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粉面不知何处去

月轮高悬,万籁俱寂。

一道黑影翻墙跃入一家客栈,停在了一间客房前面。一阵细密的敲门声响起,时高时低,好像月下的絮语。

不多时,房内亮起了灯光。

“三姑!你可回来了!”

随着一声惊呼,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打开了门,见到来人,拧起好看的眉头,问道:“你……你是谁?”。

“你这小东西,我才出去一天,你就不认人了?”

何欢儿迈步进了房门,打了个哈欠。距上次出门,也就十几个时辰,她却已然经历了一死一生,以及两次被抓、两次出逃。

逃出李宅,多亏了她口中的那颗“唇齿留香”。

“唇齿留香”是春宫门的人藏在口中的秘药。吐出去便是顶级迷药,奇香无比,闻到香味之人都会即刻昏死;吞下去就是至烈毒药,顷刻之间致人死命,是危急关头的自绝之法。

至于那根绑住她的发带,不知为何,在她奔出李宅时突然自行解开了。她见那根发带价值不菲,又是那样一个俊美男子所用之物,便收在了身上。

她打了个哈欠,懒洋洋说道:“我可得好好睡一觉了……小幸子?你这是做什么?”

小幸子正手拿一根棍子指着她,满眼都是警惕。“你……你到底是谁?”

她瞅着小幸子煞有介事的神情,哭笑不得。“你是不是睡迷糊了?我是三姑呀,春三姑!”

“我家三姑才没有你这么丑!”

“哈?”何欢儿看小幸子一脸认真,转身拿起客房中的镜子,凑近蜡烛一照,险些跌坐在地上。

神剑门的人数次说她丑,她本以为是因为自己遭逢大难,一身血污,边幅不整,神剑门的人借故羞辱自己而已。

一照方知,镜子里的脸着实称得起一个“丑”字!

蜡黄粗糙的面皮,面颊上生着好几块豌豆大小的暗斑,两片干裂的嘴唇全无血色,毛躁干枯的头发散乱不堪,再加上满脸灰尘、汗水和血迹混成的污渍,真是惨不忍睹。

这样一张脸乍然间贴面靠近,也怪不得那顾少主会吐。

何欢儿愕然之下,很快了然,她是又一次“变相”了。

她体内的千年灵参已有灵识,不会让宿主轻易死去,会救她三次。她每一次死而复生,都会经历一次“变相”。

十二岁那年,她已死过一次,经历过一次“变相”。虽样子大变,其实对她并无影响。

彼时,她已当了好几年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居无定所,整日只想着填饱肚子,根本无暇顾及样貌,而且,重生后不久,她就遇到了老宫主,加入了春宫门。

污垢之下,是一个甜美乖巧的少女,人见人喜。

如今,她正当双十妙龄,又一次变相。

这次,她变成了一个丑八怪,人见人嫌。

不得不说,人有旦夕祸福。

何欢儿呆呆瞧着镜中陌生的一张脸,欲哭无泪。转念又想,她身在春宫门,早已断情绝爱,美与丑又有何分别?只要有手段和秘药在身,她依旧是春宫门的三公主春三姑!

“小幸子,三姑这是遭人暗算,中毒了。我真的是三宫主,绝无虚假。”她撂下镜子,从腰间摸出一块方形铜牌,递到小幸子跟前,“不信你看。”

现如今,春宫门有三位宫主,每一位都由所有门人共同推选而出,直到三位宫主都去世,才会再选新宫主。

三位宫主都以一块方牌作为信物,方牌正面雕有“鱼戏莲叶”的图案,背面阴刻“春宫”二字,分别由金、银、铜三种材质制作,以示地位不同。大宫主齐怀春是一块金牌子,二宫主吴秋水是一块银牌子,何欢儿有一块铜牌子。

小幸子见到牌子,放下了手中的棍子,惊诧地说道:“三姑,真的是你!你这是中了什么毒?这么厉害!完全变了一个人,连声音都哑了!”

“不管了,三姑我得先睡一觉。”何欢儿朝他摆摆手。“一切等明日再说吧。”

何欢儿这一觉睡得深沉,醒来已是第二日正午时分。

她下了床,伸了个懒腰。听二楼一片嘈杂,呼喝声和脚步声响成一片,隐约间还夹杂着啼哭之声。

“三姑,你醒了?你这一觉睡得沉,雷都打不醒。”小幸子端来一盆水放到椅子上。

“二楼怎么那么吵?”

“有位女房客被杀了,头都不见了,类似的事已发生过好几起了。二楼被杀的是一位富家小姐,偷偷来会相好的,谁成想丢了性命。官差一大早就来了,闹了整整一早上了。”

“这金州还真是不太平。”何欢儿洗脸后揽镜自照,镜中那张脸丑陋依旧,倒不至于吓到人了。

院子里突然一阵喧哗,她开门去看。

两名官差抬着一具尸体走下楼来,前面一个官差呼喝着开道:“都让开,让开,不许妨碍公务!”

一名装束体面的妇人跟在后面,已哭得没有人声,高声叫着“儿呀,你死得好苦——!”

两名丫鬟从两旁搀扶着她,也不住地抹眼泪。

整间客栈的上下内外,满满皆是看热闹的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啧啧,连个全尸都没留下,凶手到底是什么人?”

“没听说吗?是跟她相好的那个王书生所为。官差到时,王书生就坐在尸体旁边,拿着把刀,全身是血,人已经傻了。听说他杀人之后还把自己给阉了,你说这事邪不邪?”

“那王秀才平时连鸡都不敢杀,杀起女人来倒毫不手软,一刀刺死还不够,连脑袋都给剁了。”

“你说,那砍下来的头去了哪里?官差搜遍了也没找见。那秀才也没离开过客房,能把头藏到哪里去呢?总不会是吃下肚了吧!”

“也真是奇了,这金州多年来都是太平地界,近来频发大案、奇案,多起女子失踪案还悬着呢,如今又出现了几具无头女尸。这官老爷怕是睡不着喽!”

“说起女子失踪这事儿,城中首富李员外家里也不安生,好像他那位千金也被盯上了,听说李员外还花重金请了好多仙长来护院。”

“他家里那位李秀秀可是金州第一美人,平日里又爱招摇,被人盯上有什么稀奇!”

“你们还不知道?方才我去街上,听人议论说,昨天晚上那个李嫦娥失踪了,李员外也病倒了。”

众人一片惊呼,纷纷打问起详情来。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富家大户受人羡,受人捧,自然也会遭人妒,遭人议,遭人嘲。

两个官差押着一个书生走下楼来。那个书生全身是血,像发癔症一般,口中不停嚎叫:“有鬼呀——!有鬼!”

何欢儿快走了几步凑过去,佯装站立不稳撞到了那个书生,果然,感知到了灵息。

她闭起眼睛,灵息所剩无几,眼前显出的灵纹有些模糊不清,但依然让她大吃一惊。

黑色灵纹!

何欢儿毫无修仙资质,却当上了春宫门三宫主,自有些过人之处。其中之一,是因为她有一个异于常人的本事——辨认灵纹。

凡修仙之人,天生都自带真气,正所谓“仙骨灵根”,后天加以修炼汇聚成灵气,有灵气就有灵纹。对一名修士而言,灵纹就如同掌纹、指纹,因人而异,绝无雷同。

一般来说,稍有修为的修士,便可感知到灵气的有无,灵气足够强大,甚至普通人也能有所察觉,然而,想辨识灵纹,需要极高的修为,而且要在灵力爆发的时刻。

但是,何欢儿天赋异禀,通过灵气散去后留下的灵息,就能辨认出灵纹,而且一旦见过,就不会忘记。

不仅是形状,她还能感知到灵纹的颜色。

灵纹的颜色大多在黑白之间,呈现深浅不一的灰色。越接近黑色,心性越恶、越毒;越接近白色,心性越纯、越善。因主人的状态不同,灵纹颜色也会有所变化。

有些灵纹十分奇特,并不常见。

比方说,上次破庙中遇见的人皮夜叉,灵纹呈现一片混沌,好似动荡翻滚的怒海。她还见过一种透明的灵纹,仿佛薄薄一层水面,唯见波纹起伏。

这类灵纹的主人要么性情极端,要么亦正亦邪,要么深不可测,都是些不能以常理揣度之人。

眼下,她竟在在这个书生身上探出了黑色灵纹!

这书生全无半点灵气,明显不是修仙之人,那么——灵息必然是别人在他身上留下的。

不仅如此,留下灵息之人的法力极强,从案发到现在已有三四个时辰,残存的灵息仍够她辨认出灵纹。

何欢儿正在惊讶,一个官差猛力推开了她,凶恶地吼道:“你这个遭了瘟的,没长眼呀!往哪里撞呢!滚开!”

小幸子上前拉走她,小声道:“三姑,你没事往那个凶手身上撞什么?不嫌晦气呀?”

“金州城这些女子的失踪与死亡,似乎都与修真界有关。我春宫门的冷烟两姐妹来金州之后,再无音信,说不定也卷入了其中。我们来金州已好些日子了,毫无头绪,所以说……”她对着小幸子伸出一根食指,“我得这个无头女子的头颅,也许会有所突破。”

“三姑,你无论做什么,可得告诉我。下山时,大宫主吩咐我要寸步不离跟着你,她说……说……”

“她说我过于散漫,爱闯祸,是不是?”

小幸子嘻嘻笑道:“大宫主说得没错啊。你前日一个人出去,不就中了稀奇古怪的毒吗?丑得我都认不出了。”

何欢儿摁了一下他的额头。“你这个见人下菜碟的小子,有本事你跟二宫主耍贫嘴去。”

小幸子一吐舌头。“我可不敢。”

春宫门二宫主吴秋水是门中大师姐,资历最老,颇有威仪。老宫主病亡后,门人本来要推她作大宫主,但不知何故,她坚辞不受,连做二宫主一事都是勉强答应。她名义上为二宫主,却对门中之事一概不理,整日幽居在她的秋波亭,极少露面。

何欢儿这个三宫主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与门人相处融洽和睦,却是个野惯了的性子,一门心思往外跑,很少在待在春宫门。

于是,门中大小事其实皆是由大宫主齐怀春一人做主。

夜深人静,何欢儿面朝墙壁躺在床上,将前日离开客栈之后所发生的事,细细想了一遍,不住唉声叹气。

也不知到底冲撞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她会背运到如此地步!

不过,在李宅撞见神剑门少主顾子期,却是一件大大的幸事……

她从外袍里取出那根束发的长带,一边摩挲,一边回想着顾子期的俊美容颜……情不自禁,失声笑了起来。

正当她陶然忘我之时,一个声音从床帐外幽幽然飘了进来。

“姐姐,今晚又有一个女子的头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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