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其实仔细想来也不过是按规则办事罢了,每一个年代的人都得守那个年代的规则。

就像她读书的时候,还不是只能在她户口本的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难不成她还能去别的省参加高考?当然有的人使用某些手段确实可以,只不过她不包含在某些人的范围之内。

还有,当初因为她家是学区房,所以上了市里面最好的小学和高中。可很多和她同年龄的幼儿园同学因为家里没有买到学区房,所以没能上到好的小学和初中,只能去最差的。

对于那些同学而言公平吗?好像不公平又好像公平。公平在于因为她父母努力,买了学区房,亦或是投了一个好胎。不公平在于都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同学,为什么她可以上好的小学,自己却只能上差的小学呢?

所以,她纠结个什么劲儿呢?一切顺其自然。反正到时候看呗,走一步算一步。大不了就让孩子的爸爸和那些人打好关系,她在屋里待着呗。反正,谁的亲生孩子就该谁疼才对。

做好决定之后,她舒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轻松多了。

原主所处的这个大队的人还是有些特殊的,每天只吃两顿饭,并不吃午饭。不过早上和晚上一般都吃大米饭或者馒头,分量很足。所以她也没有想好,要不要一来就打破这个流传已久的规矩?

而且做饭还挺麻烦的,是那种农村的大土锅,在灶台上做饭。想做成饭必定会炊烟袅袅的。因而要是她做了午饭,整个大队的人都会知道,瞒是瞒不下去的。

枪打出头鸟。做人还是不能太冒尖了。现在这个年代还是低调一些比较好。再说成分也是一座大山。贫农是最好的成分。

她要是吃午饭,说不定都会被大队里面的人说成贪图享受了。归根结底还是做饭太麻烦,使用大灶台,弄出的动静太大。

可是连饭都吃不了的生活得多么的艰苦啊!人活着不就得吃饭吗?连吃饭都成了问题,饿着肚子,可太痛苦了。

她突然想到了系统给她的礼物包括吃的,而且系统还自带隐蔽功能,那岂不是说她可以偷偷吃午饭了吗?

是的,偷偷。系统给她的礼物,她不打算透露给任何人。因为在这个世界,她只相信她自己。

现在这个年代是讲究科学,打击封建迷信的。但要是遇到什么灵异事件,或者难以理解的事件,人们也是很难接受的。

系统是她的金手指。金手指这个东西,当然得藏好。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风险。

就是当它吃东西时,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不知道系统能不能完全的遮掩?根据她的猜测,按理说应该是能的。但还没有确认过,她还不能完全肯定。

因而,林袂袂转了转眼眸,疑惑问道:“亲爱的系统,请问你自带的隐蔽功能能掩盖掉我吃东西时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和声音吗?”

系统:“亲爱的,当然可以了。”

林袂袂听到这话,瞬间就安心多了,当即起了床,出门找那三个孩子去了。

刚跨出房门,林袂袂就在院内菜地里找到了大娃和二娃,这俩懂事的孩子正在拔菜地里的野草。

林袂袂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有些欣慰。好懂事的孩子啊!反正这个年代,差不多五六岁就能帮家里人干一些活了。当然,个别特别受宠的,也是整天调皮捣蛋,不干活的。可不像她那个年代,上了高中,还什么家务活都没干过。

只是三娃呢?跑哪里去了呢?

林袂袂看着地里的野草差不多快要被拔完了,也不着急,就耐心的等了等。毕竟这活儿要是不交给这两个孩子干,说不定就要让她来干了。

不过,按照历史的进程,好像日后这种自留菜地也是不被允许的,是割集体主义的稻苗。但这都是好几年之后的事了,现在还不需要考虑。

当然,最重要的是她每次吃午饭的时间都比较晚,差不多三点才会吃午饭。所以她还等得起,反正时间还来得及。

只是送这三个孩子去上学之后,不知道这菜地里的活交给谁来办比较好呢?她又一想就想通了。学生又不是整天都呆在学校,现在的学生还会放农务假,还是按照规矩,让懂事的孩子做就好了。

这可不是什么压榨?孩子嘛,要是不出意外,活的时间肯定比她长,所以现在吃点苦,怎么啦?不是很合理的吗?反正日后改革开放赚了钱,那三个孩子就能享福了。

至于为何林袂袂这个刚穿过来的人没看到这俩个孩子的脸,就认出来了人,是因为这三个孩子头发后面部位上有一相对比较大块特别的胎记,大娃是元宝,二娃是毛笔,三娃是木棍,这胎记长得还怪好看的,反正不吓人。

按理来说,这种有特殊胎记的人应该蛮特别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风水的缘故,只要是在余子沟大队出生的小孩,一出生就自带了胎记,所以原主的这三个孩子并不是什么孤例,自然也就没有招惹来什么不平等的待遇舍,就还蛮普通的。

很快,褚旭只和褚旭爱便干好了菜地里的活,并同时起了身。而这时的林袂袂则看到了这俩个娃的正脸。

怎么说呢?差不多是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子了,直接可以出道当明星的那种。大娃帅气十足,双眼皮,伶俐有神的眼睛,虽然穿着颇为简陋,但有冷冽霸气以及贵气富家小少爷的感觉在身上。

而二娃的眼睛水露露的,有一股子书生气,就像误入菜地的学神,看上去就特别聪明的样子。而且才得超级温柔,感觉这柔嫩的小脸蛋稍微一碰就会受伤。

为何原主的俩个孩子长得这般好看呢?本来林袂袂是打算出三分力来着,但是现在看到俩个孩子后,她改变主意了,她要出八分力了。这么可爱的俩个小娃娃,不应该拥有不好的结局。

林袂袂没惹住,主动朝着俩个孩子的方向走过去了。

而褚旭只和褚旭爱见状一脸的受宠若惊,脸上露出了笑容,这还是第一次他们的阿姆对他们这般主动,从前他们只见过阿姆怜爱的朝着他们的表弟奔去过。

他们一直很嫉妒和厌恶他们的三个表弟,虽然和他们有着血缘关系,但是却抢夺了阿姆对他们的爱。虽然阿姆一直把阿爸寄回来的钱和各种好东西都用在了表弟家,但是他们从不怨恨阿姆,阿姆没有错,错的是表弟那一大家子。

他们一直很渴望得到阿姆的爱,所以才这般懂事,早早接手了家中的一些杂活,就是想着为阿姆分担。如今阿姆真的看到他们了,他们怎能不为此高兴呢?

只能说这俩个孩子真的太懂事和惹人怜爱了。原主对他们极差,他们却仍对原主满怀爱意。唯一一个稍微叛逆的孩子就是三娃了,从不在家干什么活。一般大队里面的孩子差不多都能干点农活,至少捡柴、捡麦子、捡稻米这样的小活都能干。

但是褚旭袂是这个例外,他从来不干,就算原主想尽法子把他拖去,他也打死不干。反正每天就只知道到处去玩,从早玩到晚。他对于原主的话向来都是不听的。

原主可能也是有毒,好好听话的孩子不知道珍惜,对于这个不怎么听话的小孩儿倒是没有主意了。她还觉得三娃是个聪明的,脑子灵光,不像他那俩个哥哥是笨蛋,想着三娃长大后说不定能够更好的扶持她弟弟的三个儿子,所以就对三娃做了小小的投资。

一些她送给原主弟弟的三个儿子穿剩下不要的衣服以及不喜欢吃的糖或者不想玩的玩具,她就当捡垃圾似的重新收集回来送给她的三娃。只能说,原主真的是有大病。

褚旭袂确实很聪明,他知道这是阿姆捡回来的垃圾,别人不要的才给他,他才不稀罕。不过他聪明的拿这些破烂找他的小伙伴们换取了鸟和鱼吃。

是的,他也是一个小吃货,对于他来说,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这些破烂能换一口吃的也算是废物利用了。至于那些糖嘛,他不喜欢吃甜的,任何带有甜味的东西他都不喜欢。

所以山上的野果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他就会摘下来吃,因为这时候的野果是不带甜味的。只能说,他的口味也是蛮奇特的。

可能是因为他的名字带有袂,和原主的名字重合了,所以就有了相似的部分,都是奇葩。其次原主对于三娃更有好感的原因在于她觉得三娃和自己蛮像的。

三娃的性格和原主小时候比较类似,所以原主也想要三娃稍微过得好一点。还有三娃的长相几乎和原主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原主是一个大美女,而且差不多和林袂袂才得一模一样,只是林袂袂的皮肤什么的更好一点,男生女象,可惜而知三娃长得有多美了。

褚旭袂虽然长得很漂亮,但性子却很足,脾气暴躁,武力值十足,天生自带大力气,而且无师自通,会一些拳脚功夫,一言不合就开打,差不多打过队里面所有的小孩,除了他的俩个哥哥。

当然女孩子是没有打过的,倒也不是说他重视女孩什么的。只是他觉得自己是个男子汉,不应该和女孩子厮混什么的,所以他从来不和女孩子玩,自然也就打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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