬,有志气的,少年意气在这乱世中最是难得。跑码头的小哥会念诗识字,倒是稀奇。”

周闲呆愣地听着她说话,虽然她说话声音很好听,跟唱曲儿似的,但他并没有听懂多少,耿着脖子质问一句:“你,你谁啊?”

今日阳光和煦,细碎又明媚,白莲稚和着阳光打量着小哥,虽然穿着粗布衣裳,脸上有邋遢污渍,但不难看出他浓眉星目,丰神俊朗的,是个英俊的。她看了他好一会儿,没有回答他,直到对方的视线有些不好意思地挪开了。

她朝他莞尔一笑,问道:“你在十六铺做工?”

周闲看着白莲稚那张好看的跟画似的脸,想着这种富家小姐都喜欢看的样子,佯装着支支吾吾的半天,说不出一句顺溜话。

他如捣蒜般点头,道:“啊,对,就在码头做做苦力、包打听之类的。”

白莲稚点点头,目光又自上而下地打量他,挪步绕着他走,将他全身看了个干净,周闲不太自然地僵在了原地,任她赏看。他有些不适,眉头依然紧锁,但想着一线富贵的生机,只能硬着头皮隐忍了下来。

白莲稚巧笑嫣然,朝他颔首:“你别躲,抬眼我好好瞧瞧。”

周闲“啊”了一下,对上她的眼,只相视几秒,他颇感尴尬地笑了笑,挠挠头,不解她的举动。

白莲稚往后退了几步,微微抿唇,问道:“你,叫什么?”

“周,周闲。”

“家里有几口人?”

他顿了顿,摇摇头,满不在意:“就我一个,爹妈早不在了。”

她眼底里带着笑,轻轻唤了一遍他的名字,而后,笑吟吟道:“你跟我回家吧。”

白莲稚声音温软细腻,说话轻缓婉转,但这话没头没尾的,杀伤力委实是大,浑将周闲的脑袋炸懵了。

他暗自窃喜,哼笑着重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我们庄子里正缺伙计,你瞧着你机灵又壮实,又识字又有志气的,甚是不错。”

白莲稚眼里有欣赏的意味,笑靥浅生:“梁先生曰'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昏庸者散播污蔑国家的无耻滥言,国将不国,就有无知的缘故,跟我回家,我教你识字读书,可好?”

白莲稚说起这些仿佛换了一个人,一改方才的灵动俏皮,变得有些激动,她脸上有坚定的意味,目光铿锵如星闪烁,有希冀的光芒。金黄细碎的晨光撒在她身上,像淡淡几笔浓墨重彩的西洋油画。

周闲眉心不可察觉地一跳。

“阿闲,跟我回家吧。”

白莲稚唇角淡淡勾起温和恬静,目光炯炯地注视着他:“你不必着急回答,可以考虑一下。”

“你当真的?”周闲半信半疑地睨她,还是问了一遍。

白莲稚拿手抵在额前挡着阳光,对他道:“我为何要谁骗你?你还怕我卖了你不成?放心,这儿是上海滩,又不是大清国,不需要你签卖身契,也不把你当奴才使唤,可安心了?”

周闲提防着白莲稚话语真伪,他没怎么念过书,脑袋紧实,一时间也辨不出个所以然来。心里挣扎了片刻,也没有对于自己“吃软饭”的向往的唾弃,想着这或许是一次逆改天命的机会。

他突然回过身,挺直胸脯朝白莲稚走近了几步,周周正正地朝她鞠了鞠躬,算是答应了。

白莲稚伸出手,与周闲相握,小姑娘梨涡浅淡,跟渗着蜜糖似的,曼声地自我介绍道:“我叫白莲稚,以后就是你的小姐啦。”

好在,白莲稚不是人牙子,真的把他带回了家。

伙计叫停了一辆黄包车,白莲稚往旁边摊了摊手,周闲极有眼力见地扶着她登车,他有些新奇地抚了抚黄包车的把手,这还是头一回做人力车有些激动,双手不停在膝上粗布摩擦,眼睛不停地四处张望。

上海滩是个吃人不吐骨的修罗场,不少人拼了命都想闯进来看一看,如今得了这个狗屎运,周闲心里别提多高兴,还谋算着要去礼拜堂谢过天神我主。

黄包车载着二人在上海大街巷中穿行,于是白莲稚闲着拿话问他:“今年多大了?”

“十六。”

“本地人?”

“是。”

“读过书么?”

“我娘以前在村长家里做工,跟着那家少爷学了些文字,我也就会那么点儿。后来爹娘都没了,我又没文化,就只能混社会谋生计,那些文绉绉的我又派不上用场,就没再怎么看。”

白莲稚好奇问:“就没想过找一份更好的工?在十六铺可不是长久之计。”

“这不是,为着遇到小姐么?”

她听到这话,侧过头打量周闲神色,眨了眨眼睛就忍不住笑了:“年轻的人就该读书,浮名浮利,虚苦劳神,就该多识草木,少识人心。国将有难,我们人微言轻,既不能为家国献身,就要多看看书,升华升华思想。以后啊,为国家做贡献,哪怕是微薄的也好。”

周闲沉默着,低头扣弄着指身的厚茧子,白莲稚垂眸瞥了一眼:“没事,我可以教你。”

那时候白老爷还没当上市长,但在公共租界那也是响当当的大户人家,一则靠着他那身为英格兰贵族的洋人太太,二则他自己担任上海市的外交官一职,就连置办的宅子也很气派,是一座四层的花园独栋洋房。

唯一一点不好是,家里除了白莲稚一个女儿,还有位不讨喜的堂小姐,打他进门起便偷偷摸摸地躲在楼梯间,露一双老鼠似的三角眼肆意窥视,令他很不爽。

周闲进了卫生间好好洗漱了一遍,捧着那块圆润的香胰子闻了又闻,是力士的香皂,是不少女影星打广告的那个有名的牌子。他小心地拿水化开一点点,捧着稀释的皂水在身上搓拭,玫瑰味在热气升腾间散开,仿佛觉得整个人人都升华了一般,无比美妙惬意。

他穿上了青灰色的大襟右衽长衫,映衬他挺拔身板,温润飘逸的长衫亦平添些许文人风骨,敛去了不少粗鲁锐气。周闲仔细地将扣子扣齐整,捋平褶皱后才出房门去。

周闲环顾客厅,头顶是巨大精致的水晶吊灯,地上铺着花纹繁缚的土耳其地毯,一室光亮辉煌,却少了点烟火气。

他站在楼梯口前进退维谷,女佣优昙正好从楼上下来,叫住了他:“阿闲对伐?小姐正叫你呢,跟我来。”

白莲稚的房子在西边尽头,一入门便看见宽阔的阳台,和一张占据房间一半的床。白莲稚坐在单人沙发上搂着抱枕看书,案几旁暖黄光投洒着,笼着她的脸庞。

周闲伶仃地站在门口,脸上做出怯怯的表情,余光则肆无忌惮地把她房间里值钱的阿物看了个遍。

白莲稚心里赞叹他有规矩,知道姑娘家的房间不能随意进,她便合起书站起:“乍一打扮,还是个很俊朗的小哥嘛,不错不错。”

周闲“嗯”了一声,随即问:“小姐需要我帮忙做什么活儿?”

白莲稚唇边捻着笑,引着周闲下楼到餐厅:“不着急,咱们先吃饭。”

周闲开始盘算白莲稚的打算了,把一个伙计接回家后,先是吩咐了梳洗,又安排了吃饭的,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她对待他这么好,倒让他狐疑的心里不安了。

周闲看着餐桌上的餐具摆设,亦是惊掉了下巴,金色的烛台,洁白的餐巾,泛着白光的银制刀叉调羹,碟子里盛着一块牛扒和几块时蔬,看上去很是单调。

他开始怀念热腾腾的生煎和沈大成的桂花条头糕了。

周闲快步走到她前面,替她搬了椅子,他盯着面前的刀叉,有些局促。

白莲稚给他夹了块餐包:“放心吃,不够就叫优昙帮你盛,不用客气,把这儿当家就好。”

周闲虽没经过好的教育,但做人还是有数的,寄人篱下,又怎可能真的把自己当主人,他面上也没有拂白莲稚的面子,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

他看着白莲稚左手拿叉子,右手拿餐刀地切牛扒,有样学样地跟着做,用了蛮力与牛扒抗衡,连着牛筋的牛肉死活切不开,牛扒不听话地在碟子里移动,汁水溅湿了餐巾。

“牛扒要顺着纹路切,像这样。”白莲稚示范了一次,利落地切下一小块,放入口中。

周闲不理解为什么洋人会喜欢吃这种玩意,又硬又寡淡,肉里还渗着血丝,中国菜哪一盘子不比牛扒面包强多了。他咽了口唾沫,双手握住刀叉,又重新试着一次,动作生疏磕绊,但还是勉强切下了一块不大不小的。

“这才哪跟哪儿,以后我多教你些。”白莲稚舀了一口番茄洋葱汤:“以后你就住这儿,早上就跟着优昙去庄子里帮衬,得空我就教你看书学文,喜欢洋文么?我会英语和法语,也可以教你。”

这话说的颇有一家之主的模样,果然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女儿,温婉端庄,举止得体,一派闺秀小姐风范,往椅子上一坐,甫一开口便很有当家的气派了。

周闲道:“多谢小姐,我一定好好学。”

白莲稚笑了:“好说好说,虽说以后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规矩还是要有的,没有允许不许上四楼,碰着我父亲动脾气你也不能回嘴,更不能动手。平日里跟着优昙学打点庄子里的事,对樱子堂妹要和对我一样恭敬客气,估摸就这些了。”

对于周闲的到来,她心里还是高兴的,家里添副碗筷尚不是负担,能替家里分担活才是最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她看重他胸腔有燃烧的热血,还有一身坚硬的骨,好玉需要雕琢,白莲稚相信自己的眼光,一定没错。

“我知道,你以前是混江湖的,重情重义气,但往后你的江湖关系,便不要摆到明面上来了,没得坏了咱家名声。”白莲稚手指点在唇上,做噤声的动作,眯着眼睛冲他笑,像一只狡黠的小狐狸:“可以偷偷见你的兄弟,偷偷的。”

而后,白莲稚调开视线:“有事儿你可以找优昙,她弄不齐的便找我,小姐给你撑腰。”

周闲心头蓦地一暖,真心的。他咬着叉子定定地看着白莲稚,觉得鼻头酸酸的,没敢再看她第二眼,低下头叉起几块牛肉塞了满嘴。

白公馆花园。

周闲调转视线看向喷泉,眉目里有淡淡无奈苦涩:“我以前跟着的前辈教会我很多江湖规矩,让我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这些都是爹妈教不会我的。虽然名声是臭点,但起码能活命。要知道在公共租界过活,没权没势是活不下去的,如果拳头还不够硬的话,我早死了。”

“命运,向来不是用来顺服的,不必妄自菲薄。”

白莲稚冲周闲眨眼,有些好奇地追问:“听说租界里黄金荣,是青龙帮最豪横,你呢?跟着哪个老大混?”

“我自然是跟不了黄老大那样的人物了。”周闲撒谎都不带打腹稿的,双手背在身后。

偏头对上白莲稚两眼冒光的眼睛,灯下婉美的姑娘,衬着秋千架蔓延攀爬的粉蔷薇,是一副绝美的画作。

他又一时看怔忡了,挠挠鼻尖:“就跟着帮里一位姓杜的爷,过的还凑合。”

“那以后呢?你跟着哪位人物?”

周闲听出她的言外之意,有模有样地朝她作揖:“自然是跟着白小姐。”

“这还差不多。”

白莲稚心满意足嘻嘻笑着,两条腿撑地荡起了秋千。晚风柔和,撩拨着她耳边碎发,夜色浓郁,竟叫她容颜多了几分迷蒙美感。

玩乐了一阵子,白莲稚便在花园里闲闲散步,拿着喷壶一边浇花一边走着。夜来空气微凉。

周闲跟在她身后,见她仍穿着一件单薄的洋裙,开口问:“你冷么?”

她将喷壶放下,欣赏着院子里的花草植物,尤其是那圃最喜爱的白玫瑰花苞,很有成就感,拍拍手说:“不冷。”

白莲稚是一眼惊艳的美人,天上的仙女。她有纤细的身段,浓艳的脸蛋,是那种放在上海滩万花丛中,最出挑的姑娘。别的富家太太小姐是镀金的贵人,是雍容的牡丹,那白清欢就是剔透玲珑的玉雕,是无暇的白玫瑰,不俗气又有风骨。

莫名的,周闲面对她总觉得心里踏实又开心,明明才认识一天,哪儿来这么浓烈的感情,竟能熄了他出了名的冲动莽撞。或许是看惯人情冷暖,以为温情和善心这辈子是与自己无缘了,可是白莲稚给了他新的希望,让他有了新的人生。

“阿闲。”

她叫他,却没等到回应,她回头张望,见周闲拿着一件外套从门边跑过来。他把外套披在她肩头,他离她有些距离,动作很规矩检点,生怕冒犯她了。白莲稚站着任他帮忙理好衣襟,剑眉朗朗下,那双眼睛竟很温柔,倒和她古板印象里的小混混不太一样,就算是装样子讨她欢心,她也很受用。

“好了。”周闲又站回她身后。

白莲稚忍不住偷笑几声:“还真的有点像。”

他一头雾水:“像什么?”

“像养在家里的,俊俏的小白脸。”

这日,周闲窝在房间里看账簿,看着上面罗列的买入卖出,采购做工等账目,便觉着脑瓜大。

白莲稚敲门来给他送书,见他房间里摊开了一地的账簿,摇头笑叹道:“看来阿闲挺刻苦。”

她走进房间,捋好裙摆坐在他旁边,随手拿起一本翻了翻。

周闲忍不住开口问:“小姐还会看账簿?”

白莲稚低头细看着账目,闻言抬头冲他笑笑,带着几分自豪和显摆:“怎么样,你家小姐是不是super smart?”

晨光透过玻璃窗折射出五彩的光,她如月牙般弯弯的眉眼变得更加温和,引的他不由自主地也跟着笑了笑,点头认同道:“Yeah。”

少年笑起来眼睛弯成一线,卧蚕显得颇有亲和,一改如常匪气顽劣,清隽灿然。

白莲稚定着看了很久,把账簿合上:“嗳,看不进去了,你比账簿好看多了。”

周闲领略过她的顽皮话,但还是不住地脸红耳烫,只好把视线挪回账簿上:“这两天,我把福煦路铺子的账目看了一遍,换伙计,换地,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他摩挲着页脚。叹口气又道:“看账看的我头疼。”

“这账做的是杂乱无章,任谁看都会头疼的。”白莲稚把拿来的两本书递给他:“我随手拿的几本历史书,想着男生应该会对历史更感兴趣些,你看书解解闷,跃活跃脑筋,再潜心看账才事半功倍。”

而后,白莲稚又把几本字帖递给他:“我看你字不错,可以再练练,等你练好了,我送你一支派克钢笔。”

派克钢笔可不是一般的货,听到这周闲的动力全都燃了起来,说干就干,他坐到书桌前翻开一页,拿起钢笔一笔一划地跟着薄纸映出的字摹着。

白莲稚走过来探头一看,肯定道:“还可以啊,不愧是能打架的练家子,下笔稳且笔锋有劲。”

因着周闲身上有些功夫,下手重,字也写的有棱有角的,但谈不上多好看,不过抄抄账簿写个报告倒不成问题。

周闲认真地在临字帖,白莲稚便坐在床尾在看书,他定睛一敲,书名叫《羊脂球》,封面有些裂痕,书页还带卷儿,看得出来她真很喜欢看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话说的一点没错。

周闲轻轻叹了一声,很是喜欢这样的气氛,时光像水一样静静流淌,隔绝掉所有肮脏与暴戮,仿佛外面一切晦暗腌攒都与他们无关,一方净土,两个人。

他写了会儿字帖,放下笔松快松快腕子,左右扭扭脖子,偏头一望,见白莲稚靠着沙发睡着了,他蹑手蹑脚走到她身侧,将案几上的台灯熄掉。他伸手搭在椅背上,这还是第一次靠的这么近看她。

金棕色的长卷发沉沉垂落肩侧,浓密睫毛在眼下投出浅浅阴翳,小巧的鼻子,花瓣般的粉嘴唇,白皙透亮的皮肤,让他想起来橱窗里精致的洋娃娃。

白莲稚是那种不屑于取悦讨好异性的姑娘,可是她或只是静静坐着,一个眼神,一个笑容,就足以让人们动容。周闲惊恐地发现自己以前那股江湖人的狠劲没了,竟能这么乖顺地在她身边呆着。苦海飘蓬,他不愿再像以前那种恣睢张扬,莫名其妙地想收敛锋芒,永远离开那片肮脏的修罗场。

尽管后来,周闲还是干回老本行,打打杀杀地在刀尖上过日子,但他觉得自己心里还是有一方温软干净的地方,是装着白莲稚的。

下午的时光总是惬意的,周闲临了一会儿帖子,又拿起一本书看,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周闲非但没有觉得无趣难受,反而愈发觉得书中自有黄金屋,颜如玉是真真没错,难怪这么多富贵人家都舍得花大价钱进好的学堂。将要入夜,房间里光线渐渐都暗下去,只剩一盏灯照亮一方书桌。

白莲稚迷迷糊糊醒来,看看窗外已经暮色四合,长出一口气,揉揉眼睛才看见周闲还在看书,她伏在沙发把手上,支着下巴看他:“看得这么开心,看到什么故事了?”

“伍子胥报仇的故事。”

“春秋战国时期,楚平王杀死了伍子胥的全家。后来,伍子胥逃到吴国去了,楚平王料到伍子胥将来一定要回来报仇的。他为防后患,早早料理后事,在全国招来一千个能工巧匠,为他在这个湖底下建造一座水下宫殿,还为保周全,将那些木匠都杀了,只有一个侥幸保命。”白莲稚侃侃而谈:”事隔多年以后,伍子胥果然从吴国领兵打回来了,引蛮河水淹楚都,侥幸活下来的木匠告知伍子胥楚平王的下落,最后找到了楚平王的尸体,原来他已闷死在水下宫殿里了。”

周闲轻哼几声,将书放下:“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哦?谁欺负你了,告诉小姐,小姐帮你出气。”

“以前在码头扛大包,得罪过一个洋鬼子。"周闲轻描淡写提了一句,突然想起白莲稚的身世,就没敢往深了说:“所以,账簿的事不查了么?”

白莲稚微微叹了口气:“我爸说这事儿他会管,让我回学校。”

“那这账?”

“账你肯定得学,以后你还得替我打理福煦路的铺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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