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

娱乐公司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沈俏拿到严臻电影角色的消息不胫而走。

对于她要进军影视圈这件事情大家不觉得稀奇,唱而优则演是这个时代的常态。

稀奇的是她出道选择的角色,竟然是捡的利晓兰不要的。

歌手和演员虽然是两个赛道的选手,但当二者都站的足够高的时候,也就没有谁比谁更高贵的说法了。

circle成名虽然晚于利晓兰,但出街上去一站,能喊出利晓兰名字的人未必比沈俏这个名字更多。

如果是导演指名道姓,非沈俏不可还好。

但这明显是利晓兰不要的角色,落到了沈俏手中,想也知道不可能是公司主动安排的。

因为以circle现在的人气,就算是要走影视圈的路子出道,有的是正儿八经的电影角色可选。

没必要到一个专门捧其他的剧本里作配,只有沈俏这边主动出手一个原因可讲。

沈俏不是很在乎别人怎么想。

她当然可以要求公司以她为核心安排影视圈的资源,甚至单独为她开一个组也不是不可以。

但在明知道有捷径可走的情况下,为什么非要舍近求远?

娱乐圈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不确定性。

有一句话即使在多年后也仍旧被奉为圭臬:

小红靠捧,大红靠命,强捧灰飞烟灭。

有人大把大把的钱砸进去,就是红不了。

有人一张照片红遍大江南北,找谁说理去?

有人兢兢业业,在娱乐圈投身数十年,也依旧不温不火。

有人一站封神,之后哪怕摆烂一路,也仍旧是众人心目中白月光。

有的电影电视剧大投资,大制作,飞升梦都做好了,结果扑的爹妈都不认。

有的剧组穷的差点连盒饭都发不起了,结果一发布备受好评,连里面就出镜了两场的狗都红的令人发指。

沈俏很清楚自己的定位是什么,她有点音乐上的才华,有点演戏的天赋,但都不多。

前者没法让她成为举世闻名的音乐家,撑死也就在流行音乐圈混混日子。

后者也很难让她像那些备受赞誉的影视圈前辈那样,演什么像什么。

如果说演员分三个档次,最低的档次是演什么都像自己,除非是演到了一个真的和本人很契合的角色,不然就会让人觉得非常出戏;最高的档次则是演什么像什么,也就是俗称的剧抛脸,你看到这个人,只会想到故事里的角色,而忘了他本人是谁;那沈俏觉得,自己的演技水平撑死也就在中间——

也就是观众看到她,虽然知道这是沈俏,但也觉得不是太出戏的那种地步。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同期不是没有更好的女性角色。

但不管是硬朗固执的女警花,还是精明能干的女律师,都不是才十八岁的她能驾驭得了的角色。

她现在就适合演一点花瓶,当然要找一个最会拍的导演。

把这张青春无敌,胶原蛋白满满的脸蛋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展现出来。

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认知到她的这份美貌。

就在沈俏准备进组的这段时间里,利晓兰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这件事,眼巴巴地凑上来。

她语气刻薄,说了几句酸话,大概就是说沈俏怎么什么脏的臭的都往自己碗里扒拉,也不嫌弃。

但最后也很是别扭地提醒道:“……严臻那个人很不老实,喜欢占女演员的便宜,你拍戏的时候要小心。

“不要觉得自己年纪小,就抹不开面子,那些臭男人,胆子都很小的,你真要跟他闹,他反而没那个贼胆。

“哼……反正你愿意拿自己的名气给人家作配就做配吧,我是不做这种蠢事的。”

她说话委实不算好听,尤其是前面几句,高高在上,还带着训斥人的意思。

沈俏很平静地听着,听到最后,脸上反而露出了一丝笑容。

“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谢谢晓兰姐姐。”

她很是真挚地说道。

哪怕剧组里的那些龌龊事她见得多了,也知道该如何处理。

还是感激利晓兰愿意专门跑一趟来给她说这些。

前世她和利晓兰接触不多,她们之间打了一个时间差,利晓兰大红大紫的时候,她和赵优还是公司里的训练生,为了circle的出道而准备着,而等到circle爆红的时候,利晓兰又卷入到了解约风波当中,因此二人无甚交集。

没想到今生竟然因为她主动争取一个利晓兰不要的角色,竟和对方有了牵扯。

利晓兰愣了愣,不太自在地拨弄了一下自己的卷发,耳垂下的钻石随着她这个动作晃了晃,熠熠生辉。

“反正我言尽于此。”她别过头去,似乎是不愿意对上沈俏那双能看穿人心的眼睛,颇为潇洒道,“走了。”

“晓兰姐。”沈俏却是喊住了她。

她有些不耐烦地道:“干嘛?”

沈俏很认真地看着她,“不要做蠢事,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还以为她要说什么的利晓兰嗤笑一声。

“哎呦,真是笑死我了,小妹妹,你才见过几个男人啊,就说这样的话?

“姐姐我吃过的盐比你走过的路还多,用得着你来教我?

“不过我倒是听说最近好像有个大少爷在追你?

“那你可要小心啊,这些有钱人追明星,都是玩玩而已。”

“就没有动真感情的吗?”沈俏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那些富豪那么有钱,什么样的女人没看过,追明星就是图个新鲜而已。”

利晓兰的嘴角不自觉出现一抹笑意,“当然,也不是没有愿意和你走心的,只是要很幸运……”

沈俏看着她那副陷入爱河而不自知的愚蠢表情,显然是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幸运儿。

和恋爱脑的女人是说不通的,在没有受到真正的伤害之前,劝分只会让对方记恨上你。

沈俏不是那种会做蠢事的人,利晓兰和她之间的关系也没到她愿意牺牲两人交情的程度。

如果这个人是赵优,那又另当别论啦,她不抡着巴掌把对方扇醒她就跟着赵优姓。

“那怎么判断自己是不是那个幸运儿?”

沈俏的瞳孔一缩,她注意到,利晓兰的手下意识地摸向了自己的小腹。

“反正你遇到了就知道了……”

……

“你说利晓兰可能怀孕了?她疯了吗?!”

俞红不可思议地说道,在这个年代,未婚先孕还是一件很令人不耻的事情。

当然,这件事在哪个年代都不是一件值得拿出来说道的事情。

只是后世大家的思想更开放,因此接受程度更高。

因此明星甚至敢搞出“是的,我们有一个孩子”这样的操作。

但在这个时代,这个众人的思想开放程度只比“发现通/奸就要把人浸猪笼”好一点的时代。

女性未婚先孕,仍旧是一件让人觉得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要是发生在一个女明星身上,几乎可以宣判她前途尽毁。

沈俏对俞红的焦虑有些不太理解,“又不是我和小优未婚先孕,你那么慌干嘛?”

俞红瞪眼,“你们两个要是敢干出这种事情来,我替你们爸妈打断你的腿!”

沈俏笑了起来,“我妈跟我爸到现在都还没结婚。”也就是个情人。

赵优也在一旁弱弱地说道:“呃……我好像也是未婚先孕的产物。”

沈俏还是第一次听说赵优的这段往事。

在单人沙发上横坐着,将腿压在沙发边缘的她转过头,对赵优伸出手。

“你也是,好巧好巧。”

赵优同她握手,“是好巧啊。”

俞红:“你们两个就是故意来气我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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