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日的后半夜,在艳灯高挂的酒楼乐律,一个白日发生的趣事在客人酒酣耳热中传开了。
话说有位将卒为了一睹京城第一大美人秦府嫡女秦越的容颜,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跑去秦府门口大叫秦大小姐的闺名,惹怒了这美人,秦大小姐亲自下令赏了二十大板。
就在大家笑嘻嘻地品玩这风花雪月的事情时,很快又有人提了一嘴,说这个将卒是为了救自己手下的一名兵卒,不得已才闯府求救。
说话的这人起了满脸红痘,人高马大地站在乐律一角,神秘兮兮道:“你们知道是谁要杀这小卒吗?”
众人很吃这套,立刻将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只见那人一拍案板,语气激扬,道:“是袁家!”
众人纷纷摆手,表示不感兴趣——袁家害人,那可不稀奇。
说话的壮汉见大家不搭理他了,皱眉低头,看向后边坐着的两人。
这两人一人清秀、一人风流,但可惜皮肤灰黑,胡子拉碴,风度全无,看着像是穷得叮当响的江湖侠客。
清秀者默默在纸上写下一串字,递给旁边的风流者,示意他传给那壮汉看。
风流者一看纸上的小字,口里的茶差点没喷出来。
他扭头看向旁边女扮男装的秦越,又惊又骇,半天了连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秦越淡定地撇了他一眼,道:“叫他念。”
王大海站着身,乍一看纸上的内容,差点以为自己眼花了,赶忙低头凑近那纸看得更仔细些。
张福沅摸摸自己的假胡子,故作镇定,道:“念。”
王大海得令,将那话记在心底,清了一声嗓子,眉飞色舞、抑扬顿挫道:
“嘿,我跟你们说啊,袁大少爷其实是个……是个断袖!”
众人拿碗筷杯盏的手皆是一顿,目光又齐刷刷落回在这壮汉身上,双眼期待又兴奋——
这个乐律本就是个小作坊,来客都是些中下层人士,于他们而言,编排那些平日生活在云端的人,可是项大乐趣。
王大海绘声绘色:“今日在东风街,袁大少爷勾肩搭背搂走一人,在座有没有人看见的?”
东风街是洛阳最繁华的街道,店铺林立、车水马龙,聚了几乎半个京城的人。
王大海的话极富感染力,下面立刻有好几个人应和,都表示自己亲眼所见,并且还双眼精光、笑容下流,添油加醋了一句:
“你们不知道,袁大少爷请人那排面儿可大了,两排银甲侍卫立在街道亲自迎呢。”
张福沅:“……”
他一扭头,就看见旁边的秦越依旧端庄稳重,哀喜不露,他真不知道这样一个正襟危坐的人,究竟是怎么想到这杀人诛心、颠倒黑白的法子的。
此刻,表面波澜不惊的秦越心中却想着,还好自己穿越前在网上吃了够多的瓜,那些能上热搜、吸引眼球的东西,还真是千古不变。
她今日来,就是学以致用,把这淌水搅浑的!
又是一人出来添了一嘴:“我今日帮工回来,路过一个巷子,正巧看见袁二少爷把一人抵在里头,我瞧着那模样还以为是个美人,没想到竟是个男的!”
众人哄堂大笑。
张福沅黑着脸,一动不动坐着——从这一刻起,他决定每天回去都要练武,强身健体!
秦越在心中琢磨着进度,盘算着可以进入下一环节了。
她用胳膊肘搡了一下张福沅,道:“该你上了。”
张福沅早就迫不及待想给自己正名了。
在众人大笑声退去后,他一下子将两腿脚架在桌上,一副地痞嚣张的模样,那逼真生动的演技,把秦越都看得目瞪口呆。
他道:“你们说的都不对,那袁大少爷分明是抵着刀把那男子架走的!”
东风街人来人往,看见这事的人可不少。
刚刚还一直沉默不敢言的人,被这话一挑,也纷纷站出来道:“对啊,我也看见了,袁大少爷哪像是请人的……”
话题又转了回来了,但这一连几个反转后,众人的情绪一阵高过一阵,好奇心完全被挑起,有人带头问了一句:“袁家人为何要伤这小卒?”
张福沅晃着腿,道:“你们有所不知,这小卒可不是一般的角色,他是今年的进士。”
众人又是一阵惊呼——这话题简直一个比一个刺激。
呼声结束后,台下一饮酒作乐的文人堆里,有一人讽刺开口:
“你这胡言乱语有些离谱了,进士怎么会去当小卒?”
“这……”张福沅拿捏着语气,摇摇头:“我也不清楚……不过今早我听见袁大少爷叫那人张什么福什么的……”张福沅歪着头,看起来是思索得很用劲的样子。
那堆文人突然睁大眼睛,抖抖手中的纸,道:“你说的可是张福沅?”
张福沅将手中的折扇“啪”地一声合上,道:“对!就是这个名字!”
随后,那堆文人面面相觑,凑头嘀咕了一阵。
众人闻风而动,纷纷把注意力转到那群文人身上,将耳朵拉的老长,生怕自己听漏了什么带劲的消息。
一时间,真个乐律只有咿咿呀呀嘈嘈切切的琵琶声,长长短短、高高低低地回荡着。
没有人注意,三个挑事的人已经轻手轻脚从幕帘后撤身了。
那堆文人不知商量出了什么,脸色越来越愤懑温怒,一人突然拍案而起,道:
“我看分明就是这样!”
他胸口剧烈起伏,抖着手中的纸,看向众人,道:“各位,那袁大少爷就是去杀人灭口的!”
同桌的人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不要再说。
但他却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拂掉那人的手,道:“若你我今日在市井里都不敢开这个口,那还能指望自己日后在皇上面前劝谏献策吗!”
那堆文人也是从各地奔赴而来赶考的寒门书生,被京城繁华所排挤,遂结为志同道合的友人,常常一同出来游山玩水、互赠诗词。
本就同命相怜,再被带头的人一激,他们索性也不再阻拦。
那说话者举着手中的纸,道:
“今夜我偶一篇策论,题为‘保民赋’,其字形文采和内容,皆令在下激动万分、夜不能寐,遂唤来友人一同品鉴,而这赋就是这张福沅作的!
这人与我们是同期考生,我在考场与他打过照面,风度神采、言谈举止皆是上品之上,在下倒是奇怪,连袁家少爷那浪荡子都能中一甲,那张福沅的才华说是状元探花都不为过!如今却莫名当了小卒,被袁家人抵在巷口杀,我看这事蹊跷的很!谁不知道袁家人手眼通天,要在科考场上动点什么手脚,那简直是探囊取物,容易得很!”
*
秦越、张福沅、王大海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丑时。
乐律的一扇门,隔绝了两个世界,里面是一阵高过一阵的呼声,外面却是夜深人静,在清白的月下,微微有些凉。
王大海白日挨了板子,现在走路都一瘸一拐,但却影响不了他兴奋异常,手舞足蹈,一人走在前面,模仿刚刚乐律各色人的动作,也不管身后两人愿不愿意理他。
张福沅和秦越并排在后面走着,两人都在发呆沉思。
张福沅能感觉得到,秦大小姐的身子很虚弱,几乎是撑着一口气过来的。
如果早知道她口中的“借刀杀人”的势是这么起的,她决计不会同意——自己究竟何德何能,让秦大小姐帮忙至此,即便她是有所求,可比起她付出的,自己那一诺的回报又算什么?
夏夜凉飕飕的风吹过来,秦越忍不住闷咳了两声,张福沅几乎条件反射地去搀扶。
可手刚碰到秦越的肘部,对方却像是受惊的幼兽一般猛然缩回手臂,惊恐地看着他。
张福沅伸出去的手还停在半空,闪烁着微光的眸子却溢满苦涩,他低声一笑:“我怕你摔倒,没有别的意思。”
秦越呼出那口提上来憋在胸口的气,道:“刚刚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不关你的事。”
说完,她继续往前走。
张福沅在原地愣了几秒,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埋头从宽袖里掏出一包油纸,追上去捧到秦越面前,而后打开,笑得没心没肺,道:
“这是我娘做的软糖,京城没有卖的,很甜的,秦大小姐试试?”
秦越看着那包油纸里五颜六色的豆状物,摇摇头,道:“我不爱吃甜食。”
她最爱吃甜食了!蛋糕、泡芙、糕点,都是她的最爱!上一世她一穿过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把满京城的糖人都吃了个遍!
可秦越原身不爱吃甜,她这一世也不会再沾甜食了。
张福沅挡在秦越前面,也没有要让的意思,继续道:“秦大小姐,你总是心事重重的,苦着一张脸,吃点甜的心情能变好!”
“我不……”
这个“不”字才发了个前音,眼前男子的手突然一晃,一股桑葚的甜香味便从口中泛开来,驱散了舌苔上原本的苦涩粘腻,甜丝丝的津液从舌尖滑落到喉咙,再淌入心肺。
久违的甜味。
她很喜欢。
但是,她必须口是心非。
秦越用鼻息“哼”了一声,有些温怒,道:“谁叫你随便喂……”
这个“喂”字还没说完,眼前男子的手又是一晃,口中立刻泛开一层鲜桃的酸甜味。
怎么又是她喜欢的水果味?
秦越忍不住眨巴了一下眼睛,睫羽如蝶翅扑闪,可爱又灵动,真是一下子打入了张福沅心巴里去了——
自从傍晚他允下那一诺,秦越露出那样狡黠可爱的小虎牙后,他总是念念不忘。
一个小姑娘,天天那么一副自囚自抑的表情干嘛。
看看,现在这多好!
张福沅嘴周还贴着胡子,却也挡不住他快要咧到天上去的嘴角——若不是秦大小姐在这看着,他都想原地打几个滚了!
舌尖的酸甜味淌入肺腑,好像勾起了秦越的一丝食欲,她肚子竟然“咕咕”叫了两声。
从中反应过来的秦越一下子发了火,一拳头锤在张福沅的后背,几乎要张牙舞爪:“我不爱吃甜食,不爱!”
而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几步就超过了还在前面独自兴奋的王大海。
王大海看着疾步的秦越,转过头刚想问发生了啥,结果一眼就瞟到张福沅手里的彩糖——那可是他们家乡有名的特色小食,鲜果参杂补药配方,做起来耗损极大,贵的很呢!
张福沅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吃,现在居然全拿出来哄秦大小姐开心。
王大海啧啧摇头:“张福沅,我看你这呆子也不呆嘛。”
张福沅把那包糖整整齐齐叠好,从王大海身边经过:“我本来就不呆,呆的是你。”
他跟上秦越,哈腰道歉:“不敢了秦大小姐,不爱吃咱就不吃。”
而后,他欲言又止半天,道:“秦大小姐,那几个书生……”
秦越道:“放心,我叫何侍卫护着,等你这一案彻底翻供,他们就不会有危险了。”
张福沅没想到秦越连这个都顾全到了,心中涌起千千万万的念头思绪,到了口中却只能道一句:“秦大小姐,你是很好的人。”
不管是对他,还是对无辜之人,都是很好的人。
张福沅和王大海将秦越送回府,看着秦越从梯子顺利翻过去,确认平安后,他俩也回了皇城。
当夜,张福沅还是夜宿在苍龙门城墙上,脑海一遍又一遍地设想待天亮后,此楼之下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
而王大海受秦越之托,也寸步不离地留在张福沅身旁进行保护,此刻正用绸布细细擦拭着自己的爱刀。
月夜皎洁,那不胫而走的消息却敲开了一座又一座的门,惊开了一盏又一盏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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