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男背着挎包,走在路上。
她要先走到镇上,才有回柳城市里的大巴车。
好在她虽然离开家乡多年,这条小路也是年轻时走惯了的。半个小时走到了镇上汽车站。
周若男上了车,找售票员花了两毛钱买了票。
“这是要回城里啊?这星期怎么回去这么早?”售票员一边撕着票据,一边笑问。
周若男一两周就要回家一次,是车上的常客。
再加上她在荷花电视机厂工作,虽然不是正式工,但是也是城里国营大厂的工人,在镇上坐车都被高看一眼。
“是啊,厂里有点事,着急回去。”周若男也想不起对面的售票员是谁了,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她笑着随口应道。
一听是厂里有事,售票员的表情立刻严肃起来,好像多说两句就会打扰到她的工作似的,连忙道,“厂里的工作要紧,是要赶紧回去。”
在售票员的特殊照顾下,周若男在后排找了个位置。
为了防止再有她想不起来的人过来打招呼,她索性闭上眼睛靠在窗户上闭目养神。
睡是睡不着的。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她不知道在周胜男的有意破坏下,她这辈子的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周若男不想打无准备之战,心里盘算着接下来的路。
她脑袋一直在转,也没察觉到一个小时过得飞快,她还没盘算清楚,就听到售票员在前面大喊着,“柳城市汽车总站,终点站到了,大家下车的时候别忘了拿行李。”
周若男睁开眼睛,跟在人流的后面下车。
1988年的柳城的汽车站与后世相比,自然是落后的,但是改革的春风吹到了柳城,处处显示着生机和活力。
汽车站门口的小商贩多了起来,周若男一出车站,两边的小贩就争先恐后的围上来。
他们一人面前挂着个箱子,或者手臂上提个篮子,里面装着要卖的东西。
体积都不算太大,方便有人来检查时及时散开。
“包子,包子要吧,刚出锅还热乎的,有猪肉的,韭菜鸡蛋的,胡萝卜肉的……”
“山楂糕,新做的山楂糕……”
“卤肉,新出锅的卤肉,还有卤猪肝,猪心,大肠,猪耳朵。都是新杀的猪现做的,外边都买不着。”
“……”
小贩们一拥而上,把刚出来的人围做一团,在出站口卖力的推销的。
周若男没什么要买的,她对凑上来的人连连摆手,找着缝隙往外挤。
周若男从卖卤肉的小贩身边挤过去,她刚长舒一口气,就听见卖卤肉的小贩在她耳边诧异的喊,“嫂子?”
周若男头也没抬,她自顾自的整理好衣服就要往外走,丝毫没意识到卤肉小贩叫的是自己。
“嫂子,嫂子!”
一看周若男要走,那小贩也急了。
他看看周若男越走越远的背影,再看看面前还在挑卤肉的两个客户,左右为难。
小贩这一犹豫,周若男都快要走没影了,他咬咬牙一跺脚,抢过面前中年男人刚挑好的猪大肠,“不卖了,不卖了,别挑了。”
中年男人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一看他开始把肉重新装回篮子里,还盖好了盖布,才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是真的不卖了。
中年男人也动了气,嘴里骂骂咧咧的,“你不卖刚刚招呼什么,这不是耍人玩吗?”
“要是闲的慌回家玩去,在这耽误别人工夫。”
小贩也顾不得解释,连忙收拾好东西去追周若男。
“嫂子,嫂子……”
直到小贩跑到跟前,周若男才反应过来,他刚刚一直叫的是自己。
“你,你是叫我?”
“哈——哈——,”小贩急促的喘息两声,“嫂子,我喊你你怎么还一直往前走啊?”
他想起刚刚损失的两单声音,有些心疼的埋怨一句。
“嫂子,你怎么今天就回城了?”
周若男看着眼前的年轻小伙,看起来不过十**岁的样子,个头不高也就一米七多一些。
唯一的特点就是瘦,干瘦无比,让人不由得担心他手上垮的篮子都比他人重,好像下一秒人就会被累折一样。
周若男再三确认自己不认识他。
但是听他对自己一声声的喊着“嫂子”,明显是认识自己的。
她第一反应,这人应该是王恒顺的朋友。
一想到王恒顺,周若男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别叫我嫂子了,我和王恒顺没有任何关系。”
她觉得有必要把话说明白,“我和他本来就是井水不犯河水,不牵扯任何男女关系。他今天和我妹妹定亲了,除了这层联系,我们就是陌生人。”
周若男的话说的决绝又果断。
她本想这番话说完,对面的男人作为王恒顺的朋友,就算不识趣的走开,对她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但是哪知道她话音刚落,那小贩却满脸喜色,笑得和一朵花似的。
“王恒顺?嫂子你终于想明白了,这就对了。”
小贩一副“你眼睛终于不瞎了”的欣慰样子,“嫂子你之前就是被他那个王八蛋骗了,你看他长得人模狗样的,其实就是一个怂包软蛋,论个头,论体型,哪有我琛哥爷们啊!”
“像我琛哥那样,又黑又壮,一次能扛起半扇猪,那才是真男人!”小贩一脸崇拜,语气里都是对他“琛哥”的推崇。
琛哥?
这又是谁?
周若男听到这个陌生的名字,一头雾水。
但是她确信自己和这位“琛哥”没有男女之情。
根据小贩的描述,周若男不由得在脑海里脑补出一个五大三粗,一身肌肉又黑又亮,光着膀子身上只穿着一个围裙,拿着菜刀,满脸横肉,一脸凶神恶煞的杀猪佬形象。
在周胜男没有搅和之前,她是对王恒顺有一些心动的。
周若男很相信自己的人品,不可能在对王恒顺有好感的情况下,再和另一个男人确定男女关系。
更何况,这位琛哥长得实在是……不符合她的审美。
周若男其实有些颜控,当年会选王恒顺,最起码一条是他长得还可以,单看外表也是文质彬彬的。
别说她只是重生了,就是穿越十次,她也不可能改变自己的审美。
因此她认真的对小贩解释道,“我想你是误会了,我虽然和王恒顺没有关系,但是也和你口中的琛哥不熟,你还是不要叫我嫂子了。”
小贩听了周若男的话,意味深长的笑了,一脸“我都懂,你这是害羞了”。
他眨眨眼,十分贴心的问道,“嫂子,琛哥现在就在铺子里,你现在和我一道过去吧。”
琛哥要是见他把嫂子带过去了,一准高兴。
小贩自顾自的说着话,就要伸出手替周若男拿包。
周若男哪里能让他得逞。
她赶紧后退两步,避开他的胳膊。
“嫂子?”小贩眨眨眼,一脸的不解。
“我真不是你嫂子,也不会和你去的,你别在我这里浪费时间了,还是赶紧做生意去吧。”周若男说着转身,“我先走了。”
她不想再多纠缠,毫不犹豫的转身。
“哎,嫂子,嫂子。”
那小贩却不想放弃,也急忙跟在她身后。
正当周若男脚下匆匆,盘算着要是跑到人群里能不能甩开她时,没想到在车站门口又遇到一个熟人。
“若男,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高高兴兴的跑了过来,身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外边搭配着一件杏色镂空开衫,脚下踩着一双同色粗跟皮鞋。
这一身打扮,在汽车站是十分亮眼的存在,格外时髦又贵气。
周若男一眼就认出来来人是自己相识多年的老友——白薇薇。
两人年轻的时候都在荷花电视机厂上班,只不过周若男是农村出身的临时工,而白薇薇则是正儿八经的工厂厂办的干事。
不仅如此,白薇薇的家世更是不一般,父亲是厂里的副厂长,母亲在厂里的妇联工作。
按理说两人的身份相差悬殊,是玩不到一起去的。她们两人的缘分都源自周若男刚进城那天。
白薇薇那天去郊外和以前的同学春游,途中发生一些口角,她一气之下抛弃所有人,一个人要走回城里去。
她孤身一人,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还没走到一半就被一群小混混盯上了。
白薇薇孤立无援之时,周若男正好赶来。
她拉着周天福赶走拦路混混的身影,在白薇薇看来好似带着光芒万丈。
因为这份奇遇,两人结下深厚的友谊,相识相交三十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周若男再见白薇薇也很激动。
白薇薇在新世纪初就移民,到美国投奔她远方表姑,此后二十年回国的次数屈指可数,两人最近一次见面也是五六年前了,平常都是靠电话联系。
能再次和老友面对面,周若男脸上也不由得带了笑容。
“薇薇,好久不见啊。”
“我们不是昨天中午还一起吃饭呢吗?”白薇薇嗔怪的笑,“怎么,才一天没见就想我了。”
周若男当然没法说她是和前世的白薇薇好久不见,只能顺着她的话说,“是啊,你难倒没听说过一句话,叫做‘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哈哈哈。”白薇薇听了大笑,亲昵的上前挽着周若男的胳膊,“所以你这是想我了,这个星期才早回来?”
“对啊,你这是去哪里了,也从汽车站出来?”
周若男问着,才想起来自己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她回头望去,诧异的发现那小贩看见白薇薇过来,很有眼色的后退两步,没有跟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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