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晨之前,殷厉一直以为自己昨晚上的奇遇是撞见了鬼。xiashucom
但昨晚上的那一场梦魇,使得他后半夜睡不着觉在知青点溜达了溜达,偶然听到了那些正在洗漱的女同志们对付瑶的评价。
“你们不知道吧,眼看着之前的周知青没个谱了,付瑶又瞅上新来的殷知青了。也不知道这回谁会是个倒霉蛋,被殷知青瞅上,被付瑶嫉恨。”
“付瑶也真是行,之前的周知青明明对每个人都挺好,喜欢乐于助人,帮忙干活。结果人家帮了她两回,她就觉得人家看上了她,害的后头被周知青喜欢上的老祝家的祝未央被付瑶处处刁难,周知青现在变得这么冷漠,可全都是她的一片‘功劳’啊!”
“未央真是挺惨的,我听说那件事都过去这么久了,付瑶还老是在外人面前讲人家未央的坏话。”
……
殷厉并不是那种听信一言之谈的人,但他却是个喜欢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人,回到宿舍后向与他同屋所住的男知青们运用非正常手段求证了一番后,他从那些知青们口中得知到了付瑶的真面目。
因而才会发生今天晌午在田地中的那一幕。
也让他终于确定,那位名叫祝未央的女同志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他之前以为的水鬼。
但如若不是水鬼,那位女同志对他的称呼作何解释?
殷厉起先以为自己是幻了听,因着那幻听,他竟在傍晚做了那样夸张的梦。
但人可能一次幻听,有可能次次幻听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思考的入神,所以许久没有出声回答未央的问题,恍然不觉中,肚子忽然‘咕噜’叫了一声。
偷鸡本就很是尴尬,偷鸡被人逮住就更尴尬,偷鸡被人逮住而且还在别人面前表露出饥饿那可谓是异常尴尬。
旁人尴尬可能会脸红冒汗,殷厉却不一样。
眉头紧蹙,他漆黑的眼眸紧盯未央,面上一片严肃,“这鸡我不吃了,你就当没看到我。”
说完这话,他转身便打算离开。
只是还没有走上两步,就听身后之人开口叫住他道:“等等,皇上这是饿了吧。”
虽然是疑问的句式,但未央却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上辈子和暴君一起生活了那么久,未央知晓这个冷面阎王每当板起脸来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不是因为生气,因为生气他一般当场就将那火发出来了。
只有当尴尬的时候,他才会摆出一副被冒犯的冷傲模样。
想不到上辈子坐拥江山万物的暴君竟会做出如此偷鸡摸狗的事情,且还被她给逮了个正着闹起了别扭,未央强忍着不笑开口道:“那窗下有一只大公鸡,臣妾的妈前些日子说过,这大公鸡太老了配种能力可谓中看不中用,再养下去肉又得塞牙的紧了,早就想给它炖了吃,只可惜家中柴与油太少,所以才拖着迟迟没有下刀。皇上不如放了手中那可怜的小母鸡,把那公鸡逮了去炖,做熟之后给臣妾家中端来一碗交差,臣妾的妈便不会太过气闷。对了,臣妾爱吃鸡腿和鸡冠,皇上可还记得吧?”
殷厉:“……。”
这都什么跟什么?他跟她昨天是第一次碰面,哪里会知道她爱吃鸡的哪些部位?
这女同志莫不是得了臆想症,是个傻的?
他脑中刚刚冒出这些念头,便见那女同志叹一口气,随即道:“臣妾知道皇上有很多话想要跟臣妾说,臣妾也是。不过臣妾现在知道了皇上你是那新来村里的男知青,皇上你若想看臣妾,以后有的是机会。现在赶紧逮着这大公鸡走吧,您在这个时代身份不同了,臣妾的妈和您是平等的,臣妾觉得您打不过臣妾的妈,所以如若被她看到您抱着她养大的鸡,肯定会打死您的。”
殷厉再次沉默。
低头看了眼窗下那只仰着鸡冠,皮毛看起来油光水滑,吃起来绝对肉感十足的大公鸡。
再感受了一下自己空荡荡的小腹。
他终究是没忍住这个诱惑,将霸占两手的小母鸡重新塞回鸡笼,冲到大公鸡面前一把扼住其喉让它在两秒钟的时间断了气,紧接着提溜着大公鸡朝门外跑去。
在他即将跨过门槛离开的档口,未央喊道:“皇上,别忘记臣妾喜欢吃鸡腿和鸡冠!”
殷厉差点栽一个踉跄,回过头后,怒看着她,“你小点声!”
“没关系的皇上,臣妾的妈把村里能得罪的人都得罪了个遍,所以我们老祝家住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就连勉强可以称之为我们邻居的宋老太家,也得走上五六分钟才能到,再加上这会儿子我们全家都去上工了,我三嫂住的西屋离我这儿后院也有好一阵距离,没人能听到我说的话。你一定得记着啊!”
“……。”
未央强调了再强调,所以不怕暴君把这事能给忘了。
在殷厉走后,未央嘴角噙着笑,重新将窗帘拉了起来。
边喝着手中的阿华田,她边想。
除了她妈待会儿可能在家中发威闹上一阵外,大公鸡被做成道菜的好处几乎可以说是大于坏处的。
一是她每天早上终于可以安生睡觉不怕被公鸡打鸣给吵醒一阵了,二是大嫂也不用惦记把家里的老公鸡带回她老刘家孝敬娘家人了,三是她妈再也不用担心费油费盐废柴火而舍不得烧鸡了。
等暴君把鸡肉做熟端回来以后,凭借着她在老祝家的地位,她还能吃上几口鸡肉。
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o^。又在暴君面前邀了宠,又没有亏待上自己!难怪上辈子独得皇上恩宠。
等待的时光是漫长的,不知是因为她妈吴采菊的动作太慢,还是因为她喝的这阿华田太过暖洋洋拥有催眠效果。
总之在等待吴采菊回来的时光,她不知不觉便进入了梦乡。
等她再次清醒之时,是被吴采菊的大嗓门给吵醒的,“央央!未央!祝未央!”
虽然在清醒的那一刻未央便明白她妈这副反应是因为什么,但早就编排好了自己的戏份,她于是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角,好一会儿才睁着大眼睛道:“妈,咋啦。”
“咋啦?我……饭我做好了,想着到后院拔两株香菜调个汁,才发现咱家大公鸡没了!你是啥时候睡着的,睡着的时候有没有听到窗外头有啥动静?”
“喝了你给我冲的那杯喝的我就睡着了。我睡眠轻,但没听到啥动静啊。妈,啥叫大公鸡没了,是不是飞出后院跑别外面去了?”
“啥跑别人家啊,我把附近全都找遍了,没有!”小闺女说的话吴采菊自然并无不信,于是在认定自家大公鸡已经彻底没了的时候,她当即便激动的骂开了,“肯定是被偷了,而且还是个会功夫的小毛贼,干他娘的,连配种的老公鸡都他妈偷去吃,简直饿死鬼投胎!吃吃吃!老娘祝他以后雨天出门被雷劈,雪地出门掉沟里,从此以后断子………”
眼见着她妈越骂越离谱,而且断子绝孙这种话马上就要说出来了,未央赶忙制止,“妈,消消气,事已至此,咱家的小母鸡们没事吧?那可是我辛辛苦苦一把苞米一把苞米养大的。”
“小母鸡没事,要不然老娘第一句就骂那毛贼祝他以后生的孩子没/屁/眼了!”
未央:“……。”
幸好她拦住了暴君偷母鸡的步伐,不然她这辈子要是还和暴君在一起,那她妈岂不是骂到了自己的亲孙儿?
被亲闺女这一打岔,吴采菊丧失了骂人的力气,但是却意难平。
那大公鸡她喂了好些个年头,之前政策不好,家家户户一家只能喂一只鸡,她运气不好去抓鸡的时候去的晚了点,就只剩下这只仅存的公鸡崽子了,本想着队里免费分配的不要白不要,回去胡乱喂喂过年能加个餐就成。没想到第二年没等把它加餐,它就因为长的又大又壮整天被村里人借去配种。
因着它配种配的又快又准,她那些年因此从各家各户捞了不少的鸡蛋红糖。
所以面对着这个会赚钱的老伙计,她终于把它当了回事,开始整天给它挖虫子把它养成了村里最白白胖胖,威风凛凛的一只大公鸡。
就这么勤勤恳恳的配了好几年种,眼看着今年大公鸡在调戏小母鸡时变得中看不中用起来,她才想着将它做成一顿菜让它发挥它仅存的余热。
毕竟它虽然不行了,但是往年一直吃的挺好,肉还是有不少的。
但没想到她这个想法才刚刚升起来没多久,还没有付诸于行动,它就被偷了!
真是白白便宜了那小毛贼!
吴采菊越想越不甘心,索性饭也不做了,冲出房间去到厨房后,举起一把菜刀重回未央面前,“等妈出去问问,看看今儿谁不在地里上工,再从里面瞅瞅看谁跟咱家有仇,老娘一定要让那偷鸡贼不得好死。”
未央知道她妈会激动,但没想到她妈会这么激动。
这让她心里即觉得有点对不起她妈,也有点担心暴君的安危。
同时,她暗自下决心一定要时刻警惕不能把自己是同伙这件事给交代出去,而且还得将自己真当成受害者那般继续演下去不让吴采菊发现她的异常。
不然她妈收拾不了别人,收拾她还是没问题的。即使不收拾她,她估计自己最终的结局也得和上辈子冷宫里那些妃嫔没什么区别。
吃里爬外——无论古今都不容易被原谅!
她于是连连点头,“妈,我支持你!”
然而她的支持不过刚刚上线,她妈吴采菊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内便顺利折返了回来。
苗桂花那时正在未央的房中,她是被饿再加上听到自家婆婆的大嗓门才从床上下来的。
这时候小姑子已然为她讲述了一遍她婆婆为何在家中发狂的前因后果。
见婆婆回来了,苗桂花殷切道:“妈,是不是忘拿啥了?”
吴采菊愣了愣,左右权衡了一番,从后背摸出一整块包裹的鼓鼓囊囊的荷叶,“你们猜这里头是啥……?”
苗桂花道:“鸡肉?”
娶回来的这些个媳妇没一个好的,吴采菊懒得搭理她,只将目光对准自己亲闺女。
未央其实已经知道了,她鼻子好使的程度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一流的。
而且还有她跟暴君约定在前,所以这里面装着的东西不用猜便是那只老公鸡的肉。
但她还是装出一副讶异的模样,“不会是……”
“对,就是咱家那只老公鸡肉!”说着,吴采菊将刀放在桌上,摊开荷叶道:“我不过刚拉开咱家门栓,就闻着味了,一摸叶子,还是热乎的,打开才发现真是做好的鸡。怕鸡里被下了毒,我专门挑了个鸡翅膀跑了老远扔到了跟我有仇的马老太家,她家的狗吃的干干净净,好久都没啥事,我才重新回来了。”
“那妈你的意思……”
“吃啊闺女,不吃白不吃,咱娘俩……”说到这,她想起来屋子里还有一张嘴,“咱娘仨就着饺子吃,今儿就当提前过年了。”
苗桂花险些喜极而泣。
她就知道跟着小姑子有肉吃!
感谢一刻钟前没有想要偷懒赖在床上的自己。
同苗桂花一样,未央原本也挺高兴的。
然而低头朝中心瞅了一眼,她原本喜悦的好心情却一扫而光。
深吸口气,她道:“不是,妈。我的意思是咱不找那偷鸡贼寻仇了吗?原本咱家大公鸡有脑袋有胸脯,有翅膀有大腿。结果现在呢?这荷叶里包的除了头就是翅膀,除了翅膀,就是干巴巴的胸脯,哦,还有个鸡屁股。鸡冠没有了,鸡腿也没有了,好肉全都没有了!妈,你就这么任人欺负吗?而且这仇咱必须得寻啊,不寻的话,我大嫂肯定该以为是咱三个吃独食在家里把大公鸡给偷吃了。”
吴采菊当时已然抱着个鸡胸脯啃了起来。
不知道那小毛贼怎么做的鸡胸脯,把一个老公鸡的胸脯做的完全可以睥睨小母鸡,不仅又嫩又多汁,而且调料粉的味道配合的也是恰到好处。
然后她便听到了她闺女这句话,手中的鸡胸脯一下子一点都不香了,“刘美英要误会随她去,老娘才不在乎她误会不误会,但老娘当然不可能任人欺负!干/他/娘的偷鸡贼!吃,赶紧吃,妈给你们去盛饺子,吃完妈就出去寻仇!”
……
饭毕,眼见着自家亲妈再次风风火火出了门。
未央深呼吸口气。
这不怪她,谁让暴君答应好了要给她鸡冠跟鸡腿,却最终把好的全留下,只给她带来了这种不好的部位。
她觉得换了个世道他真是飘了。忘了她最讨厌被人欺骗。
她就要让他知道,在这伟大的人人平等的新中国。即使你上辈子是皇帝,你也得在这个时代信守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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