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瑞和周明义这次在凤城停留了差不多三天,就准备离开了。
这两天两人的心境可以说是几经周折,临别之际都分外不舍。
尤其周明义,上火车前在苏家吃的最后一顿饭,左手大肘子,右手麻辣串,吃到最后,整个人眼泪汪汪的,活像在吃断头饭。
关键吃那么多,他那张嘴也没闲着:“苏叔、苏婶,你家饭菜也太好吃了!一想到我以后好长时间都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我这心就拔凉拔凉的。”
一米八的大小伙子抱着他们家饭碗一脸无助委屈的伤心样子,看得苏卫华两口子怪不忍心的,李翠英赶忙哄他:“没事,婶子多给你带点熟食,都是熏过的,禁得住放,咋也能让你多吃两天。”
周明义吸了吸鼻子:“谢谢婶子!让你们费心了,做这些怪麻烦的,都怪我嘴馋,给你们添麻烦了。”
店里的卤味已经够让他惊艳了,没想到熏制的熟食也这么好吃,周明义只尝了一口,就觉得这个味道能让他记一辈子。
之前,苏丽珍答应沈老爷子要给他送坛坛肉。上次苏振东急着去深市没顾上,等中间想起来,苏厚德就亲自动手做了满满一坛。这会儿算算日子,再有个十来天就能吃了,正好让沈瑞和周明义捎回去。
想着两个大小伙子力气足,他们一商量,干脆也别光带一坛肉了,再做些熏制的熟食,如今天凉,放得住,也不怕走味儿,回去叫两家的家人们也都尝尝。
所以李翠英又额外熏了不少熟食,沈家、周家各一半。
又听说周明义家里人特别多,加上他在首都待不了两天就要回深市,看着他那眼巴巴的样子,李翠英心软,又单独给他熏了一份,叫他自己留着吃。
熏制的熟食虽然事先也要卤一遍,但因为两种熟食呈现的风味和口感不同,所以在卤制时,用料和手法也不一样。不能用之前的老卤,就需要单独开锅另做,之后还要再熏烤,步骤相对繁琐。
所以周明义说的麻烦并不是客套,是事实确实如此。
李翠英很喜欢周明义,觉得他机灵中又带着几分憨直,特别有意思,所以就笑道:“可别这么说,都是捎带手的事。只要小义爱吃,婶子就高兴。”
这话可把周明义感动坏了,使劲点头:“爱吃、爱吃,婶子做的我都爱吃!不光熏的,还有卤的,我哪一样都喜欢!”
李翠英立马道:“那行,待会儿婶子在给你包点卤味,这个放不住,你们在车上吃。”
“哎,谢谢婶子!”周明义乐得差点原地蹦个高。
李翠英看他两边腮帮子鼓鼓溜溜,担心他呛到,赶忙道:“好了好了,你快好好吃,这呛一下可得难受半天。”
“呦,这碗快吃完了,婶子给你盛饭吧!”
周明义没让:“不用,我自己能盛!那啥,婶子,就是这串串快没了……”
李翠英痛快道:“厨房还有,我再给你拿。”
周明义:“那婶子,我还想再吃个卤蛋!”
李翠英:“行,我给你拿一盘。你要爱吃,我待会儿再多装几个给你们带上。”
周明义:“婶子万岁!”
其他人:“……”
沈瑞突然觉得有点牙疼。
他意味不明地扫了眼乐颠颠去盛饭的某个人,心里盘算着等这次回深市,看还有哪些不太重要、又比较磨人的活儿正好交给对方。
可怜的周明义还不知道这次回去后等着他的将是多么恐怖的工作量,还兀自跟苏卫华等人热热闹闹地边吃边聊,说他下次来时一定要尝尝李翠英的其他手艺。
他自己胡吃海塞,还不忘叮嘱沈瑞:“瑞哥,你多吃点!”
叮嘱完就跟其他人顺嘴解释道:“苏叔、苏婶,你们不知道,瑞哥的身子骨杠杠的。我们在南边,有的时候忙,瑞哥一顿饭就能管一天,经常十来个小时里连口水都顾不上喝。可就那样了,也不耽误他这一表人才的。我们私底下都怀疑他是铁打的。”
一听这话,一直笑眯眯看他们唠嗑的苏厚德可坐不住了,赶忙道:“小瑞,这可不行,再忙也得吃饭,可不能仗着年轻就胡来!”
接着又去喊周明义:“小义也是,都得好好吃饭!还有,你得帮忙看着你小瑞哥,他要是不听话,你就告诉我,我到时候告诉他爷爷去!”
苏卫华他们也帮腔:“是啊,年轻时候不注意,到老了,这病啊、痛啊的就都找上来了,可不能大意。”
沈瑞几乎瞬间就成了众人们关心的对象。
面对来自长辈们的关怀劝诫,他只好态度良好地向众人保证,以后一定会按时吃饭、保重身体,大家这才揭过这一茬。
苏丽珍却不由微微侧目。
原来这个人平时总是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但其实也不是真的那么事事游刃有余。在别人看不到的时候,他也要废寝忘食,全力以赴,来保证成功的果实。
这一刻,她忽然就意识到沈瑞也不是那么难以企及。
原来他也一样,会有弱点,并不是无法战胜。
得到这个结论的苏丽珍立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一下连胃口都好了不少。
周明义没想到他无心的一句话直接就害得沈瑞被“围攻”,一时有些心虚,赶忙将一块他最喜欢吃的鸡翅膀夹到对方碗里,讪讪道:“不好意思啊,瑞哥,我没想那么多。就合计着反正你扛饿,现在多吃点,等下午到火车上你就不用吃了……”
那剩下的不就都是他的了吗!
沈瑞差点气笑了。
真给他出息的,为了点吃的,算盘珠子都扒拉到他脸上了。
周明义看他这样,抱着饭碗缩了缩脖子,小声嘟囔:“那哪一回坐车不都这样么?你一会儿琢磨这个、一会儿研究那个的,问你,你都说不想吃。那你负责忙,我就负责吃呗。”
苏丽珍在对面把这话听得一清二楚,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这两天她就发现了,这周明义打小也算是富贵窝里长大,就算不像那些天之骄子一样目下无尘,可也不至于真是个没心眼的憨憨吧。
起初她以为他是扮猪吃老虎,现在看来,可能真是她略有高估?
反正这人真的太有意思了。
她甚至觉得,有这么个人待在深不可测的沈瑞身边,难得都把后者带出了几分烟火气。
那种感觉就像香水遇到韭菜盒子,总有种叫人同情的无力感。
而苏丽珍笑的时候,其他人也都跟着发笑。
苏厚德伸手点了点周明义,边笑、边摇头。
孟知祥倒是说了句:“这孩子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我记得那时候他常跟小瑞跑到厚德家里,到了饭点也不愿回家。吃完了饭,还要去扒厚德家的泡菜坛子,捞点什么黄瓜、胡萝卜的当零嘴吃。”
苏厚德一脸无奈:“泡菜坛子不能见油腥,否则很容易坏掉。这小子那时就光顾着馋嘴,吃完东西,总是一手油就去扒拉我的泡菜坛子,想当初不知道糟蹋了我多少好泡菜。”
一听这话,周明义就不服气了:“德叔,您这说的就不对!我怎么可能糟蹋好泡菜?哪一次不是在它坏掉前,我就先帮你吃光光了!”
苏厚德笑骂道:“得嘞,敢情我还得感谢你小子呗!”
一桌子人立时又笑了起来。
沈瑞看着第一次在他面前笑得全无防备的苏丽珍,心里一软,也忍不住跟着翘起了唇角。
苏卫华夫妻显然特别喜欢周明义这种看似精明、实则憨直的性子,除了李翠英,苏卫华也一个劲儿给他夹菜。
“能吃是福。小义啊,爱吃,咱就多吃点。”
看沈瑞好像没怎么动筷子(?),他又给沈瑞夹了块肉。
“还有小沈,你也吃。”
小义,小沈……
沈瑞翘起的嘴角一下就抿平了。
想起之前回家,他妈跟他抱怨,说他把周明义带的心都野了,一年到头不肯回家,他舅妈想给儿子相亲都逮不着人。
嗯,要不这次回去就帮舅妈一把吧。
吃完了午饭,因为沈瑞要先去军区跟沈家二哥、二嫂告别,然后再赶下午两点多的火车。
所以说了一小会儿话后,两人就准备告辞。
大家帮着把之前准备好的东西一一搬上车。
今年中秋节,听说苏厚德在这边,沈瑞的二哥、二嫂就单独来登门看望过,因此两家也算打了个照面。
沈瑞二哥沈瑜跟沈瑞无论是气质、还是容貌都完全不像,但是苏家人很喜欢他身上那种铁骨铮铮的硬汉气质。
沈瑞二嫂是军医,整个人明艳大方、英姿飒爽,而且第一次见面就看出苏卫华心脏不好,夸他术后保养得不错。为此临走时,还特地给他们家留下联系地址,让他们以后如果遇到什么问题随时可以联系她。
过后,苏厚德就告诉苏家人,沈瑞的二嫂原先是西北军区某个王牌军医院最顶尖的心内专家,技术在全国都排得上号。
除了苏丽珍因为想起上辈子那些糟心的回忆,以至于内心深处有点隐秘而复杂的情绪外,这一次碰面后,苏家人都对沈瑞二哥夫妻俩印象特别好。
苏卫华和李翠英还时常念叨,因为上次见面,店里正忙着礼盒订单的事,所以家里乱糟糟的,沈家二哥夫妻俩看他们忙成那样,当时也没好意思多留,待了半小时不到就走了,为此两人一直觉得过意不去。
所以,一听说沈瑞要去看沈家二哥,苏卫华他们又给额外准备了不少卤味和山货过去。
就这样,左一份、右一份,沈瑞的吉普车后座都塞得满满登登。
来时空着手,结果回去的时候却大包、小包,任是平时没心没肺的周明义,也难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他趴在副驾驶的车窗上,朝着苏家人使劲拍了拍胸脯:“叔、婶子,这次不算,等下次再来,我一定给你们带礼物,带多多的,保准你们喜欢!”
苏卫华夫妻俩就笑眯眯点头:“好,那我们就等着。”
“沈啊,小义,一路顺风啊!”
眼见着洋楼饭店前的人影越来越远,直到完全看不见,周明义才依依不舍地收回目光。
“瑞哥,苏家的叔叔、婶婶人真好啊!你说咱们下次什么时候来啊?”
“估计得是家电厂的生产线安装的差不多,来接孟伯伯的时候吧……瑞哥,到那时你要是忙,就派我来好了!”
“不对,你不忙也可以派我来啊!总之,瑞哥,咱说好了,下次有需要来这边,你一定要让我来,我还答应给叔叔婶婶他们带礼物呢。”
周明义美滋滋地单方面做了个决定。
可惜旁边的人从头到尾连个眼风都没给他。
这会儿的他还不知道,在不远的将来,他不但要面对来自他/妈的催婚“相亲**”,等好不容易摆脱“魔爪”回到深市,那里还有一大堆足以让他不见天日的海量工作。
他再来东北的机会遥遥无期。
沈瑞和周明义离开后,苏丽珍还有一个任务。
当天晚上,她就将自己制定的一部分计划书交给苏振东,并正式发出邀请,希望对方能留下来,加入她的未来创业计划。
关于这件事,她之前已经先跟家里的长辈们提过,想听听他们的看法。
一开始其他人都觉得苏丽珍的想法不错,只有苏厚德不同意。
彼时,他已经从沈瑞那里得知了酱厂被合并,然而合并的新单位也一样不景气的事实。
现在苏振东属于等待新单位安排的阶段,工资也只有平时的一半,可以说这个情况真的不怎么乐观。
苏厚德少时就随养父走南闯北,其实是个很有见地的人。
他并不觉得所谓的“铁饭碗”就真的能长长久久,也不认为丢了这个“铁饭碗”就相当于天塌地陷,没了活路。
在他老人家心里,想着如今是和平年代,这大好的年月,男子汉大丈夫只要肯干,哪里能挣不来一碗饭钱呢。
面对儿子未来可能失业这件事,他已经有了思想准备,甚至整体上还比较乐观。
只是当他听了苏丽珍的计划后,却第一时间觉得这孩子是为了拉拔苏振东。
来凤城几个月了,他知道苏家人对他好,尤其是苏丽珍这个女娃娃。
他能感觉出这孩子对他真是掏心掏肺的,可以说什么事都想着他、念着他。有时候他甚至会想,就算他一手拉扯大的儿子和孙女,都不见得比得上这孩子的贴心。
他也知道有些事其实不对劲,可他不糊涂,他不需要刨根问底,非得搞清楚人家孩子对他好的原因。
他只要记住这孩子对他的一片真心,趁着这把老骨头能动的时候,能回报回报就够了。
所以,他不能答应苏丽珍提的这个事。
他不允许自己一大家子都趴在这孩子身上吸血,他没那么厚的脸皮。
就这么着,苏厚德当场就拒绝了这个事,任苏家人怎么劝都没答应。
其他人一时拿不准他是不是真的不想让苏振东放弃正式工作的机会,只有上辈子已经很了解他的苏丽珍明白他内心的忧虑,便拉着老爷子开诚布公地谈了谈,之后苏厚德才改了主意。
取得家里人的一致支持后,苏丽珍才正式来找苏振东商谈。
就像她之前跟沈瑞说的那样,她虽然很想把苏振东留下,但也百分百尊重后者的个人意愿。
既如此,她就需要拿出十足的诚意和令人信服的理由。
而当苏振东拿着手里的计划书,看着小姑娘煞有其事的样子时,起先只当是这孩子的玩笑之作。
他到底和苏家人接触的时间短,虽然之前一直有听父亲和姑父夸赞对方聪慧有魄力,甚至不输当年的沈瑞,他也并没怎么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沈瑞聪明能干,品貌出众,性格好,家世也好,是他平生仅见最完美的人。一般人莫说跟他比,只是占了他一两样就足以服众了。
可随着他一点点将手里的计划书看完,他的神情也终于变得认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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