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占我便宜是吧?

苏笛在博物馆的时候,就对这把琴一见钟情,感叹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物件。

在参观过的博物馆里的众多文物里,除了《清明上河图》,她就对这把古琴印象最深刻。

“你上次给我弹琴的时候怎么不用这个弹?音色肯定更美!”

苏笛抚摸着那把琴,感受着它非凡的质感,爱不释手。

“哦,当时我和大姐头你还生疏,怕你一生气给我砸了。”

“现在就不生疏了吗?”

“你都来我房间找我了,自然不生疏了!对了,要不要我教教你弹琴?”

“不生疏也但也绝对不熟好吧!但……还是请你教教我吧!”

“好!”

换上了传统的北宋私服的闻人昱真的很养眼。

苏笛在琴后坐下,但目光还是忍不住一直追着他看,闻人昱也就让她看,还整了整帽子,显得更加精神了些,他站到苏笛身后,俯下身,伸出手握住她的手。

“我来教你,我带着你弹一曲。”

“哦,好。”

闻人昱握着她的手在琴弦上来回拨弄,弹了那首上一次苏笛睡得很安心的那一次他弹奏的曲子。一开始都还算正常,那美妙的旋律从自己手上出来的感觉真的很奇妙,但越到后来,随着旋律变得有些快,又有些激烈,苏笛就开始有些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了。

“等一下,你占我便宜是吧?”

苏笛就这么被他抓着手,弹着弹着,突然反应了过来。

闻人昱教得是很好,在他的带动下,自己即便不懂,也能随着他的手的指引,找到合适的位置和力度,弹出美妙的琴音,她也因此知道了,他不光很会弹琴还很会教人。即便心里很感激,闻人昱也的确算得上是名师辅导了但……苏笛很明显地感觉到,他的手很不老实。

虽然是在好好抓着她没错,但是他用的力气未免有点儿过分大了,手指还在自己手背上时不时地来回摩挲,痒痒的,有点儿难受,并且整个人似乎也靠得有些太近了,呼出来的气都到苏笛脸上了。

语气也是柔和至极,如微微春风,加上他音色本就清冽,听得人心里软软的……反正让她觉得有些不劲儿,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苏笛实在是觉得有点儿怪怪的,便说了这么一句,未曾想,那个一向看起来什么都听她的闻人昱,此刻明明理亏,却表现得相当硬气起来。

不光不知悔改还得寸进尺了,趾高气扬地和她说道:

“我的琴艺全汴梁闻名,如今不要钱教你,谁占谁便宜还说不准呢!”

闻人昱决定要稍微改变一下策略,毕竟总是他追着苏笛,时时刻刻讨好她,苏苏难免会有些腻了,他也有点儿累。这样下去可不行!

而且自己好不容易考上状元郎,怎么每日还能只是一副卑微的样子时刻准备要“伺候”人呢。

闻人昱决定从“舔狗”路线暂时换成“狼狗”路线,自己的真心和诚意,苏笛应该已经都知道了,闻人昱知道这一个多月相处下来,她应该已经把他当朋友了。

很好,第一步完成!

那么接下来,就该让她把自己当个男人了。

闻人昱看起来云淡风轻,其实心里急得要死,陛下虽说了让他别着急慢慢报恩,但眼下好像也已经过去太久了,

陛下也开始默默抱怨他怎么还没把苏笛搞定带回去?

状元郎应得的翰林院从六品的官职,无数人觊觎,老是为他这么留着,群臣非议,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于是陛下悄悄送封了密信给他,告诉他已经过了很久了,再大的恩应该也报得有些眉目了吧。

他也不能再等他了,要是他七日内再不回来,就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

闻人昱收到信的时候,脑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其实也行,自己就这么一直跟在苏笛身边也很好。但后来冷静下来,还是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清醒点,想什么呢,你为了这个状元郎付出了多少?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了!”

除了苏笛,闻人昱的生活还有很多想要争取的东西。

他那看似清澈如水的眼眸里其实藏着一方根本望不到底的深渊。

即便笑容很甜很暖,也是在他那张瘦削精明的脸上之上的。

他的本色还是一个想要追名逐利步步高升的人。

不达目的不罢休,也吃不了一点儿亏,不想欠别人的恩情,付出的也一定要得到的应有回报。他筹谋求取的一样都不能落下。

和苏笛待在一起的这一个多月,岁月静好,生活也很有趣,跟着她作为闲汉的日子也是真的收获很多,他也确实也在其中。

但闻人昱毕竟和苏笛不同,虽也经历过生死险境,但悟出来的道理却和苏笛天差地别。

苏笛想要这一辈子平淡安稳,不再遇到上一世那般突兀的危难。

而闻人昱经历了那一次的被追杀后,重新成为状元郎的他感受到了权力的美好,回归之后他想要的是扬眉吐气再不被他人陷害欺负,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自己做主的风光日子。

眼下富贵前程和救命恩人好像起了冲突,着实让闻人昱有些犯难,于是,他决定再也不等了,在今日就要把这两个一起都拿下。

苏笛见他处在原地发愣也不屑于再和他计较,仔细想想,也确实,那般琴艺的确非她这样的常人可及,或许也是她多心了,他应该也只是想好好教她而已吧……

苏笛便也不吭声了,继续参观着她隔壁房间里那些截然不同的陈设,想着那老板和老板娘可真是趋炎附势,就因为闻人昱曾是状元郎给客栈带来过人气,就把他的房间布置得这么精致漂亮。

因为好东西太多了,摆得满满当当的,各种小凳子小桌子的,苏笛一时被这些北宋古董迷了眼,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脚下一歪,便就做要摔倒之势。

闻人昱见此赶紧来接住她,伸出左手垫在她的脑袋后,但因为也被个小凳子绊了一下,便也就跟着一起倒了下去。不过,还好用右手撑住了,并没有压在她身上带来二次伤害。

闻人昱这个人虽然有时候太过殷情没个正形,但是关键时刻总是很可靠的。

送货的时候也帮上过她不少忙,现在也确实及时出手保护了她,那一刻,苏笛心里真的挺感动的。

他们都是被世道抛弃过的人,应该也可以算是同病相怜,能和他有这样一番相识相遇,苏笛也确实觉得很庆幸,虽仍有时候会觉得他麻烦恼人。

但自从他再次出现后,苏笛就真的再也不觉得孤单了。

她的身边有了一个时时刻刻都愿意陪着她的人。

于是,此刻,苏笛忍不住笑了起来,还伸出手摸了摸他已然康复的脑门,说了声:“多谢大侠救命!”

闻人昱见苏笛如此,也会因为他的出现如此快意地高兴起来,便也忍不住跟着一起笑了起来,

还含情脉脉地说道:“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

两个人正以这般奇怪的姿势躺在地板上的时候,突然房门被打开了,老板娘听到那一声巨响,以为是状元郎出了什么事,毕竟他之前好像在屋子里撞伤过,便赶紧过来查看,结果一开门,从她那角度看起来,就像是两个人紧紧贴在了一起一样,又刚好倒在了床榻边,虽然并不是在榻上,还是忍不住让人多想。

“啊啊啊!打扰了打扰了,两位继续,继续哈!这里今日不会有人再进来了!”

老板娘一边憋笑一边捂住眼睛,慢慢退出房门。

闻人昱和老板娘还有老板都说过实话,说他其实还是状元郎,只要苏笛愿意嫁给他了,他就回去赴任。老板娘见此景觉得这事估计已经成了,心里很高兴。

老板和老板娘都是土生土长的北宋人,精明市侩的商贾,长得都是精瘦型且一脸不好惹的模样,入福客栈在当地不算什么有名气的客栈,店也不大,来这里住的,也都是像苏笛这般的闲汉之流,没有什么大富大贵的。

本以为这客栈的生意也就这么不好不下去了,未曾想苏笛一个小小女闲汉,竟然能钓上这样一位“金龟婿”来,

着实让入福客栈一下声名鹊起,大家路过此处都会不禁感叹一句,“哦,这地方我知道,状元郎曾经就在这门口呆了十日。”

因为曾经有名人来过,入福客栈的生意虽在状元郎闻人昱不在门口出现之后,就少了不少,但比起之前还是兴旺了很多的。

闻人昱成了闲汉的这一个多月来,因为样貌粗糙了不少,身份和气质也都变了很多,所以除了苏笛还有慧眼识珠的老板和老板娘之外,没有人认出他来。没有人想到那个前些日子还骑着高头大马招摇过市的状元郎,如今叫缩在这样一方小角落里,叫着一个女闲汉大姐头。

老板娘哼着小曲儿下了楼,心想着两个人的好事估计马上就能成,那么状元郎也会感谢他们客栈。

那么……哈哈,财源广进!财源广进!

老板娘洋洋得意,苏笛却差点儿都要被吓死了,赶紧想要站起来,正想要和闻人昱说:“快去解释下啊!”,却发现那垫在她脑后的他的左手不知道何时已经抽走了,并且他似乎用那只手狠狠把她按在了地上,让她动弹不得。

苏笛记忆里他的眼睛很大,亮晶晶的,目光总是很温和,且总带着一股清澈的纯净之气。

但眼下,那双透亮的眼睛却突然深邃起来,直勾勾地盯着她看,脸上刚刚的笑意也不见了。

他那突然凌厉起来的眼神里开始透出野心来。

闻人昱觉得眼下是个很好的机会,是一个让她爱上自己,然后和他一起回皇宫,做他的状元郎夫人的最好时机,苏笛被他突然的转变有些惊到了,正在诧异,也一时间忘了要逃走。

总觉得似乎又看到了当日那个突然闯入,拿着刀胁迫她的贼人。

当时他的眼神倒是和现在很像,充满了急迫和渴望,尖锐锋利。

在苏笛愣神的那一刻。闻人昱轻轻覆上她的身,低下头,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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