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娇艳欲滴的蔷薇爬了满树,微风拂过,花瓣顺势落下,掉到了一个圆圆的脑袋上。
一个长得像是Q版章鱼的触手怪正在手忙脚乱的寻找他的老婆。
“老婆你在这嘛?”一只粉粉嫩嫩的触手掀开了石块,水蓝色的大眼睛朝下望去。
“或者这里呢?”千年古树被连根拔起,他又朝坑洞里望了望。
触手挠了挠脑袋,给柔软的头部挠出了一个浅浅下凹的弧度,一副疑惑的样子。
再不找到老婆,这就是他单身的第二十个年头了。
作为一只将找老婆作为终极目标的触手怪,这是对自己魅力的最大否定!
诺克斯坐到了小溪边,Q弹的脑袋耷拉了下来,粉嫩的触手垂在溪流里,随着水流微微晃动,他看向自己又长又粗的触手,
又是重重的叹了口气,一副忧郁的样子。
小时候还没觉得自己的老婆这么难找,光抓紧长触手了。毕竟触手越多,力量越强大的触手怪,才能得到老婆的青睐。
诺克斯还曾幻想过老婆对他一见钟情,会上来和他贴贴,愿意和他回家的美梦呢……
可是!不要说是老婆和他贴贴,他连老婆的一根毛都找不到!
现在就是后悔啊!后悔没有抓紧时间找老婆,触手可以慢慢长,老婆找不到就是找不到哇!
翻遍了整个地界,只有一群天天喊着“我命由我不由天”“除魔卫道为己任”的人,骑着小棍子,来捅他。
他们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一句话——莽上去!
天冷捅,天热捅,天天捅。
惹得诺克斯不耐烦了,卷起触手来就把他们扔自己的领地去。
这可是自己为老婆准备的风水宝地,将来结婚要用的,岂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来的地方。
每次被他们搅乱了自己的家,诺克斯都只能委屈巴巴,呼哧呼哧的收拾。
地方干净了,自己脏了……
然后把自己洗干净,开始找老婆,被带着小棍子的人骚扰,打扫卫生,洗澡……
无限循环!
诺克斯厌了!倦了!还是先找到老婆最重要。
于是他开始地毯式搜索,掘地三尺,十八条触手一起开工。
落日染红了西天边,找不到老婆没有变。
又是一天结束了。
诺克斯理了理自己的触手,将它们平均的摊开来,然后把自己像一块融化的果冻一样甩到躺到了草坪上,瘪了瘪嘴,缓缓闭
上了眼睛。
老婆没有出现,是不喜欢我嘛。
——————
诺克斯是被额角的疼痛疼醒的,蜿蜒的鲜血从茂密的黑发间流下来,他意识的伸手去捂,却摸到了一手的头发。
他长头发了!
紧闭的眼睛刷的一下睁开来,水蓝色的眼睛微微睁大,瞳孔微缩,一副震惊的模样。
印象中伸向头顶的触手,也变成了五指。
没有触手长,还分叉 ,好丑……
此时他身处在一个小巷中,前面聚集起了一群人。
“殿下和你说话你还敢分心,我看你找打!”一只手掌伴着劲风,就要朝诺克斯脸上呼过去。
只见诺克斯游刃有余的用手抓住了那位的手,抬眼看了他一眼,那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子。
什么鬼,惹我触手怪!?
这个秃毛冬瓜后退了一步,惊疑不定的看向诺克斯。
此时诺克斯垂下了眼眸,又恢复了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只有老婆可以打我,这些人……
诺克斯暗暗蓄起力量,准备给他们来一下……
“停手吧,我相信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一个绿发的高瘦麻杆从秃毛冬瓜后面走出来。
“殿下。”几个跟班退到了一边,朝对他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
麻杆穿着一身及其夸张的礼服,还带了一个大大的拖尾,什么黄金啊、宝石啊都堆在了他自己的身上头上,活像一个宝石
展示架。
他掸了掸自己的袖子,朝地上的诺克斯撇了一眼,又快速的移了开来,好像看见了垃圾的一样。
随后又装出一副自以为孤傲的神情,故作怜悯的道“毕竟他也不是故意的,这次就绕过他吧。”
打的时候不劝,打完了出来装,死绿茶!
诺克斯的触手硬了。
触手?!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几只触手从他的后背伸了出来,朝他的脸前讨好的晃了晃。
他将触手举到了那几个“人”面前,他们熟视无睹。
好好好,看不见是吧,诺克斯嘴角勾起了一抹难以察觉的微笑。
那个高瘦麻杆还想靠近诺克斯,于是诺克斯趁他抬脚的时候,将触手伸了过去,啪叽一下!他面倒地,摔了个狗吃屎。
两颗门牙飞溅了出来,一个去了东边,一个去了西边。脑袋上的装饰物压得他一时起不来。旁边的秃毛冬瓜想要上去扶,踩到了麻杆的拖尾,啪叽一下。诺克斯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面前一帮顿时乱作一团,着急忙慌的。
“快把他们分开来。”
“送殿下去医院,快!快!”
没有谁在意一旁的诺克斯,他们作鸟兽散去,而诺克斯则坐在地上沉思。
虽然触手没有消失,自己还是很有魅力,但是自己变成人了。
这么说来也不对,是变成“虫”了。他变成了虫族,还是雄虫……
一种不尊重老婆、三妻四妾、性情爆燥还会家暴的恶心生物!
诺克斯自闭了。
完了,老婆那么好,肯定有很多追求者,自己还怎么争得过他们!他讲头埋到了两腿间,用手用力的锤了锤墙。
嘶,好疼……还变弱了,老婆肯定不要我了!
触手多也没有用啦……
落在来虫的眼中,就是一副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躲在角落生闷气的窝囊样子。
“叫你不要出门,给我们殷家丢尽了脸,还得罪了维克殿下!”
那个瘦高麻杆叫维克,是雄皇最小的儿子,自小就万千宠爱,骄奢淫逸。
原主是最低等级的F级雄虫。在虫族,每只雄虫都有精神力,用于安抚雌虫,而且高等级的精神力,可以压制低等级的,甚至可以给对方造成伤害。而精神力十分强大的雄虫,还可以幻化出精神力触手。
而按理说雄虫都有二次蜕变的过程,这次过后,精神力,外貌,体质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但是因为原身体质太差,被判定为先天废雄圣体,不能二次蜕变,信息素也接近于无。简单来说就是羊萎。俗话说物以稀为贵,可殷家雄虫多了,自然就不在乎这个没有利用价值的废雄虫。
因此原主在家中总是被忽视的存在。克罗斯家族的虫也以这个雄虫为耻。
读取到这段记忆,诺克斯大大的松了口气。
萎了好,萎了好,我还是干净的。
这次是诺克斯出门去看病遇到了维克,那维克见着他畏畏缩缩的,没有一点“雄虫的样子”。于是叫身边的跟班“教”他做虫。
这不,一板砖下去,把现在的诺克斯置换过来了。
什么克罗斯的,耽误我找老婆!
来虫是原身的小叔,也是整个家里唯一还对原主上点心的虫。
诺克斯看了看他,又学着记忆中的原身的样子,低下了头去,叫头发盖住他脸上的表情。他生的消瘦,泛着微黄的头发耷拉在脑袋上,泛出不健康的光泽。
印象里只要他作出这个架势,小叔就不会再说下去了。
小叔看着诺克斯,果然欲言又止,重重的叹了一声,一把拉起地上的诺克斯,拍了拍他的有着脏污的衣角道“我还是先带你去
治治你这头上的伤,本来就不聪明,别摔傻了。”
诺克斯的触手蠢蠢欲动
————————
月上中天,皎洁的月光透过玻璃洒在了由大理石板,映照出一丝冷光。
一个略微发福的中年雄虫站在正中,左边是他的雌君,后边站着的是几个雌侍。
在诺克斯的左右还有几个他的兄弟,在幸灾乐祸的看着他。
“瞧瞧你干的好事,殿下那边发话了,要我们好好教育你!”那只雄虫,也就是原身的雄父说到。
“我看这主星你也不用留了,你雌父陪嫁有一颗小行星,我决定划给你了,再给你点钱,你就去那吧,别回来了!”
站在旁边的雌父一脸冷漠,甚至有些不屑。
因为生下了精神力F级的诺克斯,他被雄虫冷漠了好长一段时间。早就视诺克斯为他的一个污点……
一只雄虫被家族赶出主星,就表明彻底被家族厌弃。
他们的做法,既讨好了维克,又借着这个由头,把诺克斯逐出家门。
诺克斯没有说话。他皱着眉头,一副沉思的样子。
换了个地方,我该哪里去找老婆呢?也好,说不定老婆就在虫族里面……
小叔看诺克斯一点反应都没有,有点着急道“这惩罚会不会太重了点……要不”
“看来小叔是先和他一起去啊。”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响起,是诺克斯的大哥。
小叔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大鹅,哑了声。唉,不是叔不想帮你,只是叔也无能为力。
“我愿意里离开”方便找老婆,“什么时候出发?”我马上要去找老婆!
诺克斯一改之前畏缩的样子,直视着他雄父,他们也只当是他受了刺激,没放在心上。
雄父伸出一只手指,颤抖着指向诺克斯,“这么想走是吧,成全你!维德,马上给我把他送走!”
在诺克斯旁边的小叔弯了弯腰,“诶,好好好。”
诺克斯转身就走,维德着急忙慌的跟在他后面,没有留意到身后花瓶打碎的声音和雄虫的痛呼……
诺克斯露齿微笑,老婆等我,我来啦!
触手(晃了晃)(藏到诺克斯背后)(微笑):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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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一
异世界的我觉得成为大厨
平平无奇但是美食技能点满的殷秘,穿越到了异世界变成了一个长着兔耳朵的兔子兽人,还带着一个装着每天会刷新不同食材的小空间。
虽然耳朵是焦糖色的和焦糖奶油布丁一样。
可是他变成了一个穷鬼啊喂!
于是为了生活,他在冒险峡谷门口支起了一个小摊,每天卖点羊肉猪肉牛肉瓜子花生蜂蜜水啊。
逐渐的,小摊变成了小酒馆,小酒馆变成了一个大酒楼。
可是那些谁来告诉他们,那些沉默寡言但美貌的精灵们为什么最喜欢的是牛油火锅。
脾气暴躁的炎魔对奶油冰淇淋爱不释手,狼人最喜欢刚出炉的臭豆腐。
还有那群魅魔,别再吃干噎酸奶了!注意你们的形象!
还好还有一只符合殷秘刻板印象的棕熊先生,最爱的是蜂蜜香草派。
“我最喜欢的其实是焦糖奶油布丁啦,当然给我加上三倍量的蜂蜜。”某只棕熊举爪。
——
殷秘是个乖宝宝,上学的很听大人话,小的时候不敢早恋,大了干脆不恋。到了年纪每天幻想会有入室抢劫般的爱情降临在头上。
最好男友身材健壮,八块腹肌!并且是个温柔的男妈妈!
朋友嘲笑他永远都不可能找到男朋友。
躺在自家棕熊先生的胸肌上,摸着腹肌的殷秘骄傲的抬起了他的小兔头!
——
某天棕熊先生看着在面前左摇右晃的毛绒球球忍不住伸出了罪恶的爪子。
于是水灵灵的被某只小兔呼了一巴掌。
“你摸了我的尾巴也得叫我摸一次,这是公平交易。”殷秘说
穆尔舔了舔嘴角,眼神飘忽,最终还是变成了一只毛发蓬松的大棕熊,圆滚滚的肚皮袒露在殷秘面前。
柔软又带着阳光气息的少年扑进了他的毛毛里。
你真的想拒绝一只毛茸茸的,鼻头湿漉漉的熊熊吗?
预收二
穿进霸总里的我疯狂发癫
大学生殷乐乐猝死穿进了一本狗血霸总文,而且穿成了里面的主角受。
这已经够绝望了,更绝望的是他穿进的还是传统的渣贱古早狗血虐文。殷乐乐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被围追堵截,虐身虐心,最后还追妻火葬场。
苍天啊!
很不幸的是,无论是穿越来的殷乐乐,还是24K纯金霸总顾锦遇只能按照原剧情来走。
更不幸的是这位主角受的身份是——某二流本科天坑专业学生。
此时距离剧情结束还有五年。
贫困的殷乐乐看着满课的课表发出了长长的叹息……
而此时代表着万恶的资本主义的顾锦遇从天而降。
唉什么都做不了,那就……发癫吧!
顾锦遇是一个霸总,而且是霸总中的霸总,只要他跺跺脚A市都要抖三抖。
古井无波的生活里面除了钱也没剩下什么了!
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了殷乐乐。
此时的殷乐乐正在呼吸!
啊哈,顾锦遇于是止不住的就是嘴角一歪,神似龙王,说出霸总经典名言,“他这么做不过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罢了”
尽职尽责的在殷乐乐的面前饰演一个沉默寡言有胃病,脑子也有病,时不时眼角红红突然发癫的——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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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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