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见睁开眼时,最先闻到的是一股浓烈到刺鼻的消毒水味,混杂着某种陈旧棉絮被太阳晒过后的霉味。
他花了整整十秒钟,才让视线从一片模糊的白斑中,聚焦到天花板上。
那是医院特有的、肮脏的白色天花板,角落里结着一圈发黄的蛛网,一只灰扑扑的蜘蛛,正沿着蛛网缓缓下移,似乎在打量这个刚刚苏醒的猎物。
“醒了?”
一个沙哑,却异常洪亮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林见艰难地转动僵硬的脖颈。脖子上的肌肉像是生了锈,每动一下都伴随着撕裂般的酸痛。他看到老枪(赵刚)正半靠在隔壁的病床上,上半身被厚厚的石膏和绷带捆成了一个可笑的木乃伊,只有脑袋露在外面。
但那颗脑袋,精神矍铄。
老枪的脸上刮得铁青,头发虽然花白,却梳得一丝不苟。他嘴里叼着一根没点燃的烟,正眯着那双鹰隼般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林见,像是在验收一件刚从战场上拖回来的报废装备。
“老……枪?”林见的嗓子哑得像吞了一把沙砾,喉咙里火烧火燎,“我……没死?”
“死?”老枪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熏得焦黄的白牙,那笑容在满是褶子的脸上显得既滑稽又狰狞,“阎王爷嫌我太吵,把你踹回来了。至于我嘛……”
他随意地用下巴点了点自己那条被高高吊起的左腿。
“腿断了两根骨头,接回去还能跑五公里。小伤。”
林见想要坐起来,却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在抗议。他像一条搁浅在沙滩上的鱼,徒劳地挣扎了几下,才勉强用手肘支起上半身。后背的睡衣,已经被冷汗浸透,冰凉地贴在皮肤上。
“别乱动。”老枪用没受伤的右手,按住了林见的肩膀,那手掌粗糙得像一块砂纸,却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脑震荡,轻微脑震荡。还有……”
老枪顿了顿,眼神变得有些复杂,像是在斟酌用词。
“还有严重的……记忆缺损。”
林见愣住了。
他下意识地抬手摸向自己的太阳穴,那里贴着一块厚厚的纱布,边缘渗出一点暗红的血痂。他努力在脑海里搜寻,却感觉像是有一只巨大的橡皮擦,把他最近几天的记忆,抹得干干净净。
地底下的战斗?
怪物的脸?
阿雅最后的嘶吼?
秦司令的糖?
一切都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毛玻璃,模糊不清,只剩下一些支离破碎的色块和声音。
“我……忘了什么?”林见的声音在颤抖,不仅仅是害怕,更是一种失去身份证明的恐慌。
“忘了你怎么从地底下爬出来的。”老枪淡淡地说,目光移向窗外,“忘了阿雅是怎么……消失的。也忘了那个,长得像你爸一样的怪物,是怎么碎掉的。”
林见的心脏猛地收缩,像被人狠狠攥了一把。
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记忆的断层,让他感到一种**裸的恐惧。他不是忘了,他像是被篡改了人生。
“阿雅呢?”林见几乎是吼出来的,“秦司令呢?苏晴呢?他们……”
“阿雅。”老枪打断了他,眼神黯淡了一下,随即又亮起一种近乎残酷的平静,“那丫头片子,命硬得很。在医院躺了半个月,醒了。”
他转过头,死死盯着林见的眼睛。
“就是……有点后遗症。”
“什么后遗症?”
“创伤后应激障碍,加上严重的视觉残留。”老枪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医生说,她看什么都像镜头。吃饭的时候,她会透过取景框;喝水的时候,她会透过取景框。她现在……连哭,都得先对焦。”
林见感觉自己的眼眶在发烫,但流不出眼泪。
病房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走廊尽头传来的推车轮子和远处护士站的呼叫铃,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
过了很久,久到林见以为时间已经停滞,老枪才再次开口,声音低沉得近乎耳语:
“林见,有些事,忘了也好。”
老枪转过头,那双经历过战火、见证过生死的眼睛,此刻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倒映着林见苍白的脸。
“你记不记得,都不重要了。”老枪一字一顿地说,每个字都像一颗钉子,敲进林见的心里,“重要的是,我们赢了。”
“赢了?”林见苦笑,声音干涩,“赢了什么?城市毁了,人死了,我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
“赢了……”老枪突然提高了音量,像是在给谁打气,又像是在说服自己,“赢了不用再假装快乐的权利!赢了……做回一个普通人的资格!”
林见沉默了。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布满老茧和伤疤的手。这双手,曾经敲键盘,曾经握鼠标,曾经在幻觉里拿过手术刀,也曾经在泥泞里,死死抓住过摄像机。
“苏晴……我妈……”林见喃喃道,像是在念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咒语。
“她来过。”老枪说,眼神变得悠远,仿佛在看一段早已褪色的胶片,“在医院里。她穿着白大褂,像个天使。她摸了摸你的头,塞给你一颗糖。然后,她就走了。”
老枪看着林见,目光如炬。
“她没死。她只是……回到了她该去的地方。”
林见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他感觉自己像一片在风暴中飘荡的叶子,好不容易落在了地上,却发现这片土地,已经面目全非。
几天后,林见出院了。
他没有接受政府给的“荣誉市民”称号,也拒绝了媒体的采访。他只是拖着还有些虚浮的步子,穿着一身廉价的运动服,像一个普通的、刚从工地干完活回家的农民工,混入了城市的人流中。
路过了平安里社区。
那个曾经被秦司令当成战场的社区,此刻安静得有些反常。张大伯和李奶奶,正坐在小区门口的石墩上,为了一棵葱的所有权,吵得面红耳赤,唾沫横飞。
“你个老糊涂虫!那明明是我的葱!”
“放屁!我种了三十年了!”
林见站在路边,看着这一幕,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
那是他醒来后,第一次真心实意的笑。
他又路过了市图书馆。
那里已经变成了一片纪念公园。没有了书本雕塑,没有了金字塔,只有一片开阔的草坪,和草坪中央,一座由无数块破碎的镜片和金属残骸,拼接而成的抽象雕塑。
雕塑没有名字。
底座上,只刻着一行小字:
献给阿雅,以及所有不愿被遗忘的人。
林见在雕塑前站了很久。
直到夕阳西下,暮色四合,将雕塑的影子拉得老长,像是一个孤独的守望者。
他转身,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长款风衣、戴着巨大墨镜的女人,从他身边匆匆走过。
她的步伐很快,风衣的下摆在晚风中猎猎作响,像一面残破的旗帜。
林见没有回头。
但他知道,那是阿雅。
她还在拍。
用她的眼睛,用她破碎的视网膜,用她余下的人生,继续拍下去。
林见走到了城市的边缘。
那里有一座荒废已久的乱石坡,长满了半人高的蒿草。从这里,可以俯瞰整个城市——那些正在重建的脚手架,那些拥堵的车流,那些万家灯火。
他找了一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颗皱巴巴的、早已化掉的水果糖。
那是秦司令给的。
那是苏晴留下的。
他把糖放进嘴里。
很甜。
甜得发苦。
苦得……像生活本身。
林见拿出笔,在一张捡来的、印着楼盘广告的废纸上,写下了最后一行歪歪扭扭的字:
“痛苦是药,不是毒。”
然后,他点燃了那张纸。
火苗舔舐着纸面,吞噬了那些字,也吞噬了那些无法言说的记忆。
在火光熄灭的那一刻,林见终于明白。
他不需要找回记忆。
他不需要知道全部的真相。
他只需要,好好活着。
(第三十一章完)
下一章会写:林见回归平凡生活,以及那个意味深长的“新用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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