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紧张感

翌日,林语晨拿上竹篮子,装了一铝盒的食物,趁朦胧的天色上镇。

女儿临走前,林兰香对她叮嘱了又叮嘱,还骂丈夫躲懒,这个点都不起床送送人。

林语晨安慰母亲:“昨天爸推车送沈婶婶去镇上,又那么晚回来,定是累坏了,让他多休息会吧。妈,没事,你放心,我走了。”

人走出村不久,传来拖拉机“啪啪啪”的声响。

这种拖拉机的声音,在很远处就能听见。

拖拉机在林语晨的旁边停下,赵三叔探出车窗:“晨晨啊,你妈让我稍你一段。刚好,琳琳也去卫生室,你们同路。”

后车斗里的赵晓琳站起身,打招呼:“语晨姐,快上车。婶婶给我递了小板凳让你坐呢。”

“好嘞,谢谢赵三叔。”赵三叔是赵晓琳的三叔,名唤赵松海。

林语晨把篮子递给赵晓琳,踩着轮胎爬进拖拉机的车斗。

斗里有一张竹椅和小板凳,刚好两人坐。

车斗上,伴随拖拉机的轰隆声,林语晨和赵晓琳兴致不减地聊起天。

原来,周六是赵晓琳当医生的大姑值班。赵晓琳学医的梦想源自于她大姑的启蒙。

赵晓琳趁大姑值班的日子去镇卫生院帮忙,顺便接受大姑的私教。

赵晓琳扎两条麻花辫,穿件纯白的衬衫、青布裤,五官单看柔和,合在一起后有几分犀利,比她哥赵晓鹤看起来厉害得多。

人是实打实的聪明,且爱学习,有智慧。

日后,赵晓琳做省二院的副院长,更是成熟威严。她用事实证明努力可以获得回报。

此时的赵晓琳还是个邻家小妹妹。

林语晨看她手边的靛青帆布包,包上摆着主席的《诗选文集》,打趣说:“天也没大亮,这么吵的拖拉机,一颠一颠的晃人,你还看得进书?”

“看不进啊。所以,我现在可以看语晨姐。语晨姐,你真好看。我读书看到‘红颜祸水’四个字,一直不明白女人究竟要美成什么样才能成为那么大的祸水,让男人倾国倾城。今个早上,我哥大清早和我爸吵,说是要把家里传下来的小叶紫檀木的玲珑小桌子送你读书用。

那个瞬间,我就突然明白这四字的份量。”赵晓琳拿起书挡在唇边,一本正经地说完后爽朗地大笑。

“……”林语晨无语地看着赵晓琳,不免红了脸。

赵家两兄妹的毛病:一个路痴,一个说话直。

赵晓琳是那种说话没恶意,伤害性却很大的性子。但是,人家小姑娘也是有真本事。

林语晨尬笑:“赵晓鹤胡说,我看什么书啊,认识几个字会算点账就够用。”

前世得这点学业还真不大够用。创业之初,须得跑各地办事,吃了不少没文化的亏。后来,有钱雇人才解决这些麻烦。年轻女孩有文化有内涵才真正吸引人呢。

“不是啊,我认为哥说得有道理。语晨姐,你和我一起考大学吧。”赵晓琳挪凳子靠近,“昨晚我哥来求我,请我给你准备书录和笔记呢。”

“他这……太虎了吧?”林语晨被赵晓鹤的行动力震到。

“开始时我也觉得他是一时兴起。后来,他把珍藏的笔洗送给我。我就答应帮忙。今天,我看到语晨姐,觉得哥的主意挺好。红颜薄命都是女子没本事害得。你若有本事就能保护自己的美貌。读书,学本事,保护自己!”

而且,说不定我能替哥挣个大嫂回来。与有学问的大嫂商量,比同个榆木疙瘩的哥废话好啊。

赵晓琳想象那画面,越发觉得这主意好。

她一把抓住林语晨的手,热切说:“语晨姐,回头你来家里,我把书给你准备好。”

林语晨“嗯啊”了声,深深地感受到赵晓琳的“先进。”

只是,她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考大学。林兰香得一句“嫁人的年纪”就把她得一时兴起给挫败回心底。

拖拉机又在路边停下。邻村的人同赵三叔打声招呼后一一上车斗。村里进镇多少有些远,不是人人都有自行车,能蹭上拖拉机都舍不得放过。

进灵水镇后,人群就散了,各忙各事。

赵晓鹤和林语晨一起进卫生院,阳光照在院里的大雪松上,像是覆了一层橙衣裳。住院处的玻璃口,往里瞧进去,可以看到铺着蓝白条床单和被褥的病床,以及靠坐着的病人。

赵晓琳熟悉这,拉了林语晨进大厅:“我还没问呢,语晨姐是来看谁啊?你家有人生病吗?”

这时,赵有归端着脸盆、挂着毛巾走来,看到两人,硬汉露了笑,喊了声:“你来了。林阿姨没来吗?”

“有归哥,我手上没力气,请缨上阵照顾病人在行,家里的农活干不了多少。对了,这是……”林语晨想要介绍旁边的赵晓琳,却发现赵晓琳松开手后立在原地不动,而眼神发定地看着赵有归。

作为过来人,林语晨一下明白赵晓琳这种一眼定情的情况,赶紧拉她一把,想继续做介绍。

赵晓琳已经先一步喊:“有归哥,你是有归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赵大叔家的晓琳。”赵有归笑着点头,“昨天才回来。”

“你回来怎么不在村里走动?卫生院……沈阿姨病了?”赵晓琳一下猜到情况,露出担忧、懊恼的神色。

林语晨的目光穿过赵晓琳和赵有归对上,提了下手里的篮子,示意过后先进病房。

赵晓琳站在赵有归面前,面上渗着薄红,似乎已经忘记来卫生院的正事。

沈秋霞靠坐着床头,见到林语晨后笑喊:“晨晨来了,我这病……给你家添麻烦了。”

“婶婶,我爸说了,他和赵叔是老交情。我妈没来,是我抢了她的活,你别嫌弃我笨手笨脚,照顾不好你啊。”林语晨说着取出铝盒,摸了下还热乎,赶紧递过去,“快趁热吃。”

沈秋霞接过饭盒,面上满是不好意思。

“昨日多亏你爸。你爸说是你提醒他打电话,医生也说若晚点来……我才是那个会害了有归一辈子的人……”

林语晨赶紧握住沈秋霞颤抖的手,取了兜里的靛青手帕给她擦眼泪:“婶婶别这样说,现在有归哥回来,你也治疗了,一切都会好起来。吃吧。”

沈秋霞把盒子放在被褥上,没挂过水的手拿起勺子吃。

林语晨刚要上手帮忙喂饭,赵晓琳已经快步入内,越过她拿起盒子:“沈阿姨,你病了怎么不同我说啊。若是我知道你病了,我……”她坐在床沿,刮了一勺粥喂沈秋霞,“吃吧。现在开始,我照顾你,照顾到你出院。”

沈秋霞笑起来,先看眼站在门口的赵有归,说:“你不是有事要去办,先去忙吧。这里有琳琳和晨晨在,我没事。”

赵有归面对转来得三张脸,突然有种奇妙的紧张感。

“那……我先走了。”

林语晨弯身拿过铝盒,朝看楞的赵晓琳使眼色。

赵晓琳立马明白她的意思,起身说:“有归哥,我送送你。”回头给林语晨感激的眼神,追着赵有归出去。

沈秋霞看着林语晨,吃了口粥,含糊地笑了下。她咽下后慢慢说:“晓琳她……你看出来了?”

“嗯。”林语晨莞尔,又喂她,“瞎子都看出来了。没想到她这么小就喜欢有归哥。”

“小时候吧,琳琳去山里玩迷了路,有归带她回家。这孩子就一直记着有归的好。

有归当兵几年不回,她还老往我这跑,小孩子心性不定,还什么都不懂呢。

近来,琳琳要考试就没怎么来家。”沈秋霞说完,见林语晨的神色没变,垂敛眼里的光,“我知道有归的心思,他一直当琳琳是妹妹。”

“婶子,先吃饭。”林语晨懂了她最后的话意,但她并不在意赵有归喜欢谁,或者赵晓琳喜欢谁。

这一世,对于感情,林语晨看得很淡。

进过坟墓,感受过生不如死,谁又会再进去一次呢?

沈秋霞也明白林语晨的心眼高,吞了口粥,又说:“我不是替有归说话。他的心眼实在,认定的事不会反悔。这次,他退伍回来去市里当警察,我想反对也没法说……咳咳……他已经直接办了手续。”

“啊?”送人回来的赵晓琳直接惊呼出声,奔来说,“沈阿姨,真得吗?有归哥不归队啦?”眼神里的雀跃藏都藏不住,笑容更是直接绽了出来。

林语晨的“啊”声轻落,手里的饭盒子被晓琳拿走。她往后退了一步,让出喂饭的位置。

前世没这一出!不对,前世也没有沈秋霞入院治疗的事。

赵晓琳当二院副院长时还是单身来着,被称为二院的铁人院长。这是林语晨住院时候听护士说起,那时候赵晓琳已经是快四十岁的人。

她看着赵晓琳后脑的马尾辫,不由笑了:这个女孩不仅聪明、读书好,能干,竟然长情专一。她和赵有归天生得一对啊。

可是,赵有归退伍回来后又为什么没娶她?应该没娶吧!不然,林爸不会说赵有归这么大年纪还是孤身一人的话。

沈秋霞吃着赵晓琳喂的饭,慢慢地答着她问的问题。

原来赵有归这次回来还拿了部队给的转职介绍信,准备进市里的刑侦大队当警员。

今天他上市里办得就是这事。

今天开始更新这文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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