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嫂子一脚踹翻木盆,盆里杏花刚洗好的衣裳翻了一地。
她还嫌不够似的,又是一脚把旁边盛水的桶也给踹倒了,水哗哗流了一地。
杏花气的咬牙切齿:“你又想干什么?”
嫂子双手抱胸,斜睨着眼看她:“我想干啥子?是你想干啥子!”
“我找别个给你说的婆家,你郎块不同意呢?啊?”
嫂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是那个屋头穷了你看不上?还是人不行价你瞧不起?你倒是说个话啊,想要哪样的我给你找个就是了……”
“没得啥子看得起看不起的,”杏花平静道:“就是不想嫁。”
平心而论,嫂子托人给她说的人家还真不错。后山村的陈家,家境敦厚,人也不难看,她在挑水时远远见过几次。那人对她应该也有几分心思,每次见了她都会看好一会儿。
杏花不是没有过心动。
那年她挑水崴了脚,就看见陈家小子慌忙撂了挑子,淌水过来扶她,裤腿都让河水打湿了。
也就是那一瞬间,她觉得,或许那个长相敦厚的小伙子是个不错的人选。
杏花嫂子嘴上毒,但是对她还是好的。前几回,她给找人说的亲事杏花都不同意,也就罢了。这次,她是听说了杏花和陈家小子有那么点意思,才找的媒婆,跑了好几趟,才说动人家给打探打探。
那边陈家小子倒是挺乐意,听说聘礼都准备了。
没想到,事情坏在杏花这儿――她不乐意嫁人。
杏花嫂子这大半月也就白跑了,难怪气冲冲地。
杏花都说不想嫁人了,嫂子无言以对。她毕竟只是嫂子,又不是她爹娘忿忿地看了杏花一眼,推开房门进羊圈去了。
俗话说“羊空子”,羊空子光吃不长肉,他们家的两只羊足足养了三年,依旧瘦骨嶙峋。
嫂子一边喂草,一边骂道:“个毛鬼烂索的!吃,就只晓得吃!”
嫂子话里有话,指桑骂槐呢。
杏花心里清楚得很,嫂子这是在撵她走了。她已经不小了,十八了,村里女孩子早的十三四岁就许了人家的也有,她已经算是实实在在的大龄女孩了。
不是杏花条件不好,而是她怕。她年轻,长相不赖,身子骨也好,不愁找不到人家,可是见多了村里人一地鸡毛的婚姻生活,她由衷地害怕。
害怕自己也卷进那样的漩涡里,粉身碎骨。
但是这个家已经容不得她了,前些年还好,嫂子娶进门后对她客客气气的。这两年,她岁数大了,迟迟不肯嫁人,爹娘哥哥都开始厌烦她,更别提嫂子了。
杏花叹了口气,把衣裳捡起来,重新洗了。
浅色的衣裳晾在竹竿上,不一会儿就滴滴答答地滴水下来,把院子里的石板泅湿。
听着滴水的声音,杏花心里一阵茫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这时,隔壁的李十四家传来响动。
李十四家就在杏花家隔壁,李老爹小名毛娃儿,到了岁数,村里人都叫一声毛叔。毛叔小时候在镇上药铺当学徒来着,给大夫家当牛做马学了三五年,粗懂药理。后来那个大夫亡故,药铺也开不下去了,毛叔就回来了,仗着那点药理知识在村子里当赤脚大夫。
毛叔的医术,那是村里公认的差。这是众所周知的秘密,但村人都心照不宣。典型的就是,毛叔医死过人。
村里的孩子们不知道,但是青年们可是清楚得很――村尾白家的白安然就是被毛叔给治死了的。
但村人有个什么毛病还是会去找毛叔,因为他们看不起病,去不了镇上。只能到毛叔这儿,花个十来个小钱,拿点廉价的草药回去服用。
李三娘就躺在毛叔家的简陋病房里。方才的动静就是她不小心打翻了碗。
她还躺在床上,盖着床蓝底白花被褥,挡住下身的血气。她下意识就要去捡碗筷,却被李十四扶住,柔声道:“你别动,我来就成!”
说话间,李十四已经把碎瓷片拨弄到一边。
李三娘抿了抿嘴,没说话,眼见李十四拿了簸箕扫帚把地上打扫干净。她有些不大自在,因为干惯了这种活计,不大能坐得住,眼睁睁看着男人干活。
李十四放了扫帚,柔声道:“我想跟你说下你的情况。”
李三娘抓住被子,攥得起纹。她抿了抿嘴,整个人都黯淡了:“你说。”
“我昨天给你开了药,把孩子给排出来了。你还得再吃几天药,把孩子的胞衣也给排出来……”李十四柔声道,眼见李三娘脸色灰败,停了下来。
他有些踌躇,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更为悲惨的消息。
顿了顿,他斟酌一下,还是说了:“有个事情可能得告诉你。”
“什么?”李三娘双目无光。
“先说个好消息吧,你身体还算好,就是常年操劳加上吃得不太好,所以这胎怀得不稳。以后注意休息,吃点好的将养一下,再怀上不是问题。”
李十四说到这里显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他看了看兴致缺缺的李三娘,想起村子里关于她的传言,他就不免心软。
“吱呀”一声,李十四关上房门。
李三娘立刻警觉,紧紧捂住被子,神色慌张。
“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李十四连连摆手。他生得相貌清俊,从小被毛叔送到镇上医馆当学徒,比起他爹算是根正苗红的大夫,听说很快就要去他师父的医馆坐馆了。这次回来,只是在家小住。
灰暗的室内,李十四整个人白到发光。他是在镇上当学徒当养子长大的,学的是手艺,不必日晒雨淋,因此显得细皮嫩肉的。
论长相,他甚至比李三娘还肤白貌美。
“我就是想和你说个事,觉得你可能得早点做个打算。”李十四走了过来,蹑手蹑脚地贴到李三娘耳边,轻声道:“上次李五哥(李瘸子)被打折了腿,是我给他瞧的。他身子不行,想要孩子怕是难了。”
李十四说完就蹑手蹑脚出去了,刚一开门,果不其然看见他爹毛叔站在院子里虎视眈眈。
“干啥去了?”
毛叔瞪着眼睛问。
他眼睛不大,酸枣核一般,但是每每瞪眼那酸枣核就发出慑人的冷光,再配上他那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往往一照面就能吓哭小孩子。
李十四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是看见他爹这副表情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双腿发软。
“没……没干什么。”李十四讷讷道,手心逐渐濡湿。
毛叔用一种阴森的,探究的目光上上下下打量了李十四一番,直把人看的口干舌燥,浑身不自在了才收回目光。
他想:十四这孩子长得俊,有手艺,不至于看上李三娘。
这么一想,他又恼怒起来:这孩子心太善,女人见血就不吉利,李三娘跑来时他都要关门了,十四他还非要把人接进来,死胎也产在他们家,真是胡闹。
这么一想,他就不得不板起脸,脸色阴沉。他问:“那个婆娘(李三娘)咋样了吗?”
李十四像是个被教导主任盯着的小学生一样,悄悄在裤腿上擦了擦手汗,硬着头皮答:“我给她开了药,把孩子落下来了。就是她肚子里的瘀血,胎儿的胞衣什么的,还得再服几天药。”
毛叔闻言拧了眉头,本来在他家生死胎就够晦气的了,现在还要排瘀血胞衣?
但他到底没说什么。李三娘既然都住进来了,要是现在把人撵出去,他怕是要被人戳脊梁骨骂。
因此,毛叔就这事只是轻描淡写说了李十四两句。看样子不打算深究。
李十四见他爹没提要撵走李三娘的事,忍不住长舒一口气。
心里的石头刚落地呢,就听见他爹来了一句:“你那头怎么样了?”
那头,说的是李十四师父那边。师父叫周望春,他医术高明,收了二十来个弟子,门庭兴旺。但周望春子嗣单薄,膝下只有一儿一女,前两年儿子死了,就剩一个女儿周白芨。
李十四心又提起来了。他知道他爹什么意思,想让他娶师父的女儿白芨,这样就免去给师父坐堂五年,再出去另立门户的功夫,可以直接继承师父的药堂。
这事儿李十四根本想都没想过,但他不敢说,只能搪塞道:“没……没呢,我师父那么多徒弟呢,哪儿轮得上我?”
他说的也是实话。
李十四心眼儿实,没有什么花花肠子,也不会讨女孩子欢心。跟他同期的学徒有五六个,一有空就可劲儿往周白芨身边跑,各种献殷勤。
李十四可不这样,他性格敏感怯弱,别说跟白芨说话,他见了周白芨就躲得远远的,看都不敢看人家,更别提献殷勤了。
他也不歧视讨好周白芨的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他们也不过想过得更好罢了。
“你他妈就是个铲铲!多锤子多哦!”
毛叔听李十四说话就来气,沉下脸骂他:“你是猪脑壳吗?追啥子追?你不是住你师父屋头的吗?半夜里,摸过去,生米煮成熟饭,这还有啥子说的吗?”
李十四闻言身体一僵,露出惊恐的神色。
毛叔还以为李十四是因为周白芨长得不好看所以不愿意,还骂他:“长得不好看怕啥子嘛!你把人睡了,把她肚子搞大了,那她家的不就是你的了?等她老汉儿一死,你就把人撵出去,到时候喜欢哪个再娶不就行了吗?”
李十四在原地瑟瑟发抖,大气都不敢出。
毛叔又说了一通,看他噤若寒蝉的样子,也没了兴致,憋着一肚子火出去溜达了。
他在村里溜达了一圈,遇见的男男女女纷纷向他打招呼。他也回礼,放松脸皮子,露出一个哭不哭笑不笑的表情。
毛叔出来是来找乐子的。
找什么乐子呢?
这就不得不提毛叔的情况了。他年轻时候被送去做学徒,手艺没学到手就回来了。但见过世面了,又不愿意回家种地,属于高不成低不就的那类。
这可愁坏了李老爹李老娘,为啥呀?因为送孩子学手艺是得给钱的,难道一年三百六十天,一天三顿,顿顿在师父家吃白食么?逢年过节,不得给师父点孝敬么?都住在镇上了,人不该体面体面,每逢换季扯二尺蓝布做件新衣裳么?
李家勒着裤腰带过日子,从牙缝里挤出钱来给毛叔学手艺,甚至为了给他凑上伙食费,李家老两口一狠心,把毛叔的姐姐妹妹卖给穷山坳里去了。
图啥啊?不就图儿子学个手艺,摆脱泥腿子生涯吗?
李家的日子原本过得去,这么一来,直接被送毛叔学手艺给拖垮了。
最后,家里日子垮了,毛叔给师父家打了三年白工,当牛做马总算开始学手艺了,得,师父两腿一蹬,人没了。
这事儿到哪儿说理去?
没处儿说理,只能认栽。毛叔灰溜溜地回来了,好歹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回来村子别扭得不行。
瞧瞧村子里的路,晴天无风三尺土,下雨天一脚泥泞,哪有镇上青石板路好?
瞧瞧皮肤黝黑,一口黄牙的爹和娘,穿得比镇上乞丐都不如!
再看看这家里的月亮,连月亮都没有镇上的月亮圆!
毛叔用挑剔的眼神打量着村子里的一切,殊不知,此时他也被媒婆用挑剔的眼神打量着。
年纪不小了,一事无成。说学手艺去了,学到了吗?没有。会种地吗?就回来的这段时间看,好吃懒做,地里活根本都不带沾的。人模样也不咋地,说话也不中听。
这人不好,家里怎么样?
要是放十年前,老李家情况不错。现如今再看……一言难尽,房子是年久失修的土坯房,家里穷得叮当响,家徒四壁。更别提,家里还有老两口。
真要是娶个媳妇进去,不是饿死,就是累死的节奏。
媒人说实话,一个村子里的,跟谁都沾亲带故,哪能黑了心把亲戚家闺女往火坑里推?
就这么不咸不淡过了两三年,毛叔总算开始意识到不对劲了。前两年还好,时不时还有媒婆给他说一两个隔壁村的女疯子,村头带孩子的寡妇啥的。他当时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还提着扫帚把媒婆给撵出去了。
可是这两年来,媒婆连门都不登了。他自己也开始慌了,之前吧,村里姑娘他看不上,嫌弃她们土气,不如镇上姑娘漂亮。现在他降低要求了,发现当初那几个姑娘也不错,模样还周正。结果这时候,他才猛然发现,跟他同龄的女孩子基本上都嫁人,有的甚至孩子都有了。
他被剩下了。
小乡村婚恋市场就这样,女的不管咋样,好赖都能嫁出去,男的越大越找不着对象。更别提毛叔这种了,老,穷,人还不咋样,好吃懒做。多亏家里老爹老娘身子骨硬朗够争气,还能给他吃上粮。等哪天老两口咽气,就他这样的,指不定就讨口去了。
这儿管叫花子叫讨口,为啥呢?讨口饭吃嘛。
毛叔服了软,捏着鼻子上了村里媒婆家一趟,提着鸡鸭不说,结结实实地给人跪下。上来先是亲亲热热一声“嬢嬢”,得,亲戚一攀,再诚恳地道歉,自己之前有眼无珠,误会了嬢嬢的好意不说,还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地拿扫帚撵人了。
你以为就这样原谅你了?
想得倒美!
东西留下,人走。
毛叔憋了一肚子火,回去被爹娘按头一顿骂。最后爹娘一狠心,又让他拿了东西去了两三趟,总算是成了。
嬢嬢给毛叔说了个媳妇。
老爹老娘都做好非疯即傻的准备了,没成想嬢嬢还是大人不计小人过,也或许是送的鸡鸭鱼肉起了作用,嬢嬢给毛叔说了个正常人。
前山村的金凤凰,名字也好听,叫林蓁。说实话,村子里识字的人还真不多,媒婆还是跑到镇上才弄明白这姑娘叫什么,蓁,音同珍,枝叶繁茂的意思。
当然,是前山村的金凤凰,不过是以前的事了。真要是金凤凰,轮不上毛叔。
林蓁嫁过人,还不止一次。前几次遇人不淑,上一次倒是夫妻恩爱,还生了个儿子,取名叫之华。
不幸的是,去年夏天,天干物燥,前山村有小孩子玩耍不小心点着了晒谷场上的麦山。都是脱完粒的麦秆,干燥易燃,火借风势,很快就烧起来了。
林蓁家就在晒谷场边上,家里被烧了个一干二净,她男人冲进火场抢救粮食,被烧断的横梁砸死在里面,再也没出来。林蓁自己也被大火烧毁了脸。
林蓁带着儿子之华,房子没了,住窑洞里。开始种地还能过活,养活自己和孩子。可是孤儿寡母的,能守住那几分地?她男人的兄弟抢走了地契,她着实过不下去了。
媒婆就这时候上门提亲了。
林蓁没别的要求,头顶有片瓦遮身,能吃上一口饭就成。不过她改嫁必须得带上儿子之华。
李老爹李老娘欢天喜地,只要娶上媳妇就行。别说林蓁还是个正常人,不就带了个孩子嘛。
毛叔的生活就要从林蓁嫁过来说起。
毛叔其实不太乐意,因为林蓁毁容了。之前是前山村的金凤凰,现在可不是。
但是更难堪的是,他会拿林蓁跟别人比,看不上林蓁。林蓁也不见得看得上他。
林蓁前夫好过毛叔不知道多少倍,要不是日子实在活不下去了,林蓁大概率是不会嫁人,守着和前夫生的孩子过活。
毛叔是在后来慢慢察觉到了的。
林蓁很沉默,话不多人很勤快,田里家里一把罩,李老爹李老娘对她赞不绝口。她也年轻,还能生,过门一年后,就给他添了李十四。甚至说,林蓁的“金凤凰”之名不是虚的,虽然她后来毁容了,但是她生的两个孩子,无论是和前夫生的儿子之华,还是和毛叔生的李十四,都一副好相貌。
林蓁哪哪都好,村里人都喜欢她。
唯独有一点,林蓁不爱毛叔。
她心里只有她那个短命的前夫,每年清明,七月半她都要给前夫烧纸,赶上那几天,她蔫蔫地,提不起来精神。
男人是永远体会不了这种感觉的,特别是小山村里的男人。当他们满脑子生殖器,把女人看做一个行走的子宫的时候,名为爱情的大门就对他永远关上了。
毛叔显然就是这样一个人,永远失去了踏进爱情殿堂的机会。
他娶林蓁纯粹是为了搭伙过日子和繁衍后代,不过是为了凑个伴,不需要感情,凑合凑合过就成了。
可是林蓁的感情让他感到嫉妒。他忍不住开始嫉妒林蓁那个短命鬼丈夫,死了,还有人惦记着他,还记得给他烧纸垒坟,甚至在他死了以后,还愿意抚养他的血脉。
女人是感性的动物。
如果死了搭伙过日子的伙伴,那她最大的可能是抛下孩子给爷爷奶奶,自己独身再找下家来获得生存资源。利弊关系谁都懂。
但是,如果死了爱人,那她很大概率会选择抚养爱情的结晶,哪怕再苦再累。利弊关系已经不重要了,心灵丰盈足够抵抗□□饥饿。
扪心自问,毛叔要是娶了一个女人回来。他要是死了,那个女人很有可能拍拍屁股走人,直接改嫁,不带丝毫留恋。清明,七月半根本不会想起他来,仿佛他这个人从未存在过一样。
一想到这里,毛叔就嫉妒得发狂。
毛叔和林蓁的矛盾爆发在他们成亲三年以后。
那年气候不好,连月阴雨绵绵。因为气候潮湿,之华染上了水痘。水痘这东西不要命,但身上会起一个又一个黄豆大小的水泡,黄色的,亮晶晶的,挤破了会有汁液流出,干痂后会留下黑褐的疤印。
之华起的满身都是,脸上也有。起了水痘痒,孩子小,自控力不行,总是要去挠。挠破了可是要留疤的。
林蓁放了手上所有活,守着之华。之华一说痒,她就给他打扇,还得按着之华,仔细别让他把痘给挠破了。
她自己分身乏术,也就没注意到另一个孩子李十□□寒入体,发起了高烧。
那天下着大雨,雨水淤积冲垮了田坎,毛叔和爹娘连夜抢修。林蓁照看之华一宿,李十四烧了一宿,等第二天毛叔回来时,李十四就烧的人事不省了。
那次,毛叔狠狠打了林蓁一顿,说不上来是因为孩子发烧生气,还是嫉妒得发狂终于忍不住了。
从那以后,家暴就成了家常便饭。
林蓁不是没想过走,只是为了两个孩子忍了。
但她挨着打,却不曾屈服。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她的头颅依旧高昂着。
从李十四有记忆以来,娘就总是在挨打。尽管他娘毁容了,但是她心灵手巧,人又勤快,做饭好吃,还会给他做鞋。
娘总是有那么多活要忙,以至于到了暮色初起时候,她娘还要坐在院子里给他们兄弟俩做鞋。
娘总是拿了零碎布头攒在一起,趁着某天毒日头,放在太阳底下暴晒,然后拿水煮成浆糊,最后按着他们脚大小做成千层底。
小孩子长的快,他俩的鞋基本上一季一换。林蓁不得不经常在院子里坐着纳鞋底。
李十四最喜欢这个时候。
娘在纳鞋底,难得地坐下了。他就跑过去,和哥哥一左一右依偎在娘身边。他娘知识渊博,有时候会给他们兄弟俩讲故事,什么虎头鞋啊,牛郎织女啊,孟姜女哭长城啊……因为有了这些瑰丽多彩的故事,夜晚都变得明媚起来。
只是偶尔,哥哥会突然冒出来一句:“这个故事听过了。”
李十四其实很疑惑,疑惑哥哥是什么时候听过的。疑惑只是一瞬的事,很快他就会被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吸引,继续津津有味地听着。
夜色凉如水,偶尔繁星闪烁。爹坐在门槛上,沉默地听着娘讲故事,有时候不耐烦地抠弄虫蛀的门框,于是簌簌地落下木屑。
但不幸的是,这样的温情时候不常有,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地鸡毛,琐屑不堪的日常生活。
娘经常被打。被打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兄弟俩都很心疼,哥哥会冲到爹前面,伸着胳膊挡在娘面前。李十四会哭叫着抱住他爹的腿,求他不要再打娘了。
李老爹李老娘一开始会劝,会骂。一来是真心疼林蓁,二来是怕把林蓁打跑了,儿子娶不上媳妇。
但是天长日久,老两口也疲倦了,林蓁也一直没走,他们也就不再劝了。
毛叔的婚姻生活就这样了,繁重的劳作,琐碎的日常,以及时不时痛打林蓁一顿以作调剂。他以为日子就是这样的,琐碎的,细水长流。
他和林蓁也会像他爹娘一样老去,然后逐渐和睦。把孩子养大,然后为他操劳。
意外发生在李十四十岁那年。
毛叔不喜欢之华,在家里都无视他。他心知肚明,林蓁是为了两个孩子才忍着跟他过日子的,打林蓁,林蓁跟条癞皮狗一样不会走。但是打了孩子,她大概率是要带着孩子改嫁的。
那年之华已经十三岁了,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了。他是打小听着“十年磨一剑”长大的。
他有一把小刀,说是小刀,其实不对。就是半截匕首,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
李十四有记忆以来,之华就一直在磨刀,把那把刀磨的锃光瓦亮了,就收起来。没见过他用,只是偶尔拿出来摸一下。
李十四那年十岁,清明过后,他娘又一如既往蔫蔫地了。他娘平时话不多,挨打时一声不吭,眼泪也不多,从来不哭。可是每每垒坟烧纸那两天,她的嗓子都沙哑了,眼睛也浮肿着,带着水光。
他只有很少几次跟着娘去垒坟,看娘坐在那个小土包前面说话,神情疲惫。她平日里不出声,到了这儿,仿佛要把一年攒的话都说了似的,一直说个不停。说着说着,流下泪来,然后抽抽噎噎地继续说。
那年,李十四也跟着去了。
因此,毛叔大发脾气,叱骂林蓁怎么可以带着他的儿子给野男人上坟?
林蓁难得地回嘴辩解,然后就挨了打。
但是这次不一样的是,之华的“十年磨一剑”已经好了,他勇敢地拿那半截匕首捅进毛叔的身体里了。
毛叔还在壮年,半大小子的之华怎么可能是毛叔的对手?
林蓁和之华被关进了柴房。
李十四悄悄去看望他们,哥哥和娘在吵架。
哥哥之华说:“你凭什么说为我好?你一厢情愿的为我好,听过我的想法吗?”
“我愿意跟着你去要饭,去讨口,哪怕饿死了都不愿意看你挨打!我们带着弟弟,我有力气,能挣钱养活你们俩。”
“你这种为我好,我根本不想要!我只要你好好的!”
娘和哥哥抱头哭成一团。李十四莫名地,鼻头一酸,也落下泪来。
最后,之华说:“娘呀,你想去哪儿,我都跟着你去。”
那天过后,毛叔照常过日子。除了肚子上多了一道疤,似乎没什么不一样。
那年的七月半,娘又要出去。毛叔沉默着,没说什么。
但是娘犹豫了一下,想要把李十四也给带上,爹没同意。
李十四很想跟着去的,但是只能眼巴巴看着他娘领着哥哥远去,哥哥还频繁回头张望。
就那一去,林蓁再也没有回来。之华也跟着消失了。
毛叔去找过,他第一次去了林蓁前夫坟头。坟头已经被刨开,薄棺里空空如也。
林蓁带着儿子,挖出了前夫的尸骨,就这么消失了。
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得知消息的李老爹李老娘悔不当初,叱骂毛叔把媳妇给打跑了。
比中年丧妻更可怕的是中年失妻。
哪怕林蓁清清白白地走了,在村人嘴里都会变成和人跑了,一来二去,毛球头上就戴了顶“王八”帽子。
他自己条件也不优越了,林蓁一走,他就彻底单了下来。
林蓁走了,仿佛打开了什么开关一般。毛叔开始拼命地干活,把李十四送去镇上医馆当学徒。他曾经有过的,他要李十四也有,他没有的,他也要李十四有。
时光过的很快,原本以为繁重的劳作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没想到居然很快,十年就过去了。
十年里,毛叔学会了自己给自己找乐子。
他喜欢半夜在村子里遛达。没了白昼的遮掩,漆黑的夜里,一切都显得真实。
他听见打婆娘的男人的打骂声,也听见普通夫妻在床上合计村长儿子娶媳妇送点什么的,也有极少数恩爱夫妻在床上打情骂俏的,还有半夜偷人的……
很少几次,他也在野地里撞见青年男女私会的。仿佛说不完的情话,就如同清水河的水一样静静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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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十四没有名字。他在这一辈里排行十四,所以叫李十四。
其实他有名字,是他娘给取的,叫扶苏。娘说,扶苏是高大的乔木的意思,这个名字好。
但是娘说的不算,得他爹来取名。毛叔不会取名,所以他就叫李十四。但是在外面,比如说他师父周望春就会管他叫扶苏,李扶苏。
李扶苏读过书,学医的得下点本,哪有不识字的大夫呢?
于是下了点本钱,先去镇上开蒙念书,读的是《诗经》,《论语》。后来学《尚书》,学到一半,师父说够了。于是就没念书,去师父那里临摹药方去了。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念过书,念过《诗经》,读过《桃夭》。
前山村在大青山前头,陶华就是从那里嫁过来的。那里的人多半姓陶,就像清水村人多半姓李一样。
李扶苏以前没想到,他是今年给娘的前夫扫墓时,偶然想到的。娘的前夫应该是姓陶的。
那哥哥之华,应该叫,陶之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李扶苏瞬间明白了什么,又不大明白。像是活在一个糊涂的梦里,看不真切。
扶苏,出自《山有扶苏》
我给翻译一下,大概是女子的嗔怒。
山上有高大挺拔的乔木,水沼里里有灼灼艳丽的荷花。我怎么就没有遇见美男子,只遇见一个傻小子呢?
这章补上昨天的,今天的,和明天的。
五月了,我在为了六月穿小裙子而努力减肥来着,然后加上有课要复习什么的,昨天来不及更新。十分抱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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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桃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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