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元三年腊月初八,长安城里北风呼啸,天空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在两排装备精良的骑兵的护卫下,行走在长安城里最宽敞的朱雀大街上,它去往的方向是皇城东面的崇仁坊,路旁的行人纷纷驻足,猜测坐在马车里的人一定非富即贵。
马车上的坐着的正是唐德宗的第八个女儿——咸安公主李暮月和她的贴身侍女照雨。
公主年方二八,鹅蛋脸,柳叶弯眉,多情杏眼,艳若桃李,少女的脸上写满了天真和浪漫。
她穿着一件狐狸毛皮制作的绯红色风衣大氅,帽子附近一圈白狐狸的软毛把她围得暖暖和和,照雨还怕她冷了,一个劲儿地帮她搓着手,怕她手生冻疮。
她此行是为了去替父皇给骠骑大将军尉迟胜的府上送一封来自于阗国的信,顺便找和她一起骑马射箭读书,一起长大的尉迟锐玩耍,没想到一下了马车,就看到在将军府正门前,有一个人在风雪之中跪着。
这个场景让暮月极为震撼:漫天风雪的银白世界里,气派的将军府朱红大门前,一个一身黑衣的身影极为显眼得跪在那里。
让她感到很奇怪的是,他明明是卑微地跪在那里,背脊却挺得笔直,丝毫没有给人卑贱之感。
她从进府前就看见他,从她准备离开将军府回宫,至少两个时辰了,那个人还是跪在那里一动不动,好像是风雪之中的一尊佛。
“这个人是谁呀?为什么要这样?”她忍不住在马车里问骑马送他回宫的尉迟锐。尉迟锐,大唐镖骑大将军尉迟胜的独子,和李暮月同岁,是和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一个回纥的门户奴隶,他主子犯了事儿,被我父亲抓了,他想请我父亲把他主子放出来。” 说话的人有着一副稚气未脱,却又意气风发的少年模样。
“他主子是谁,犯了什么事儿?”暮月问道。
“回纥王子药葛罗多逻斯,总之——总之是挺恶心的事儿。”
李暮月忽然发现和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尉迟锐,不知道什么时候脸已然红成一片。
“不会吧?他主子是断袖之癖吗?他对你怎么样了?不会非礼你了吧?”李暮月连问四个问题,八卦之魂开始熊熊燃烧。
尉迟锐一脸愤然地辩解道:“那怎么可能,我可是从小习武之人。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让我猜猜,他向你表白了?还是他摸了你,亲了你?”
“他……”
终于在尉迟锐前言不搭后语又义愤填膺地表述下,李暮月大概知道了事情的经过。
唐人好武,所以在国子监读书的年轻学子们在课下之余时常私下比斗。而因为国子监不仅仅只有汉族子弟,还有不少来自其他国家被迫或自愿送来的很多质子。
于是这些看似平常的青年人争斗就带有几分国家之间的国力之争。
就像眼前的尉迟锐,虽然说着汉话又穿着汉服,和这长安城里的每一个贵族公子没有什么不同,却实打实的是西域于阗国的王位继承人。
而这位姓药葛罗的多逻斯王子正是回纥国的王储。
两人因一点小事产生了龃龉,于是约定比武,输了的人愿赌服输。比了骑射又比了摔跤,几番争斗下来,尉迟锐技不如人,倒也认输。
只是没想到这个多逻斯在众人面前,直接走到他面前,趁他不备,突然亲了他一口。
尉迟锐感觉受到了奇耻大辱,当场就准备与他拼命,奈何多逻斯不仅自己厉害,他身边有一个那可儿对他极为忠心,尉迟锐几乎连靠近多逻斯的机会都没有。
尉迟锐受辱之后自然回府向老子禀告,从小就把独子宠得像个宝一样的骠骑大将军尉迟胜,当即气得怒发冲冠,带着五千士兵直接进了长安城的西市里坊,把多逻斯以骚扰猥亵罪的名头给抓起来了。
李暮月略一思索,问道:“那个人跪着是为了谢罪吗?他杀了你父亲的人?”
“那倒没有,这下人大概自知理亏,所以只是自卫,并未杀人。多逻斯被抓之后,他就一直在门前跪着。”
“那你们怎么不连他一起抓了?”李暮月故意调侃道。
“你把我们家看成什么人了,我们可不搞秦始皇连坐那一套!”说话时尉迟锐一脸的嗤之以鼻。
“跪了多久了?”
“从昨天起就跪着了。两天没吃没喝也没睡觉,倒是个忠奴。”
听到这里,李暮月立刻要尉迟锐调转马车的方向。
“暮月,你干什么?”尉迟锐惊讶道。
“你叫我暮月,没叫我公主,说明你把我当成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对吧?”
“那是自然。”
“嗯,那我也站在朋友的立场对你说一句实话,这件事儿是你们家的错。”
“哼!那怎么可能?是他猥亵我在先。”尉迟锐说起这事儿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那我问你,你们比斗之前是否有约定好输赢之后战利品为何?”
“并未约定——但是,就算没有约定他也不该——”不知是不是因为难以启齿,尉迟锐话没说完。
“我听说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民风彪悍,表达喜怒哀乐都极其直接,也许他就只是喜欢你,觉得你好看,所以亲了你一口呢?”
尉迟锐长得像他的母亲,确实以清秀俊美著称,从小就有不少被认错成女孩儿的经历。
“退一万步说,即使他真的过分了,也不值得你父亲大动干戈要置他于死地呀?不瞒你说,我前几日正好听说有人向父皇弹劾了骠骑大将军,理由正是将军功高震主,为人跋扈,恐有二心——”
“这——”尉迟锐立刻明白了情势险要,在回府中找父亲之前,向她做了一个揖,“多谢公主提醒。”
李暮月下了马车,走在纷纷扬扬的雪花铺就的道路上。
雪白晶莹的世界,她身上的绯红色披风像是洁白世界里的一株火红的玫瑰,又鲜艳又魅惑,说不出得好看。
她找将军府的下人要了一件防寒的大氅,披在了那个在风雪中跪了两天一夜的人身上。
那人可能已经跪傻了,好半天才意识到头上的雪停了,身上暖了,忽然抬头定定地看着这个在大雪纷纷之中给他撑伞的少女。
“你会说汉话吗?”暮月看着他问道。
“嗯。”男子的声音很浑厚,但是染了风霜的眉眼说不出的俊朗,一看就是少年人的模样。应该和暮月年纪相仿,只是他高鼻深目,轮廓深邃,一双眼睛是清澈漂亮的琥珀色。
好特别的眼眸颜色,更特别的是这人的头发。茂密的编发浓黑如墨,披散在肩膀,却偏偏在刘海之处有一抹纯白的头发,极为显眼。
这是咸安公主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观看到一个回纥人,她心想,难道所有的回纥人都和这人一般英俊好看吗?
“你叫什么名字?”
“阿跌骨咄禄。”男子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
暮月听罢,立刻笑了,露出了洁白的贝齿,还有左边脸颊一个浅浅的梨涡,她笑道:“阿爹?你这名字未免也太占人便宜了吧,叫你名字还得喊你爹?”
“……”男子沉默了,好像因为自己的名字不够好而有点懊恼地低下了头。
“你先起来吧。你的主子已经没事儿了。很快就出来了。尉迟将军和他儿子都不是坏人,不会因为一点小事儿就和你们回纥国闹僵的。”
男子略一迟疑之后,选择相信了她,真的站了起来,但因为实在跪了太久,站得踉踉跄跄。
但是站起来之后,李暮月才发现他身材极为伟岸,她不得不垫着脚给他撑伞。
“你饿吗?我身上还有一点我娘做的梅花糕。你吃点吗?”说罢李暮月真的从随身携带的木盒中掏出了几个糕点递给他。
男子也不推辞,接过立刻吃了,吃相并不难看,只是看得出来真的饿狠了。
“你有汉人名字吗?”暮月又问道。
“没有。” 男子摇摇头。
“那我给你起个吧。你这么衷心,叫尔恪怎么样?意思就是你很恪守承诺的意思。”
“好。”
一阵寒风吹过,带来了一片片晶莹剔透的雪花,尔恪极为自然地转了一个方向,正好用身体帮她把风雪挡在身后。
“我们中原人起名还要有个和它呼应的字。你名叫尔恪,要不字就叫怀信吧?”
“好。”
这时不远处传来照雨的声音,她焦急道:“公主,你再不回去,贵妃娘娘就又要罚你抄《女则》了。”
暮月听罢赶紧把伞递给他,回头快步走向自己的马车。
“你的伞?”
“给你打吧。反正我有马车。”
男子看到少女蹦蹦跳跳远去的背影,忽然想起了什么,大声喊道:“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边跑边回头向他喊道:“我叫李暮月。我爹说我出生的时候,在大唐落日的余晖里,出现了一弯最美丽的新月。”
“李暮月,那你的字是什么?” 尔恪又喊道。
活泼的少女已经跳上了马车,她掀开了帘子和他挥手道别:“我的字是无忧,我父亲希望我永远没有烦恼。你快去吃点东西吧!我们有缘再见!”
上了马车之后,照雨还一直在向她抱怨:“公主,你怎么回事儿啊,和一个奴隶讲这么多话,皇后娘娘要是知道了,肯定又有的说了!”
“你懂什么啊,这个人很有趣。”咸安公主掀开帘子一角,偷偷地看,那个被自己起名叫尔恪的人还一直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风雪之中,看起来特别傻。
这确实只是活泼好动又善良爱助人的咸安公主人生中一段比较普通的经历。
但是李暮月知道如果历史是不能改变的话,那么这个人将会在在不远的未来成为回鹘历史上最伟大的可汗——怀信可汗,在中国绵延数千年的游牧民族历史里都是数得上号的大英雄。
他是即将统一漠南漠北草原和西域草原的众汗之汗。
上一世的记忆里,李暮月也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救过他,但是并未和他说过那么多话。印象中这个人一直对她特别特别地好,但是并未逾矩。
一直到她死的时候,她也不知道他对她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虽然最后因为他成了回鹘的可汗,她也成为了他的可敦。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个人一定是她人生中一个极其值得下注的黑马。
唉,李暮月再次感叹自己明明是个货真价实的真公主,拿到手上所有的牌局却都是死局,即便是上天给了自己重活一次的机会,依然没有什么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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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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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泽语对她采取猛烈攻势。然而,对方除了是个顶流,还是赛车手,跳伞等极限运动的爱好者,种种迹象都表明他是个海王,并且,他还比自己小七岁。
她答应他可以像朋友一样相处,最多是姐弟。谢泽语应允了。
只是一次宴会后的酒后乱性,打乱了两人的关系。
三十岁的萧玥惊觉:怎么可能和谁恋爱都一样呢?炙热到飞蛾扑火,到死也能想起的恋爱,一辈子只此一次。
原来顶流酷盖谈起恋爱来也是热烈小狗,说他这首歌唱的好,就立马就要给你现场唱一个,和小狗摇尾巴有什么区别?
十五岁的小狗已经很会爱人了,二十三岁的小狗爱人更是顶级的,就连那方面也是……
“萧老师,我现在可以带你去兜风了吗?”穿着一身赛车服的谢泽语温柔地看着她,再次问道。
年少时的暗恋,最终美梦成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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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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