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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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一祈和林大贵可以说聊的很愉快,他来到东风公社下乡肯定要和当地社民混熟了日子才好过,而且自己又不懂乡下怎么种田,因此很有必要交好当地社民,因此他们两个一个有心,一个有意,能不愉快才奇怪了。

好一会之后徐一祈才告辞离开,结果回到住处一看,许一齐又在自己的房前瞎转悠,一副鬼鬼祟祟的样子,头不停的往徐一祈的房间里张望。见到徐一祈回来了有又赶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上前来迎着徐一祈。

“徐同志你这是哪去了,我在这正等你呢。”许一齐走到徐一祈身边殷勤的说道。

“许同志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徐一祈假装并没有看到他刚才鬼鬼祟祟的动作,表面很温和的问道。

“哦,也没啥大事,我就来看看徐同志还有没有什么要帮忙的?”许一齐笑着说道。

“不用了,我现在收拾好了,多谢许同志上午来帮忙呀。”论做表面功夫,徐一祈和他也有的一拼,明明双方都不耐烦对方,都偏偏装作很热情的模样。

“不用谢,应该的应该的,我们既然那么有缘来到这里一起当知青,而且咱们连名字都这么像,就跟注定了要当朋友一样,徐同志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用客气尽管招呼一声就是。”说罢,许一齐还拍了拍许一齐的肩膀,嘿嘿的笑了几声。

如果徐一祈没有看过原书当真会以为许一齐是个热心肠,可惜了许一齐伪装的再好在徐一祈眼里也不过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随便与许一齐寒暄几句后,徐一祈就借口要休息将许一齐打发走了。这个许一齐的精力也是够充沛的,昨天一夜没有睡觉,上午休息一会就能生龙活虎的来巴结许一齐了。

不过看着许一齐对自己仍旧无事献殷勤的样子,看来他确实是没有什么发现的,那早上他为何还一副神采奕奕,精神振奋的模样呢?

徐一祈是越发想不明白了,不过想不明白就想不明白吧,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必要把时间全部浪费在许一齐的身上。

许一齐从徐一祈这边回到房间时,因为自以为与徐一祈的关系更进一步而在沾沾自喜,许一齐算盘倒是打得好,以为只要成功与徐一祈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让他放松警惕就找机会拿到玉葫芦了。

至于许一齐昨夜并无所发现还一脸喜悦的原因,就不能不感慨一句他重生男的男主光环了,他昨天晚上在河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玉葫芦。

但他也没有灰心,只以为玉葫芦太小了,真掉在河里也很难发现,只是摸着起来的时候愈发小心了,生怕错过一点细节,就与金手指擦肩而过。

也因为他找的太过小心了,一不小心就呛了几口河水,而且伴随着河水吞入口中的似乎还有其他的东西刮过他的喉咙进入他的胃里。

然后许一齐就发现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他发现他也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金手指,他现在能感知到别人的情绪,进而进行影响。

至于他是怎么发现这件事的,那就要归功于林芊芊,林芊芊是生产大队长林业民的女儿,许一齐上辈子的前妻,一个为他生下长子后来被他抛弃后独自抚养孩子的坚韧女人。

本来找了一夜玉葫芦没有收获,心情郁闷的许一齐,正带着疲惫的身体打算回到知青点后再去找徐一祈探探情况。

回去的路上就看到了前面有一个提前一桶衣服正要去河边洗衣服的女子,女子熟悉的背影告诉他,这就是上辈子给他生了一个后来人生赢家的长子的林芊芊没错了。

此时的林芊芊正值妙龄,眉宇间透露出少女不知愁的天真秀气,许一齐故意摆出一副读书人的清冷模样,因为林芊芊自己学习不好,所以特别崇拜读书了,这也是他上辈子之所以能娶林芊芊为妻的主要原因。

许一齐努力摆出林芊芊(上辈子)最爱看的斯文模样,朝着林芊芊委婉一笑,提前上前搭话:“姑娘你好,我是公社新来的知青,我姓许,叫许一齐。”

怎么说吧,许一齐虽说品行恶劣,但上天却给了他一副好皮囊,俊俏的面孔,加上又是林芊芊最崇拜读书人的模样。

许一齐这个城里来的知青刚好就是附合林芊芊理想型的男人,因此林芊芊对他第一印象特别的好。

当然,只是一个好印象而已,并没有一见钟情,生出要嫁给他的想法,只是知道这个人是高中毕业就下乡的知青,而且长得斯斯文文的,特别好看。

“你好,我叫林芊芊。”林芊芊说完随即低下了头。

虽然他不是那种和男孩子说句话都要羞红了脸的性格,但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还是很矜持的。

林芊芊矜持但许一齐可完全都不避讳的走上前去,抢过林芊芊手里的木桶说道:“我帮你提着吧,这木桶看着还挺重的。”

“不用了,不用了,我自己来就好。”林芊芊赶紧把木桶又抢回来。

开玩笑了,当然是赶紧拒绝了,这个年代哪个男孩和女孩多说两句话,都要被人家传闲话,她可不敢乱让许知青帮她提东西,说不定明天就有人改传她们的闲话了。

村里干活长的的姑娘这点力气还是有的,光是看这城里来的知青就知道这许知青搞不好力气还没自己大呢,不过因为看许一齐一片好意,林芊芊还当许一齐是多么乐于助人的人,所以印象更好了。

许一齐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感知道林芊芊的好心情的,一开始他还没有发现这个隐藏的金手指,只是因为感觉到林芊芊对他的印象很好,所以心情很高兴。

他能不高兴吗,上辈子林芊芊在他离开后一个人抚养儿子长大,并且把孩子养得那么出色,想到未来那么成功的一个首富会是他的儿子,他都高兴傻了。

上辈子把一个白眼狼当宝结果落的那么一个悲惨下场,他这辈子一定要好好对待林芊芊和儿子。

最好是他把徐一祈那里的玉葫芦抢过来,这样他完全可以复制徐一祈他的成功之路,从养殖场做起,搞不好不用等到他儿子了,他自己就能成为他们市里的首富了。

许一齐是想想就高兴,他也没想到来到这里后这么快就能见到林芊芊,他这次一定不要浪费时间,要早点把林芊芊娶回家,早点把他的天才儿子生出来。

因为许一齐太高兴了,然后等他回过神来发现林芊芊也很高兴,脸上扬起灿烂的笑容,他能感觉到林芊芊心情非常的高兴,就跟他的心情一样,那么开心。

然后许一齐就发现,他如果很高兴的话,林芊芊也会变得很开心,等林芊芊到了河边,他一个人回知青店的路上,许一齐终于发现了他的金手指。

一夜无所获的气愤烟消云散,许一齐喜滋滋的回到了知青点,这就是徐一祈见到他时他满脸喜色的原因了。

当天晚上,徐一祈有些许失眠。想着反正也是睡不着,他就进到了玉葫芦里面研究研究灵泉吧。

灵泉井里的这些珠宝拿到许一诺生活的世纪,绝对能让他成为一个亿万富翁,更何况这是在物资匮乏的七零年代。

徐一祈随意翻动着这些珠宝,这些珠宝对现在的他用处不大,又不能变现。况且这可是七零年代,拿出这些珠宝,他免不了要被批斗,甚至有失去小命的危险,他可不愿冒这个险。

这时候徐一祈倒希望这不是一屋子的珠宝是一屋子的山珍海味,来到七零年代的这几天吃的东西确实让他这个二十一世纪的小吃播有些难以下咽。

他开始想念扎啤烧烤小龙虾,想到这些他高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不过即来自则安之吧,以后总能找到机会给自己加餐。

徐一祈安慰着自己,然后又把之前找到的那个和空间玉葫芦很像的那个玉葫芦拿出来,然后把它变的和和真正的玉葫芦一模一样。

感谢原主,感谢原主的妈妈,要不是他们,徐一祈穿书后的生活肯定会很惨。

只不过呢,就是不知道这个玉葫芦是在空间里被他改变形状变成玉葫芦的,也不知道会不会和真正的玉葫芦一样有着特殊的功能呢?

想着徐一祈就想回去试一试这个玉葫芦,不过刚把心神从空间里抽出来,就听见外面吵吵你嚷嚷的,好像是前面新知青点里许一齐和李爱红在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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