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 14 章

“小妹,你在干嘛?”

云怀民拎着半箩筐花螺进来,就看到小妹蹲在地上,边上是一个被推倒的箩筐。这个箩筐正好是前天从二伯家里拿回来的那个。里头装着的旧衣服都掉了些出来。

这些旧衣服还等着他妈回来收拾的。现在见到这个情形,云怀民就把手里的花螺放下,准备把衣服捡回去。

结果还没伸手,就被妹妹给拦住了。

“大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

云苏抬头看向大哥,表情中还带着点惊讶。不是她没见过世面,实在是谁能来告诉她。为什么平平无奇的一箩筐旧衣服里面,居然会藏着几根大黄鱼。

是的,大黄鱼。不是海里捞出来的那种大黄鱼。而是金灿灿的贵金属大黄鱼——金条。

虽然这几根金条用报纸包着,但云苏刚刚已经一一检查过了。检查过后因为太过于震惊,又塞回了旧衣服里面。

那时候她才发现这些金条是被一块黑色的破布包着。然后破布被一堆旧衣服包着。总之,这东西出现在这个箩筐里面,就不是巧合。

应该是有谁偷偷往里面藏起来,结果又忘了,或者说没有法子拿回去。

云苏倾向于后者。毕竟即使七十年代的金价不高,但金条也是硬通货,老值钱呢!

那么,这些金条的来源,是衣服的主人吗?

——

云苏觉得不是。旧衣服是她小姑弄来的,肯定一件件检查过后放进箩筐的。所以,小姑不知道这些金条的来头。而帮忙捎带旧衣服回来的大林叔,更不会去翻检这些东西。

她二伯跟二伯娘去大林叔家把两个箩筐的东西拿回来。估计也没及时去检查。毕竟两个箩筐,一个里面装了几个烧鸡,一个就是旧衣服。

任谁第一时间都是看烧鸡。

而事实上也是这样。云苏还记得前两天去拿东西时,二伯家的人都把注意力放到烧鸡那。加上他家小儿子阿财把烧鸡一个个舔了一遍。到最后他们家只带了这一筐旧衣服回来。

当时小弟可不乐意了。

到头来,好像自家从这个事情上占便宜了。

云苏低头看了眼那几根金条,感叹了几声。也没卖关子,三言两语就把金条的事情,以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而大哥云怀民,如同云苏记忆中那般,十分能扛得住事。

听说有金条后,他先是激动了一下。随即就开始考虑这些金条的来源。主要是怕不够安全。至于还回去?那不太可能?这能把金条藏在陌生人箩筐中的,本身就不会是什么正经人。

“我怀疑这大黄鱼是在船上的时候,被人放进去的。”

云怀民的猜测很靠谱。云苏也是这样想的。

这旧衣服在出小姑家前,肯定是没有夹带东西的。到了船上后,航程需要两个多小时。大林叔是给他们生产大队去羊城买东西,顺路捎回来的。自然不会一直盯着箩筐。也就是那空当,才能有机会被人加塞黄金。

估计那会儿船上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事情到了这里,暂时没有其他线索。不过,兄妹两都决定找机会好好打听一下那班船的情况。

云苏让大哥把金条收起来,脑子里忽然想到了季向天。对方跟大林叔是同一班船到岛上的。不知道发生事情,被人从甲板上推到海里。

所以,这两件事情到底有没有关联?

云苏决定等季向天回来的时候,找他打听一下。

——

不过……

“大哥,如果那天我们没看到烧鸡被阿财舔的话,是不是会跟二伯家分一半烧鸡。这衣服也会分一半给他们。”

云怀民点头:“是啊!如果那天不是你说要一起去瞧瞧的话,我们估计会慢一步过去。到时候看不到阿财那恶心的动作,自然只会拿走一半的烧鸡,跟一半的衣服。”

所以,假设没有云苏,那天他们会拿走一半烧鸡跟衣服,箩筐连带着剩下的另外一半东西会留给二伯家。

这样一来,金条自然就被二伯家发现。再之后就跟他们家没关系了。

云苏想到这里,差点原地跳起来。

她想起来了。原著她是跳章看的,但她记得原著中云凤发家的起点,就是掏了一大笔钱出来,给岛上唯一的海产品加工厂增加了罐头设备。之后厂里生产的海鲜罐头开始热销。

而这一大笔钱,云苏记得是她变卖了家里祖传的黄金换来的。

现在想想,她跟男主顾正容家,都不像是有什么祖传黄金的。

所以,阴差阳错。因为自己的出现,女主发家的黄金居然跑到自家来了。

这可真是……

云苏忍不住感叹一句蝴蝶效应的可怕。

“总之,这大黄鱼大哥你先放好。等爸妈回来了,先跟他们问问小姑那边的情况。”

兄妹两都觉得这几根金条跟小姑家没关系。不过还需要跟父母一起商量确定一下。他们的父母见多识广,在羊城呆了几天。说不定听到什么风声。

“什么大黄鱼?中午吃大黄鱼吗?”

外头响起小弟富仔的叫唤声。云苏跟大哥对视一样,齐齐笑了出来。

“不吃大黄鱼,今天有花螺。走,跟姐姐一起去切姜丝……”

——

另一头,远在羊城的云爸、云妈,这会儿正在医院也说起家里的情况。

“都怪我,明天都要回家了。居然那么不小心,把手给弄伤了。”

因为明天就要回家了。今天他们夫妻两一大早就想出门买些点心,准备带回去给家里的孩子尝尝。哪知道运气不好,一台大货车拐弯差点撞到了他们夫妻。

云父情急之下,把自己媳妇推开。然后他慢了一步,摔倒在地。把自己的手臂给摔骨裂了。

“说什么傻话!你这都要怪自己。那我不得怪自己反应慢。害得你为了救我受伤啊!”

云母说话风风火火,关心人的话到她那儿,听起来就锵锵有力,活像骂人。

但云父了解自己的媳妇。听着这些话十分受用。

说完自己丈夫,云母看向正在给自家男人包扎的医生:“季医生,我家男人这个不用住院吧!”

季向天摇头:“不用,这个伤半个月来复查就可以。如果不方便来我们医院,岛上的军区医院也可以做复查的。”

一听这话,云母乐了:“季医生,你也知道我们我们是岛上的啊!”

季向天看过他们介绍信上的地址,就是云家坳大队,自然知道他们是岛上的人。

而且,眼前这风风火火的婶子,长得很眼熟。而这位受伤的大叔,跟他新认识的朋友云怀民有七八分相似。

联想到那天在云苏家做客时听说的。季向天猜测这两位就是云苏的父母。

所以,等治疗包扎后,季向天很实在地表示自己认识云怀民兄妹三人。

然后,云妈就高兴坏了。

出门在外,即使胆子大,跑到大医院来看病还是会怕的。没想到居然偶遇个认识自家孩子的后世仔。

“那真巧啊!真巧!什么时候放假记得来岛上。到时候婶子给你露几手,保证你吃海鲜吃得走不动道……”

热热闹闹一番,送走这两位长辈,季向天回到科室,就被好友拉着问起来。

——

“刚那病人是你家的亲戚?”

季向天摇头:“朋友的父母。来羊城走亲戚,遇到点意外。”

他也没想到,自己跟云苏同志的父母,第一次见面居然会在医院。

林达明一听这话,也没别的想法。反倒是问起其他事情:“听说你这两天经常跑主任办公室。是出什么事情吗?”

说着,林达明的表情又变得有点奇怪:“说起来,你小子这次休假回岛上,是不是遇到什么好事情!回来后就见你时不时捂着胸口偷笑。”

季向天条件反射摇头:“我没有偷笑。倒是你,是闲得没事干了吗?没事干可以考虑多学几个学科。”

林达明还真没事做。整个医院估计是他最闲了。无他,因为他是专门的男科医生。

而这年头的男人都讳疾忌医。真有什么难言之隐,也很少会跑医院来看这个病。来看的话也是支支吾吾,活像自己犯了天条。

所以,林达明是真的很闲。闲到一天有半天的时间,都跑到骨科这里来骚扰老友。

“不学不学,这男科要不是祖传的手艺,我都不想当医生。哎,对了。听说护士长最近又要给你介绍对象了!”

这老友长得高又帅,家里条件又好,业务能力又强。林达明有时候看着都有点酸溜溜的。

但老天爷是公平的,这老友啥都好,就是性格闷不爱说话。这种人不讨女同志喜欢,但是特别讨长辈喜欢。

林达明觉得自己明明都条件也挺好的。偏长辈们都说自己油嘴滑舌不可靠。天可怜见,他林达明二十好几还是个童男子呢!

季向天一看林达明的表情,就知道这人在想什么。

要说什么介绍对象,其实他真没什么兴趣。真休假的话,他只想回岛上。思绪飘飞中,季向天又想起了云苏……

回到医院上班后,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多次。季向天想了想,最终一拍掌,决定遵从自己心里的渴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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