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
从狭义上讲,专指玉门关、阳关以西的地方,从广义上讲,可以是西班牙、西雅图、西双版纳、还有西伯利亚。
西伯利亚,特产是寒流、土豆,以及拉雪橇的傻狗。
作为珍贵的西伯利亚特产,林知意此时还并不知道自己的价值。
他的一切消息渠道都来自于照顾他的侍人,而这两个人眼中,他就是一直珍贵的西域雪狼。
理所当然的,林知意自己也这么觉得。
他很快接受了自己又穿了一次的事实,而且还顺带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活到狼身上,总比活到狗身上强吧?
没错,毕竟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活到狗身上了。
不过说起来,为什么西域雪狼这个品种听起来有那么一点该死的熟悉呢?
林知意一时半会想不起来到底是哪里熟悉了,忧郁地舔了一盆羊奶,绕着自己的尾巴转了个圈圈之后,和自己玩得不亦乐乎。
追尾巴追到累了,他才再一次仰面朝天,翻着白白的小肚皮睡了过去。
一只幼崽的生活就是这么的无趣。
事实上,作为一只只有一月龄的幼崽,林知意这个时候应该还在母亲的呵护之下才对,尽管在他长大之后,他就会被毫不留情地逐出家门,可是在这中间还有一段时间,足够让他学会独自狩猎、以及在野外生存下去。
但是,除了那名将西域雪狼幼崽送到京城的商人以外,没有人知道这只本来应该在西伯利亚拉雪橇的傻狗子是怎么落入猎人手中,又是怎么被人当成雪狼幼崽送到京中的。
当然,也包括林知意自己。
他的自我认知是狗崽子还是狼崽子都并不重要,作为一个曾经的健全人类,林知意既不可能拥有狼崽子骨子里的攻击性和桀骜,也不可能像狗一样傻——呃,这一点不一定,可以持保留意见。
反正他也做不成人了,做什么都没关系,只要这辈子不要让他再遇见那对狗男男!
狗崽子忧郁地从梦里面醒过来,又忧郁地喝饱了奶,然后再一次陷入了忧郁地回味前世的过程中。
此时,照顾他的两个侍人走了过来,一边清理着笼子,一边相互交谈着。
不过,他们并没有注意到,在他们谈话的时候,笼子里面的小狗悄悄竖起来的耳朵。
这双毛茸茸的耳朵也很好用。
林知意觉得或许是穿书大神终于良心发现想要补偿他一下,第二次穿越,虽然失去了人类的壳子,但是人类的感官还保留着,同时又让他能够体会到动物器官的敏锐。
小狗崽看起来没心没肺只知道吃了就睡,但是从来没有错过两名侍人交谈里面透露出来的情报。
虽然这些情报零零碎碎的,但是总算也让他拼凑出来了他自己的现状。
这里是镇国公府,而林知意,则是镇国公府豢养的珍兽之一,等他长大一点,就能够跟着镇国公一起去狩猎了。
镇国公待人虽然暴虐,但是对待珍兽一直都很好,待遇远超普通人类。
林知意已经是心满意足了。
穿成雪狼,没有流落在野外,被人好好养着,而且一出场就有了一个强大的饭票,一辈子吃喝不愁,作为一头雪狼,他还能有什么更高的要求呢?
所以,在结合了有限的情报和自己的处境之后,狗崽子聪明地给自己找到了一条完美的道路:
作为一头珍兽,他只需要讨好这里的主人——也就是镇国公本人,抱紧这个饭票的大腿之后,林知意完全就可以在镇国公府横着走了!
那还等什么?不是他自恋,林知意对于自己的粉嫩肉垫和雪白的毛毛有着绝对的自信,没有人能拒绝这样毛茸茸的小团子,就是一直小心翼翼的侍人,也会在没有人的时候摸一把他柔软的小肚子。
事实的确是这个样子的,作为一只幼崽,白色的小毛团可爱到足够让任何人心化成一团水,但是林知意完全忘记了他的饭票的需求:
镇国公热爱豢养珍兽,以大型野兽为主,养它们,不是要它们来卖萌的。
而林知意,很不幸的,除了卖萌没有任何的技能——干饭不算。
狗崽子还在沾沾自喜于自己的聪明机智,并且悄悄列好了计划书一二三四五条,力求让镇国公只要见到他就拜倒在他的毛茸茸之下。
理想是如此的完美,而现实也是合理的残酷,不过,林知意没有想到的是,现实并没有精准打击他的长远规划,而是绕了一个弯,然后从背后偷家。
*
在镇国公府的第十天,小狗崽只是长大了一小圈,从一个圆滚滚的小团子变成了一个大一号的团子。
林知意把自己打理得很好,每天都把毛毛舔得很干净,立志于让长期饭票镇国公不论什么时候见到的都是一个冰雪可爱的狗崽子。
但是,林知意万万没有想到,没等镇国公见到他,镇国公先没了。
这一天,林知意照常团成了香香软软的一小团在睡觉。
睡梦之中,狗崽子敏锐的耳朵精准捕捉到了让他感觉不太美妙的声音,铁器交接的声音和哭喊声让林知意竖起了耳朵,端端正正坐了起来,出于本能,喉咙里面发出了一些类似于威胁的声音。
当然,并没有人会把这样的威胁当回事,但是令人意外的是,两个一直照顾着他的侍人也完全消失不见了。
出什么事了?
林知意心中惊疑不定,耳朵竖得直直的,捕捉着空气中传来的声音。
“国公府完了!”
“朝廷的人来抄家了!别耽搁了,快跑!”
抄家?!镇国公府?!
狗崽子混沌的脑子艰难地把这二者联系到了一起,终于能解释为什么没有人来看他了——镇国公府有被抄家了,人命尚且难保的情况下,平时再珍贵的珍兽又算什么呢!
所以,林知意也不得不接受另外一个事实。
他出生就绑定的主人,他看中的长远饭票镇国公,就这么几天的功夫,没了!
镇国公府完了!
以后再也不会有人给他倒奶,悉心养育他,让他抱大腿了!
怎么办?
林知意慌里慌张的,深切地认识到了另一件事。
作为一只现在才不过几十天的幼崽,如果没有人养他,那么他是活不下去的。而且,就算他能勉强活下去,他不想做流浪狼啊!
有软饭不吃,为什么要去流浪?
一想到自己从此就要永远告别温热的羊奶,柔软的垫子,人工洗澡服务,只想躺平当废狼的林知意更是悲上心头,雪白的小耳朵垂了下来,看起来垂头丧气的。
吵吵闹闹的声音越来越多,伴随着哭泣和喊叫,听得林知意头皮发麻,完全无法想象自己可能面对的命运。
而且,京城里面……不喜欢吃狼肉吧?
他总算想起来这个被自己忽视了的最为悲惨的命运,更是背后一凉。
不行,他不能这样!
被吃掉的恐惧总算占了上风,刺激着林知意从躺平的废物状态里面支棱了起来,艰难思考着自己可能的后路。
给镇国公府陪葬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就是镇国公没有死也不会再养一头小狼了。
没心没肺的小狗崽第一个把自己这几天的金主排除在外,然后灵机一动——
他为什么不再找一个新的饭票呢?
就在来抄家的官兵里面找,能够查抄镇国公府的,一定也是顶级的饭票!
此念一出,就再也刹不住车了,林知意立即做下了决定,哼哧哼哧从笼子的缝隙里面挤了出去。
其实他早就发现了笼子根本管不住自己,一直都能出去,只是之前有吃有喝的不想这么做而已。
不过……
这笼子为什么这么挤了?!
……才不可能是他胖了呢!
小狗崽完全忘记了短短几天的时间里面自己可是长大了一圈,也就是因为时间没有那么长,他才不至于被彻底卡在笼子里面。
而出了笼子,就是宽阔的天地了!
对于宽阔空间本能的向往让林知意顿时激动了起来,尾巴高高扬起,像一个小炮弹一样弹了出去。
这个时候,他才知道现在还是一个大雪天。
厚厚的毛皮让他并不畏惧冰雪,反而像回到了老家一样的激动——雪狼,就应该是冰雪里的生物!
“嗷!”
林知意激动地拥抱了自己的本能,选择性忽视了这可能并不属于雪狼,而是属于雪橇犬。
不过,这并不重要。
小狗飞速地蹿了出去,雪白的毛皮几乎可以和雪地融为一体,落在人们眼中,就是一个花花的白色影子。
镇国公府现在彻底陷入了混乱里面,根本没有人会关注这么一只撒欢的狗崽子,兵士们也并没有注意到这样一只小小的幼崽。
林知意一边兴奋地奔跑着,一边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目的。
饭票呢?饭票在哪里?
不得不说,林知意还是很幸运的。
镇国公养狼的地方虽然偏僻,但是小狗崽一冲出来,就走到了正道上,不带转弯的向着现在整个镇国公府最有权势的人在的地方奔跑了过去。
林知意并不知道镇国公府的构造,也不知道自己神奇的狗运气。
他能选择的就是自己见到的范围里面最好的。
以林知意现在的视野,只能看清楚最高到自己身高两倍的地方,也就是到正常人膝盖的高度,那么,他也只有一个选择标准了——
越过地上跪着的镇国公府众人,林知意在站着的人里面精准地挑中了自己的目标。
就是你了!
能把珍贵的贡缎做成靴子,还骚包地藏了只有反光的时候才能看见的绣纹,且被许多人簇拥着,这双靴子的主人一定同时满足了年轻、有钱、有权三个特点,在林知意眼中,直接等于一个完美饭票!
他没有任何的犹豫,小爪子吧嗒吧嗒地奔跑到那双靴子旁边,像是碰瓷一样抱住了那人的小腿。
——还愣着干什么,快把我抱起来呀!
狗崽子哼哼唧唧地催促着,娇小又可怜,但是好像在场的所有人都默契地无视了他一样,没有任何人敢指出来。
靴子的主人依然一动不动。
林知意不由陷入了迷茫之中——这个人究竟在犹豫什么?
对自己的魅力格外有信心的狗崽子思索了一下,决定再努力一把,让这个人类找不到任何拒绝他的理由。
林知意松开了抱着靴子的爪爪。
就在人们以为他要离开的时候,他举起肉垫,仰面倒在地上,露出了雪白的小肚皮,还不忘接着蹭了蹭自己选好的饭票。
看我!
狗崽子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在雪地里面格外的吸睛,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双眼睛里面上上下下写满了三个字:
求、包、养!
但是,他看中的饭票依然没有动。
难不成,这家伙对皮毛过敏吗?
林知意努力给对方找了个理由,顺便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一直这么撒娇,他也很累的。
如果真的是过敏的话,那他换人好了。
林知意毫无负担地想到,正准备支棱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一只大手抓了起来。
只有小小一团的狗崽子一只手就能被举起来,离地之前,林知意感觉不太妙地挣扎了一下。
这好像不是他想要的抱抱啊!
他也没有等来爱的抱抱。
抓住他的手并不怎么温柔,而且还很凉,和暖呼呼的狗崽子比起来完全是两个极端,林知意吓得紧紧抱住了他的手,而下一秒,他就对上了一张俊美到让人窒息的脸。
——但他也是真的要窒息啦!
卡在喉管处的手指因为林知意的挣扎总算挪了一个位置,像是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只弱小的、随时可能失去生命的小生物,手的主人换了一个方向,从后背拖住了林知意——反正不管怎么样,反正就是不要两只手举高高。
林知意不敢再乱动了,小心地蜷缩在男人的手中,亮晶晶的大眼睛落入了一双浓墨一样的眸子里面。
林知意呆住了。
很难形容他这个时候的感受,但是生理反应或许更加直观一点,狗崽子张大了嘴,露出来一个本品种招牌的大大的笑容,粉色的小舌头露在外面,哈出了一口白气。
或许这个笑容奇异地取悦了正掌控着他的生死的男人,那只握着林知意的手总算温柔了一些。
男人面无表情的啧了一声,“哪儿来的小狗崽子?”
林知意:“……嗷!”
你才是狗呢!
终于有人明白了他的意思,站在男人身后的一个青衣文士冒着不知道什么风险站了出来斗胆说了一句:
“王爷,这是狼。”
一个小小的提示:
狗勾的视觉和感官和人类是不一样的,狗勾分不清一些颜色,味觉也没有人这么丰富,但是本文里面修狗会保留人类的视觉和味觉哦。
看看预收《双倍王冠》
*
得王冠者则为王。
兰诺穿成了一本团宠养崽文的冤种对照组。
他本该是龙族王冠的主人,但是在降生之前,王冠就被人窃取。
偷走王冠的冒牌货成为了被龙族万众宠爱的王。
龙族强大,霸道,护短,对于王的宠爱全星际皆知。
作为对照组,兰诺不但资质平平,而且自幼被忽视,被苛待,被误解……
即使最后真相被揭开,也没有人谴责冒牌货,反而王冠认主,再也没有找回来。
兰诺:……
不想当冤种,兰诺想起来原著剧情后就准备跑路,但是还没有来得及离开,他就在全星际的联赛直播里觉醒了……
第二顶王冠?!
……王冠也能买一送一吗?
……但是好像,这群海妖并不想要这个王啊。
*
海妖神秘,冷漠,残暴。
上一任海妖之王死于疯狂的海妖之手,海妖的王座已经空悬数千年,直到兰诺的出现。
全星际这个时候才知道,海妖们有多爱慕他们的王。
即使兰诺并不相信这样的爱意。
——星渊为他歌唱,无尽深海为他加冕。
——他是月亮,是救赎,是永恒的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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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冠不但买一送一,而且还相互吸引。
有一天,兰诺的第一顶王冠自己回来了。
龙族疯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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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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